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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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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1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校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

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救援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10人、后勤集团总公司6人

工作职责:救援组人员在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溺水现场,首先利用现场救生器材进行紧急施救;如有必要,还应尽快将存放在综合楼一楼西头储物间内的潜水及救生器材调到现场,组织人员下水救援,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信息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保卫处监控报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接报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救援组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护士若干、保卫处校卫队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及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车辆等,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对救出的溺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4、警戒及材料收集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警戒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

二、应急程序

(一)日常防预

1、坚持预防为主。校内水域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在水域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和禁止游泳标志,并对其周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卫处应利用监控设备对水面进行24小时监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3、保卫处应在水域周边设置必要的救生器材,并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绳、潜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卫处应和水域管理部门、校医院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溺水救援小分队,并不定期进行救生演练,提高救生能力。

(二)紧急救援处理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xx报警。监控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组、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警戒及材料收集组进行现场救援;指挥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警戒及资料收集组应协助xx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校长田孝民

组员:办公室主任——陈国生   总务科科长——房慕钦

安全办主任——牛自凯   教务科科长——刘俊英

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一)应急小组下面设立三个分队:

1、现场处置小队。由总务科副科长和宿管办主任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医务室、总务科、食堂管理员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2、医疗救援小队。由教务科负责,组织医务室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3、思想工作小队。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班主任,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有出现死亡病例时,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总务科,经确认后,立即停止出售该类食品并撤收该批全部食品封存。同时由医务室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的学生身体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报告医务室,由医务室人员初步检查确认,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用“催吐法”协助中毒学生吐出有毒物。校办或当天值班领导立即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急救。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2)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政教科长组织班主任进行全校紧急排查,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到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

3、总务科科长和医务人员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就近大医院。办公室主任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由总务科科长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政教科科长组织医务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情调查,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吃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并及时上报。

5、总务科副主任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6、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7、食堂经营人、食堂管理人员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8、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医务室护理患病学生。

9、政教科、团委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10、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总务科科长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13、安全办主任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设立专门电话: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校办公室牵头,总务科、医务室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医务室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如用于“催吐法”所需的温开水、一次性杯子、脸盆,检查床,被子,枕头等)的储备工作。

3、事件发生后,总务科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为应对学校防不胜防的突发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中突发事故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

一、传染性、季节性或暴发性疾病;

二、群体性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三、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五、集体活动、楼道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六、校内的火灾事故;

七、建筑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八、教职工、学生家长中可能激化的矛盾;

九、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一、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隐患。

二、早发现。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早报告。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四、早救治早隔离。坚持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人群和班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散、隔离、检查和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三、一旦学校出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行政班子其他成员和工会主席为成员组成。其职责是: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公安、医疗、防疫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落实责任。

二、现场控制组:由事故涉及部门的直接分管领导(含中层领导)任组长,事故涉及的直接工作人员、事故发现者、亲历者为成员组成,其职责是: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伤病员到医院救治;

(3)接待家长,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及思想疏导工作,安抚家长情绪;

(4)组织班主任管好班内学生。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三、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负责,职责是:

(1)按照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四、信息资料组:由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

(1)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2)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3)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五、医疗救援组:由值周教师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并跟踪了解伤病情动态。

(3)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4)随时与分管领导保持联系。

六、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相关班主任参与,其职责是: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做好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的后勤服务工作。

(4)积极联系保险部门,协助投保者的家长争取保险理赔。

七、消防技术组:由学校电路维护人员负责,其职责是:

(1)做好消防栓和电源控制工作。

(2)迅速打开水源开关和断开失火部位电源,并奔赴火灾现场等待工作安排。

四、各类事故(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发现师生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将发病人员送乡医院会诊,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现场控制组、医疗救援组)。

二、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临时事故调查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炊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临时事故调查组由分管后勤副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为成员组成。

三、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安抚工作,迅速向上级教育、卫生、政府等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后勤保障组、通信联络组)。

(二)传染病(含师生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一、师生在家中出现疑似传染性疾病后,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属非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二、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迅速到乡医院就诊,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还应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家长或监护人不能陪同的,由班主任送去医院就医。

三、立即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要组织人员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后勤保障组)。

四、迅速将疫情报告市疾控中心和教办(通信联络组)。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紧急拨打122事故处理电话,迅速报告交警部门(现场控制组)。

二、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现场控制组、医疗救援组)。

三、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记下肇事车辆的牌照,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现场控制组)。

(四)发生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做出安全部署,加强防范(学校分管领导)。

二、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对危险区域发出安全预警,划出隔离带,禁止师生通行,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值周小组)。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要树立生命至上,不恋钱财的生命价值观。根据情况,必要时采取停课等措施,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通知未上学学生在家等候通知(值周小组、班主任)。

四、教育教学活动(含放学)危及师生安全时,应及时取消活动,并做出合理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尽力避开危险区域和时段(活动组织者)。

五、在上(放)学途中,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要避开危险地段。学校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班主任)。

六、一旦突发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应及时将事实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通信联络组)。

(五)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和建筑物倒塌时,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事故现场的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自救,并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和倒塌区域的安全地段。

二、事故现场的教师在一边组织指挥学生紧急疏散时,还要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学校要迅速组织力量(在校的全体教职工)到现场施救,采取先救人后救财,并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并立即拨打1二十、119求助。

四、学校领导要立即通知消防技术组成员到达现场切断电源,打开水阀。

五、疏散集结地点一般设学校操场,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后勤保障组、班主任)。

(六)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一、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送乡医院救治。班主任迅速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班主任陪同到医院就医。

二、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周小组,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三、发现校内有可疑人员在对师生袭击、行凶、行窃和与师生斗殴,现场第一位发现事件的教职工,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劝止,并将情况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或拔打110报警求助。

五、信息报告:

一、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向外发布事件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媒体的采访。

三、事态应急期间,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教职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

六、附则:

一、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未列入本预案的事故应急预案以单独文件制订。

二、本预案自xx年x月1日起开始实施。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全校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1、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学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一些类型: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的事件。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7)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8)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9)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学生发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灾害事件。

(12)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学生突发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学生突发事件一般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划分标准如下:

I级(特别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的大量人员参与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的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十分强烈。

(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II级(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的人数众多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的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的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的事件。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III级(较大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多人群体性的事件。

(5)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IV级(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的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生突发事件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学院领导对本学院学生安全负主管责任,辅导员对所带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科学规范、依法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组织体系

(一)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因校舍安全、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学生安全时,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团委、校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任主任,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精神。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III级以上学生突发事件。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

在学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收集信息,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并作好第一时间现场处置。

3、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学生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妥善处理。对本单位发生的III级及以上学生突发事件,按预案立即启动由本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学院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知情人(学生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再由分管院领导向学院处置小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学校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生所在学院应第一时间电话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2小时以内电子版文稿经保卫处初核后书面报告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办公室依据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初核的信息进行核查把关并报校领导批准,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二)信息发布

1、发布职责。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发布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发布信息。

2、发布程序。负责事件处置的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将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至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立即组织新闻通稿对外发布。根据事件的性质、等级,宣传部要主动了解、跟踪和掌握实际情况,较大及以上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谣言、传言,要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3、发布方式。新闻发布方式主要有:校园网主页、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

4、发布原则。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舆论,掌握主导权,维护校园稳定;坚持公开透明,开放有序,尊重师生知情权,满足人们了解突发事件真相和处置情况的信息需求;依法开展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舆情研判。党委宣传部要组织专人负责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收集报送,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跟踪互联网动态,及时汇报反映。

(三)各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以下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现场处置的,发生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副书记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等相关部门有关领导获悉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学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或12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当事人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保卫处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当事人所在学院应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适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单位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所在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修养治疗,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6)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相关学院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避免产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机。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1)发生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知情者应立即通知学生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学生辅导员、学院领导、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部门人员(罢课事件为教务处、罢餐事件为后勤集团、集会游行为学校办公室,其他事件根据事件性质确定所涉及部门)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学生工作部(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部门和学院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聚众滋事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众滋事事件,要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和有关学院分管副书记报告。

(2)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当事人所在学院应在发现学生去向不明的12小时内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协助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帮助寻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根据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4)经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意,相关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学院处理失踪学生的善后事宜。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的事件。

(1)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及相关学院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及相关学院学生辅导员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2)案发现场人员应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和救死扶伤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时帮助送往医院。

(3)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先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学院相关人员将参与打架的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参与围观学生。

(4)保卫人员、案发现场人员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要及时、全面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有关部门责任人应在当天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不可延误时间,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调查清楚,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6)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做好受害学生救治和事件处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学院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和亲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1)校园内发生与学生有关的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报告。

(2)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有关学院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

(3)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报告,要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同时组织人员疏离,维持秩序。

(4)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保卫部(处)或拨打110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保卫部(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7、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

(2)所在学院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所在学院应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受伤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根据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展开营救工作。

(4)所在学院应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介入工作。

8、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的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2)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的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学校保卫部(处)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部(处)、后勤服务处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9、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应立即拨打120、110,并迅速进行救治,同时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辅导员应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由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现场取样、侦破等工作。

10、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学生突发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理。

四、事后恢复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事后恢复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一)善后处置

1、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学校根据司法机关对事件的认定结果,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级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学院和部门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的损失进行评估。

五、应急保障

学校设立学校突发事件专项应急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保障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表彰奖励

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责任追究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在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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