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保密协议1000字精选

离职保密协议 2023-01-13

伴随着网络的爆炸式发展,合同对人民群众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如果不签合同,那是从事经济活动的重大失误。无效的合同、撤销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离职保密协议 ,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离职保密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为甲方公司员工,担任_____________职务,已经知悉甲方及甲方参股公司(本协议以下内容中所称“甲方”均含“甲方参股公司”)的商业秘密。现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为了明确乙方离职后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及甲方参股公司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等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乙方确认甲方已对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承诺

乙方为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人。乙方承诺从甲方离职后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3、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

4、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后,乙方承认甲方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乙方承诺给予保密。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离职保密协议 篇2

(一)保密条款约定不完整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为保证劳动合同完整性,约定有原则的保密条款,但对于商业秘密的划分及各种具体的责任约定都不明确,导致保密条款没有实质的操作价值。

(二)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过广的法律风险。不少企业错误认为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越广泛,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越有利,导致不少企业不分部门、不分工作性质要求全体员工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然而这样的做法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而且由于企业要求员工承担保密义务应当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给企业增加过重的负担。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员工包括:

1、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2、一般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3、市场计划、销售人员。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

4、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缺乏对应的保密费支付的法律风险。保密条款为员工增加了负担,同时可能因此给员工未来的就业造成影响,一些合同还约定了相应的脱密期限制离职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适当的保密费用为补偿。若缺乏对应的报酬,则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效力将受到质疑,由此产生无法实现保密效果属于严重的法律风险。

为完善保密事项,单纯依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难以详细约定,企业应当针对特别需要严格限制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这种划分的合理性、保密协议条款是否完善、保密制度配套等都是法律风险评估过程需要了解和考虑的内容。

离职保密协议 篇3

一、保密协议内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二、保密协议员工离职生效条件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三、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因此,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员工在职和离职后传播、泄漏单位商业秘密。在做出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后,按约保守商业秘密就成为劳动者的义务,违约就要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员工在离职以后保密协议生效的条件有4个,要求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协议有实现的可能性,满足这几点时保密协议既生效,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保密报酬。

离职保密协议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从事一职期间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2.甲方资料文件不得用于其他公司或其他项目。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乙方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U盘等。6.乙方有责任遵守在职期间甲方对外合同中及相应保密协议中的内容,并同时承担在职与离职后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而引发的责任和后果。

二、员工离职后有义务配合公司完成其在职期间发生的业务的后续问题。

三、如有违约,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不能用任何形式挖走现有职工,无论是一般员工还是技术类、管理类。

五、协议有效期限至签字日期起二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职保密协议 篇5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一般来说,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程序,都会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进行仲裁或诉讼程序。对于技术保密合同中负责保密的一方来说,如果违反了保密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有可能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承担刑事责任。

离职保密协议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曾经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人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 保密义务的终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东莞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月XX日

离职保密协议 篇7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女,身份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址:

鉴于:

甲方属于户外休闲用品、工艺品等制造行业,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系在甲方从事进出口经营业务,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4月29日担任外贸业务职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所有客户名册。现乙方单方提出要求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故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与甲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严格遵守与甲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遵守不得泄漏:

1、甲方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价格方案;

2、甲方所有于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止在册的客户信息;

3、甲方的产品信息。

二、乙方承诺:

1.其在离职之后三年以内,不得在与甲方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工作: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2.在离职之后,不得抢夺日前甲方在册的客户;也不将甲方的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

3.在离职之后,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视为无限期保密。

四、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下:

1、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年薪的50%计()元;该补偿费甲方自20xx年11月开始至20xx年4月止已每月支付给乙方。

2, 20xx年8月,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元。

3。 20xx年4月29日补偿给乙方()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前款权利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全额退回第四条约定的款项给甲方;同时,乙方将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八、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乙方应另行承担。

九、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解除芳动合同)后三年内有效。

十、本协议与原劳动合同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部分内容互为补充.不可分割。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_、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手机:

年月日 年月日

本文网址:http://m.bijiaogao.com/fanwenziliao/73676.html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最新更新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