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公安调研报告14篇

公安调研报告 2024-02-07

“公安调研报告”也许能够协助您寻找到更加优秀的问题解答,我很荣幸为大家提供了参考资料。通常来说,付出努力就能有所回报,这是为了向上级汇报工作而努力。我们常常需要撰写报告,报告的目的就是要宣告和传达信息。

公安调研报告【篇1】

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下面是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的公安网安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公安网安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物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轮信息技术的不断变化,信息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和支持作用进一步显现。智慧城市已成为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已进入经济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之间的深层矛盾不断出现,刑事犯罪发生率持续较高,敌人斗争更加复杂。面对新形势,对公安工作的要求较高,即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IT、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智能感知、分析、整合和应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活动,从源头上形成三维、全面、多手段、自动控制网络,突破防治能力。因此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战略规划,以“智慧引领模式变革”为主线,把握“更无线、更高速、更融合”的信息化时代特征,依据“智慧安防”中“智慧共享”、“智慧管控”、“智慧交管”、“智慧应用”的核心思想,结合目前县级公安机关公安系统信息化发展水平和发展实际情况,构建科学、智能、人本、协调的城市安防系统,全面实现基础设施高端化、政府服务协同化、警务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网络化。

一、信息基础与智能安全要求的差距

公安机关现在各种应用系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和深入发展,各种系统分散、互联、跨区域呼叫、深度应用、图像质量不均匀、前端接入设备通用性差,特别是在大量信息集成处理和信息结构化、智能处理应用等方面,巨大的资源潜力没有充分利用,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以城市为例,主体

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控设备智能化应用技术程度低。百万级、星光级监控设备数量不足,部分监控摄像机分辨率不高,部分路段夜间没有路灯或光线较暗,图像质量无法保证。移动侦测、追踪侦测、非法滞留侦测、聚集侦测、物体跨越区域侦测、物体遗留侦测、烟雾侦测等智能视频新技术未在视频监控系统中深度应用。

二是立体化监控网络尚未构建完成。城中村、农村行政村、城郊村、隐蔽街道、城乡接合部、公交车、出租车、水路、高空等防控节点仍然存在着监控盲点。未建立空中信息采集系统,无法形成融空中轨迹、视频轨迹、车辆轨迹、网络轨迹于一体的多轨联动防控网络。

三是公安内部社会面数据共享不足。尚未建立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平台,对其他部门数据仍停留在公安以拷贝方式自主采集层面,数量少、更新慢,难度大、整合度低,实时性、鲜活程度得不到保障。公安业务数据方面,纵向数据开放度低,无法综合应用;横向数据流通性差——技侦、网安、交警、监管等部门业务数据各自为阵、无法流通,交互应用支撑力不强。

四是警务系统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低。目前所建的系统多为初步的、粗放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还不高,视频系统方面无法实现海量视频智能搜索、视频浓缩、视频摘要、以图搜图等智能化工具奇缺;足迹自动识别系统、物证保管系统、DNA数据库等刑事科学技术系统建设不完善,枪弹致伤力实验室、法医病理、硅藻检验实验室、电子物证检验实验室等专业的重点实验室未建成。

五是城市交通组织智慧化能力较低。靖江市虽已建设了一定规模智能交通设备和系统,但依然存在规模不足、管控手段单一、系统建设功能不完善、出行服务缺乏、公交分担率低、日常管理及应急指挥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此外,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经济水平的提升,交通供需矛盾将日益严峻,当前的交通组织能力已不能满足居民日趋增长的出行需求。

二、以智慧安防助推“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考

几年来我们xx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充实社会信息、整合系统资源、全警共享数据,初步解开了信息孤岛、碎片空洞的死结,从技术层面为实现大数据应用提供了现实基础。那么“智慧警务”我们从哪里起步?

(一)统筹建设全市一体化、分布式的数据云中心

按照“大资源、大数据、大协同、大服务”的要求,整合全市各个系统部资源。打造服务云资源体系和数据统一交换与管理体系,实现数据资源的综合应用和深度挖掘,为基层民警、业务警种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基础和资源服务支撑,进一步提升建维护稳定、合成打击、治安防控、服务治理、警务管理的能力。建设公安服务协同应用平台,支撑市民、企业利用手持终端、有线电视、智能屏等获取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开展数据中心建设,就是以服务主业、服务基层、服务决策为目标,围绕支撑警务大数据分布式存储、扁平化计算的系统运行保障要求,采用云计算技术,建设满足资源服务应用平台高效、稳定、安全运行的基础设施保障环境。建设数据资源、数据结构、数据管理、支撑技术和应用服务五大体系。在此基础上,开放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数据中心根据业务应用需求统筹做好定制服务,并以专题库、分析结果等形式提供数据服务产品;应用单位基于数据服务产品直接开展应用或开发个性化应用功能,以此实现基于云的技术方法,构建云的资源体系,开展云的管理应用的总体目标,有效提升数据应用的专业化水平和实战服务效能。

(二)立足实际,构造立体视频防控网

优化升级全市安防监控网络,进一步提升立体化、智能化、实战化水平,切实打造“防控区域城乡覆盖、防控时空无缝衔接、防控技术融合应用、防控目标全网追踪、防控质态全面优化”的智慧版安防靖江。对靖江的视频监控网络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应用,制定统一的视频标准,建成以抓拍系统、高清治安监控系统、村级监控系统和智能无线摄录一体机构成的“四级一体”监控体系,形成“点上覆盖、面上成网、外围成圈、覆盖城乡”的“蜂窝式”治安监控网络,安装具备智能分析报警、号牌识别、车辆特征识别、人脸抓拍功能的电子警察、电子卡口、道路监控、河道监控、小区监控、高空瞭望等监控系统,实现水陆、陆路监控全覆盖,使人员、车辆在我市的活动轨迹尽可能全面呈现,防控、打击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整合优化,构建智慧应用体系

“智慧安防”就是要以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为支撑,以数据云中心为保障,以“智慧共享、智慧管控、智慧交管、智慧应用”四大体系为核心,通过整合指挥调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集成视频指挥、视频监控、350兆无线通信、卫星定位、移动警务等资源,构建以科学化管理、精确化分析、可视化调度为重点的网络化、便捷化、集成化、协同化的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空中有监控,图上有定位,库中有信息,处置有预案,指挥有手段”多元力量一体化合成作战,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务资源的整体威力;通过靖江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应用,完成市民群众掌上可以公安业务咨询、办事预约申报、交通违章查询、路况信息查询、违法犯罪举报,建立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依托的“优质高效、公开透明、群众满意、警民和谐”的服务新体系;实现大数据分析预测国家安全、维稳态势、治安形势、社会管理、民意导向、民生服务,科学预知和把握未来社会治安形势和警务工作方向。

智慧安防的最终要实现安全:城市可更好地实施监控,能更有效地预防犯罪和开展调查;灵活城市管理者能够实时全面掌握城市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并能适当即时地部署资源以做出响应;高效实现不同部门之间常规事务的整合以及与其他社会机构的协作,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从而支撑和引领靖江城市通向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公安网安工作调研报告

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员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随着公安三项建设工程的全面推进,原有粗放性的公安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发展需要,亦急需调整改进。在公安工作中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应对日益细致的社会分工,对于优化警务流程、规范警务管理、提升警务效能有着重要作用,必将成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精细化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原于日本___世纪___年代,是一种企业管理理念,是社会分工精细化和服务质量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落实到公安机关,我理解精细化管理之“精”,具体可以体现到“四精四细”上,即精华(思想、文化)、精品(质量、品牌)、精通(业务、专业)、精密(管理、考评),以及细分对象、细分职能、细分岗位、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各个落实环节。“精”可以理解为更好、更优,精益求精;“细”可以解释为更加具体,细大不捐。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二、公安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前些年,公安机关通过“三基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使自身的硬件装备和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管理的粗放型、经验型仍未有根本改变,严重制约了公安事业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普遍存在各岗位职责界定不够明晰、许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工作效能低下、现代化管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精细化管理,是公安机关应对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日益动态复杂社会治安形势、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务需求及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三项建设”的迫切需要。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员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随着公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公安管理工作亦急需推进。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成果,有效应对日益细致的社会分工,精细化管理必将成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打造正规化公安队伍是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既定目标之一。而精细化管理虽然是一种创新的理念,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但最终是为公安工作目标服务的。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精细化管理最大功能和效率,从而更快更好实现既定公安工作目标。

三、实施推行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举措

一是用人性化管理这个“核心”打牢民警思想根基。公安事业发展的依靠在民警,好坏的评判权在人民群众,旬阳县局出台《关于改进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即105号文件),就是要求公安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无论是领导对民警,还是民警对群众要多一些人性化,少一些“冷面孔”,以理解人、关心人、鼓励人的方式管理,从最能影响人、打动人、感染人之处着力,盘活有限存量,激发无限潜能。

二是用目标责任考核这个“杠杆”推动公安业务工作。县局紧紧围绕年初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了《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试行)》,建立了标准化的考评标杆,确保了工作目标与量化考评有的放矢。规范了考评的次数,试行月考核通报,避免考评结果的偶然性,确保公平公正。实行上下之间的责任捆绑,有效促进彼此间的良性互动。在月考评中,积极融入了“所队捆绑”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机关职能部门与基层所队等被指导单位之间的工作捆绑责任,全面提高机关与基层所队之间的相互配合能力,推动全局业务工作跨跃式发展。

三是用从优待警这个“关怀”促进公安队伍建设精细化。真心实意地爱护民警,更多地给予民警信任、理解、支持、保护和关心,坚决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出台了《民警子女就读高校奖励救助基金暂行管理办法》,鼓励民警子女好学上进,尽量解决民警教育下一代的后顾之忧,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好事实事,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把温暖送到民警心坎上。

四、对区县公安机关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几点体会

考评内容科学化是基础。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的制定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具体问题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精细化管理考评细则是整个精细化管理的核心、灵魂和精髓。而细则的制定关键要解决好定性与定量的关系,要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重点解决不同的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警种之间、岗位之间以及不同的地域(派出所)之间差别等问题,确定比较科学合理的地域差别参数、部门警种差别参数、岗位差别参数、职务级别差别参数和工作发展参数等五个方面的参数,以便确定较为科学合理的量化分值,努力实现可比性,力求科学、合理、可行。

考评结果效能化是保障。建立“票子”、“面子”、“帽子”三大激励机制。“三子”就如同拉动精细化管理的三驾马车,缺一不可。特别是在改革后,各部门再也不能发放各种形式的奖金。缺少了物质激励的精细化将会使管理效能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在操作上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想办法:一是与岗位竞赛活动挂勾。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竞赛活动,给予排名在前的集体和民警以重奖,适时兑现。二是与考察学习挂勾。对排名靠前的单位和民警,由分局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三是与评优评模职务晋升挂勾。凡是记奖、报功、提拔、升职的民警,必须在精细化考评中排名在前的人员中考虑。

公安管理体制法制化是方向。实施精细化管理,既要经费保障,又要体制保障。在机构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首先需要对机构进行整合,整合后的机构编制核定以及机构名称、职责要依法规范,才能为精细化管理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和政治保障。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打破现行财政供给的局限,争取政府立项,以获得持久的资金支持。在民警职务级别晋升方面,要建立有别于公务员职务级别晋升的警察职务级别晋升体系,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

在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两个“三项”工程的新时期,公安机关要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改变粗放型的公安队伍管理模式,充分借鉴精细化的现代管理理念,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精华化水平,将是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公安网安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建设作用于公安工作尤其时基层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如何在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要战斗力的目标。现就结合本单位实际,谈几点具体看法:

一、信息化建设进程回顾

(一)发展前的状况

20xx年固始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组建初,仅有一台电脑且配置不高,接入公安网后运行速度较慢,工作效率低下。有警力21人,平均年龄27岁,虽趋于年轻化,但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不高,在巡逻执勤、执法办案过程中主要依赖于个别信息化应用水平稍好的民警,实战能力不强。同时,对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与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习意识,信息化建设及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处于明显薄弱的状态。

(二)现阶段取得的成果

与建队初相比,目前固始巡特警共拥有台式电脑台18台、笔记本电脑3台,达到人均一台的标准,且配置高,网速快。三年来,无论班子成员还是一线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均逐步提升,其中能够熟练运用的11人、基本熟练的7人、基本掌握的3人,均具备独立网上执法办案、独立操作公安信息化平台等信息化应用能力,从而进一步节约了警力,增强了战斗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行信息化建设以来,巡特警部门通过信息化应用,共破获各类案件1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2人,网上逃犯1人,实现了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经验做法

1、加大硬件投入。为缓解因电脑不足及配置不高而给工作带来的不便,07、08年度巡特警先后购置高配置电脑3台,09年度又一次性投入资金五万余元购置电脑18台,并及时安装入网。这些联网电脑的加入,使大队达到了人手一台电脑的即定目标,为提升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保障。

2、强化应用学习。一是强化培训,以教带学。大队把提高民警的信息化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使全队民警充分认识到信息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完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思想转变,自觉参加县局举办的信息化应用培训班,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同时大队积极搭建学习平台,专门邀请局技术人员张巍、殷全磊等来队授课,现场指导,以面对面的教学方式对接受能力弱、基础技能差的民警进行帮助,使他们在最短时间“入门”。二是结对帮扶,以“熟”带“生”。将本单位计算机运用“熟手”谢宜斌、梅雪涛等人确定为信息化建设“小教官”,通过定人、定责、定措施的方式,让“熟手”与“新手”结对帮扶,互帮互学,并实行捆绑考核,充分调动了民警互助互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了熟手乐教、生手乐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巡特警信息化应用技能的整体提高。

3、实行信息导巡。信息是巡逻防控工作的生命线,一切巡逻工作的方式和措施都必须围绕可能地获取社会面违法犯罪相关信息而展开。一方面,牢固树立以信息为先导的巡逻工作新理念,大力推行由人到案、由物到案等以信息为起点的主动进攻型作战方式,积极实践网上查证、网上排摸等新战法,实现由以经验为主的巡逻防控模式向以信息为主的主动防控模式转型。另一方面,将信息战贯穿于巡逻防控工作的始终,进一步摸索、总结,丰富、激活信息主导巡逻警务活动的战术、战法,提高全体民警综合应用精确检索、模糊查询等网上作战的能力。

二、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程度不够。一些基层民警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在这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是一种资源浪费,影响了信息化效能的发挥和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2、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基层单位在硬件上投入很大,信息化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单位信息化建设专业民警非常短缺,势必会影响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放慢公安业务信息化的进程。

3、信息工作平台不完善。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目前基础信息工作平台一部分仍未建立,或者虽已建立但还不完善,无法应用于各项公安业务和治安管理工作。

(二)公安信息化应用存在的问题

1、信息化应用能力低。有的民警只能进行简单的浏览和查询,不会打字。有的民警打字不熟练,录入信息慢。有的民警不知道公安信息库有多少可以用,不知道口令、密码是什么,工作效率低。

2、信息利用率低。目前民警使用电脑打字、在网上浏览信息的多,进行网上办案、网上研判的人少。一线民警真正运用信息侦查破案的还不多,信息化在警务实战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3、信息应用层次低。信息化应用处于传递文件、查看信息、简单比对的低层次阶段,缺乏对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信息的预测预警和服务 决策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和利用。

4、信息保密及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民警在运用公安信息平台时,缺乏保密意识和计算机安全维护意识,往往导致泄密和电脑系统感染病毒。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建议

(一)要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真正确立“信息就是基础,信息就是警力,信息就是战斗力”的思想,高度重视加强信息化应用知识的普及。

(二)要构建基础工作信息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机制,强化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实战功能,切实把信息转化为战斗力。

(三)要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取决于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高低。一方面针对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迅速,信息更新快的特点,建立长效的信息通信技术培训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和培训,使广大民警掌握信息比对、网上作战、信息研判等信息化应用的本领和技能,解决当前民警在运用网络和信息时的盲目性和单一性,把对信息的需求主动转化为做好工作的驱动力。

(四)要重视信息化建设的安全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信息化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特别是注意上网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移动介质的使用、保密防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安基层信息化建设朝着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稳步推进,使新时期公安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建设、应用到整体效能的发挥。

公安调研报告【篇2】

20**年4月下旬,本人与情报中心副主任沈海、政工督察室民警刘阳对全县25个乡镇派出所的公安队伍建设和情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过程中,作为政工干部,我借此机会对乡镇派出所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近一周的时间里,共接触派出所民警60余人,与19名所长、4名教导员、18名业务骨干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对派出所目前的队伍状况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既看到绝大多数基层派出所工作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气氛,也发现了队伍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导检查结束后,我对调研记录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整理成如下报告,希望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点滴帮助。

一,基层公安队伍的主流永远是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

树文、城东、白山、胜利、金山、小宽、东河等绝大多数派出所的工作都是井然有序的。用朝气蓬勃、欣欣向荣来形容我们的队伍永远恰如其分。我从同志们那张张面孔上读出了一种乐观向上、团结奋进、积极进取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了便于表述,我将这激情迸发、充满正能量的战斗群体分成两类。

(一)是以家住本乡镇的老民警居多,主持工作的所长也是老同志。他们长期在一起工作,尽管脾气秉性各不相同,但共同的理想、真诚的合作使他们建立了一种默契的兄弟情谊,此所谓君子和而不同。他们对新入警的年轻同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兄弟一样关心爱护。这些老同志在故乡这片热土上辛勤耕耘无怨无悔。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金山、孟家岭等偏远农村派出所。周欣、申火炎、宋喜军、张焕昌等都是89年参加工作的老同志,他们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周欣连续在金山派出所工作八年,他事必亲躬、冲锋在前。可以看出金山派出所、孟家岭派出所等都是群众满意、党委放心的一流队伍。在调研过程中时,教导员宋喜军自豪的说:“我们非常注重培养年轻同志。在我们这工作过的张铁钢、王辉等同志都十分留恋这里,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二)是以常兴、张凯、于宏志、刘永凯等一大批四十左右岁的中青年所长带领的队伍。他们朝气蓬勃,一往无前。在他们工作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困难”二字,有的只是自信、乐观与从容。他们都是在一线所队磨练多年的老同志,有经验、有魄力、能吃苦、求上进。他们个个是率先垂范排头兵,因此他们带的队伍可以称得上是党和人民放心的爱民为民之师、公平正义之师。

特别要强调的是,基层派出所还有很多才华四溢的新老同志。年轻民警中不乏名牌大学科班出身的精英。四棵树派出所的赵亮,小伙子聪明好学、心如止水。作为内勤写得一手好字,各种工作记录让人看了耳目一新、神清气爽!还有来自沈阳市的袁冬冬,大学毕业,专业英语四级。据说专业四级相当于非专业的六、七级。完全可以和老外对话。可见,我们公安队伍真是人才辈出、后继有人啊!

除了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还有像郝洪亮、赵克印、李国海、赵新宇等众多的老同志,他们依然战斗在一线,依然是中青年领导的参谋和助手。23日中午,我们到小宽派出所时,我特意找到正在染发的郝洪亮攀谈了许久,他用沙哑的嗓音对我说:年轻的领导很关心他,他也愿意发挥自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长处,主动承担一些调解纠纷的工作。看到他那认真地态度,我真为我们队伍有这样的同志而感到欣慰。在郭家店派出所我见到了能填词赋诗的赵新宇同志,临走时我特意关照赵新宇同志一定要勤读书多练笔,积极参加文学作品大赛活动,他欣然应诺。

二,当前基层派出所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 跨省、市、县招收警察的问题。

在基层派出所,让所长们揪心的是那些跨省、市、县新入警的小青年儿们。有辽宁省锦州的、沈阳的,内蒙古科尔沁的等等。省内其他市县的就更多了。他们绝大多数都抱有在基层呆两年再说地想法,时刻想着回梨树、回四平、回大城市。他们有当警察的美好愿望和理想,但现实生活对他们似乎太苛刻了。以在泉眼岭派出所工作、家住沈阳市的袁冬冬为例,他已经在沈阳成家,现在面临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而下一步成为人父后又面临教育孩子的重任,这是精神层面的问题。从经济层面讲,往返泉眼岭与沈阳市之间一年要多少经济支出?而且新入警的工资并不高,更没有远程通勤补助。将来又要面临照顾父母、儿女的重担,凡此种种,让他们如何面对“家国”的双重责任?如何面对忠孝两难全的尴尬?要知道他们大多数人是独生子女。

那些制定招警政策的人应该到基层派出所去看看,看看他们酿的苦酒。看看他们制定的政策是多么的不切实际!从政治的高度讲这一政策将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难以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长久的影响。

(二)老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所有五十左右的老民警都有二三十年的基层工作历程。年轻时每个人对工作都有火一样的热情、都创造过辉煌的业绩。岁月如流,黄沙淘尽乃是金。老同志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和工作经验,他们是我们队伍的财富,绝不是负担。但绝大多数老同志身体健康状况堪忧、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人还长期泡病号。如何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照顾好老同志就成了队伍建设的一道难题。我走访的三个较大的派出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一问题。如十家堡派出所、奉化派出所、榆树台派出所。

(三)民警心理压力过大的问题。

年老体弱民警偏多的单位,所长的压力普遍较大,因为所有的任务指标是按人头泼下去的,而这些老同志完成任务很吃力,实际工作都压在了所长和教导员以及少数年轻民警的身上了,这种状况又造成了民警心理压力大,焦虑、妄想,甚至不安心工作,产生一种逃避工作的意识。这种状况在个别派出所表现得尤为明显。所长疲于应付各种任务指标,无力抓队伍建设,整个队伍步调不一致,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个别派出所长不堪重负主动“让贤”。

(四)极个别派出所长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

调研过程中,发现极个别派出所长没有一线工作经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执法办案水平低。民警称:下乡办案(他)就是多占(车上的)一个位置。可以想象,这样水平不高的领导很难服众,他不但带不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反过来还会影响其他同志的工作热情,成为工作的障碍。说这话的同志也许是偏见,但,更可能是实情。

三,如何加强队伍建设是公安政治工作永恒的课题。

(一)确保一方平安就要有一支稳定的队伍。

近几年民警招录工作采取的是“全国招生”。新入警的有沈阳市的、锦州市的,有内蒙古赤峰的,也有黑龙江牙克石的。千里迢迢来此工作,年轻民警的生活成本加大了、生活困难增多了、公安队伍人员不稳定的现象出现了。解决这一问题根本的出路在于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难道就不能通过招收本乡镇籍的大学毕业生吗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吗?1989年从乡镇招收的一百多名警察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他们的根在于此、情系于斯。正所谓“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时至今日,那批当年的合同警早已过不惑之年,有的已经年过半百。但他们二十多年来为公安事业作出的贡献将永远被家乡人民所铭记。

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年轻大学生放弃外地优厚的工作,返回家乡入警。如城东派出所的巍威、郑印等人。尤其是郑印,曾经在辽源市东丰县考试入警,工作六年之久,还被作为业务骨干调入刑警队工作。但家中父母、爷爷、妻儿的召唤终于让他踏上归乡的征程,他再次参加考试、再次成为一名家乡的警察。可能他原来警队的领导会感到惋惜,然而对于郑印本人却也是一种释然。他曾经对我说过:“在外边工作五六年了,现在要加倍对家中老小给予情感上得补偿。我欠他们的太多了!”都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我看也应该提倡“好男儿志在家乡!”

大学全国招生,军队全国招兵,那是民族融合与交流、区域团结与协作的必须。但公安机关不是学校,更有别于军营。学校是好聚好散只有四年,军营是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然而警营却是铁打的衙门一世的兵!希望通过制定“仅限本地户籍大学生参加招警考试”的政策来实现警察“本土化”。

(二)一流的队伍更需要一流的领导。

基层所队领导的选拔任用是队伍建设的关键。没有基层所队实际经验,或长期没有从事一线工作的同志,即使政治上优秀,有敬业精神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胜任派出所工作。不胜任派出所工作,那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基层民警,不是合格的基层民警如何能胜领导职务!如何服众!瘸子打围座山喊的时代已经过去。打铁须得自身硬,要当好派出所长就要懂业务,就要率先垂范、冲锋在前。

基层是前沿阵地,一个萝卜顶一个坑,是退无可退的战斗岗位。六年前陶永泉同志来城东派出所检查工作时,他问时任所长的李国海是否已经完成某项工作。李国海说:“马上安排人落实”。陶局长很不高兴的说:“你还安排谁落实啊?”李国海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赶紧回答:“我马上就干。”可以看出派出所长即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应该从长期工作在一线战斗单位或业务科室里选派任用。如:奉化派出所张竟鹏、小宽派出所张凯、白山派出所侯乃静等等。

(三)派出所长要进乡镇党委班子,更要有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

派出所长进入领导班子除了参加党委会、管理派出所外,并没有其它的分工。建议上级机关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派出所长不但要参加党委,而且要有实际权力。至少要分管涉及社会治安一块的司法所、综治办等。这样才能发挥作为党委委员的权责,方便协调司法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

(四)提高民警待遇,提振派出所的整体精神状态、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1,对那些已经被招来的外省市县的年轻警察,应该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从生活上照顾他们。家在外地的民警应该给一些长途补助,单身民警长期在派出所值班,能否给一点加班费什么的。同时为他们提供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这些都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有利于工作。更能让他们安心基层,甚至扎根乡镇。

2,提高老民警的级别待遇,延长民警的政治生命。在基层所队四十五岁对于民警是一道坎。这个年龄如果没有提职的话,几乎再没机会了。然而,四十五岁正是一个人年富力强的时候。换句话说,四十五岁正是既有工作经验又有体力耐力的时期。基层一位老民警对我说:“年轻时是有热情没经验,现在是有经验没热情了!”

这一问题只有从“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机制上去解决。可以规定在基层工作年满二十年以上,且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及格以上的给予副科股级待遇;副科股级民警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良好以上的给予科股级待遇;科股级民警五年内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连续五年考核优秀以上的可以晋升为副(科)局级民警。通过逐渐提高老民警的政治地位(警衔)和经济待遇,就能化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延长他们的政治生命。从而提振派出所的整体精神面貌。让那些不唯上、不唯权、只唯事的老实厚道民警有奔头、有自尊,越干越有劲头!

(五)定期调整基层所队人员结构,及时注入新鲜血液。

十家堡、奉化等个别派出所老同志偏多,部分人员健康状况欠佳、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在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指标完成上存在较大压力。而树文派出所年轻同志偏多,工作气氛热烈,年轻人工作起来争先恐后。对比两类单位我深感这就好比打扑克,抓到了一手好牌谁都会打,抓到一手孬牌只能是“老太太下夹子-----强支”。然而,队伍建设不是打扑克。我们可以通过定期调配基层所队新老民警比例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此就可以发挥新老同志各自的优势,工作中扬长避短,共同前进。

(六)建立警营文化活动中心,给所有民警一个释放工作压力的空间。

公安民警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同时还承受着不被人理解、被人误解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压力。如何

化解压力、释放压力是从优待警工作的重要议题。为此上级公安机关想了很多办法。如建立“小阅览室、小娱乐室、小健身房等”,想办法让民警释放压力。然而,基层所队条件不一,很难在有限的经费中拨出专款去建设。就算建成了,每周5至6天的工作实际,休息时间都被工作挤占了,哪来的时间娱乐?退一步讲,即使有时间又要考虑社会影响,更何况任何文件都没有规定每周什么时间是民警文化娱乐的时间!即使你在星期天礼拜进歌舞厅喊两嗓子,那依然是违纪的。今年年初,有人举报经侦大队小陈工作时间内进入娱乐场所。经纪检核查才知道真相,原来早在几天前她就休假了。可见,如今的警察几乎个个是“亚历山大”公爵啊!就算是休假想放松一下也照样被人误解!被人举报!

办法总比困难多,天无绝人之路。在这个问题上,我探讨并借鉴了一些民间自发组织的健康娱乐活动,如大大大大大大。建议上级集中警营文化建设资金,开发一个环境优美的“警营文化活动中心”。民警在休假期间、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内,可以有计划的前往中心进行活动。中心提供简单的食宿,民警仅付适当的成本费用即可。中心的功能:首先应具备像原来“东山基地”那样幽雅的环境,使之成为民警的天然氧吧。其次,能够提供一些娱乐设施和条件,如垂钓、健身、娱乐、图书等。最后,必须规定文化中心不接待民警以外的任何团体和个人;不设高档客房;不提供高档餐饮。相信如果管理到位,会成为广大民警释放压力和文化活动的一个好去处。

公安调研报告【篇3】

一、从严治党情况概述

**区现有人口**万,基层党组织**个,基层党委**个,党总支**个,党支部**个,党员**名。近年来,**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正风反腐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延伸全面从严治党触角,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二、基层从严管党治党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顽疾难除。部分党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从严治党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学习被动应付,没有吃透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认为从严治党是党委、纪委的事,与自身关系不大的思想顽疾依然存在。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基层如何推进,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没有认识到基层党组织从严和自身从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不少基层党组织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认识匮乏,思考不多。

(二)主体责任逐层递减。主要表现在越往基层主体责任落实越不力。部分乡镇党委对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消极被动多,主动谋划少,党风廉政建设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情况。部分区直部门对所属二级机构的监管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求不严,没能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此外,纪委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手段,抓常抓长的措施不多、震慑力度不够。

(三)监督责任靶向不准。一是日常监督手段缺乏。主要表现在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够有力,在信息掌握、监督方法、监督制度和防范措施上相对滞后,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二是监督主体职责定位不准。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但少数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对自己的角色、职责定位不清、把握不准,没有把监督责任作为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纪委班子成员分管与纪检无关的其他工作情况依然多见。三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尚未形成综合优势与整体效应。

(四)纪律执行犯而不校。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以严格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但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执纪力度较弱,没有真正做到“全面”和“从严”。个别基层组织不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现象,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敏感度不高,咬耳扯袖不经常,较真碰硬能力不强。

(五)制度贯彻浮于表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从严管党治党制度执行不到位,过分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存在上重下轻、上严下宽、上实下虚的现象。少数党组织仍然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制度执行结合自身实际不够,把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却做不到常态化、持久化落实,走样变味。对基层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仍然不到位,一些制度出台后,相应的监督方式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泛泛而谈问责追责,却不明晰问责主体及追责具体内容,使得制度执行时紧时松,成效不明显。

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关键在基层,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不断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不断提高,才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地生根,形成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紧盯微权腐败,不断深化正风反腐

压紧压实“责任链”。深入开展党内谈话,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告诫。经常性开展述责述廉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探索“一把手”权力的监督机制,以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抓手,带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落细。

驰而不息“纠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和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的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的频次和力度,形成长震慑、常警醒的态势。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重拳出击“治蝇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最佳利器。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涉及侵犯农民利益中农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涉农项目管理出现的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严办。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打击“村霸”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快查快办、通报曝光。

(二)力求严密高效,不断拓展监督模式

推进监察监督延伸到基层。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深化拓展,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用好“两把尺子”,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管住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用好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尝试区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的试点工作,根据监察法授予的权利,赋予乡镇纪委相应监察职能,真正做到“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

推进巡察监督形式多样化。建立健全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做到以巡察促整改、促制度建设、促作风转变。灵活运用巡察方式,对问题较少、群众反映不强烈的单位,采用“1拖N”的形式,齐头并进、加速覆盖;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单位,通过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快巡快办、精准覆盖、优先覆盖。

推进派驻监督优势最大化。强化“派”的权威。加强对派驻工作的统一领导,在赋予派驻组相应权限的同时,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完善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督促派驻机构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理直气壮监督执纪问责。释放“驻”的优势。健全日常监督、督促整改和提出问责建议等相关制度,推动派驻机构更好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持续传导压力,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把抓早抓小做在平时、体现在日常。

推进日常监督覆盖多维化。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社会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家属监督,互联网、自媒体等监督优势,通过自我剖析、走访居住地、听取人大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价、谈心谈话、曝光典型问题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将“八小时以外”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及时查处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行为,让干部日常监管无死角。

(三)织密制度网格,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组织力。实施党员远程教育工作规范化提升活动,运用智慧党建平台,在党员教育上实现千人千面、党务管理上实现精准精细、党员服务上实现高效便捷。

强化纪律规矩执行力度。让纪律规矩硬起来,紧紧抓住“问责”这个要害,用好“追责”这个利器,盯住“不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的人”,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问责追责究责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让基层党员干部看到制度的威力,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涵养新风正气,不断润泽清廉文化

发挥廉政文化引领力。注重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大力宣传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以身边事感染身边人。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典型案件一经结案,及时跟进,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建立良好家风,并用良好家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向善向上。

提升廉政文化传播力。发觉、梳理、总结本区域廉政元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台、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廉政教育,让廉政意识入脑入心。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宣传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效,提升廉政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关键在基层,基层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勇于自我净化、自我革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更深入,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公安调研报告【篇4】

公安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当前,在加快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形势,如何带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就成为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一、芒市公安局队伍现状近年来,芒市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活动,从“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基本要求,到全面提高队伍战斗力的“大练兵”活动,芒市公安局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变,很少发现举报投诉民警违法、违纪和服务态度的信访情况;二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增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了明显进步。但是,当前也有少数民警的思想状况不容忽视,对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突出方面:一是部分民警敬业精神不强,缺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意识和干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二是少数民警学习不自觉,素质提高缓慢。有的民警学习的目的是混文凭,混学历,而不是学知识,学能力。少数民警队政治理论学习很少,法律业务钻研得不深,结合实际运用得更少,满足于一知半解,满足于现有经验;三是部分民警宗旨观念不牢,为人处事、执法办案以管人者自居,在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和到基层单位检查工作时,态度生硬、办事推诿,伤害了群众感情,疏远了警民关系;四是少数部门和民警法制观念淡薄,违反程序办案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二、原因分析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之所以存在可以说,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民警的思想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客观上增加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单一,针对性不强,缺乏规范和指导。针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目前仍是说得多,做得少,新的方法不多,仍以工作会议替代了政治教育,行政命令替代了思想工作,新办法、新招数不多,缺乏渗透性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工作规范,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很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往往感到无所适从,如何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三)激励竞争机制仍需不断完善。近年来,我们虽然先后实行了绩效考核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地激发了队伍活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目标设臵、奖惩兑现、落实力度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未能充分激发民警2 的工作热情。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力度不够,对先进典型只注重了发现、培养,在宣传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性和激励作用方面做得还不够。(四)存在认识偏颇由于业务工作是硬指标,上级要求紧、考核多,容易立功受奖,因此,大多数民警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业务工作上,这样就导致队伍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工作的倾向。三、对策建议(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 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确保这只队伍政治上永远合格。坚持政治建警,首要的就是要加强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要针对多元化文化对公安队伍的影响和冲击,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民警的头脑,用大道理引导小道理,使广大民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政治建警要把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作为最基本的、经常性的教育来抓,夯实执法为民的根基。少数公安民警对群众缺乏感情是导致民本思想不牢、执法不公不严的重要因素。不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就无法解决公安机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如何执好法、如何服好务的问3 题。公安民警只有对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工作中才能有强烈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才能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因此,必须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至上的观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把增进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作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引导广大民警将对群众的朴实感情上升为警察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职业荣誉感,体现为具体的警务工作责任制。(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过硬班子。 要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洁勤政的要求,努力建设过硬班子,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动公安队伍建设。一是要讲政治、讲大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班子建设的首位。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是要开拓创新,做事业发展的带头人。班子成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于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对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进行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要襟怀坦荡,精诚团结。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既明确具体,又相互协作,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形成顾大局、讲团结、4 比奉献、谋发展的工作氛围;四是要树立良好警风,做到廉洁勤政。班子成员要经常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工作圈内,坚持建功立业为人民;生活圈内,坚持一身正气拒腐蚀;五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建设。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谈话制度,普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推行干部任期制。(三)严格公安教育训练,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公安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民警整体素质不高是制约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偏差和违规违法问题,大多数是由于素质不高造成的。这些年,公安机关由于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强,培训与民警自身的发展进步没有挂钩,导致培训的效果欠佳,今后,教育训练应积极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与民警的晋职晋衔结合起来,与基层实战单位的备战备勤结合起来。要积极探索时间短、见效快、质量高的培训途径,在总结近年来教育培训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层次,指定并落实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方案,采取军事化管理方式,并聘请上级领导业务骨干、专业教师授课,提高培训的品位和层次。教育培训要着眼于实战需要,做到学以致用,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要积极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积极应对当前实用技术型、智能型犯罪日益突出、侦查难度加大的问题,要在民警中大力倡导“终生学习”理念,鼓励民警自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书本中学,在实践中学,通过理论学习指导工作实践。(四)统一公安队伍的纪律要求,建立配套完善的管理监督制度。公安队伍之所以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既与公安工作的性质、特点密切相关,同时也与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密切相关。要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首先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教育。要加强对民警的宗旨观念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和文化知识教育,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领,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其次要严格监督,严肃法纪。领导班子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工作,直接听取下去群众对民警的意见,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解决;纪检督察部门要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为主,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的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要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依法治警。要以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民警能力素质标准和录用、奖惩、纪律标准,以及任职、晋升标准等。要严格执行人民警察录用制度,切实严把“进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公安队伍的基本素质。要坚持经常性的督查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相结合,认真纠正公安执法活动中出现的侵民、扰民、伤民等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包庇护短,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五)建立配套完善的警务保障机制,落实从优待警的相关举措。要坚持把解决民警思想问题、、工作问题与解决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和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凝聚警心,调动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一要在民警的政治待遇上多给予考虑。积极探索建立一系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新机制、新举措,注重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和提拔干部,提高政治待遇,对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贡献的要及时记功表彰;二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保障办案经费,增加必要的装备,特别是涉及到民警自身防护的装备一定要保证;三要关心民警生活,经常了解民警的家庭、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民警的物质生活待遇;四要采取措施,积极保障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六)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塑造良好形象。公安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这是我们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际工作中,应拓宽渠道、多策并用、多管齐下。首先,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公共关系建设,争取全体民警真诚合作与支持,使部门之间、民警之间沟通思想、笑出误解,增进团结。同时,强化民警的纪律观念,同心同德,互相配合,行程巨大的组织凝聚力;其次,要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公众的支持和协助。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一件和要求,发动和组织公众参加队伍监督和社会治安工作;第三,要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巩固扩大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公安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工具,介绍公安工作情况,推行警务公开,促进公安机关、公安民警与人们群众之间的相互了解,使公安工作真正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调研报告【篇5】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环境、公安体制、政策法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安机关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队伍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却越来越凸显出来,值得我们思考。

一、制约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

1、思想认识存在错位,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公安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不转变观念。为人处事、执法办案还是以管理者自居,没有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四难”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态度生硬,办事推诿,伤害了群众感情,疏远了警民关系;二是不敬业爱业。缺乏“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在工作中不主动不积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甚至在岗不作为,过一天混一天;三是不学习创新。学习意识不强,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民警学习的目的就仅仅是混个文凭,不学习新知识更不接受新知识,甚至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也是敷衍了事,对本身的业务钻研也不深,满足于现有经验,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四是不依法办事。法制观念淡薄,违反程序办案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甚至在履行职责时舍法取利,亵渎法律,徇私枉法。

2、警力严重不足,工作任务超负荷。从宏观上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行业、新的治安问题不断出现,警察的职能始终呈不断扩张之势。然而警力的增长很难达到与社会需求同步增长。我派出所辖区总面积114.7平方公里,实有人口4.8万人。辖区村庄多、常住人口多、新迁入移民数量庞大,社会治安状况日趋复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我所现仅有民警6人,平均每天接处警量11个以上,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既影响了工作效能,又影响了民警的身心健康。因而,警力不足将是一个长期的普遍性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公安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

3、从优待警、后勤保障工作不到位。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优待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公安工作的后勤保障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与目前的实际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经费保障不足。当前,公安机关虽然都落实了最低经费保障标准,但与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相比,公安经费依然显得捉襟见肘。如追逃工作,办案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发协查通报、有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工作中来,一旦有线索,就要南征北上,抓嫌犯,调证据,往往追捕一名逃犯都要花上好大一笔费用,大大超出预算,办案经费不足直接制约着民警的工作效率。警力不足、任务繁重导致部分民警无法按照规定落实年休假、年体检等工作。这些直接制约着从优待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公安队伍建设隐患重重。

4、执法压力越来越大。当前,随着法制社会的不断完善和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公安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民警执法素质的差异,每年因民警执法问题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与日增加。尤其是在倡导人性化执法的今天,各种围绕如何便民、利民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层出不穷,而针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却少之又少,民警稍不注意,就会触动高压线,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及工作压力,使公安队伍建设的风险不断加大。

二、面对出现的种种新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就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动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务求实效狠抓思想教育公安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基层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队伍建设作为搞好公安工作的根本来加强。二是要始终坚持立足民警抓思想教育。务必要克服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以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把集中教育和单个教育结合起来,把专题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内容充实、方法灵活、措施多样,便于理解与接受,使队伍整体活力焕发出来,队伍建设整体效能也将得到极大提高。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洁勤政”的要求,将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成硬班子,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动公安队伍建设。要把握三个要点:一是建设一个讲政治、讲大局的领导班子。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体现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建设一个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要改进领导作风,增强从严治警的政治责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事业发展的带头人。三是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克己奉公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经常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工作圈内,坚持建功立业为人民;生活圈内,坚持一身正气拒腐蚀;交际圈内,要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配套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抓队伍建设,一要靠教育,二要靠制度。好的机制是实现从严治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的保证。在制度建设上,首先要解决脱离实际和流于形式的问题。脱离了实际的制度不可能贯彻实行,同样,制定好的制度如果不坚决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其次要解决管理、监督不力的问题。监督既要有内部的,也要有外部的,那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制度建设上,必须严格管理和教育。要加强对民警的宗旨观念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从思想根源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监督,严肃法纪。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部门的事后查处为主变为事先防范为主,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的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把解决民警思想问题、作风问题、工作问题与解决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和实际生活困难相结合,凝聚警心,调动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科学使用警力在当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只有力求在管理和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计划、组织、指挥、激励、协调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才能真正缓解队伍建设的压力。首先,大力加强教育训练,提高民警的身体素质、知识文化水平、思想道德标准和业务工作能力。下大功夫做好民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轮训轮值等多种手段,将民警的理论素质转化为实战能力,使更多的人成为业务骨干、技术能手、专业尖子。为一肩挑多担、一人胜多岗奠定基础。其次,合理引进人才。在招考录用新警过程中,要本着“实用、实战”的原则,对当前紧缺的相关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为整个公安队伍充实新鲜活力。只有盘活了现有警力资源,才能给队伍管理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5、以人为本加强保障、解决民警后顾之忧

首先,坚决把从优待警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到底,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公安机关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制订相关政策上向公安机关倾斜,为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经费支持;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年体检制度,努力提高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切实关心民警身心健康,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其次,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治安特点,为民警增添必须的警务装备,科学调配和合理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装备的使用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的基本保障水平。

6、缓解民警执法压力、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切实加大对民警的保护,针对一些群众的无理取闹与投诉,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要从保护民警的角度出发,不能片面认为“民警遭到投诉就是民警的错”,为了平息当事人的怨气和不满,不分青红皂白,动辄就对被投诉民警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使民警在辛苦付出的同时不仅得不到一丝安慰,还要在心理上承受更多的压力和委屈。因此,要坚决严厉打击无理取闹和投诉者,要彻底澄清事实,对那些无理取闹和上访者形成震慑作用,消除民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民警执法的信心和勇气。

7、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警察公共关系是近几年来提出的新课题,搞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首先,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公共关系建设,促进部门之间、民警之间的思想沟通,增进团结、步调一致、真诚合作,形成巨大的组织凝聚力;其次,要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公众的理解支持与协助。要通过联系会或者走访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社会大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动和组织公众参加队伍监督;第三,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工具,介绍公安工作情况,推行警务公开,促进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使公安工作真正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所取得的重大成效,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总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必须同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将“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化为“以警为本”,在确保公安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总体目标之下,从切实保障民警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出发,以公安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科学管理,坚持科学建警,进一步转变思想、改变作风,努力克服、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不利因素,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公安调研报告【篇6】

       森林公安执法依据汇编

       一、林业行政案件

       (一)法律授权案件 依据: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2、滥发林木案件 《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3、买卖林业行政许可证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森林法》第42条第1款;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森林法》第43条;

       5、营利性活动(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等)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1款;

       6、在幼林或特种用途林地砍柴、放牧毁坏林木 《森林法》第44条第2款;

       (二)行政委托案件

       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只有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才能且应当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查处上述案件。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森林公安机关不得查处上述案件。具体案件:

       7、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森林法》第45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3款;

       9、非法经营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0条;

       10、非法采种等毁坏林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

       11、非法开垦林地《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2款;

       12、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

       13、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还《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2款;

       14、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

       15、不按照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2款;

       16、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3款;

       17、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4款;

       18、非法移动或毁坏林业服务标志《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5条;

       19、非法改变林种《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6条;(注:第1-19条属于违反森林法案件)20、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1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3条;

       21、非法狩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2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4条;

       22、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3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5条;

       23、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4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6条;(注:20-23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24、非法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产品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

       25、伪造、倒卖、转让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件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7条第1款、《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8条;(注:24-25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制度

       26、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9条;

       27、外国人非法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40条;

       28、擅自放生或管理不当使引进动物逃至野外《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23条第2款、第42条;

       29、取得驯养繁殖资格却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2条第1款第5项;(注:26-29属于违反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制度)

       30、不履行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48条;

       31、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2、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条例》第49条;

       33、非法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

       34、非法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1条;

       35、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识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1款;

       36、机动车辆不安装森林防火装置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2款;

       37、非法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森林防火条例》第52条第3款;

       38、森林失火 《森林防火条例》第53条及相关条款;(注:第30-38条属于违反森林消防法管理秩序)

       二、森林治安案件

       依据:根据省林业厅、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林公〔2022〕2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下列森林治安案件: 具体案件:

       1、谎报森林火情、森林病虫害、野生动植物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

       2、违反国家规定,在林地内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

       3、盗窃、损毁公共设施案件中,盗窃、损毁林业公共设施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第1项;

       4、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

       5、盗窃案件中,将国家、集体、个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的案件; 诈骗案件中,诈骗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森林资源的案件;哄抢案件中,哄抢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 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森林资源案件; 故意损毁财物案件中,故意损毁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林木、苗木等森林资源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6、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森林防火等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森林公安警用车辆和森林消防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的;强行冲闯森林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

       7、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

       8、收购森林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涉林案件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3项;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案件中,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或者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涉林物品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第4项;

       9、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案件中,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1项;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其他治安案件。

       三、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林安发〔2022〕156号)、《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及相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在本辖区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具体案件:

       1、盗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1款;

       2、滥伐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2款;

       3、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

       (四)》第7条;

       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5、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

       (四)》第6条 ;

       6、走私案件中,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 《刑法修正案

       (七)》第1条; 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案、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 《刑法》第151条;

       7、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林木及造成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4条;

       8、失火案件中,造成森林、林木及林地过火等案件 《刑法》第115条第2款;

       9、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案,哄抢树木的根、茎、果实、种子、花、花粉、树脂、树皮、枝叶等植株组织的案件 《刑法》第268条;

       10、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案件 《刑法》276条;

       1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1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刑法》第341条第1款 ;

       13、非法狩猎案 《刑法》第341条第2款;

       14、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 《刑法》第225条;

       15、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明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出省运输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检疫证明、木材运输证明、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公文、证件的案件 《刑法》第280条第1、2款;

       16、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盗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4条;

       17、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3条;

       18、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刑法》第267条;

       19、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案件中,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森林公安机关管辖案件中犯罪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案件《刑法》第312条; 20、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占用林地的案件 《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正案

       (二)》;

       2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中,非法转让、倒卖林地使用权案 《刑法》第228条;

       22、诈骗案件中,利用森林、林木实施诈骗的案件 《刑法》第266条;

       2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件中,故意毁坏森林、林木案 《刑法》第275条;

       24、妨害公务案件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森林公安民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野生动植物行政管理人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 《刑法》第277条第1款;

       2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中,向林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向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刑法》第338条。

公安调研报告【篇7】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我近期对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县*检察院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等个部门,行政编制个,在岗干*名,50岁以上人,40-50岁人,30-40岁人,30岁以下人,其中副处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员名。全部干*中党员人,占比%,检察官人,占比%,大专学历人,占比%,本科学历人,占比%,女干*人,占比%。

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历层次较低

由于县是山区小县,经济相对滞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强,因此该院检察干*学历层次较低,本科学历只占全院检察干*的%,且部分本科学历是通过继续教育所得,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生的极少,大多为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

(二)*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缺乏

该院检察干*学历层次不高,因而缺乏*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领域有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欠缺。

(三)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

20xx年国家统一组织司法考试以来,该院检察干*参加司法考试者不多,参加者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因而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与检察官队伍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存在检察官断档现象。

(四)检察院的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

该院人少案多压力大的问题较为突出,不能满足实际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

(五)检察干*待遇偏低

该院检察干*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较低,且职级晋升较慢,工作生活条件差,致使部分检察干*不安心工作,选择调离检察机关,向发达地区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单位流动。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检察院缺乏进人的自*

长期以来,由于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编制管理机制不配套,检察院进人都是由当地党委、*研究确定,检察机关作为用人单位没有多大自*。从这些年情况看,检察院进人渠道比较杂乱,主要是来自*队转业干部和当地领导以及检察院内部检察干*的子女,导致现有检察干*水平参差不齐。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部分干*由于司法考试难以过关,虽在长期执法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造成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比例失调,制约和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二)检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竞争力

由于县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高等院校的毕业学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时检察院干*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检察干*家属下岗或没有工作,部分干*子女就业有困难,不得不为生计奔波而影响工作。还由于检察机关上下、内外交流机会少,导致干*职级偏低,挫伤了工作积极*,一定程度影响了检察干*队伍的稳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还导致检察院内部优秀人才的流失。

(三)检察院缺乏建设人才队伍的机制

检察院由于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检察干*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少数干*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法律素质相对滞后,执法能力整体较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检察院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干*,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另一方面受编制的制约,符合条件的高素质人才不能顺畅地进入,出现了想录用的人进不来,要清退的人辞不去的尴尬局面,造成难以建设好检察人才队伍。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落实用人自*,拓宽培养渠道,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

检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要改进招录方式方法,广开门路选人才,有计划地吸收引进法律*本科毕业生,壮大检察院干*人才队伍,解决检察院*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要拓宽培养渠道,选派优秀检察干*到高校深造,到上级院挂职,提高检察干*的*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要推行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两个重要部门,干*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效,通过岗位资格准入考试和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提高准入门槛,真正把*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干*选人反贪、反渎部门,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侦查队伍的战斗力。要把检察人才培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检察干*,多渠道、多平台打造人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要*抓学历教育,继续提高检察干*的学历学识水平。要针对检察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偏低的状况,加强检校合作,开办法律本科远程网络教育,组织不达本科学历的检察干*参加学习。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检察干*,除保障学习期间的*及其它待遇外,给予取得学历*书的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检察干*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为高素质人才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有针对*地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领导素能和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此提高检察干*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培训工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检察干*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励他们认真努力,积极应考,争取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

(三)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检察人才成长

要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够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征求全体干*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明确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条件,鼓励年轻检察干*有更高的目标追求,敢于担当重任,让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老检察干*感到有前途、有奔头,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要坚持[阳光作业",确保选用过程和结果公正。及时将竞争的岗位、条件、方法、程序、人员报名、*推荐、能力测试、党组决定等情况予以公开,扩大群众对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程度地争取干*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群众服气。让年轻有为、富有朝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

(四)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建立*融洽、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凝聚力。要通过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使检察人才甘于在艰苦环境中工作作贡献。建设检察文化一是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忠于法律。二是加强*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各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的*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检察干*投身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

要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要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一要针对检察工作的特殊*及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财力增加的情况下,加大检察经费,改变检察干*收入少,待遇差的状况,使检察院能够稳定队伍、吸引外来优秀人才。二要关心检察干*的家庭生活,为没有就业的检察干*家属与子女,提供就业帮助,获得工作岗位,让检察干*放弃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工作中,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与检察工作质量。

公安调研报告【篇8】

一、公安工作开展情况

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2012年以来,全县公安工作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12354”工作思路,以“东南领先,全市一流”为奋斗目标,深入开展严打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从总体上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其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保工作保障有力。一是加强了警务信息的收集、研判,强化了应对处置;二是狠狠打击了邪教组织的活动,维护了全县政治稳定;三是强化了“五位一体”的维稳机制建设,确保了党的及全国两会期间无进京到市上访,县内各重要节会的安全稳定;四是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实现了重要时段、敏感日的“六个坚决防止”目标。

(二)公安职能作用发挥好,成效显著。一是打击力度大,2012年以来,公安工作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全县共立刑事案件2458件,破获2014件,破案率为81.9%,做到命案必破,打击处理747人,发生命案7起,破获7起,做到命案必破;受理治安案件12692件,查处12548件,查处率为98.9%,治安处罚11934人,抓获逃犯50人,发生交通事故2991起,死亡59人,2012年与2011年下降7.69%,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实现零目标;二是业绩突出效果好,2012年,各项专项行动排位迈进全市第一阵营,群众安全感指数实现历史性突破,跃居全市第四位,获奖数量列渝东南前茅,实现了“东南领先、全市一流”的工作目标。今年1至4月旅馆业追逃全市排名第4位,旅店业治安管理全市排名第17位,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全市排名第4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在全市县级排名第1位,侦破制贩假证案件全市排名第6位,大情报工作全市排名第4位,县级第1位,刑侦绩效考核全市排名第14位;三是彻底扭转了我县公安工作在全市区县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

(三)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内部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大幅提升,新城指挥大楼完成主体工程,普子派出所建成投用,郁山、连湖派出所开工建设,梅子、靛水派出所进入审批,其他派出所均根据情况实行了规范化建设,大大改善了基层派出所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二是信息采集系统等技侦设备的配置以及四区七室的规范性建设大大提高了办案水平;三是内部管理规范有序,警容警纪大幅提升,建成一级派出所1个,档案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四是社区警务实现乡镇全覆盖,基层民警占全县民警的比例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民警的比例提前三年达到40%的要求,通过社区警务的开展,今年以来,收集重大信息85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12件,化解群体性事件2起,破获刑事案件7起,查处治安案件125起,打击处理4人。

(四)警营文化建设激励了干警激情。警营文化建设是提升民警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和有力保障,公安部门通过广泛开展警营文化建设,激发了民警的工作激情,提高了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造就了一批优秀的公安民警,提高了整个队伍的战斗力。

(五)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公安队伍领导班子精诚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公安队伍得到了大幅扩充,现有民警420人,文职人员115人,协警136人,从警人员近700人,较之2011年之前从警人员不足400人的局面,已较大幅度地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三是通过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提升了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了干警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从而创造了县公安机关2012年度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安局,荣立两个集体二等功,有46次集体、188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奖励,公安工作获市县重要批示20余次的辉煌业绩。

(六)服务经济建设力度大。今年以来,公安机关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确保了三江口电站、滨江河提等八项重点工程顺利复工。全县因阻碍重点工程施工共治安拘留7人,教育群众500余人,训诫200余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治安形势不容乐观。虽然社会治安总体态势平稳,但抢夺、抢劫、盗窃等严重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大幅上升,最直观的是街娃肇事有所抬头,从“平安彭水”建设的高度看,治安形势依然是严峻的,还不容乐观,任重而道远。

(二)执法、巡查、出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个别民警执法简单粗暴;极少数民警在巡逻过程中为巡逻而巡逻,对个别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个别民警对待报警态度冷漠,只要知道没死人,处警缓慢;在维稳工作中,对无理上访、缠访研究不够,处置不力。

(三)公安干警的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窗口单位的民警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漠不关心,服务意识不强;个别社区民警人到心不到,入户摸排少,群众工作能力差,与基层干部沟通较少。有少数干警公车私用、乱停乱靠,个别干警遇到事不关己的治安事件绕道走等现象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崇高形象。bIJIAogao.COm

(四)公安户籍的管理、清理、办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户籍在由乡镇政府代管规范到派出所管理的过程中,由于资料移交缺失,突击录入信息错漏不堪、张冠李戴,给群众造成极不方便,且户籍在办理过程中手续繁琐,耗时费力,增加群众负担。

(五)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大。尽管法制宣传已经实施到“六五”规划,但群众对需要规范自身生产生活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还是很欠缺的,宣传教育的效果不佳。

(六)基层派出所的办公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虽然近年来基层基础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改善了基层派出所的办公条件,但目前城区两个街道派出所的办公条件均不适应当前的警务需求,而这两个街道派出所承担的业务占全县业务的70%以上。

(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对公安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的力度,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公安工作的本质就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县人民政府要在上级公安部门和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政府专政机关的作用,充分运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要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震慑各种暴力违法犯罪。二要不断深化社会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切实加强治安防控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指数。三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防止重特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四要切实加强禁毒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强化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以减少侵财性犯罪源头。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千方百计不断增加警力,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公安工作不比其他行业,工作的重心就是快速出警和执法合法,警力不足将直接导致对案件的处置效果和处置效率。因此,县人民政府要把用好编制、增加警力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长期不懈努力,以逐步达到国家警力配备标准。二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新进公安队伍的从警人员的培训,整肃公安队伍,切实加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政治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真正造就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干事一流、心系群众的公安队伍,以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三要制定和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巩固和稳定公安队伍。公安工作在和平时期属高风险工作,工作强度、工作压力和工作要求都有别于其他行业,所以,要制定优惠政策,保障公安干警的后顾之忧,同时建立积极向上的激励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激情和热情,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安队伍的稳定。四要强化廉洁从警和秉公执法建设,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近年来,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加大了公安经费的投入,公安战线的基础条件不断得到大幅度改善,技侦设施得到大幅度提升,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手段的不断提高,公安战线的各项设施设备也需要更新换代,除积极争取上级的基本建设投入外,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公安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公安工作的基本建设和基本运转,特别是城区两个派出所的建设,以逐步实现科技强警,确保一方平安。

(四)公安工作重心要前移,重点要下沉。公安工作的重心是乡、镇、街道,重点是社区、村、组,因此,警力配置应重心落在派出所,重点保障村、社区警务室,并且越在基层越要配备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驻守,做到既能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又能切实为老百姓服务,真正做到防打结合,打防并举。同时,还要注重保持基层民警特别是社区民警的稳定性。

(五)进一步加大防控体系建设。目前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是治安防控的薄弱环节,也是侵财性案件高发地段,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这些案件高发地段监控设备的投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强化服务意识和执法理念的转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的法治意识与追求司法公平公正的法治需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公安队伍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七)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和打防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宣传防范,教育挽救违法犯罪人员。要把执法的过程演变为普法的过程,做到执法一个,教育一片,打击一个,震慑一方,努力营造一个人人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二要加大公安工作的宣传力度,对依法执法、先进典型、优秀、服务群众等要大力宣传,用正能量引导社会公众,积极营造关心警察、支持警察、爱护警察的社会氛围。

(八)加大对无理上访的处置力度,努力开创维稳工作新局面。运用公安熟悉法律法规、具有专政职能的优势加大对无理上访的处置研究,制定一个不支持无理诉求又行之有效的管控办法,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性。

总之,公安工作是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它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我们相信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全县近700从警人员的辛勤工作下,公安工作一定会迈开新的步伐,再上新的台阶,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

公安调研报告【篇9】

根据分局转发《关于配合省公安厅开展辅警立法调研的通知》我单位立即开展工作,广泛听取辅警的意见建议,现将我单位辅警队伍状况总结如下。

一、我所辅警现状

我所现有辅警40人,参与套改辅警的有31人,未参与辅警套改的有9人,其中男20人,女11人。93%左右的人从事一线警务工作。

二、我所辅警队伍管理现状

面对新时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要求,本单位对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具体体现在定期学习培训、体能训练等。为进一步提高辅警工作效率,完善辅警绩效考核,规范辅警日常行为,我所对辅警实行考核,严格遵循省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每月由主管所领导和中队长根据辅警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三、辅警队伍管理改革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

(一)辅警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岗前培训时间短,后续教育专业性培训较少,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队伍稳定性不够。一方面,有些辅警缺乏对职业的热爱,工作没有热情,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跳板”,一些素质较好、业务精通、工作认真的辅警,都通过各种渠道,另谋出路,这使得辅警频繁进出,人员不断流失,队伍不稳定。另一方面,辅警待遇偏低是流失率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待遇低,晋升空间小,表彰奖励方面未与民警同步。目前辅警待遇偏低,辅警工资定级后,按照工作年限涨薪的幅度较小,基本上没有晋升空间,使辅警岗位逐渐失去吸引力。

(四)招录周期长,辅警进出机制不灵活。在上一批辅警招录过程中,周期过长,致使部分比较优秀的辅警思想产生动摇,并且如果有辅警离职现象,不能做到及时补充。

四、关于辅警队伍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把关辅警招聘,缩短招录周期。一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辅警招录办法,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统一招录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切实选拔高素质辅警人才。二是缩短招录周期,做到能够及时补充。

(二)提高辅警工资待遇,表彰奖励方面应与民警保持同步。目前辅警工资待遇偏低,工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增加,增资幅度应加大。

同时,应让辅警享有一定的待遇,如定期体检、伤病慰问、带薪休假等善待辅警举措,努力地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好地关心辅警,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三)做好辅警的后勤保障。关心辅警思想、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并尽力解决。

派出所

公安调研报告【篇10】

近期,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就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期间,参加XX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严格队伍管理、提升业务能力、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等进行摸底了解;到派出所与负责人、民警、辅警进行座谈了解,听取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到镇街召开公安工作汇报会,诚恳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分局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前分局公安队伍的基本情况

现有内设科室队X个、派出所X个、看守所、拘留所各X个。局属机关X个支部(总支),总计X名党员,其中党员民警X人、党员警辅X人。局党委班子成员X名,局长X名、政委X名、副局长3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X名。干部现有副县职X人,正科级X人、副科级X人、科员X人。

现有警力X人,平均年龄X岁。其中,30岁以下X人,占总警力的X%;31-40岁X人,占X%;41-50岁X人,占X%;51岁以上民警X人,占X%。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及以上民警X人,占总警力的X%。分局共有辅警X余人。

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

(一)坚持政治建警。分局党委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开展XX主题教育活动,党委理论中心组坚持周六集中学习制度,各支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建述职活动,实施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公安调研报告【篇11】

**部长指出,在新形势下,信息化已经成为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我们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新一轮“三基”工程建设中,逐步把“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从“硬件”建设转移到“软件”建设上来,而“软件”建设的重点是抓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首先要全面分析当前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不断探索信息化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当前**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一)观念滞后,民警思想根基差。在日常的工作中,部分民警认为,只要懂法并按照规定执法就足以胜任公安工作,对于信息化的认识仅限于在电脑上打几个字、在网上看看东西,对于信息化建设的范围、意义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化建设就是花钱买设备、比投入、比装备,不重视信息化应用和投入产出,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公安工作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出现了新知识不愿学、信息系统不愿用等问题,也就谈不上研究如何将信息技术运用到公安工作中、促进公安工作发展。这已成为推动信息技术建设应用的瓶颈。

(二)资金不足,基础设施配备不齐。进行信息化建设就需要必备的硬件设备,经过三年的基层基础建设,虽然我们的信息化建设硬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与上级提出新要求相比,我们仍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公安局共有电脑174台,其中14台由于配置低无法使用;县局服务器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公安网运行速度有待提高;三年前建立的网上办公系统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急需改版重建。

(三)起步较晚,系统应用程度不高。应用是信息化建设的灵魂,是信息化工作的核心,没有应用的带动和依托,建了也没效益。通过对我局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严重存在。仅限于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并且整个系统仅由内勤或某位民警一人固定时间使用,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干、一群人看”,信息系统应用难以深入。经调查,我局内勤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86%,公文处理达标占93%,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79%,电子邮箱使用达标占98.6%,各类查询系统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达标占76.8%,而一般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38%,公文处理达标占38.4%,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50.6%,电子邮箱使用达标占60.9%,各类查询系统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达标占52.6%。

(四)缺乏人才,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目前**公安局信息通讯部门有人员3人,其中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只有1人,同时还要负责网监、机要等工作,从而导致了新技术没人会用,难以适应今后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需要。在民警中随着民警年龄的递增,一些年龄偏大的民警“怕上机、记不住、掌握不牢”的现象极其严重,计算机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据统计,**公安局45岁以下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80%,公文处理达标占65.4%,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87.5%,而45-50岁民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达标占40%,公文处理达标占46.8%,网络基础知识达标占50.5%。

二、通过对**公安局信息化建设的现状的分析认为,公安信息化既是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必须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以信息化有效提升公安战斗力,提高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效率,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正规化。为全面做好公安信息化建设。如何***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难题,全面提高公安信息化应用的整体水平,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面前的首要问题。就**公安局而言,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因此要积极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坚定不移走科技强警之路,向科技要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把信息化打造成为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支柱。要深刻理解信息化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已经带来和将要引起的发展变化,从全面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信息化建设对于全面推进公安工作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要在全局上下形成“不会用计算机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计算机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的观念,要切实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的日事议程,注重整合系统资源、整合信息技术资源,力争早日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的目标。

(二)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公安信息化建设工程,是一项技术要求高,成本投入大的工程,作为一个山区县、国家级重点扶贫县,经济总量小,仅依靠政府财力投入不现实的。要突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常规思维,超前消费,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首先公安机关领导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财力的支持;其次,公安机关要在节减经费上做文章,压缩或减少经费支出,将节约的经费用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上;再次,可采取“先建后还”和“以租代建”等多种办法,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一点,我们深有体会,在建设350兆无线通讯系统的时候,由于我们是山区,建立自己的基站条件不允许,因此我们通过与移动、网通、联通等部门协商租借他们的通讯塔,及时的解决了问题。总之,妥善解决资金制约问题,信息化建设工程才有保障,才能实现最佳工作目标。

(三)强化培训,普及应用。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同时,要着力解决普及应用难题,才能使信息化应用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显着的成效。因此,要改变重建设,轻普及应用的倾向,通过“送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地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各警种各部门和基层所队民警培养成懂应用,会管理维护信息网络的能手。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使在岗每位民警熟悉掌握计算机使用技能,扫除“机盲”“网盲”现象;二是强化民警应用信息,提高网上实战能力,通过实战激发民警学习热情;三是培养技术骨干,开发利用信息,将信息化工作与日常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强势推进以办公自动化、综合执法办案系统和信息采集室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四是通过争取编制,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招收专业技术人才,实现了信息化人才培养与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结合。

公安调研报告【篇12】

辅警是指经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同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招聘,有财政保障的警务辅助力量。是人民警察的助手,并非正式的人民警察,也不是一般的志愿者;是一种职业,与公安机关的法律关系为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关系;是社会治安辅助力量,而不是一个新警种。公安辅警队伍的建立弥补了警力不足,在辖区社会治安、综合防范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公安队伍不可或缺的“绿叶”。辅警的出现可以说是时代性的必然产物,他们大大缓解了警力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巡逻、维稳和安保等各项警务活动中承担了大量繁重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他们的作用日显重要。由于辅警队伍成立不久,在制度上和日常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盲区,出现的问题也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如何对辅警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最大效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辅警队伍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支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辅警队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    我县公安局辅警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南华县公安局聘用辅警200余人,在县局党委的协调努力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财政的支持,努力改善辅警薪酬待遇,2016年州级保障下拨交通协管员经费:65600.00,县级财政预算经费:3120000.00,县级财政预算特警人员经费:1446000.00,县级财政预算交通协管员、接警员经费:477568.00,县人社局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费补贴:237457.54,合计拨款:5346625.54;2016年支付辅警工资、五大保险费、管理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服装费、装备费、被装费:5476957.19,超支10万余元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

目前,我局实有辅警197人,其中公益性岗位辅警12人,派出所辅警84人、交警队辅警42人、其他辅警59人。已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随着保险基数的提高,五大保险费也不断增加,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273.44元,月缴纳五险1126.56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400.00元,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180元,辅警月工资1400元,月缴纳五险1326.87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2626.87.00元,201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8.7万余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为1350元,辅警月工资1500元,月缴纳五险1580.22元,我局每月为每名辅警发工资及买保险支付3080.22元,辅警工资虽然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但仍然赶不上当地经济消费水平,大多数辅警觉得工资较低,工作与收入相差太大,辅警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不利于开展工作。

我局在关爱优待辅警方面,政府文件未对辅警薪酬标准作明确规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月工资1350元,目前我局辅警月工资1500.00元(不包含五类保险费),我局制定了《南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从2016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女辅警的生育产假与女民警一致,凡在辅警岗位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1200.00元,指挥中心的接警员工作满一年的发绩效奖3600.00,目前我局辅警工资构成由州级、县财政、县人社局拨款,不足部分从我局办公经费中开支。我局为每位辅警购买了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未购买住房公积金,从2016年5月起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为辅警争取更多待遇,但由于经费有限,未能给予辅警更好关爱优待,特别是工资待遇方面,从而未能发挥辅警的更大作用。

二.我县公安局辅警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辅警队伍综合素质不高。一是招聘的对象主要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无业人员,这些人员自身素质比较低。二是岗前培训时间短,后续培训教育跟不上。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人员分散在各基层所队,难以再集中进行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培训不到位,没有形成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方案,队伍中仍有部分人员业务不熟,作风不过硬,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达不到要求,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辅警在工作和生活上不注重自身言行,出现违法乱纪现象,不但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形象,也容易造成社会群体对辅警队伍的不满。

(二)队伍稳定性不够。一方面,有些辅警缺乏对职业的热爱,工作没有热情,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跳板”,一些素质较好、业务精通、工作认真的辅警,都通过各种渠道,另谋出路,这使得辅警频繁进出,人员不断流失,队伍不稳定。另一方面,辅警待遇偏低是流失率增大的主要原因。

(三)职业认同感差。辅警不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但他们面临的职业风险、精神压力、工作强度等同,甚至高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然而辅警没有实际执法权力,在一些执法执勤工作中身份尴尬,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辛勤付出往往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可,使得“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心理在部分辅警中慢慢滋生,工作效率低下。

(四)辅警招入把关不严。由于辅警的地位和待遇低,不可能吸引高学历、素质好的人员加入。之前尚未建立严格的辅警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招聘、使用存在临时性,去留随便,致使辅警人员思想不安心,临时观念重。

(五)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在辅警管理上,缺少激励机制,不能有效激发辅警队伍的活力,导致辅警积极性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辅警队伍虽然不是在编民警,但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一样不容忽视,而如何在辅警队伍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是基层用人单位普遍感到困惑的问题,存在只重使用,而不重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的现象。

三、强化辅警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学习教育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前提。抓队伍管理和建设,首先要抓好对个人的思想学习和教育,用正确的理论武装人,以先进的文化引导人。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持落实辅警队伍日常学习教育训练制度,保证辅警每周不少于2个小时的学习教育训练时间,组织队员学习政治、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组织辅警开展队列、擒敌拳、警棍术、盾牌术等体技能训练。通过学习,使辅警时时了解政治,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公安中心工作,懂得辅警工作的性质是什么,做好辅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辅警的思想认识,增强辅警做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在坚持日常学习教育训练的同时,还要密切掌握辅警的思想动态,随时针对队伍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认真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辅警认真的讨论和查找工作学习、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从而增强辅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辅警的奉献意识和奉献精神,稳定队伍。

(二)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就是队伍建设的规矩,也是抓好队伍管理和建设的保证。在抓好辅警队伍的管理和建设上,我们严格按照辅警招聘的条件,规范辅警的工作和行为,使辅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到积极工作不越权,认真工作不违法。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把辅警的进入关。对新招聘的辅警进行严格的政审,保证新招聘的辅警不带“病”进入辅警队伍;二是严格辅警的管理,对工作中不遵守制度和纪律,工作消极疲沓,甚至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辅警,坚决及时的予以辞退,防止传染他人,出现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现象;三是按照制度和规定规范辅警队伍的管理。目前,辅警队伍管理的制度办法正在酝酿之中,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按照市局制定的管理规定建设队伍;二是加强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对没有按照队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及时认真的加以整改,保证辅警队伍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三是在具体管理上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首先,每月评选巡防之星、服务之星等先进典型,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带动和引导其他辅警,向他们学习,向他们看齐;其次,对绝大多数辅警在管理上采取教育引导为主,对出现的小毛病小问题,以批评教育促其改正为主;三是对极个别素质较差,经多次批评帮助仍然我行我素的辅警,及时给予辞退,不能让其形成气候。

(三)是强化用工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警辅管理责任追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丰富“一岗双责”内涵,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实行警辅管理连带责任制,确保每名警辅都有责任民警,也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和领导予以管理监督。同时,健全日常督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警辅用工单位及管理人员进行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实行人性化管理是抓好辅警队伍管理和建设的重要环节。俗话讲,人心都是肉长的。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美德,也教育人们养成了知恩图报的思想。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了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把这些思想融入到队伍管理和建设中,对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确实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我们在按照辅警队伍的制度和规定对队伍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辅警队伍的人性化管理。在安排要求辅警认真做好巡逻防范等各项工作的同时,也要关心关爱辅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使辅警能够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能够在温馨、舒心的环境下愉快地工作。可以在工作之余,结合辅警实际,经常性的组织辅警开展一些篮球、乒乓球等一系列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赛活动,让大家互相之间有一个交流的平台,拉近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距离,寓教于乐。通过这些关心关爱辅警的具体举措,一是增加了感情,拉近了与辅警的距离,进行和谐管理、愉快管理;二是使辅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心情上自觉遵守制度和纪律,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促进辅警之间交流,增进团结,工作上互相支持,相互帮助,促进辅警队伍管理和各项工作开展。

公安调研报告【篇13】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各部门以“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理论和应用依据,取得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安调研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把公安调研工作作为公安大练兵提升队伍素质的渠道来抓,进一步鼓励广大民警钻研业务,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充分发挥理论成果引领业务实践指导工作的作用,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公安调研奖励机制。    一、实行优秀调研成果分级奖励制    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奖或被上级有关刊物采用的,按照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不同管辖,分别给予稿酬之外的奖励。市局机关民警的奖励标准是:    1.凡是调研报告、论文在市委《决策参考》、市委政法委《政法调研》等市级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征文中获奖的,每篇奖励100元。    2.凡是调研报告、论文在省委《调研内参》、省委政法委《XX政法》、省厅《XX公安简报》调研专刊、XX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省级刊物发表或在省级征文中获奖的,每篇奖励200元。    3.凡是调研报告、论文在公安部《公安调研》、《公安研究》、《调研文稿》、《公安大学学报》等部级刊物发表或在部级征文中获奖的,每篇奖励300元。    4.上述奖励标准适用市局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和XX、XX、XX分局,具体奖励审批程序:凡是调研报告、论文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文稿撰写者提交发表文稿的刊物、证书或文件,填写《XX市公安局调研文稿奖励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局办公室研究室审核后,由市局办公室主任审批。市局各单位文稿撰写者凭审批单到市局财务领取奖金,XX、XX、XX分局凭审批单到本局财务领取奖金。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参照市局奖励标准,自行制定奖励机制。    二、实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表彰制    由市局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专题调研和年度调研文章进行评比审定,按照不超过25-30%的范围筛选出优秀调研文章,划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等级实行表彰通报奖励,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物质奖励,必要时可召开调研成果表彰研讨会。具体奖励额度由办公室提出申报,报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市局财务支付。    三、实行特邀研究员聘任制    对热心公安理论研究工作,调研文章质量较高,被省以上刊物多次采用或研讨会多次获奖的。市局遴选聘请为市局特邀研究员,作为全市公安系统调研骨干,开展调研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为特邀研究员提供寻找素材条件和时间等调研保障。市局将不定期对优秀特邀研究员进行评比表彰,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参照调研文稿标准另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公安调研报告【篇14】

森林公安工作既是整个公安工作的一部分,又是林业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了森林公安的任务和目标,也确定了其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森林公安怎样才能完成好此项重任,并且为林业整合后的六大工程服好务?回答只有一个———做大做强森林公安。而加快解决森林公安的编制和经费问题,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领导,加大对森林公安的投入,扩大森林公安的影响,强化森林公安的职能已经成为做大做强森林公安的当务之急。

宜章是湖南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我省最早建立森林公安队伍的县(市)之一。纵观我县森林公安分局成立组建二十余年的风雨历程,可看到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的发展轨迹。

(一)、依法履职 维护林区平安和谐。二十余年来特别是来,我局近60名民警默默奉献、顽强奋战,铁肩担负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等任务,保障了我县林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和林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切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的主责。近几年,我局始终保持对涉林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击、集中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重拳出击,以打促防,努力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为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就—间,全局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15起,破112起;立案查处林业治安案件38起;处理林业行政案件2857起。立案绝对数、案件查处率近3年一直名列全市森林公安部机关第一。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林业严打先进集体”,成为湖南省113个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当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不断强化了林区治安热点部位的整治。自1989年成立森林公安分局以来,针对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我局适时组织开展了“东部地区林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绿剑行动”、“侯鸟行动”、“火案侦破大会战”和今年的“专项行动”等,成功地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如,湖南省建国以来最大盗伐林木案即“彭照普盗伐林木1508.28立方米案”、20平和乡“2.16特大森林火灾案“和“史秀堂特大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等等。有力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净化了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环境,有效地保障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林业规费的足额收缴。

——森林公安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日趋增强。多年来,森林公安民警在上百次的县政法委或县公安局安排部署的统一行动或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当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深受现场指挥领导的好评。期间,先后投入警力近3000人次、经费支出近20万余元。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努力完成县委或县政府安排的每项中心工作,如一年一度地建整扶贫、煤炭安全生产整治等等。在这些工作的参与过程中,森林公安民警的“四种能力”不断得到锻炼和增强,与此同时,森林公安分局的社会影响力也日趋增强。

(二)、依法治警 铸造威武文明之师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组建伊始特别是近几年我局始终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义务纪律要求,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力求使我局躋身于全省前十名。

——实现执法思想的革命性转变。从建立森林公安队伍开始,我分局始终按照“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建设警队。从底县人大代表评议森林公安工作,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到年的“三项教育”、20的“大练兵”,直到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重温《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及其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是每次教育活动的必修科目,使民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在头脑中牢固树立起“以民为本”的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和“心中无群众,不配做民警”的观念。

——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多年来,我局在队伍建设管理制度上,包括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警衔晋升等各个环节上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民警素质,从而在错综复杂的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面前经受住考验,铸造成为一支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信赖的警察队伍。22年里,共有123个集体、429人次分别受到国家林业局或湖南省人民政府、省市森林公安机关、县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18个集体和59名个人荣立三等功。涌现出了“湖南省杰出公安民警” 光荣称号的杜才华等6名省级以上先进个人。在近几年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当中,我局已经连续4年名列前茅。

——加大后勤保障夯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过去的20余年里,我们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支持,将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夯实基层基础工作。1993年买地筑院兴建了分局办公大楼和民警住宿大楼各一栋,办公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人均住宿面积近100平方米;2003年、年县林业局在经费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投入专项资金91万元建成了全省一流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一支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已申报并授牌、正在申报的三级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各1个;省一级、二级档案室各一个,配置电脑5台;内设5个职能股室和下设的5个派出所都配置了办案专用车辆各一辆。

——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在这几年中,我局在贯彻执行以《人民警察法》为龙头的公安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了《错案追究规定》等8项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提高执法水平,出台了办理森林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工作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先后制定了10余个规范性文件,对森林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登记保存以及涉案物品处理等办案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做到了依据规范、主体规范、程序规范,力求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模范守法、提高执法效率的四个统一。 2000—2004年,全局未发生、发现一起冤假错案和申请复议的案件。

由于森林公安建警晚,起步晚,加上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等等历史的、认识上的、管理上的和投入上的原因,使得森林公安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管理体制、民警待遇、人员素质等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森林公安队伍自身的长远发展和林业经济建设大局,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体系长期不顺、编制统而不一、经费无保障,严重制约了队伍规范化建设。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队伍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专门从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管理应纳入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关心、支持森林公安工作。

我森林公安分局自成立以来就定位为县属二级机构,业务管理归属县公安局,人事、财务属县林业局,实行公安、林业双重领导,这是客观现实所必需,但再追溯到上一级,就还有县政法委和县农办,这无疑给民警考核和申报解决民警职级待遇问题带来诸多不便,有政出多门之嫌。

就森警编制而言,尽管2003年全局民警已经都纳入了公务员序列,但目前都还定为专项事业编制而非政法专项编制,当然就更非行政编制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吃皇粮”自然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特别是我局下属的莽山所的12名民警,名为事业专项编制实为企业管理,他们的人事、工资和组织关系在莽山林管局,不说正常人事调整我局无法过问,就连因处置突发性事件要临时调用警力也是困难重重,充分暴露出管理体制上的不顺畅。

因受“事业编制”的限制,我局经费未纳入县财政预算,而是由林业局在林业事业费当中解决,在财务管理上属县林业局报帐制单位,民警的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由林业局发放或缴纳,因为林业局经费极其困难,民警已有3个月未发工资。分局的业务费用就更无法保障,分局机关一年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服装费、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油料费等等需50万元,就是个相当大的缺口。断炊是常事,举步维艰,到了影响生存的地步,并在队伍管理和业务建设上形成不良循环:由于经费没有保障,基层所的办公用房、通讯设备、刑事勘察等技术装备无法添置更新,严重降低了森林公安的快速反映能力,想作为,而为不了,致使案件查不下去,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依法打击和处理;由于经费困难,民警的待遇得不到兑现,以人为本,从优待警的政策难以落实。多年来未配发警服(新制式服装换发时配发的服装早已破旧),严重影响了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形象;由于经费困难民警不能正常学习和培训,业务知识老化,学历层次偏低的问题难以解决,不少民警往年垫付的公务费用至今仍未报到帐,队伍人心难稳,各种矛盾突出,这给管理工作增加了许多难度。

(二)、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福利、政治待遇低下,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森林公安民警一直奋斗在艰苦的第一线,为保护森林资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因为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上的长期不顺和受民警编制上的制约,带来的问题是工资低、生活无保障、装备短缺落后。横向而比,森林公安民警每月比县公安局同职级同警衔的民警要少200多元工资,纵向而言,市分局的森警月工资每月要高出县级同样级别民警近400元,至于其它应得福利补助就不用说了。莽山所的民警自2004年10月到6月总共才发了3个月的工资,在这种生活状况下,森林公安民警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民警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大谈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就势必显得苍白无力。

在硬件建设方面,全局下设的5个基层派出所至今完全意义上的属“自己所有”的办公住宿场所只有2个,其它3个所或借用或租用其它单位的房子办公,缺乏基本的生活、生存空间,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更是无从谈起,生活的艰辛、装备的落后严重地制约了这支队伍战斗力的发挥,更重要的是对森林公安队伍的稳定和林区的安全极为不利。

民警职级待遇较低。因管理体制上存在“先天不足”,如:多口管理,从优待警政策难以落实,民警职级待遇较低。目前,分局58名民警中副科级以上(含)干部(侦察员)仅有12人(其中有5名是乡镇转调而来),占20.6%,远远低于全国“二十公”、全省“十五公”和全市“一公”会议精神明确的50%比例,16名现任股室所长、教导员中只有4名享受副科级待遇。

(三)、森林公安队伍的文化素质偏低、警龄逐年老化、民警性别配置失调,导致警力相对不足。目前我局的森林公安民警受国家正规教育程度不高,据统计,全局58名在册在编民警中第一文凭在大专以上(含)的只有24人,占41.3%。尽管按照《全国森林公安(检、法)“十五”计划及规划》要求,这几年45岁以下民警都拿到了大专或正在自学大专学历,但实际能力与学历不符。提高民警的文化素质的难度较大,任务较重。

警龄逐年老化严重,民警年龄结构偏大,民警性别配置失调。58名民警平均年龄近40岁。20—29岁的只有9人,仅占总民警数的15.5%,其中女性民警就占了4个;30—45岁的有36人,占总民警数的62.1%,其中女性民警3人、局领导3人、40—45岁的非领导男性民警8人;45—59岁的有 13人。58名民警中女性民警有7人,占总民警数的12,1%,全部为35岁以下。

可用警力(指能参加一线执法或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相当少只有39人(总数58-50岁以上的男性民警10人-女性民警7人-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2 人)。这39人中包括了:长年派驻在县公安局110值班备勤的2人、整年参加建整扶贫工作的1人、人事工资关系在莽山林管局民警12人,实际能参加一线执法的民警仅余下24人(其中含局领导4人、办公室50岁以下男性民警2名)。承担着全县262.56万亩的森林资源,人均管护着46900多亩的森林面积,远远高于全国森林公安民警的人均管护数。

当前,国家对林业工作高度民主重视,中央财政对林业建设大力扶持,社会各界对林业事业热情关注,森林公安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建设一支编制性质统一、机构设置健全、经费渠道明确而畅通、队伍建设稳定、战斗力强大的森林公安队伍,我们认为:

(一)、解决编制、明确经费渠道,赢得森林公安的生存、发展空间。森林公安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执法实践告诫我们,编制问题一直是困扰森林公安队伍发展建设、影响森林公安队伍生存空间的首要问题。严格按照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将森林公安民警纳入真正意义的国家公务员序列,明确为政法行政编制,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而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从下而上、“由量变到质变”的思路已经行不通了。建议省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多与同级党委、政府鼓与呼,加强领导,积极理顺各种关系,采取从上至下的行政的方法解决该问题。

(二)、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巩固森林公安的执法空间。一是要按照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民警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用正确的、先进的理论武装民警头脑,努力提高民警的“四种能力”,永葆队伍的战斗力,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级交办的任务,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二是要全面实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努力建立一种上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在岗民警的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四是要加强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点、服务对象较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问题,这就势必要加强督察。第一要对重大警务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实行及时督察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职权,要保证上级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随时随地政令、警令畅通;第二要对民警贯彻“五条禁令”等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从中发现影响森林公安机关声誉和不利于队伍建设的苗头性问题,以便早控制、早处理,防患于未然;第三坚持依法督察与维权督察相结合,对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要大张旗鼓维护,对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恶意诬陷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打击。

(三)、加大投入,强化森林公安宣传工作,改善森警形象。公安宣传工作历来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树立森林公安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森林公安的战斗力,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力,就成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森林公安是一支特别能吃苦、能打硬仗的队伍,由于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长期地远离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情况和英雄事迹知之甚少,森林公安在老百姓眼里还蒙有一层神秘的面纱。对此,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宣传。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这支队伍,熟悉这支队伍,认同这支队伍,支持这支队伍,这就要求宣传工作要上新台阶,上一个更高的层次。对森林公安的宣传要全方位地开展,不仅在思想、学习、工作、组织等方面大力宣传,还要在文化、日常生活、精神风貌等方面广泛报道;不仅要在行业系统内宣传报道,还要力争上大报、上头条、上新闻联播,尽可能地提高森林公安的整体知名度;要通过长期的经常性报道,”长流水,不断线“,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从众多的宣传报道中深入地了解森林公安,熟悉森林公安,理解、敬重森林公安,从而树立起森林公安的整体形象。“多年的实践表明,凡是宣传力度大的地方,各级领导对森林公安就重视,就能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有利于森林公安问题的解决。 ”(肖兴威《在全国森林公安局(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实践证明,森林公安是一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打击毁林犯罪的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我们只有在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经费渠道、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的力量,依法打击各类毁林犯罪行为,才能有效地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

我们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安思危,不断强化自身改革,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完成提出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于不败之地。

“一点”是指各级森林公安局,特别是一线局。这些一线森林公安局大多是在《森林法》赋予森林公安权力之后在原“林业公安”机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本身“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机构和工作任务相脱节,“小马拉大车”,适应不了现实工作需要,森林公安工作的综合性、实战性、指导性、监督性、管理性等得不到充分发挥。

森林公安工作的综合性是指它要涉及森保、政工、法制、刑侦等各部门;实战性是指它要直接查处本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以及处置林区内的重大治安事件等;指导性是指它要直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监督性是指它要监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民警正常执法,依法、依程序办案、办事;管理性是指它要管理好自己的人、车、物、财,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一面”是指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是森林警察大队),它们是森林公安的最基层单位。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可以说是整个森林公安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整个森林公安工作的根基和支撑点。

森林公安派出所有其独特的工作性质。一是统一性。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决定了它不仅要做好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而且要作为一个密切接触群众的窗口单位。只有做好群防群治,与群众密切结合,才能有效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各项林区治安稳定工作。二是专一性。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为林业生产建设经济服务,是法律赋予森林公安最主要的职责。森林公安派出所必须强化基础,客观、真实、及时地提供与实际相符的林区治安情报信息,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决策的依据。三是长期性和动态性。林区面积大,人口流动性也较大,基础工作不固定。只有适应基础工作的长期性,在动态中不断更新基础业务资料,才能有效发挥派出所的作用。

森林公安怎样才能由小变大,由弱变强?道路只有一条,就是加速自身变革,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科学运行机制,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需要。

(一)合理调整,科学搭建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框架。要以基层森林公安局为骨架,先“强筋壮骨”完善其功能,实现其规模,让其先成为一个战斗实体,充分发挥其优势兵力,集中警力、装备,造成声势,打出威风,实实在在解决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森林公安机关形象。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一定要对各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改建,或加挂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要完善其功能,实现规模建警。

(二)合理配置警力,设置内设机构,解决职级待遇问题。无论森林公安局或森林公安派出所(或森林警察大队)都要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例如政工、刑侦、法制等职能部门。科学地界定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将一些素质好、文化高、业务精的青年民警充实到一线。而且要积极努力协调解决好民警的待遇问题。

(三)强化民警素质,加强内部工作的协调衔接,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在森林公安内部要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民警“ 以人为本”思想,使每位民警爱岗敬业,增强干好工作的自豪感、干不好工作的耻辱感。凡事成也在人,败也在人,要将责任感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每位民警身上。此外,要注意培养一批科技人才,搞好软件建设,这对弥补森林公安警力不足也是条捷径。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重点在落实,不走过场,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工作运行机制。机构扩大了,警力增加了,工作范围扩大了,职责内涵扩展了,怎么样将工作运行起来,而且要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势必要在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上下大功夫,充分调动每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五)从优待警,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森林公安体制不顺等客观原因造成民警政治待遇低、从优待警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要积极争取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尽快解决民警本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及其他伤亡补助和保险等待遇问题,把从严治警、高标准建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的统一起来。

(六)开展好警务督察工作,树立森林公安新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地点、服务对象较为特殊,更要注意形象问题,这就势必要加强督察。一是要对重大警务活动、重特大案件查处实行及时督察和监督,及时督促民警行使好各自的职权,要保证上级指示、命令等不折不扣的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随时随地政令、警令畅通;二是要对民警贯彻“五条禁令”等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从中发现影响森林公安机关声誉和不利于队伍建设的苗头性问题,以便早控制、早处理,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依法督察与维权督察相结合,对民警正常的执法行为要大张旗鼓维护,对干扰、阻碍执行公务,恶意诬陷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和打击。

我们相信,森林公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安思危,不断强化自身改革,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开拓创新,就一定能够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完成提出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立于不败之地。

本文网址://m.bijiaogao.com/gongzuobaogao/163168.html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最新更新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