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漂流记梗概(一)
第一章:巴西庄园主
鲁滨逊他第三次出海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园主。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
第二章:流落荒岛
鲁滨逊搭乘的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孙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并开始打猎。
第三章:荒岛生活
鲁滨逊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虽然这样,鲁滨孙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
第四章:智救星期五
鲁滨逊孤独地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三年后,有一天,他看到三十多个野人乘着小船上岸了。他们拖着两个倒霉的同伴,在途中宰杀了一个,另一个则拼命的逃跑。那个野人逃跑的方向正好是鲁宾逊住所的方向。鲁宾逊决心救下那个逃跑的野人,于是他开枪打死了追赶的两个野人。因为鲁宾逊救那个野人的日子是星期五,所以就给那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
第五章:制做陶罐
鲁滨逊费了很大的力气去找陶土,找到后把土挖出来,调合好,运回家,再做成泥瓮。工作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才做成两只大瓦罐,样子非常难看,最后,太阳终于把这两只大瓦罐晒得非常干燥非常坚硬了,他就把它们轻轻搬起来,放进两只预先特制的大柳条筐里,防备它们破裂。之后还制作了一些小圆罐,盘子,水罐啦,小瓦锅等
第六章:回归
28年后,鲁滨逊和星期五帮一名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鲁滨孙漂流记梗概(二)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英国的水手因船沉了而流落到了无人的荒岛,度过了28年,在进退无路的情况下,他开始想办法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竭力投入到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去。他靠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把这个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还勇敢地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就在鲁宾孙快要放弃回到英国的时候,他却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经过重重困难,鲁宾孙最终离开了荒岛鲁宾逊的乐观和勇气是可嘉的,为了生存做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事情。我想鲁宾逊之所以能逃出荒岛,一定和他的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和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生活态度有关,改变困境就得有这种信念支柱。
鲁滨孙漂流记梗概(三)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叫鲁滨孙的人;在一次到了一个荒岛;在那儿只有他一个人,他害怕及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粮食和水;这样的话是很难在岛上生存的,在岛上,前几天,在他的包中还有些粮食可以给他能量,给他补充体力,但是粮食是有限的,就这样,他又饿了几天,终于他受不了了,就在这时,他发现了种粮食的方法,便开始了种粮食,而且每次都是大丰收。就这样,他在这岛上住了几十年。某年的某一天,他看见了海上有只船,并设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力,那只船上的人是个商人,正前往鲁滨孙的家乡。鲁滨孙就让这位商人带他回到他几十年没回来的家乡。当他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家乡人的时候,大家都惊呆了。大家以为他已经死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奇迹般的活着,简直不可思议!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一)
我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昆虫记》,知道了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里面写了他家非常穷,除了一所房子和小小的园子外就一无所有,后来,他的爸爸妈妈就给他了些鸭子,他把小鸭子们带到神秘的池塘。在那里,法布尔不知不觉的喜欢观察动物和植物了,特别是昆虫。
法布尔在写《昆虫记》的时候,也像写作文一样,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写得栩栩如生,显得《昆虫记》这本书里的昆虫像是活在我的身边一样。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昆虫是寄生在蜜蜂身上的螨虫蜂螨。蜂螨这种昆虫没一两天就死了,这两天的生命里它的全部工作就是繁殖后代。它在繁殖后代时,先是在蜜蜂身上,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它是在蜜蜂巢里繁殖后代的。在蜜蜂飞行时,蜂螨就用法宝大针子和粘液,抓住蜜蜂的软毛,飞到蜜蜂巢里,如果把卵产在蜂蜜上的话小蜂螨就会被蜂蜜闷死了,所以,蜂螨要在蜜蜂产卵的时候,滑到蜂卵上去。我读了蜂螨的故事,我知道了蜂螨在跟蜜蜂飞行时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蜜蜂高速飞行和与地面摩擦的时候,但是蜂螨一点也不害怕,它们是一种喜欢冒险的小家伙。它们不是瞎冒险,而是有自己的绝招,安全地到达目的地。为了不使自己的卵有危险,蜂螨妈妈会想办法解决问题。我们应该学习蜂螨喜欢冒险、善用法宝的精神。我觉得蜂螨很有母爱,为了孩子不怕危险,我们应该孝顺父母。
《昆虫记》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其他许许多多不知道的昆虫,学到了很多的道理!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二)
文/麦兆恒
世界上很少有人会从事这个职业的,我们也不指望从这份工作中挣钱,但是我们不必介意,因为能获得很多有趣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比任何一个职业都有意思。"这是在《昆虫记》中摘出的法布尔对自我工作的看法,出于对昆虫的热爱,在他的野外实验室中,法布尔就把昆虫当做人类,甚至当作自己的朋友,非常的尊重和喜爱它们,以至于忘我的融入到昆虫的世界去体验昆虫的乐趣。由于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有时法布尔在研究与记载的过程中也不忘用生动的话语把它们形象的比喻一番,比如描写蟋蟀的一句话:上面一对则是控制码擦得器具,蟋蟀只用了其中4个发音器就能将音乐传到百米之外,可以想象它的声音多么急促。还有描写蜘蛛的一句话:这些即将结束生命的‘苦行主义者’不愿死在蜂房里,于是他们自行解决了葬礼,让自己跌落在土穴下面的坑里可想而知,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是多么深。
在《昆虫记》中,我们不仅可以学到昆虫学,还可以学到昆虫学以外的东西,比如解刨学和化学,法布尔用生动脱俗的语言把几门枯燥乏味的科学描绘的有声有色,而且在他的语言中没有半点虚假,因为他坚持科学可以被修饰,但不能被修改。这使我们能在昆虫记中学到真实可靠的科学,而且能把他们好好吸收。
《昆虫记》它让我了解了为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付出一切去追求的精神,了解了一种追随远离尘嚣世界的高雅情趣,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尊重。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三)
《昆虫记》是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习性。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知道了关于昆虫的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说:在田野里经常闪烁着的亮光,大家都知道是萤火虫的杰作吧!以前,我以为萤火虫只吃树叶、草,读了《昆虫记》后,我大吃一惊萤火虫竟然是肉食性动物,主要猎物是蜗牛。萤火虫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这样成了萤火虫的美食。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面有层白色涂层,是有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然后由白色涂层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进了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变产生了光。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昆虫界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作者以散文式的文笔,向大家讲述许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情况,有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细的描述。让我们真实的领略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试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一)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二)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本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昆虫记》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三)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四)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人法布尔,他的热爱昆虫不是祖传,而是他对昆虫的热爱。
他为什么热爱,是因为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巢,里面有五颗蓝色的蛋,忽然一只小鸟冲我飞来,我一手拿下五个鸟蛋立刻爬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一名牧师,当他看到我手上的蛋,告诉我这岩鸟下的蛋,他还告诉我许多昆虫知识,调起了我对昆虫兴趣,所以我才认真观察昆虫,些了这本昆虫记。
我要学习法布尔的探索精神。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五)
说到蝉,大家首先可能会想到夏天那恬噪声音的制造者。
人们总是认为只有人类的建筑才是最好的,但蝉却被称为优秀建筑家。可能是因为它们有洁癖吧,它们地穴洞口一点垃圾都没有。蝉还有个外号铁路工程师,它的地穴大都深达十五六寸,但却通行无阻,牢固可靠,因为它们的体内有种极粘的液体,跟我们的水泥差不多。
蝉的声音即难听也美妙,但对蝉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上帝在创造它们的时候忘记给它们宝贵的听觉。
蝉是伟大的,它在地底下生活了四年,就为了在日光中唱五个星期的歌,换来那刹那间的愉悦,然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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