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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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1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科学处置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建立健全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保障景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郴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资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资兴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把保障景区游客及住户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依法规范,快速反应。依法应对和处置旅游景区地质灾害,不断完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3)分级负责,资源整合。建立健全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体系
成立资兴市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旅游工作的副主任和市旅游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处、东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市经信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食药监局、市移民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广播电视台、国网资兴市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资兴分公司、中国移动资兴分公司、中国联通资兴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2个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组分为调查监测组、灾情评估组、工程抢险组、气象预报组、通讯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资金保障组、灾民安置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障组、宣传报导组等12个,各应急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性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的处置,避免或减轻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损失。
(1)主持灾情或者险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组织制定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处理方案;
(3)根据应急处理方案,指挥有关部门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助、险情处置等工作;
(4)根据应急处理方案,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提出防灾和救灾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2)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与成员单位的联络;
(3)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工作组职责
(1)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对灾情发生地点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
(2)灾情评估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地调查,对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3)工程抢险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地方海事处、市武警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资兴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按应急处理方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资兴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调运粮食、食品和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和物价稳定;组织采取措施恢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等工程,保障灾区水、电、气的供应。
(5)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航道和有关设施,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以及伤员和灾民转移所需要的交通工具。
(6)通讯保障组: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中国电信资兴分公司、中国移动资兴分公司、中国联通资兴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7)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应急资金筹措和应急救济款、物的发放。
(8)灾民安置组: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东江湖风景区名胜管理处、市移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游客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9)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食药监局、市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做好伤病人员的医疗救助;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组织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品及器械。
(10)气象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和发布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11)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公安交警大队、市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2)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会同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
3.预报预警
3.1监测与报告
3.1.1政府监测
每年汛期前,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国土、旅游、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落实监测单位和监测人,进行日常监测。
3.1.2群众报灾、报险
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地质灾害信息。各监测单位或监测人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按地质灾害分级标准分别报告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指挥部。
3.1.3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灾情或险情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类型、当前损失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道路设施损毁、影响范围等)、发展趋势、预测后果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
3.2.1接警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立接警中心,接警电话为:0735-3357768。
3.2.2处警
各旅游景区接到地质灾害报警信息后,应迅速组织进行处置,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应初步核实灾情,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并报告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请求省和郴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员赶赴事发地,进一步查明情况,指导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妥善处置。重大情况,应按程序及时报告省和郴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3预报预警支持系统
针对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为原则,特采用群测群防的预报预警支持系统。其主要原理是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实地调查分析的方法,查出和圈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区,然后实地逐点设置地质灾害监测和报警人员(通常是受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和防灾责任人(受灾害隐患威胁的景区景点部门管理人员),并普及一定的防灾避灾知识,同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转移方面的演练。当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即将出现时,采取逐级传递的方法告之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督促他们按事先制订应急预案落实防灾避灾措施,从而达到快速预警的作用和防灾减灾的目的。
3.4预报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级别
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级别分为4个等级。1级(蓝色):可能性较小;2级(黄色):可能性较大;3级(橙色):可能性大;4级(红色):可能性很大。
3.4.2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灾种
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灾种为降雨诱发的区域性地质灾害,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bIJiAOGaO.com
3.4.3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
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内容由市国土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根据新闻媒体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图文信息会商确定,预报预警信息由市旅游局和市气象局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发布。
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在汛期每日进行不间断工作,2级以上预警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即1级为关注级,不向公众发布;2级为注意级,用黄色表示;3级为警报级,用橙色表示;4级为加强警报级,用红色表示。
当市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值班室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以传真、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发送至旅游景区所在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旅游景区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
3.4.4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行动
(1)当预报级别为2级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市指挥部办公室应通知旅游组地质灾害监测人员注意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
(2)当预报级别为3级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市指挥部办公室群防组织应通知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加密监测,观察降水量的变化,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同时,监测人员应将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受威胁的人员,提示其注意防范,做好启动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准备。
(3)当预报级别为4级时,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市指挥部办公室群防组织应通知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加强巡查,加密检测隐患体和降水量的变化,密切关注是否出现地质灾害来临前的特征。一旦出现地质灾害来临前的特征,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各有关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应立即发布紧急撤离信号,并疏散受威胁的人员,并将信息快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灾害级别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漏报时,而当地局部地区出现持续大雨或暴雨天气时,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各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应及时告知受威胁的人员,提请其注意防范;当发现临灾特征时,应立即疏散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启动相应级别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5)鼓励公民和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旅游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提供地质灾害信息。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型(IV级)、中型(III级)、大型(Ⅱ级)、特大型(Ⅰ级)四级响应。
4.1.1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IV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1.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III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1.3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1.4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地质灾害灾情。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IV级)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中型(III级)、大型(II级)、特大型(Ⅰ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核实地质灾害信息后,提出建议,报市指挥部审定,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权限决定险情或灾情级别,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4.2临灾应急响应
(1)市指挥部在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人民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响应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启动临灾应急响应预案。
(3)一旦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要立即根据需要调动有关工作组,指导组织抢险避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必要时,请求取得上级的指导和支援。
(4)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警示标志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和措施,移交给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实施。
4.3灾害应急响应
(1)旅游景区发生地质灾害后,市旅游局要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启动灾害应急响应预案的建议。
(2)市人民政府接到启动预案的建议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3)指挥部各工作组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灾区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灾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组织应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4)灾情、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时,指挥部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警示标志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移交给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4.4情况通报
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旅游局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在接到信息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及内容等除按本预案有关规定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和缓报。
4.5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市旅游局、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6应急结束
经地质灾害专家组论证认定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已被控制或消除后,按地质灾害级别分别由市、郴州市、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状态解除,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善后处置方案,由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处置方案应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以及扶持政策等。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妥善解决因处置善后工作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5.2社会救助
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统一由市民政局接收、登记,并提出分配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分配。市指挥部负责监督,确保钱款和物资都用于灾区灾民。并将使用的捐赠物资和资金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3总结评估
应急结束后,市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写出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和郴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发展过程,损失情况,应急抢险情况及结果,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今后改进的意见等。
现场处置完毕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业技术救援机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查摆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问题,总结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保障通信网络。应急抢险期间,通信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机构,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各类通信设施的运行状况、通信设施损毁基本情况,研究治理恢复方案,并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2)建立应急指挥部系统通讯录。公布各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的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参与应急抢险的单位,应指定专用抢险应急车辆、设备等,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明确存放位置,确保快速调用。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和监督检查。
(2)应急队伍保障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由各应急工作组组成,按照市应急指挥部命令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监测组、工程抢险组、医疗卫生组和灾民安置组为第一梯队,灾情评估组、气象预报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和治安保障组为第二梯队,资金保障组和宣传报道组为第三梯队。
(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部门组织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伤员及灾民的疏散,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织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迅速集结救援人员赶赴灾区,开展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检查、监督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灾区所需的医疗药物与器械。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6)物资保障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灾情发生后,民政、发改、商务、粮食、住建、电力等部门负责调运食品和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组织恢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等,保障灾区水、电、气的供应。
(7)经费保障
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省、郴州市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和社会捐助资金、物资等。各乡镇(街道)分级负担的救灾经费应同省、郴州市和市本级下拨经费配套使用,专款专用。应急抢险期间,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安排抢险救灾的必需资金,保障应急工作的进行。
(8)灾民安置救助保障
灾民安置,按照以当地为主安置的原则,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的办法。救灾款物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做好灾民的口粮救济、住房恢复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
各旅游景区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知识,提高广大人民游客的防灾意识。定期开展相关领导、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者和救援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
7.2应急演练
各旅游景区和市旅游局等部门要经常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和紧急动员能力,提高应急管理者、救援人员临战素质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7.4 监督检查
市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地质灾害: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旅游局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2
当前,我市普降大到暴雪,气温骤降,结合《xx区教育局关于预防暴雪事故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雪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的通知》、《xx区住房保障局关于做好降雪期间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校园内电线、大树、匾牌、房屋等,及时清除积雪,防止发生大雪压断线路、树枝和房屋倒塌等事故。
2、冬季雨雪天气,路上湿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教育广大师生注意行路安全,加强对师生防范和应对暴雪等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教职工及时清除学生过往通道、楼梯、校园和学校门前积雪和冰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上下学期间安排人员在易滑地段指挥、疏导学生。
4、教育学生不打雪仗,防止意外伤害;不到民心河、公园滑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
5、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因暴雪天气对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影响,我校根据区雪情及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课程及师生作息时间,确保学校师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开展。决定11月11—13日学生在家休息,同时要求班主任必需做到电话畅通。
6、学校施工现场坚持24小时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乳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局及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毕元东同志为组长,各处负责同志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务办公室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就餐时间: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4号令)、《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45号令)、《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灾害应急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作用或人为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等。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重大级和特大级。
一般级(三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重大级(二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特大级(一级):
因灾死亡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
地质灾害应急就是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应职责进行应急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二、应急机构体系
市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为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救灾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救灾专业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地质灾害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城镇、人口稠密地区、大中型矿山企业和交通干线的县级人民政府,也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建本地防灾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军分区、计委、建委、民政、水利、交通、卫生、电业、公安、武警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配合完成省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府应急行动。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组
军分区负责调集部队和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把守险工险段,排除险情,修复加固重要的抗灾设防工程。
2、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会同市武警支队、建委、水利局、经贸委、电业局、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殊工程的抗灾抢险工作,包括灾害时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受灾的建设工程,如水库大坝、堤岸、贮油、贮气、贮存易燃、剧毒腐蚀性物质的设施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会同市医药管理局负责各种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迅速组织专业医疗救护人员和广大群众开展多方面的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活动,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会同市粮食局、市商贸服务中心、物资流通中心、教育局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5、市政保障组
市建委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的给排水、燃气热电、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修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有关方面搭建临时住宅。
6、治安、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会同市武警支队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严惩犯罪。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重要目标,如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7、通信保障组
市通信公司负责尽快修复通信设施,保证抗灾救灾通信畅通。
8、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变通信系统功能等,恢复灾区供电。
9、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南阳火车站、民航南阳基地负责组织尽快修复公路、铁路、机场和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10、灾害监测组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勘查、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力量,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在灾害现场进行灾害的趋势跟踪,进行预测预报。
11、灾害损失评估组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经贸委、建委负责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抗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12、宣传报道组
新闻部门按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13、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计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与调配,保证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奉献,全力以赴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特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省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及本灾区(市、区)负责同志参加,负责组织本区抢险救灾工作。
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和市直各专业组及灾区所在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组建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地区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组织、指导灾区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
一般级地质灾害,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按照本预案负责制订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三、政府应急行为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市政府发布地质灾害临灾预报。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由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提议,市政府宣布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市政府在发布重大级地质灾害预报的同时,根据预测地质灾害的大不和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通报市地质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应加强与预报区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预报区地方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监测,随时向当地和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变化趋势,根据灾情发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避灾疏散。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发展规律做出科学解释,预防谣传和误解,保持社会稳定。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
重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市政府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投入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市及灾区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趋势跟踪,并开展地质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及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灾情。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密切跟踪灾情,并组织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求驻军调派部队赶赴灾区,请求省有关部门及全市对灾区进行支援等问题,部署指挥协调灾区政府和救灾各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并积极进行配合,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组织,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物资和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平息灾害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与本预案有关的市政府各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行业和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根据市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各专业组负责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组织各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和县(市、区)应急预案配合实施。
本预案自重新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确保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我校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指示和x市教育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结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xxx担任组长(组长出现缺位,副组长补位)书记xxx、副校长xxx任副组长,副校长xxx、xxx、工会主席及各中层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学校办公室兼应急办公室及指挥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校办公室承担。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破坏性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我校师生进行破坏性地震知识的教育,广泛开展破坏性地震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破坏性地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破坏性地震工作抢救,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6)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3、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签发有关灾情、应急工作情况的上报或下达的文件,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开展抢险救灾,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副组长:组织召开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负责开展校抗震救灾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包括紧急用车、物资、设备的协调等工作。负责校抗震救领导小组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的协调及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抢险搜救、救护等自救互救工作。应急工作总结。
4、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校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职责:
(1)承担草拟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承担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提出具体的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5、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科室非上课人员、后勤各场管理所人员及领导小组非其它组人员。
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2)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3)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5)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6、应急疏散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所有班主任、上课教师、各年级班长
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5)妥善安排应急的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门卫保安、学校安全员、招办科员
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二、破坏性地震应急行动
(一)震前应急准备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是在本预案颁布后,当预报发布后的紧急情况下完成的。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法:指挥部设在校办公室,固定联系电话:xxxxx
2、指挥部办公室(校办公室)定期修定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校团支部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各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校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事件要经常开展训练;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校办公室、团支部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二)临震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校领导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和各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广泛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保障抢险救灾设备、物资,检查并排除水、火、电、电器设施和危险建筑物安全隐患。
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防震减灾措施。
3、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宣布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规定。
4、掌握地震动态并随时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和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通报。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7、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秩序。
8、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9、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掌握的各类灾情信息(校办公室为灾情速报小组)。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三、震后抢险救灾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四、安全防护及救援行动
1、应急疏散组:具体制定师生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抢险救灾小组:协调组织开展前期校区内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出现重大灾情,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校区搜救救援行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电、校内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请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请示调集部队和组织师生员工抢救被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3、医疗救护小组: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4、安全保卫小组:维持治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五、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有效的开展,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及其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1、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2、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3、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二)处罚
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3、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4、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集体和个人财产的;
5、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7、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
8、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负责解释。
1、临战待命
接到上级指示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破坏性地震抢救工作。各有关部门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2、检查现场
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重要、危险品管理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
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电脑房、配电间、财务室、服装间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抗震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宣传教育
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掌握情况、维护秩序
加强各类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落实物资
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7、抢险救灾
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资的保护,加强校园值班,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8、汇总上报信息,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上报。
七、其他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校指挥部根据上级发布的命令,领导小组将通过文件、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行动中,各科室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科室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各项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