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一)
今天我看了一篇《水浒传》的一部分,文中讲的是宋江的机智骗过了他的爸爸,免费给老爷爷和小朋友吃西瓜,一天宋江在看父亲的瓜地,这时来了一个身上带着锅碗瓢盆的老爷爷和一个小孩,这时小孩看见了瓜地吵着闹着要吃西瓜,
听声音小孩已经很久没喝水了,宋江看着可怜想伸手去摘个西瓜,可是看见父亲远远的走过来他的心情是有着急有气愤,气的的只跺脚,这时父亲给的赏钱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这时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这时他对那位老爷爷说:想吃西瓜就只有十文钱那够啊,就给你摘个小的吧。说完宋江就摘了个又甜又大的西瓜。这时父亲走过来问:你在搞什么名堂啊?
宋江急忙的说:我我在卖西瓜。然后宋江急忙的把西瓜塞给了老爷爷,老爷爷和他的小孙子急忙跪了下来,又是磕头又是道谢。宋江急忙说;赶紧走吧赶紧走吧。然后宋江对父亲说对不起我是把西瓜免费送给他们的请你原谅我父亲。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二)
主要内容:宋朝统治者腐朽凶残,太尉高俅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入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读书收获:
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中亡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原来但凡世上妇人哭有三样哭: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谓之泣;无泪无声谓之号。
一切诸烦恼,皆从不忍生。见机而耐性,妙悟生光明。
祸福无门,惟人自招。
心安茅屋稳,性定菜羹香。世味薄方好,人情淡最长。
广施恩惠,人生何处不相逢;多结冤仇,路窄狭时难回避。
惺惺惜惺惺,好汉识好汉。(第二回)
恩仇不辨非豪杰,黑白未分是丈夫。(第十六回)
大厦将倾,非一木可支。(第六十九回)
有力使力,无力斗智。(第七十四回)
我想说的话:《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三)
文/一波
如果说《红楼梦》是女孩枕边的一本好书,那《水浒传》就是陪伴男孩子一生的玩伴;如果说《红楼梦》是婉约派,那《水浒传》就是豪放派的,如果说《红楼梦》是耐人寻味的,那《水浒传》就是激情四溢的,所以身为男孩儿的我更喜欢读《水浒传》。
《水浒传》的作者是明朝的施耐庵,主要讲了北宋年间由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在水泊梁山杀富济贫的故事,书中塑造了108位英雄好汉的形象。其中我最喜欢的三位是智多星吴用、打虎英雄武松、花和尚鲁智深。
下面我就来一一介绍,首先请出羽扇纶巾的智多星吴用先生:
吴用:108将中排名第三
绰号:智多星,
特点:IQ超高
性格:忠诚、足智多谋、镇定、冷静
典型事例:智取生辰纲、智取玉麒麟
我眼中的吴用:吴用是梁山伯有名的军师,他的智谋不仅为梁山泊得了许多财宝,还在刑场上救了宋江一命,在我眼里他和《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有一拼。
武松:108将中排名第14
绰号:行者
特点:打虎打得相当精彩
性格:善良、武艺高强、为民除害
典型事例:武松打虎、醉打蒋门神
我眼中的武松:武松虽然在108将中排14名,他在景阳冈上大虎的一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篇文章还选入了小学课本,他是一位家喻户晓的明星。
鲁智深:108将中排名13
绰号:花和尚
特点:酒肉穿肠,佛祖心中坐
性格:莽撞、有蛮力、武艺高强
典型事例:倒拔垂杨柳、拳打镇关西
我眼中的鲁智深:鲁智深的样子让我想起了三国中的张飞,因为他们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读过这本书我真为这些好汉感到惋惜,他们有的死在征方腊中,有的死在朝廷阴险的计谋中,轰轰烈烈的水泊梁山归于沉寂,宫阙万间都做了土(读后感)
道士塔读书笔记(一)
读了余秋雨的《道士塔》,我的心和指间都是苍白的。
我看见了一个民族的血痕,深深的,还渗着血。
一、王圆禄其人其事
历史已有记载,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这个人的名字的确是足以令人唾骂万年的。如今流落到海外的敦煌国宝们终日的抽泣,很多是因为他,才用不幸的自己见证了一段屈辱的历史。
他是一位道士,却看管着佛教的圣地。与其称他为道士还不如说他是地道的农民,那个时代到处可见的农民。当一个农民把持着一个民族最灿烂的文明时,其实悲剧列车就无可挽回的向前开动了。
不对,不对!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当我们咬牙切齿地痛惜。撕心裂肺地愤恨时,最大的倾泻也只是对牛弹琴,换得一个默然的表情。我不禁苦笑,敦煌之不幸,文化之不幸,民族之不幸,怎能由这位认认真真做错事的农民扛起?他扛得起吗?
华美的壁画,是这位老农仔细地用石灰刷抹,他不喜欢艳丽。那唐代的笑容,悲苦地向惨白的墙壁叹息一声,隐在了王道士满意的粉白中。乓乓几锤下去,婀娜的体态变成了碎片,柔美的笑容变成了泥巴。在她们的位置上,王道士膜拜的灵官、天师稳稳坐定。
读到这里,我恨不能早生一个世纪,飞身夺下他手里的刷子和铁锤,大声呵斥:你这愚人,你知道你在干什么?住手啊!
谁知道呢?或许,他却会迷惑的反问上一句:我在整理我家院子,关你何事?说罢,拾起地上的刷把,得意地望着白灰刷过的墙,啧啧地盘算着刷墙的花费,漫不经心地把散落的雕塑随片踢出洞外,踢入凛冽的溯风中。
想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脑子也一片惨白。
二、远行的车队
如果还有什么称得上掠夺美丽,那么,一看圆明园,二看敦煌。
当二十世纪初,西方文化一派欣欣向荣的时候,国外的学者不止一次的把目光投向我们这个美丽的国度。而此时的王道士的腰带上正栓着敦煌文化宝库的钥匙。在他手上,是刚从外国探险者那里得到的小费,在他身后,是牛高马大的洋人,自称来取经的洋唐僧。道士掂掂手中的银圆,心花怒放的想真是交了好运,这破玩意还能换钱?于是,他把一卷又一卷的经书、画卷从深深的洞穴里取出,装满了一辆辆牛车。临行还依依不舍地目送取经人远去,恭恭敬敬给人家鞠上几个躬。
嘿!这是多大的便宜啊!足不出户就能得钱!他心中窃喜着。
沙漠上,两道深深的车辙。
三、余秋雨的痛与恨
贯穿本文的是作者余秋雨感情的轨迹。
在悲凉的圆寂塔前,作者吃惊的发现了王圆禄的名字。由此,他开始了回忆。从他读过的关于敦煌的史料里,搜索着他的影子。
王道士给作者的印象是一个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索索的农民。作者心里发凉:中国最灿烂的文化竟然是这样的人把持!继而,我国当代的敦煌学者们在进行研究时,拿着从国外买来的微缩胶卷,叹息着走到放大机前的情景,开始萦绕在作者心里。他开始痛心。
望穿时空,他似乎看到外国冒险家,也是文物贩子斯坦因,和他满载敦煌精华的车队,徐徐走出我们的视线,他感到一阵等同于戈壁溯风的悲凉。
余秋雨不愧是余秋雨,没有指着王道士鼻尖的漫骂,却锋芒毕露地轰击了他的愚昧与无知。尽管有无数条足以让他倾泻愤恨的江河,然而,他内心的苦痛却不仅仅指向一个农民。大量反语的运用,如呛天呼地,他已经痛不欲生。
全文最富有意味的是,那些靠从强盗手里买回的胶卷加紧研究的专家们,在国际敦煌学讨论会上,因日本专家的发言而默默着。这是最沉重的一笔。无论别人是赞誉还是安慰,历史都无法改写。他仰天长叹。
这篇文化散文很沉重。它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作者的痛与恨,就是我的痛与恨。
道士塔读书笔记(二)
《道士塔》中的王圆箓绝对是一个愚蠢的角色,但正如作者所说,如果让他来承担这段历史,的确是厚爱他抬举他了,他是一个小人物,他根本担负不起这样的重大的责任,连替罪羊的资格都不够。但是透过他,我们是否看到了一个愚蠢的政府,一个没落的文化族群,乃至一个愚蠢的民族,一种黯淡了的文化。
偌大的一个民族,竟然让这位酷似农民的人来守卫和呵护敦煌的宝藏,姑且不论他的文化水平,也不论他的道德操守,一个没有走出故土,缺乏阅历的人怎么能够对自己的责任和职务认识清楚,一个不懂得文化的精髓的人,自然就会把文化当成自己的自留地,王道士够潇洒,够气派,够大方。他不懂文化,但晓得银元,他不懂守护,却知道奉送,这也正如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中所写,一路地送过去,一者见得博学,二者见得大度。
其实王道士也很冤枉,那么多拱手将国土资源送出去的人,都没有受到谴责,而且堂而皇之地享受着荣华富贵。王道士也很幸运,至少到今天还有人记得他,也算得上青史留名了。
抛却王道士不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不值得我们用大量的笔墨,花费大量的脑筋,我们道士想问,当时的政府做什么了?地方政府难道不知道敦煌是一个宝库吗?不知道这是地方文明的标志吗?不知道子孙后代引以为荣和繁衍生息的骄傲吗?
知道,但没有人考虑这些,官员们都在考虑自己的腰包是不是很鼓,皇城的关系用什么东西打通,于是捧着金碗的人奉献了自己的奴颜媚骨,而上官们也名正言顺地享受着地方政府官员的孝顺,于是一个庞大的腐败系统悄悄地蚕食了这个宝藏,那个王道士即便真的是一个尽忠职守的豪侠,也会淹没在这样的交易洪流中无声无息直至终了。
看看余秋雨的描写吧:
夕阳西下,朔风凛冽,这个破落的塔群更显得悲凉。
冷的是人心,悲凉的是情感。
当冒险家斯坦因装满箱子的一队牛车正要启程,他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一个具有忧患意识的人,一个对于文化的失落痛心疾首的人才会写出这样悲壮的文字。当所谓的冒险家强盗般地盗走属于中华民族的国粹,一个真正具有民族情感的学者如何能够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这是对民族文化的强取豪夺,这是对文人的蔑视和不屑,这是对民族的一种戕害。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即便放在大英博物馆内展示的也应该是中华文明和华人的智慧,应该是外族的侵略行径。毕竟这种文化的姓氏应该是中国。
中国是穷,但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中国官员也不是没有学问,他们也已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翻动出土经卷,推测着书写朝代了。
今天的中国更不穷,说句实话,我们可以到世界各地买房购车,我们可以培育世界各地的品牌,但是我们忘记了自己的名誉,忘记了自己的产品。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民族,他们敢于吸收世界上任何优秀的文化,而惟独冷淡了自己的文化,他们可以倾慕时尚任何国家的时尚,而惟独寻不到自己的时尚,他们可以走出国门为自己的骄傲,而忽略了自己的深厚的文化积淀,更有甚者,还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假洋鬼子,对自己的同胞评头品足,说三道四,指手画脚,数典忘祖。
真的,运走一点东西,不打紧,大不了我们还可以仿制,但运走了思想和灵魂,文化的土壤就会日渐贫瘠,那时,我们只能是走在无尽的沙漠中去寻找海市蜃楼了。
最怕的,不是丢了的,而是丢过了之后,我们依然在丢失。
道士塔读书笔记(三)
看到了吗,那西边凄艳的晚霞?那是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当那几车、几十箱、几百卷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各国时,孰知,那是我们中国延续到现在的伤口。
那愚笨的道士总是自作聪明,当他把洞窑壁画涂成自己觉得漂亮的样子的时候,他不知道,他损害的是一个民族的文明古迹;当他把那些婀娜的雕塑砸到他满意为止时,他不知道,他丢弃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古物;当他以贪图小利送出洞窑里所有东西后,他更不知道,他已成了一个千古罪人
仅仅一个道士,就毫不吝啬地把我国千古文明送了出去,我们是该批判他的愚蠢,还是该批评当时统治者的短浅目光?一个金光闪耀的石窟,怎会让一个道士看管?还有那些文人竟然知道这些文物的价值,又为什么单单吝啬于那点运费?就像作者说的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相比较外国的那些学者冒着生命危险前来征集的精神,这又是何等的令人悲哀!
当看到我国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国时,我的感情不单单可以用愤怒来形容,那种是感情高于怒与恨的。
当日本学者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时,中国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对啊,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可那些文物却不在中国。当自己的东西到了别人手里,自己研究时还需经过别人的同意,且要用照下来的胶片去研究。这可谓只是心酸所能概括的?
伤口总会被抚平的,可那个疤痕,却无法抹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一)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二)
文/宋玉琪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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