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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应急预案通用

突发应急预案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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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应急预案 篇1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控制蔓延与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措施

1、建立每日报告制度。各班级每天向办公室报告本班出现的公共卫生事件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数、与患者接触或密切接触者等详细信息,办公室定时向市教育局报告本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情况。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作相应调整,也不安排外出参加大型教研活动。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对校内各种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暂停各类培训活动。

3、加强医学观察,医务室严密注意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主要病症和可疑病症,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防治措施。做好药物用具的准备工作,指导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

4、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5、调整教学方式,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坚守岗位,根据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

6、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要求,学校将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事件信息,使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心态,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四、具体应急反应

学校根据所在地卫生部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的反应

学校启动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指导、督促学校各处室、各班做好应急准备。按照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启动相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大力开展预防传染性疾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C级警情的响应

在预警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入应急状态,督促各处室、各班落实各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措施,按照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落实各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应急措施。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B警情的响应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B级警情发布后,在C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取消一切校内外大型群体性活动,对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A级警情的响应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A级警情发布后,在B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形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学校的教育进行调整,采取停课放假和调整教育方式等紧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突发应急预案 篇2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单位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报告程序:

1、单位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三、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级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报告。

四、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人员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发现职工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5、迅速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应急预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平安与发展。根据省、市、县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略阳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根据略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略安委会发〔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略阳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为便于我局开展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工作而编制。

二、名词术语解释

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应急预案:是指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者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处理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

3.本预案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指略阳县交通运输系统,包括公路事业单位和营运企业,公路场站的建设施工单位和营运管理企业。

4.事件现场主管单位:本预案所称事件现场主管单位是指事发当事人所属的单位、企业或事发现场所在的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企业。

三、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任务

1.社会常见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统提供快速反应、调运及时、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预防和处置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交通系统的运输场站、公路相关经营企业提供公共场所和基础设施方面的配合和保障。

2.交通系统发生突发事件,交通系统应急指挥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协调处理,确保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尽快建立体系完备、覆盖面广、高效运转、反应灵敏的应急统一指挥系统,扎扎实实做好行业预防控制与应急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县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做好交通应急保障和维护交通行业稳定的应急工作。

4.遵循原则。以人为本,保护群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应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采取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失。

5.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职责明确,分工负责,按既定程序和方法快速上报和处置。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处置的应急处置模式,建立交通系统配合县政府执行任务应急预案、全局统一指挥处置行业重大突发事件预案、交通系统行业和单位专项应急子预案三级预案体系,按接报突发事件的'信息类别快速启动相应预案,分级控制和处理,分级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有效预防,快速启用。科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科学预防,准确预防,有效预防。首先要建立反应灵敏的信息接报和信息服务体系,准确确认信息,准确预测预警。要防患于未然,采取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防止或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应急工作预案要注重操作性、适应性、实用性,一看就懂,一看就能操作;要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信息报告体系,实行“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保持信息畅通、通讯畅通,接报突发事件信息能快速反应,依法快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实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

7.平战结合,常备不懈。要树立应急工作日常做的意识,平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做好预防和演练工作,确保事发时能够高效快速发挥作用,经常性的日常工作与事发时的应急工作结合进行,做到常备不懈,事发即来,来之能战。

8.依法规范,系统联动。应急工作要以交通运输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规范和健全交通运输系统主体应急预案、配合县政府执行任务的运力保障预案、系统内各行业各单位的专项子预案,建立统一指挥、专项负责、责任到人、处理得当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模式。整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所有运力保障和应急保障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准备一批统一管理、质量过硬、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应急保障运力资源;建立一批专业知识精湛、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经验丰富的交通运输行业决策咨询专家组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集体联动,各自发挥作用,科学解决问题。

9.公众知情,群防群救。预测到即将发生公共事件或发生公共事件后,要按照有关信息披露制度规定,通报一定范围内知晓;对于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事件要及时通过社会媒体向社会公开,避免谣传的信息先入为主扰乱公众视听,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对于需要全社会人民群众共同协防控制的公共事件,要及时向人民群众传达正确的处理办法,做到群防群救,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生事,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四、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交通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各经营企业、交通公共场所和交通工程建设工地等。

2.本预案适用范围为:配合县政府执行应急工作任务,用于略阳县交通系统公路、机动车服务、出租车、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等交通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3.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分类分级

(1)略阳县突发社会公共事件

略阳县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是指略阳县行政区内突然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有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2)略阳县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略阳县交通系统各事业单位、各经营企业、各交通场站交通系统公路运输、机动车服务、出租车、交通基础设施管理、交通工程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恐怖事件、行业从业人员集体过激行动、主干道路不畅、重要节假期(含黄金周、春运)运力紧张、重大活动现场运力紧张、行政执法冲突、公共卫生(如新冠、禽流感等)等公共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的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通行业稳定、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和企业能够处置的事件。

(5)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企业调度有关资源,必要时由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6)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县交通运输局或县相关专项应急机构调度县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7)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略阳县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县安委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8)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取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9)分级规范

具体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和预警级别的量化标准,由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参照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略阳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秦岭

副组长:裴明勇古久能

成员:王永军刘黎明康健樊浩马继武

黄海军汤波王辉周宗涛杨月亮

方世超郭华成彭翠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编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设备、人员调用。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5.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6.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7.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参与救援工作)。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工作组、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

(一)信息工作组

组长:裴明勇

成员:汤波付建菲张洋黄敏邵春彦

工作职责:

1.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及时汇集、整理、分析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对于特别重大网络舆情,由局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权威消息。

(二)应急救援队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决定成立公路施工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水上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道路安全应急救援分队。

总队长:古久能

队员:王永军马海鹏康健刘黎明杨月亮

方世超郭华成彭翠萍汤波马继武

周忠涛周卫国李庆朝王辉李庆丰

周小华黄海军王龙王新政叶飞

刘光辉杨俊樊浩张洋蒲建

黄靖彭泰云李钢陈明春陈立志

叶小军

1.公路施工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黄海军同志担任,队员:刘黎明马继武李庆朝王辉张洋彭泰云叶小军。职责为:

①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调运;

②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救援现场;

③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送工作;

④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2.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康健同志担任,队员:李庆丰杨月亮周忠涛蒲建

方世超郭华成彭翠萍。职责为:

①迅速调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②按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的意见实施救援;

③协助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

3.水上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樊浩同志担任,队员:汤波李钢陈明春刘光辉

周卫国杨俊。职责为:

①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请求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②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③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4.道路安全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永军同志担任,队员:马海鹏周小华王龙王新政叶飞陈立志职责为:

①接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坚持先救人的原则,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②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调运;

③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④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⑤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张红瑞全汉莉陈芬芬陈明春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四)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

组长:刘黎明

成员:郭自军叶飞陈一闽贾睿黄靖

工作职责: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筹措紧急救援过程中所需资金;

4.为现场救援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5.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6.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五)事故调查组

组长:王辉

成员:黄海军李庆朝周宗涛樊浩张洋王龙裴春艳陈立志

工作职责: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六、应急工作组织体系

1.专项子预案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主体预案和各类专项子预案。各单位和交通系统各企业要根据本预案成立应急组织结构,负责本领域、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演练、应急启用和实施、完善等工作,并接受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管理。各专项子预案要列出工作人员通讯表,并及时更新和公布。专项子预案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日常准备工作,遇到与职责相关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如无特殊原因必须无条件立即到岗执行应急工作任务和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

县交通运输局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一定的应急组织体系、工作流程、信息流程进行,应急机构人员要及时更新联络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应急值班

实行24小时接警值班制度,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和个人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有责任迅速通过值班电话0916-4x2xx15或110、119、120等特服电话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4.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进行分析,科学预测,按程序向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分析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和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提请应急指挥中心向社会统一发布预警信息。

5.预警信息发布后,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根据预警级别及时通知交通系统有关单位采取行动,进行事态控制和预防准备工作。

七、应急响应

1.分类响应。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发出的社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或接到交通系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县交通运输局主体预案,根据需要即时启动交通系统专项预案、调动相应机构人员执行应急工作任务。

2.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警情信息和上级指令后立即按程序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3.县交通行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启动《略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县客运行业出现不稳定警情或发生突发事件,影响行业正常运营和社会安定,启动《客运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在特殊地区或特殊时期出现部分或大面积人员滞留情况时,启动相应运力保障预案,如《黄金周运力应急预案》、《春运运力应急预案》等。

6.县交通运输局其他各行业、各单位、各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事件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企业分别按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7.各单位、各运营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应急工作机构下达的指令信息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理或配合应急工作机构执行应急工作任务。

8.分级响应。交通系统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现场主管单位、责任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本企业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应急处理,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若事件主管单位、责任企业不能独立处理时,再报请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理小组,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由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和对外发布。

9.基本响应程序。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现场主管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接警后15分钟内启动本单位(企业)、本行业为主体的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报所在地政府机构参与处理。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在事发接警后30分钟内向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10.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报初步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项人员前往事发现场。

11.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启动后,专项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发现场在县城内的,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事发现场在县城外的,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

八、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事件现场主管单位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九、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调查和总结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工作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向上级报告。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企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应急装备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保障应急人员和应急经费。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员工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单位、各企业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十二、宣传、培训和演习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交通系统各机关股室、各单位、各企业、各交通场所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要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向各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知识公益栏目,在中、小学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让公众掌握发生交通公共事件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1.培训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交通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县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

2.演习

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计划,主动组织或配合进行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县交通运输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参与应急工作的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应急技术设备、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突发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85808359)、传真电话(85805485)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突发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建立健全我校突发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提高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多方协调、各方联动的原则。

2、坚持群防群控、监测分析、及时整改的原则。

3、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求援的原则。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善后处理、合理安抚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我校成立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抢险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老师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

2、应急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领导组织、协调、督查事故求援工作。

(2)成员:承担应急的具体工作,实施营救受害师生,并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三、预警系统:

1、加强日常的调查和监管:对学校取暖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住宿房的通风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各种方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值班教师每天晚上息灯时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细致的观察。

2、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在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程度、电话报告上级单位。

四、应急响应:

发现事故,抢险救援组尽快投身求援工作,无条件接受任务,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应急救援终结,相关人员及时撤离现常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做好受害人员处置、家属安抚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校园及社会稳定。

2、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3、学校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开展防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检查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突发应急预案 篇6

为进一步提升突发案事件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指导突发案事件指挥处置工作,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刀斧砍杀、驾车冲撞、涉枪涉爆、劫持人质、纵火和投放危险物质等突发案事件,已经或可能给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处置的情形。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指挥做好突发案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工作。

(二)情报主导,预防在先。立足于提前发现、预防在先,健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强化情报先导作用,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最大限度防范遏制突发案事件发生。

(三)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严格落实社会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映要求,强化各部门、各警种联勤联动,高效协同,确保能够高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四)快侦快办,依法处置。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事件真相,缉捕犯罪分子,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关注舆情,加强导控。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严防不实信息混淆视听,及时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成立以分局局长卢晓冬为组长的工作预案领导小组,当日值班局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局长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一线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并与上级指挥部建立信息直通渠道,实时掌握全局,并协调给予现场处置全面的情报、技术、战术指导支持;指导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根据需要,分局成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一)指挥调度组。

警务综合室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处置,负责相关信息处理和上传下达;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启动等级勤务意见,下达启动命令;协调开展区域警务协作与相关部门参与处置,按照上级指示命令、调动力量、装备、物资等增援处置。

(二)情报信息、舆情导控组。

警务综合室情报中心围绕案事件主动全面搜集情报线索,综合分析研判,为指挥处置提供决策参考,落实核查相关情报信息。按照三同步机制要求,统筹指导对外新闻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策法规。督导奖惩组。

执法执纪监督室为处置提供法律支持,指导事发地依法规范处置;同时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依法维护执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四)警务保障组。

后勤部门做好案事件指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经费、应急通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先期处置

1、警情接报。指挥中心接到案事件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带班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同时通报局直相关警种、部门。

2、先期指挥。相关警种、部门带班领导迅速赶到指挥大厅,在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本警种、部门力量,利用警种资源手段,迅速开展信息核查、视频追踪、技侦定位、轨迹分析等先期工作,初判案事件性质、规模或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处置建议。

3、先期控制。对现场实施管制措施,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抓捕控制犯罪分子,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迅速控制现场事态。

4、协调增援。根据案事件处置需要,调度相关区域单位,做好警力、武器、装备和物资等应急增援准备。

5、首报信息。按照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事件初步情况。

(二)事中处置

1、启动预案。经报请领导同意启动本预案,按照本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案事件处置。

2、成立前方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带领相关警种、部门同志赶赴事发地,全程指导案事件指挥处置。

3、研判会商。组织情报会商研判,深挖内幕信息,预判案事件发展事态,为指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现场封控。根据案事件初判性质、类别、方法、规模和危害后果,提出处置对策建议,指导事发地开展现场封控、抢险救援救护、犯罪嫌疑人抓捕、现场勘查调查,视情组织外围封控、跨区域联勤增援等工作。

5、联动处置。调集相关单位警力、车辆、应急通信、武器、准备、物资等,赶赴事发地增援处置。

6、等级勤务。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等级勤务工作规范》规定情形,启动相应等级勤务,实时掌控案事件发展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

7、调查侦查。开展调查侦查,查清事实真相,认定案事件性质,固定犯罪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8、舆情导控。按照三同步工作机制要求,开展舆情导控。

(三)善后处置

1、终止预案。在确认案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后,及时终止处置行动指令,预案终止。

2、妥处善后。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善后处置工作。

3、复盘评估。对案事件指挥处置过程进行复盘评估,及时总结案事件处置成功经验和做法,固化成果、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指挥处置水平。

4、督导追责。对落实指挥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初判性质。接报后,按照七何要素,迅速核清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人数、作案方式和人员伤亡等情况,初判案事件是否涉及个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根据案事件进展情况,跟进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作案工具,明显标识、符号、口号,嫌疑车辆类型、车牌号、逃窜方向等。

2、现场处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取犯罪嫌疑人基本资料、活动轨迹及其社会关系人相关情报信息,结合案事件现场情况,启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组织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对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法果断使用武器、警械,迅速制止犯罪,控制犯罪嫌疑人。

3、控制事态。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就地突审,查清其有无共同犯罪人员在其他地方制造案件的可能,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新的危害。同时,开辟绿色救援通道,配合应急管理、卫生、民政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4、布控抓捕。对于犯罪分子逃离现场的,根据掌握的线索,指导事发地及周边公安机关开展外围封控和设卡堵截等工作布控抓捕。

5、案件侦查。指导做好现场保护,及时开展现场勘察、证据固定、检验鉴定和审讯深挖等工作,彻查案情。如属涉恐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迅速审讯深挖,扩线侦察,查明团伙成员、组织架构、活动轨迹和作案计划等,迅速抓捕归案,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

6、强化防控。针对案事件情况,指导加强重点地区、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开展重点场所清理排查整治,严防发生连环作案或引发连锁反映。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骚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7、舆情导控。指导做好舆情导控工作。按照三同步机制要求,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开展舆情导控。按规定及时对外发布情报通报,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心里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妥处善后。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害者家属安抚等善后和稳定工作。

1、根据案事件处置需要,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按照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集结。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案事件处置所需装备、物资和车辆应急保障工作。

3、各项通讯装备处于应激状态,有线、无线、网络、视频等正常运行,随时做好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调用准备。

4、坚持围绕实战、服务实战的原则,加强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处置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我区公安机关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突发应急预案 篇7

为切实做好学校药品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卫生突发事件。

三、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付强

副组长:杨鸿 彭友斌

成 员:徐元才、王燕、各班班主任。

2、学校药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立即停止用药,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教育和食药监局等部门;

(2)了解事件原因、发生人数、引起事件发生的药物、病人症状等情况;

(3)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药品、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事件发现

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电话通知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并将学生送往医务室或保健室。校医或保健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对学生发病人数、病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事件报告

(1)经调查了解,校医或保健教师初步怀疑为学生在学校使用医务室(保健室)的药品后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学校分管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电话:67810586)、区食药监局(电话:67181550)和区卫生局(电话:67810878),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学校医务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药,保留造成药物不良反应的药品。

(2)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教委报告,并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赶赴学校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医疗救治

(1)病情轻微学生就近治疗;病情较重的学生,转送至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同时,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应急准备工作。

(2)学校将有关情况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相关医院看望照顾学生。

4.现场调查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患病学生的症状和体征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学校其他使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同种药的学生进行调查。

5.样本检测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剩余药品进行采样。

6.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对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开展药品卫生状况检查和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卫生安全意识。

7.舆情引导

学校要尊重和满足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地通报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正面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处置措施,避免不实舆情扰乱视听,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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