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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通知分享8篇

绿色通知 2024-04-17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绿色的通知”的相关知识。在我们所处的社会里,都会比较留意最新的公告通知。 很多重大事项的执行都需要公告通知。以下列举了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和想法!

绿色的通知(篇1)

宁妇〔2015〕19号

各乡镇街道妇联、各机关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县委、县**有关城乡环境大整治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推进垃圾分类争创绿色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配合全县14个乡镇20个行政村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其他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工作,动员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妇女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二、工作任务

(1) 宣传开展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7-8月)

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巾帼先行”主题活动,动员妇女开展植树种花美化家园、环境整治清洁家园、垃圾分类绿色家园等活动。制作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材料,发放到城乡家庭,营造县城城乡家庭参与的浓厚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人人知晓。

2、开展**宣传。联合宁海新闻网、宁海市妇联**、微信平台等,开设垃圾分类专题专栏,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结合寻找“最美家庭”、创建“绿色家庭”、创建“美丽庭院”等主题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推广城乡妇女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好的做法。

组织城乡妇女开展“随手拍”等活动,及时了解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随时宣传正能量,随时督促整改。

(2) 积极配合推进试点村垃圾分类(8-11月)

1、成立组织。试点村妇女组织要根据本村目标任务,制订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明确工作职责,以村主要女干部为负责人,其他女干部为成员,女党员、女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共同参与,实行联片带户,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宣传动员。召开女党员、女代表、女代表动员培训会,充分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开展入户宣传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成为大家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3、选择科学的垃圾处理模式。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利用”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对不能利用的进行妥善分类、收集和处理,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减少资源消耗。

(3)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11-12月)

1、开展分级分类培训。要着力抓好三个层次的重点群体的培训:妇联干部,女干部,女企业家和女企业家。农村女党员、女村民代表;女职工以及家庭妇女。

各级妇联负责培训工作,县妇联负责培训县妇女领导干部和妇联干部;机关妇委会、乡镇街道妇联负责对机关、镇、村(社区)女干部、女党员、女代表、巾帼志愿者及家庭妇女等的培训;妇女创业创新促进会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妇女委员会分别负责培训女企业家和女经营者;总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县女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骨干妇女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监督、培训和指导能力,提高城乡妇女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线上线下课堂培训。在县妇联**、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开设专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举办垃圾分类宣讲,在家长学校、母亲素养工程示范点开设垃圾分类知识讲座,邀请相关专家作专题辅导讲座,增强垃圾分类意识,普及垃圾分类常识,有效引导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巾帼志愿服务辅导培训。组建垃圾分类工作巾帼志愿服务队,以村(社区)为单位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上门辅导垃圾分类工作,帮助家家户户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引导村民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家庭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妇联要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组织由村妇女干部、妇代会主任、女党员、女代表、巾帼志愿者组成的姐妹宣传督导队,开展巡回监督,落实门前三包,协同社区和村两委进行管理,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3、总结推广,创树典型。各级妇联要围绕垃圾分类目标,把垃圾分类工作与妇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共同推进。要紧密结合地方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努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妇联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点创建,通过示范村、示范户的创建,达到以点带面,带动一片,全面提升广大妇女文明素质。要开展评比表彰,培树典型。要及时总结各地垃圾分类工作生动做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努力提升我县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建设“两美”宁海做出积极贡献。

宁海县妇女联合会

2015年7月23日

绿色的通知(篇2)

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

“绿色环保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落实中共**宣传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布实施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精神,树立绿色财富理念,倡导生态文明,促进企业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坚持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广西生态省(区)的建设步伐,推动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活动。

一、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宗旨

随着绿色文明时代的来临,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旨在创建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将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末端治理以预防为主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它不仅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还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企业所处的环境同经济协调发展,实现生产经营生态化、产品技术绿色化、增长发展持续化。《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要求要积极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绿色环保企业”指的是按照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建立生态型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实行清洁生产,发展无毒无害生产工艺和综合利用技术,组织生态化的物质生产过程或服务过程,使整个企业技术工艺过程和经营管理过程生态化,变现代企业物质生产过程或服务过程为自然生态过程或纳入自然生态过程,形成生态生产和生态生活的企业化生态格局。在投入生产过程中各种自然资源和原料能源得到最有效、最充分地利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废弃物,形成一个投入少、消耗低、质量高、无污染或少污染而又生产符合生态环境标准的产品的生态经济有机整体,实现企业生态经济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原则

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不断追求经济、社会、生态三大利益和谐统一,实现生产经营管理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由传统企业向绿色企业转变,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创造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实施绿色战略、开发绿色产品、奉行绿色设计、采用绿色技术、进行绿色生产、实行绿色管理、开展绿色教育、建立绿色核算、建设绿色文化、推行绿色营销,从而赢得竞争、赢得市场、赢得发展、赢得未来,为把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推进广西生态省(区)建设,实现“生态广西”的宏伟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主要内容

(1) 大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及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必要性的宣传,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社会氛围,调动企业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积极性。

(2) 引导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约水、电、煤、油和燃气等资源活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有效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认真做好“三同时”,按时足额上缴排污费,引导企业发展环境友好型建设,建设绿色管理制度,开展环境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领导者和员工的环保意识。

(3) 引导企业采用环保节约型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各相关部门要引导和支持企业在生产、建设、改造过程中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清洁生产实用技术,为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活动提供服务信息,制定必要的奖罚措施,促进企业对耗能大的设备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保障节能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及时总结生产、经营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组织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绿色行动论坛和培训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树立典型示范单位,开展经验交流,以典型示范带动企业积极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并对在开展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企业给予命名表彰和宣传奖励。

四、广西“绿色环保企业”命名表彰组织领导机构

顾问:陈光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穆虹(自治区人民**副主席)

组长:韦守德(自治区文明办主任)

梁斌(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冯祖华(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张英(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汪春伟(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廖荣生(自治区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处副处长)

王森生(自治区环保厅人力资源教育处处长)

李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谭秀群(自治区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内(南宁市民族大道78号),邮编:530022。

主任:李群(兼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副主任:廖荣生(兼自治区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处副处长)

谭秀群(兼自治区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副处长)

组员:陈竞梅(自治区环保厅人力资源教育处)

尹少华(自治区环保局人教处)

岑誉感岑家荣(自治区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处)

游志强(自治区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黄志宁(区域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办公室)

杨玉(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

李龙(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

吴嘉伟(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8号邮编:530022

**:0771-*******(兼传真) e-mail:

五、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申报审批程序

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要求创建广西“绿色环保企业”,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详见附件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企业”评估标准》(详见附件三),经自查符合要求的可以提出申请。

(一)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前期工作及实施步骤

1、企业做出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决定并公告全体职工;

2、成立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机构;

3、制定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4、实施创建“绿色环保企业”方案;

5、自我检查和改进;

6、申请命名;

7、不断改进。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绿色环保企业申报表》(附件四)并按《“绿色环保企业”评估标准》表逐项自行打分,同时提交申报材料,做好接受评审的准备。申报材料的内容详见附件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2、当地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后,应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检查与监测,提出初审意见,报自治区评比表彰领导小组。

3、自治区“绿色环保企业”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到企业复测。

(三)参加培训

申报单位选派2~3名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适时参加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的“绿色环保企业”创建培训,全面、准确地理解绿色环保企业标准、条件,掌握创建工作要点,了解评审要求,并在创建过程中按照标准条件和要求,逐项落实,不断完善,提高创建成效。

(四)现场评审

1、实地检查;

2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听取创作工作汇报;

三。查阅企业创建的有关文件;

4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或对企业职工环保知识和意识进行抽查;

5、按照《绿色环保企业评比标准》综合打分;

6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

7、写出审核报告。

(五)批准

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后,评审组将评审情况汇总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企业”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批,合格者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环保企业’”,同时颁发相应等级的牌匾和荣誉证书。

六、创建“绿色环保企业”的要求

从2007年起,广西将开展首批“绿色环保企业”的命名表彰工作,各市根据当地开展创建工作的实际,推荐1~3家企业参加自治区级评选,推荐材料请于2007年9月30前报送自治区“绿色环保企业”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民族大道78号,邮编:530022)。考虑到各地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第一批申报暂不执行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各市可直接推荐参加自治区级的评比。

今后,广西“绿色环保企业”的命名表彰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单年度的6月30日。

附件二广西壮族自治区

“绿色环保企业”命名表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落实中共**宣传部、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联合颁布实施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精神,大力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创建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生态化、产品技术绿色化、增长发展持续化。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经济委员会每两年联合命名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优秀的自治区级“绿色环保企业”。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企业”,是指自治区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私营、合伙、独资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企业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

第四条开展“绿色环保企业”创建活动应遵循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三是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四是典型引导、强化宣传;五是多措并举,奖惩并举(具体奖惩办法由自治区另行制定)。

第五条评选的基本条件包括:

1企业领导重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提到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成立环保组织。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各方代表参加的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企业环境发展规划、计划和环境保护活动主题,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职工开展各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2、通过企业加强对环境的规范管理,使企业职工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和良好的环境道德行为,自觉关心环境、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积极组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参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成立相应的环保志愿者队伍或环保组织(小组),全年参加环保活动的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60%以上。企业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环境保护培训,实行专人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并完善废弃物管理制度,对污染环境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积极实施规范有效的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危害。

绿色的通知(篇3)

       为了进一步巩固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统一振奋全县干部群众的精神状态,加快“八精六建”步伐,共同构建和谐翼城,经县委研究,决定以“高能力、高素质、高人气”为核心,在全县开展争做“发展经济带头人,道德高尚文明人,维护稳定守法人,团结友爱诚信人,创一流业绩”活动。        一、开展“四争一创”活动的重要意义        经过一年的拨乱反正,在全县上下同心同德、共谋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县域经济呈现出强有力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县上下风气正,人气旺,发展快,事业兴。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和提高;县委出台实施了“八精六建”发展战略,并取得了辉煌成果,二十件实事正在轰轰烈烈得到落实,各项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广大干部心系群众,善待百姓,认认真真为群众办实事,赢得了全县人民的拥护和欢迎;加快发展已成为当前全县人民共识,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正在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但是,面对大好发展形势,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矛盾不断凸现,特别是拆迁、企业破产改制、下岗再就业、农村土地和财务等方面问题,引发了一些地方的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干部群众的思想、精神还不够振奋,有些人还心有旁骛,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不足,面临诸多难题,不和谐因素、不稳定现象在一定程度存在,影响和制约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争一创”活动是当前我县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加快“八精六建”发展步伐的重大举措,是体现党的先进性,保证我县稳定和谐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体现党的先进性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四争一创”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行动起来,掀起“四争一创”活动高潮。        二、“四争一创”活动的目标任务        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切实推进“八精六建”发展战略,确保20件实事顺利完成。        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构建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发展格局。        要巩固全县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全县上下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形成朝气篷勃、充满活力的大氛围。        三、“四争一创”活动的具体内容        开展“四争一创”活动,构建和谐翼城,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很多,必须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快“八精六建”步伐,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发展经济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只有最大限度地减少贫穷,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才是消除化解各方面矛盾的最有效手段。翼城要发展关键在于加快推进“八精六建”步伐。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形成煤—焦—化、煤—电—铝—材、煤—矿—铁—铸、棉—纱—布—装、饲料—猪牛—乳制品五个产业链条。二要开展一次“翼城发展大讨论”,每个公民要为“八精六建”提一条好建议,出一个好主意,要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企业家、致富能人思想观念大转变,掀起翼城经济发展新一轮高潮。三要开展“一联三帮六送”活动。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缓慢现状,开展“联帮送”活动,即:每个党员联系一户农家,送项目、送信息、送技术,帮资金、帮培训、帮销售、帮解困、帮增收、帮劳务输出。四要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优环境,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切实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实现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一条根本出路,政策上优惠,资金上支持,理念上更新,环境上优化,实现民营经济的再次腾飞。五要选树一批发展经济的带头人,要通过评选“新闻人物”、“科学发展观领路人”、“优秀企业家”、“致富能人”等方式,让经济发展的势头更迅猛、更强劲。        2、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形成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环境。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一是认真开展“两定一查三评”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增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民政部门负责,认真组织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村民

绿色的通知(篇4)

各处室、年级部、班级:

为创建绿色学校,丰富绿色学校的内涵,大力普及和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广大师生的绿色意识,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创建“绿色班级”的活动,现将此次活动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绿色班级的评比以绿色学校评估标准为依据,教育、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班级的环保意识、文明程度,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为创设良好的学校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绿色班级考核标准

1.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兼任组员的“绿色班级”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围绕3·12中国植树节、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22世界无车日等主题,每学期为本班学生开展环保讲座1次(有讲稿和**)、上环境教育渗透课2次(有教案),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

3.每学期召开“绿色环保、生态文明”主题班会1次;

4.每学期围绕“绿色环保、生态文明”主题,结合有关环保节日出黑板报1期,并留下**、书面资料,班级要有明显的环保文化氛围;

5学生积极参与市、校级环保征文、手稿、科技制作等环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6.每学期在校园网上添加本班开展绿色教育的活**文报道2篇以上,并积极向校报和校广播台投稿,宣传班级环保活动;

7.认真开展班级保洁和班级值日工作,教室清雅,环境清洁,无卫生死角,班级学生能积极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等活动;

8.学生不乱丢、乱倒垃圾,做好垃圾分类**,无乱吐、乱写、乱画行为,不在校园内高声喧哗;自觉爱惜食物,保护公共财产、花草树木和环境,节约水、电、纸等资源;

3、 绿色班申请、评价和奖励办法

1.由各年级部牵头组织各班级申报、填写和上交《绿色班级申报表》。申报时间从3月12日开始,到3月20日截束。

《申报表》应包括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兼任组员的“绿色班级”领导小组、申报口号、班级现状、创建目标、创建措施、班级成员签名等几部分。

2.申报后,各班级按照“绿色班级考核标准与细则”的要求,开展各项绿色环保教育活动。各申报班级在开展绿色环保教育活动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资料,并使用活页文件盒整理归档,作为6月份学校评定的重要依据档案。

3.6月份,由校团委汇同教务处、政教处、后勤总务处、年级部组成“绿色班级”评估组对申报班级集中评估,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绿色班级锦旗”并予以公开表彰,奖励班费50元,并优先考虑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

附:⒈《育才学校绿色班级申报表》

⒉《育才学校绿色班级考核标准与细则》

睢县育才学校

2014年3月10日

附件1睢县育才学校绿班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月日

附件2睢县育才学校绿班考核标准及细则

绿色的通知(篇5)

为配合市委、市**提出的建设“幸福东莞”的工作目标,充分反映东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所取得的成就和面貌,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宣传,展示我市“十一五”期间可持续发展的辉煌业绩,以及东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优美环境,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迈向新的台阶。为此,东莞市环保摄影俱乐部组织开展2011年“绿色东莞”摄影作品征集,并集结成册。

一、作品主题

主题为“生态东莞,幸福家园”。要求作品能反映东莞在发展思路、环境建设、环境教育、环境意识、生活方式等方面地深刻变化。从多角度正、侧面反映我市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果。

(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各镇街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工程、污泥处理工程等。

(二)工厂企业环保

各工厂企业的先进环保污染治理设备和设施。

(三)节能降耗的先进产品或工程

太阳能电池、led路灯、风力发电路灯、太阳能热水器等高新科技产品。

(四)自然生态景观:

东莞的蓝天白云,丘陵景观、森林景观、天然湖泊景观、天然瀑布景观、水乡泽地景观,古树名木景观,野生动物景观,野生植物景观。

(五)人文绿化景观:

1、植树节活动;

2、城市建设与绿化建设和谐统一的亮丽景点;

3、公园、广场、农田林网、道路、河堤的绿化;

4、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区、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的绿化;

5、家庭庭院绿化。

二、作品要求

1、力求反映我市人人参与环保,人文与自然的搭配;

2、表现我市人民群众为东莞环境的改善所作出的卓越努力。

3、反映我市在实施污染减排、节能降耗、改善生态环境、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推行绿色出行等方面展现出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反映我市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中呈现出的新举措、新风貌、新气象(如:**部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工程建设及取得的显著成效,企业在履行环保责任方面进行的环境治理,广大公众从生活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环保等)。

4、作品要求于2008年-2011年期间拍摄于东莞。

三、来稿要求

1、参赛作品黑白、彩色、组照均可,不收反转片,来稿请背面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人**(字迹工整),作品请勿裱。

2、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调底放大展出。(可得供电子文件,必须不少于8mb)不交底片或电子文件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数码作品必须保留拍摄信息(exif),**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特效技术处理。

4、本次比赛所有来稿不退,请作者保留好底片。

四、奖品设置

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一等奖3幅(要求大景大场面)奖金:1000元

二等奖5幅奖金:800元

三等奖10幅奖金:500元

优秀奖  30幅奖金:300元

入选若干奖金:200元

五、评委组成

邀请资深摄影家和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六、有关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日截止。

活动将邀请有关摄影专家开展作品评选活动。并选出200幅优秀作品,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广场进行展示。

七、其他事项

1、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于环保公益宣传,不再另付稿费。版权归摄影作者。

2、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会在相关****上予以通报。

八、投稿联系

地址:南城区体育路15号东莞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523009)

**:23391336

联系人:李卓莹

绿色的通知(篇6)

哈密市精神文明办公室

哈密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哈密市民政局

哈密市教育局

哈密市妇联

哈密市经贸委

哈市环字〔2011〕 13号

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的通知

市属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

绿色创建工作是生态市建设的细胞工程,主旨在于把绿色理念全方位地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及社会事业之中,通过开展绿色创建,可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使之成为公众的共识。为使绿色创建更好地服务于全国卫生城市创建,二者紧密结合,以创建促创卫,根据自治区、哈密地区及有关部门绿色创建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就全市绿色创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这个中心,以巩固历年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档次和水平,发挥创建典型的影响带动作用为基础,以继续创建绿色学校、社区、家庭,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为载体,抓点带面,点面结合,创宣结合,不断拓展宣传范围,增强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及广大群众树立绿色理念,倡导绿色消费,树立大环保意识,以创建促创卫,全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使绿色创建为实现两个可持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创建目标

按照哈密地区绿色创建工作安排及“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抓点带面、点面结合、创宣结合”的创建工作原则,确定2011年哈密市绿色创建工作目标:

1绿色创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各单位、家庭参与率较去年有明显提高。

2、创建达标目标:创建地区级“环境友好型”企业1个、“绿色学校”3所、“绿色社区”3个、环境优美乡镇1个、生态示范村3个、绿色家庭”30户;创建市级“绿色学校”2所、“绿色社区”2个、“绿色家庭”50户。

三、推进措施

(一)对历年创建达标单位及家庭走访,了解目前创建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推动其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档次和水平。

(二)举办绿色创建培训班,宣传绿色、低碳的理念,讲解创建的目的、意义及标准,组织已创建达标单位、达标家庭交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3) 选择典型的绿色家庭,为新建家庭提供指导和帮助,提高创建速度和质量。

(4) 采取论坛、现场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交流绿色创建的实践和经验,促进创建工作全面、协调、有序发展。

(五)组织创建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创建单位及创建家庭听取创建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及困难,积极支持、指导、帮助开展创建。

(6) 积极争取**及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建立绿色创造的激励机制,调动绿色创造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绿色”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绿色”创建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哈密市“绿色”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杜民哈密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哈密市环保局局长孙发元

赵群宝哈密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

邓捍红哈密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秀辉哈密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员:毕剑华哈密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

冯云忠哈密市教育局勤俭办主任

韩风菊哈密市民政局社区办主任

陈为哈密市文明办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哈密市环保局,孙发员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绿色创建办公室负责绿色创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办公室****:毕剑华******:2237378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环保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关于在全社会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按照工作职责积极组织指导绿色创建,将“绿色”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单位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中,形成部门联动的整体合力,动员和指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推动绿色创建。

(二)、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和市教育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绿色创建工作的领导,为绿色创建单位及个人做好指导和服务,保证创建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绿色创建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绿色创建工作,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

(四)、树立典型,积极推荐市绿色创建单位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绿色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档次和水平。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绿色创建工作的宣传,让绿色创建深入每一个家庭、社区、学校,使公众在绿色创建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

(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明确创建重点,迅速动员,全面推进绿色创建,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创建单位须于2011年5月10前将申报材料报市环保局生态科,届时市环保局、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将联合组织验收,对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绿色学校标准,验收合格的,绿色创建办公室将于“六·五”世界环境日前进行命名授牌,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 1、哈密地区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2、哈密地区级“生态村”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3、哈密地区级“绿色社区” 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4、哈密地区级“绿色学校” 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5、哈密市级“绿色学校”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6、哈密市级“绿色社区”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7、哈密市级“绿色家庭” 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哈密市环保局哈密精神文明办公室

哈密市民政局哈密市教育局

哈密市妇联哈密市经贸委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开展绿色创建通知

抄报:哈密地区环保局、市创卫办、市委办、市**办、市行政

哈密市环保局效能办2011年3月28日

(共印:汉文34份)

附件二:

哈密地区级生态村考核指标

附件三:

哈密地区级“绿色社区”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

附件四:

哈密地区级“绿色学校”评分标准

绿色的通知(篇7)

浦东新区关于开展“让爱传递·与爱同行”

——2012年‘绿色悦读’暑期青少年读书活动”的通知

雷锋是一个遥远而并不陌生的名字,雷锋精神所凝结的“爱”的内核,并不会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环境的改变而失去现实意义,将“爱传递与爱同行”,希望他们怀揣一颗善良的心去做寻常事,关照他人,播撒爱意,也希望他们热爱阅读,学会从书籍中找寻爱、体会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本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让爱传递与爱同行——2012暑期‘绿色悦读’暑期青少年读书活动”。以青少年读书网为平台,通过推荐优秀图书、开展读书导读、征文大赛等活动,让孩子们感悟爱、传递爱,做一个有爱的人。

一、活动主题

让爱传递与爱同行

二、参加对象

中小学生(包括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民办学校学生)。

三、活动要求

1.各中小学校或班级、街道要成立读书小组,组织学生参加“绿色悦读”读书活动,并组织指导学生通过选择青少年读书网(上向学生推荐“30本中小学生最喜爱的书籍”的相关书目,完成书评或心得。

2.学校要在暑假前充分利用校内橱窗、板报、阅读课、主题班队会、班级博客、校会课等教育载体,对学生开展文明上网宣传教育,让学生自觉抵制和远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内容的侵害。

3.学校、街镇要围绕“绿色悦读”暑期未成年人网络书评大赛活动,一要做好网络安全的教育工作;二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网络天地、心域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等青少年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网络平台的作用,让健康丰富的信息通过网络进校园和家庭;三要充分发挥阅读课和电子阅览室的作用,引导学生上网读好书。

四、活动时间与内容安排

1网上推荐(7月1日-7月10日)

在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的基础上,于7月1日在青少年读书网上设立优秀青少年书目推荐榜,从百余种优秀读物中选出“30本中小学生最喜爱的书籍”作为本次书评推荐书。青少年读书网(

2阅读指南(2012上海书展期间)

在2012上海书展期间设立以“让爱传递·与爱同行”为主题的“绿色悦读”活动专场,邀请儿童文学作家或教育专家作阅读主题讲座,举办课本剧展演、经典诵读等导读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让学生们感悟爱、传递爱,做一个有爱的人。

三。读书评书(7月1日-9月5日)

绿色的通知(篇8)

尊敬的xxx:

为了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防范校园内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避免对师生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校学生处、安全处联合开展防高空抛物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向全体师生呼吁:行文明之举,建文明校园。

征集时间:

20xx年11月23日—11月30日

标语要求:

1.标语以文字形式,字数不多于20字;

2.标语内容既要有助于全体同学增强对预防高空抛物危害的认知,又要提高参与高空抛物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社会公德;

3.标语要通俗易懂,能被同学直观了解、易于接受;

4.标语要简明扼要,朗朗上口、便于记忆。

投稿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支持一人多稿,但最多一人不得投稿超过5条宣传;

2.投稿者需要随稿一并提供班级、姓名;

3.标语交由班长,统一上交年级。

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20个。学校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还将赠送一份精美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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