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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格式(汇集八篇)

解除劳动合同 2024-09-29

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1】

______同志:

您于______年______?起就职于本公司。

现因下列第?项与第九项情形,你与我公司______年______?______?签订的为期______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______年______?______?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协商?致;

2、劳动者在试?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安排的?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作,经培训或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

10、劳动合同订?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履?,经当事?协商,双?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请您于______年____?_____?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2】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笔稿范文网 BiJiaoGao.COM)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3】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方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补充说明:

八、甲乙双方没有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4】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基于某些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结束双方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是常见的情况之一,无论是因为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还是因为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都可能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并探讨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员工的不当行为、公司的改组与重组、合同期满、经济情况变化、员工工作能力不达标等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1. 企业组织重组或调整,或者是资产转让并导致就业岗位缩减;

2. 职工工作能力严重不符合入职要求,出现了严重的职业行为失范或者失职的情况;

3. 职工因涉嫌犯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判刑、被驱逐出境的情况;

4.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工资的情况;

5. 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因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实现而终止。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如果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人事部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 首先,企业应当出具一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的信息,包括双方合同解除的原因、时间、解除后的条款等等。如果员工方同意解除,需要在协议上签字并盖章;

2. 如果员工方不同意解除,则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员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据以免被误解。企业有责任维护员工的权益,但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出现争议,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3. 如果职工方同意进行解约,协议双方应当进行严格的文书记录,并将记录存档;

4. 如果员工方不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但企业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则企业可以报请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处理。劳动监察执法部门会进一步可口双方的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将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相关惩处。

三、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遇到的问题

尽管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1. 双方对于解除原因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协商持续时间较长;

2. 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后赔偿条款的协定存在争议;

3.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享有的权利和保障没有得到允许,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对员工的生活产生影响,企业应该考虑到员工的情感和生活面对变化,以便双方通过理性对话有效达成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5】

如何完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

步骤/方法

1规范和限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等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双方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或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经双方协商或由当事人一方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劳动力是特殊商品,它与人的思想和身体密不可分,如:劳动者不想在用人单位工作,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手段让其留下来,反之,如果通过一些手段把劳动者留下来,也不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对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如果离开了原来的用人单位,可以更好的发挥作用,这无论是对劳动者本人,还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十分有利的。如果制定较为合理的制度就可以很好地规范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解决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合同带来的损害。

2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并举,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笔者认为,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约定一方违约应给付另一方违约金及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用以补偿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害。这样对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起到一个约束作用。因为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这样约定也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样既可以使劳动者享有真正意义上的选择职业的权利,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又可以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既公平又合理。

3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以保证劳动合同的相对稳定性。

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相对长的劳动期间,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劳动期间。这个期间可以根据工作性质来确定。针对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可以约定比较长的工作期间。这样,对用人单位人才的流动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4确定符合实际的通知期限,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上的技术人员,这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起着重要作用,他们如打算离开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在这30日内,用人单位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专门人才替代他们。这样,就会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影响,造成损失。而对普通岗位的劳动者来说,如找到新的岗位,但要等到经过预告期之后才能辞职,很可能就与新的工作失之交臂了。

5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各个用人单位都要遵守国家人才交流的规定,保证人才流动有序,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挖人才”。做到君子爱才,取之有道。从根源上限制“跳槽”的发生。

由于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以及实际中法律规定有许多不尽合理之处,笔者建议立法者对关于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作以修改,使之能更加公平合理,切合实际,使劳动法真正地实现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功能。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6】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______期年的劳动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7】

一、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3、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案例案情简介:职工李某在江苏镇江市一家外资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由于性格比较内向,又缺少销售技巧,一直完不成公司规定的销售定额。公司给他调换了一个比他原来职位低、工作难度相对小的工作岗位。李某在新的工作岗位仍然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公司遂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办完离职手续后,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人事经理回复,由于李某不胜任工作导致合同解除,这完全是李某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不再给予经济补偿。法律分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满足3个法律要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经过培训或者调岗;3、仍然不能胜任工作。3个要件缺一不可,在解除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时,用人单位负有三重举证责任,否则,很有可能造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温馨提示:失职与不胜任工作都是劳动者不能满足业务和职责上要求的情形,是劳动者客观和主观上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状况,但两者有着不同的法律内涵。失职是一种主观过失,表现为劳动者未履行工作职责。劳动者因严重过失被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不能胜任工作是一种客观状态,表现为劳动者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主观上没有过失。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李某不能胜任销售工作,在公司给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有权单方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镇江市总工会多次协调下,公司同意按李某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给予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因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又额外支付了李某1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格式【篇8】

劳动合同担保问题存在的争议劳动合同的担保,并不是一个新命题。笔者1999年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时,就被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在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改革春风总是不容易吹到的垂直系统普遍存在。对于现实存在的劳动合同担保问题,有必要从法律角度予以探讨。对劳动合同的担保问题,劳动法并没有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明确规定。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1994年3月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重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即禁止以物的形式为劳动合同提供担保;但对于对劳动合同提供保证的人保方式,既未作出肯定性规定也未作出否定性规定。因此,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提供保证人的做法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担保合同”所指向的“主合同”,约定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而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担保”的内容不是要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是要保证“被担保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不损害企业利益。因此,本案的“担保合同”不符合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规定,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应当由民法调整,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并以此理由驳回原告的起诉。该判例虽然没有明确否定为劳动合同提供保证的效力,但是否认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等于间接否定了为劳动合同提供保证的效力。因此,在我国目前为劳动合同提供物的担保或者人的担保,均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但是我们却不能否认为劳动合同提供担保,对稳定劳资关系和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意义。对劳动合同或者雇佣合同提供保证,我国台湾民法称之为“人事保证”。如何建立我国的人事保证制度,也成为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学者讨论的一个小小的焦点,对此问题本人研究不深,因此不敢班门弄斧或者鹦鹉学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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