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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用6篇)

每个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计划,使一切安排妥当,方案是实施某项具体工作的文件,以下是小编为您准备的有关《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内容,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篇1】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关于开展xx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xx〕号)精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xx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与形式

第一阶段:3月13日前学校自查。由各校自行开展校园卫生工作的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乡镇的中小学校及民办幼儿园由各中心校负责组织学校开展专项自查。

第二阶段:3月14日—16日联合监督检查。由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以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卫生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五项:

(一)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病情追踪记录、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设卫生室执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执业资质证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及制度健全并上墙情况,开展卫生保健情况,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及培训情况,设置固定宣传栏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等。

(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并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初中以上学校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情况。加强对教职工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初中及以上学校设立防治艾滋病宣传栏,公共卫生间洗手设施上方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情况。初中以上学校观看《生命断层》专题片情况。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源卫生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及设施(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

(四)学校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及报告流程图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五)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卫生监督情况,学生宿舍、校园环境、厕所卫生情况等。

(六)学校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落实情况。

四、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信都片、、幼儿园。

车辆由xx区教育局安排。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幼儿园。

车辆由xx区卫计局安排。

五、检查方式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等人员组成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全面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等情况自查,并按附表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联合检查:由xx区教育局和xx区卫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将随机抽查学校,主要采用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对师生进行抽样问卷测试或暗访等方式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根据局年初每月一评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饮用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自查工作要求校长亲自部署,有序开展,落实专人负责,并形成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书面自查报告,交检查组审查。

(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必须限期整改,若因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各校在卫生安全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将自查报告、检查图片及汇总表(附件5、6、7)于xx年3月14日前分别报送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同时要求上报电子版材料。

(四)检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一切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自觉接受学校监督。

xx区教育局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x年3月9日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2020年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中集中开展“五合理”、“四规范”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和延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五合理”、“四规范”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延医保发【2020】25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检查目标

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每年四次集中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五合理”检查,即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四规范”检查,即规范信息系统、规范经营项目、规范价格政策、规范服务行为。通过常态化的检查,推动定点医药机构精细化管理,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和获得感。达到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的目的,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制度公平可持续。

二、检查原则

(一)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县医保部门要确定每次检查的主要项目和重点内容,全年要实现专项检查覆盖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覆盖所有服务项目和环节。

(二)分级负责,市县联动。县医保部门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一年检查四次,实现全覆盖,市局负责将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从严监管,纠管并重。专项检查实行常态化管理,对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从严处理,同时加大对共性问题的治理力度,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诊疗行为,推动定点医药机构转变服务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专项检查内容

(一)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五合理”检查

1.合理诊断。重点检查收治患者是否符合入院标准;平均住院日、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危重病人急诊抢救成功率、病房抢救成功率、基础护理合格率等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行业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检查挂床住院、重复住院、门诊转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

2.合理检查。重点检查住院期间对参保患者是否进行实质性、针对性的检查、超诊断范围检查、住院转门诊检查、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等情况。

3.合理治疗。重点检查治疗方案是否与疾病诊断相符合,是否按照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有无故意拖延住院时间而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等违规行为。

4.合理用药。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药品使用原则合理用药,是否优先使用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是否足量配备并按规定使用特殊药品,出院是否超规定带药,住院期间是否有让患者到院外购药等违规行为。

5.合理收费。重点检查执行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情况,是否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依据,是否有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虚记费用、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是否有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盗刷社保卡等违规行为。

(二)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四规范”检查

1.规范信息系统。重点检查是否配备医药管理信息系统,医药、医保系统数据是否统一,有无健全的药品进销存记录、库房盘点记录,数据是否可追溯两年以上。是否按有关规定配置了与医保系统联网的医保专用计算机,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上传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联网的计算机是否有网络安全防护手段,能否确保医保相关数据安全、完整,医保数据是否做好备份。

2.规范经营项目。重点检查药店是否在显要位置悬挂定点零售药店标牌,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是否摆放和销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物品等违规行为。

3.规范价格政策。是否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能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是否认真落实药品价格监测制度,按时上报有关监测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参保人员用社保卡(医保卡)购药价格是否高于用现金购药价格等违规行为。

4.规范服务行为。执业药师是否在岗,能否确保供药安全有效,杜绝出现假劣药,能否做到为参保人员提供刷卡、查询、密码修改、医保卡挂失等服务,并对购药的参保人员认真进行身份验证和证卡识别。有无留存参保人证卡,以及盗刷社保卡、串换药品耗材、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品、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违规行为。

四、检查方法

(一)定点医药机构自查

一是要认真学习医保政策。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省市医保政策和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2020年延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0年延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到政策培训到位。二是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对照“五合理”、“四规范”检查内容,逐项逐条,检视问题,通过开展处方、病历点评、个别抽查等方式,对本单位执行医保政策、诊疗服务行为、检查、用药、收费等方面开展深入自查,并扎实做好问题整改。三是整改并上报自查报告。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将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将问题反馈到相关科室或部门,督促指导整改,能及时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限,尽快整改。同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医疗保障局。四是建立完善制度。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深入调研分析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杜绝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二)县级检查

医疗保障局组织对所管辖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检查。市局要求每季度末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三)市级抽查

市医疗保障局每季度对县(市、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排名,全市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五、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实行按季度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每季度第二个月末向医保局报送自查报告,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经办处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检查报告,市局每季度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医保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医保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监督工作,把“五合理”、“四规范”检查做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有力抓手,全面安排部署,创新检查方式,指定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注重检查效率,及时总结经验,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医保部门要在检查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效能。要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严重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协议暂停或终止定点资格,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加快形成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等为主体的监管评价体系。

(三)加强宣传。医保部门要结合4月份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适当形式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医药服务监管工作。依托市医保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医保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正面引领作用,为专项检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等工作,按照“不放过任何一处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打造平安大亚湾、幸福大亚湾。

二、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结合冬季风高物燥、经济繁忙的特点,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旅游、人员密集场所、输油、输气管线,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按照化工行业“四令三制”、交叉作业“三个一律”、高空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和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等各项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彻底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坚决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整改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实现闭环管理。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职责,街道办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峰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电利同志任副组长,街道相关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办601,办公室主任由陈电利同志兼任。

四、工作安排

(一)城市管理办: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等施工安全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集装箱宿舍、临时工棚、削坡建房等重点场所的检查,深入开展人员聚集场所加层改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建筑质量安全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输油输气管线方面,城市燃气管网和城镇燃气安全防范,持续深入开展油气管道高后果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督促油气管道权属企业依法履行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油气管道高后果区排查、管控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城镇燃气、燃气经营点和使用管道燃气经营户的隐患排查治理。

(二)综合治理办:道路交通安全。严格按要求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合区交警中队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闯红灯、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治超的严管高压态势,狠抓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系统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的实施意见》要求,配合交通安全劝导站把好出村、出厂、出社区关口,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载客、闯红灯等行为进行劝导。

(三)应急管理办:危险化学品安全。按照《惠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物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都得到有效管控。消防安全。统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风险,加强供用电宣传管理,切实减少电气火灾、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工矿贸行业安全。聚焦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和防高处坠落、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不按设计开采、采空区未及时治理、擅自开采保安矿柱,尾矿库违规排放、“一库一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风险,深化工贸行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强化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餐饮业瓶装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灶、瓶、管、阀”的情况及气瓶存放场所和周边环境,严格落实经营户双人签名确认瓶装液化石油气阀门关闭后离店等制度。

(四)农业农村办:渔业船舶安全。聚焦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不严格,渔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渔民超强度捕捞作业,船东船员防范商渔船碰撞、夜间航行和停泊避碰。辖区渔业船舶安全开展隐患排查,全面落实“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船东船长依法履职尽责、违法严格追究责任,严格落实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船员持证上岗、主动报港,保持渔船设备设施安全有效;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非法渡运点巡查力度,严禁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载人载客,严禁渡船随意停靠、船员无证驾船、渡船超载运输,严格执行渡船禁航、限航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营运行为;开展山塘水库、森林防火及河道安全隐患排查。

(五)公共服务办:旅游安全。加强景点景区尤其是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密切关注汛情预报,指导旅游景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酒店民宿电气火灾专项治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加强游乐设施(含滑翔、山地车)检查,杜绝带病运行。校园安全防范。督促各类教育机构全面落实宿舍、食堂、教学楼等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突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宗教场所、敬老院的消防安全检查。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开展燃气安全防范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黑加油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对非法煤气点、违章建筑开展行政执法。

(七)其他办公室对驻点村(居)重点行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排查。

(八)各村(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各类消防安全宣传,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规劝纠正。

五、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细化措施,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标准、要求落实落细。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2日至11月26日)。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摸清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底数及具体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9日)。做好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隐患整改工作,认真总结排查整改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高度关注源头性苗头性问题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敢查、不会查、走过场、不作为,杜绝隐瞒不报等行为。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落实落细落具体,严防失察漏管造成事故灾难。

(二)全面建立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整改责任人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定期销号;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要制定管控措施、持续推进,确保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问题归零”。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广泛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挥媒体和信用体系的作用,强化曝光和“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措施,让失信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积极发动群众查找身边隐患,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的大排查大整治局面。

(四)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要立足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认真梳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集思广益,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大亚湾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体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制现代化,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篇4】

一、成立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专项排查工作按时完成,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以下方式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一)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从而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小病大治。对如腔隙性脑梗死、颈(腰)椎间盘突出等住院患者,医院不按实际诊断和疾病转归,违反诊疗规范实施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诊疗、违规收费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排查对象

区内所有定点公立医院(含镇街卫生院)、民营医院以及部分村级卫生室。重点排查平时举报线索集中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排查方法

(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一是筛查出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二是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

(二)采取现场核查、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疑似数据进行逐一排查。

(三)各医疗机构结合2020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本次重点排查内容先行自查,区医保局从12月21日开始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成立排查专班,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住院收治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和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医保局,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在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中,排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

(三)区医保局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依职权分别送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案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曝光。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篇5】

一、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及内容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由街道道安办牵头,按照《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延鹤办〔2020〕42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延鹤办〔2020〕45号)要求,抓实、抓细、抓牢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要加强重要路段的排查整治。水南环岛至高速出口国道路段、上洋村农村道路、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全面进行排查,逐一查清,找准隐患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加大力量排查急弯、长大纵坡路段和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上洋村道路多、弯道多、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等安全风险,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道安办、溪源公安派出所、上洋村要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道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和道路安防工程建设。三要强化路面的巡查管控。各社区、上洋村、有关单位要配合交警、公安部门,以“两客一危”车辆、9座以上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校车、工程作业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重要时段的警示通报。强化雨雪冰冻、团雾大雾等恶劣天气的信息通报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提醒,打好道安工作百日攻坚战和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

(二)严查消防安全隐患。由街道防火办牵头,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对辖区14个村(居)个开展入户宣传工作。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重点劝导居(村)民不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电器,拆除私拉电线和查处违规用火等问题;配合区消防、城建、商务、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使用、疏散通道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用火用电、餐饮后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村溪源庵萧公祠、市博物馆等文物单位和宗教场所是否存在违章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配合城管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的检查执法;指导物业企业、楼栋长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的宣传劝导,加强安全培训演练;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摸排、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立即组织整治农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水源和水池不足等问题。

(三)严管建筑施工安全。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区城建局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以及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安全等专项治理,同时加大对在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提示施工建设单位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为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四)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监管。配合区应急局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制度规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辖区3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经营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好台账。二是配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以上四家企业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三是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四是针对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烟花爆竹储存、销售方面安全监管工作。

(五)配合抓好燃气安全管理。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城建局,安燃、安顺等公司以整治管道燃气、瓶装燃气为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采用网格化单元为主,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楼栋长作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我辖区范围内的用户以及安装管道燃气楼栋所有住户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管道燃气整治方面,主要配合检查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是否排查及整治;市政道路、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灵敏度是否可靠,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住户是否私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设备,燃气燃烧器具是否合格,连接胶管是否老化漏气等。钢瓶液化石油气整治方面,配合区行业部门及相关经营单位重点排查钢瓶是否超期服役、是否有“黑钢瓶”流通使用、是否有“倒罐”行为等;查清钢瓶的出厂日期、编号、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以及连接软管使用年限。

(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由街道安办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辖区的工贸企业生产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工贸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业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

(七)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由街道森防办牵头,重点针对上洋村及涉林的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特别是上洋村正值春耕备耕,炼山造林关键时期,野外用火频繁,要进一步抓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要全面组织上洋村及涉林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开展周边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溪源景区、茫荡山自然保护区(上洋片区)等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检查上洋村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严格把关用火审批、及时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强化村(居)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加大各村(居)、西门蔬菜大队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让防火意识入人心,防火知识入脑,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八)抓好文化旅游安全监管。由街道文化站和综治办牵头,配合区文旅、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民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安全提示、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消除旅游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二、工作措施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1月1日起至4月底,各社区(村)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社区(村)立即组织消防、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各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小区、楼栋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六项责任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找准最大风险隐患、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分级分类,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涉及面广、难度大,街道无法解决的难点、重点隐患和问题,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协调解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街道班子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党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由街道安办具体组织,各社区(村)、各有关站办同步推进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社区(村)挂点领导要切实负起各社区(村)安全生产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务使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成效。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社区(村)要严格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监督”六项责任清单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要求,区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区领导签字;街道主要领导带队检的由主要领导签字;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带队领导签字。并将检查等各清单报表的电子版于每日下午四点前、纸质版复印件于每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街道安办。

(四)严肃督查问效。街道督查组要分组加强对各社区(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强化督促检查,防止出现“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对排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彻底、不完整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销号问题不认真、不严格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因排查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督查组每日要形成督查材料报街道安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深入开展。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篇6】

根据医保监管工作安排,20-年10-12月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医保监管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20-年全省医疗保障稽查工作意见》及《20-年福建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将医保监管工作作为20-年医保管理首要任务落实到位。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

(二)是否存在违反医保政策规定、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行为;

(三)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欺诈骗保行为。

三、工作方案

(一)数据筛查

由医保部门先行运用监管规则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问题数据筛查和分析研判,按机构提取问题数据并下发至各定点医疗机构。该项工作开展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4日。

(二)自查自纠

问题数据清单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规定任务,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对照自查,组织开展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延伸拓展、自查自纠,深入检视存在问题、立查立改。定点医疗机构在自查自纠阶段所检视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处理。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定点医疗机构应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及时报送医保部门。该项工作开展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5日。

(三)重点检查

医保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消极应对,或是自查自纠不全面、不彻底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经检查核实存在虚报、瞒报、整改未到位或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该项工作开展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8日。

(四)总结整改

专项检查结束后,根据此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敦促问题整改、落实。该项工作开展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担当

参加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人员应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及斗争意识,增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勇于应战、敢于担当,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成效。各定点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纪律,认真处置

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大数据资料、案卷材料应由专人保管,严禁泄露案情及调查处理工作情况。

(三)廉洁自律,树立形象

检查人员要牢记医保人的初心和使命,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守底线、不越线,严格做到“一记住、二不准、三严格、四需要、五不得”的廉政规定,树立医疗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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