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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随着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学会合理运用申请书。申请书的开头一定要有称谓。本文的重点在于与"标题"相关的讨论,希望以下建议能够帮助到你走出困境!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

受理部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单位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办理相关信息办理时限: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办理时限为40个工作日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24号、苏财综90号办理流程更改姓名:18周岁以下公民由其父母双方书面申请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由本人申请办理,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变更民族: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批件、本人书面申请,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更正出生日期: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第一次户籍登记地出具的`原始户口登记表)和本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更正出生地: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第一次户籍登记地出具的原始户口登记表),当场办理。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2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五: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898字)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5.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6.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8. 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9.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3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许可类)

发布时间2008-08-13 13:23:07

行政许可项目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行政许可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时限:筹备成立审批60个工作日,成立登记审批3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审批2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审批20个工作日。

一、筹备成立

(一)受理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

受理标准:发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2、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3、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

4、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标准:

(1)可以达到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5)宗旨、业务范围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6)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

(7)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没有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

3、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时,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发给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告知书》,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口头陈述和申辩,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4、必要时举行听证;

5、召开座谈会,听取会员单位意见。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4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同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

不符合标准,同受理负责人沟通情况,签署不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员: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批准的审定意见,转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签署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转受理人员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限:5个工作日。

(六)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二、成立登记

(一)受理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3)社会团体秘书长基本情况表(4)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5)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6)单位会员备案表(7)个人会员备案表(8)章程(一式三份)(9)社会团体安全责任制度

材料标准:发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2、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处理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标准:

1、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固定的住所;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7、宗旨、业务范围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

8、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

9、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没有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会员;

10、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1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2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员: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签署同意批准的审定意见,转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应同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按原渠道退回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一)受理:

1、名称、业务范围、主管单位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团章程(一式三份)

(3)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附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意见(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3)财务审计报告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3、住所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4、活动资金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表(3)验资报告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受理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本岗位责任人员: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2、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初审标准:

1.名称、业务范围、主管单位变更

(1)会员、业务范围等发生轻微变化带来名称变化;

(2)名称须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3)业务范围须符合社团宗旨的要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4)业务范围不得有经营性质;

(5)业务主管单位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能够承担领导职责。2.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选举过程符合民主、公开、公正原则。3.住所变更

有独立、固定的住所,有效使用期在一年以上。4.活动资金变更

《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表》规范、合法、有效,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同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后,转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将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表上,按原渠道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时限:5个工作日。

(四)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销登记(读书笔记吧 m.DSbJ1.Com)

(一)受理: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3)清算报告书;

(4)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正、副本;(5)社会团体法人印章。

受理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本岗位责任人员: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2.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初审标准: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长期没有活动没有存在必要

(2)具备独立社会团体法人条件拟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3)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

(4)分立、合并后不再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和标准 2.按照章程规定的注销程序办理清算手续 3.财产及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4.收缴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齐全 初审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5个工作日。

(七)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后,转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将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表上,按原渠道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时限:5个工作日。

(四)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限:5个工作日。

(九)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通州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通州区陈列馆路537号民政局218室 69544425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4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原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

备案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内容就是我为您准备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填范本,希望您能满意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5

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注册号: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市××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市××区××街×号×××市×××区×××路××号邮政编码×××050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徐××注册资本100(万元)(万元)实收资本30(万元)(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批发零售;互联网接入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营业期限股东(发起人)李××、徐××。张××、徐××、林××。备案事项章程修正案、执行董事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徐××

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6

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根据以下变更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事项的需提交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以上事项变动的批复文件。

二、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所需提交材料:

1、除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外,还须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印鉴(在空白纸上从上至下依次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开户银行及帐号);

4、独立法人证明(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

三、变更住所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2、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租期租赁合同;

3、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房屋证明。

四、开办资金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复印件);

2、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拨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张、一式两份,所需表格、申请书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各相关材料,不予办理各单位的登记申请。

否则我办将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7

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组织形式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后需要办理的变更手续。具体变更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1.只需填写申请内容即可变更注册项目。

2.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应使用A4纸。

3.表格或签名应整齐填写或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签名。

公司注册申请表样本

注册号:

项目原注册项目名称变更申请×××市××电脑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 ×××市××区××街道××××市×××区×××路××邮政编码×××050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万元)实收资本金30(万元)(万元)公司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的批发和零售;互联网接入服务(分支机构运营)。经营期间股东

(发起人)李××、许××。张××、许××、林××。公司章程的修改、执行董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我们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公司印章:

徐××张××

20年、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不同类型的企业变更所需材料不同,不同变更项目所需材料也不同。

1.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藏,公司印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藏,公司印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委托人

3.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邮票。

6.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按要求提交经批准的“公司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

如以上各项均未注明需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自然人)盖章或签名,签名与原件一致。 (下同)

二.公司住所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搬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藏,公司公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到,加盖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受委托人的权限;

公司章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由投资人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审批机关对经营范围内的许可经营项目规定经营期限的,登记机关应当登记经营期限。

八。公司股东变更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藏,公司公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藏,公司加盖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受委托人的权限;

3 .原股东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1)转让各方、转让标的、金额、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情况等。(2)公司的股权转让结构后的股本。

4.股权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姓名(姓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受让股权的交割日; (四)股权转让款的交割日期和交割方式; (5) 订立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6) 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责任、争议解决等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

5.新一届股东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一)新一届股东大会的设立; (二)修改章程; (三)决定是否调整管理机构。

6.修改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章程由投资者加盖公章。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8.其他视受让方资格而定应提交的材料(同“设立登记”);

9.其他视受让方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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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为合伙企业的,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文件;

(2)转让方为独资企业的,提交应提交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转让的意见。

10.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国有或集体产权发生变更的,经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股东变更手续参照《公司章程》办理。评估后批准的价格。

九。变更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受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修改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5.股东姓名或职务变更证明;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0.企业类型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回执,公司加盖公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藏,加盖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标的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大会(投资人)决议;

主要内容:(1)决定变更公司(2)其他根据变更情况应决定的事项。

4.根据拟变更公司的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公司若变更任何项目,必须先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再申请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若有行业批准的项目,需先办理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共16件)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8

原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发起人)

备案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9

注 册 号:企业名称(盖章)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 √实收资本(金) √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的出资时间 □认缴的`出资方式 √实缴的出资额 □实缴出资时间 □实缴的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投资人(股东、合伙人)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章程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变更

□分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隶属关系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清算组负责人) 签字 :

张____(或周____)

20__年 ____ 月 ____ 日

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二)

注: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栏内填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其委派代表变更的,需在“委派代表”栏内填写。

2、“营业期限(合伙期限)”仅供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填写。 3、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 4、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篇四: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文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

股 东

(发起人)

备案事项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0

一、适用情形

已经登记发证的房屋,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因离婚重新明晰房屋产权归属,应当申请离婚析产变更登记。

二、申请主体

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原夫妻双方。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夫妻双方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中未体现结婚时点的还需提交原结婚材料);

5.房屋已设定抵押的,应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抵押权人提供同意在抵押期间办理变更登记的函、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取号→窗口受理→取证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黄河街88号)三楼20-29号窗口

八、咨询电话

0411-83691066、83691099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1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资金数额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明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毋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6第三项仅适用于外国金融保险企业。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单位:万元)

2外国(地区)企业办理在华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经营期限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份批准文件为原件或有效复本。外国金融保险企业毋需提交介绍信。

6第三项适用于在中国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并进入生产期的外国(地区)企业。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三。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项的批准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本。

6、第3项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变更证明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

等事项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

注册号外国(地区)企业授权人签字

(企业印章)

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现委托企业**单位/人员**/办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委任/委托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注:委托人为负责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人信息

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领照清单

注:许可证持有人应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归档情况

5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毋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6、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负责人登记表

证件号码负责人签字(备案

6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份批准文件为原件或有效复本。外国金融保险企业毋需提交介绍信。

6第三条外国(地区)金融保险企业不需提交;从事石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承包工程、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企业所提供的新增项目合同(摘要)中应明确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阶段期限及费用总额。

7、第4项经营范围中涉及从事石油及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承包工程、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企业,项目终止时需提交国、地税及海关的完税证明。

8.变更批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以获得新的营业执照。

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项仅适用于设立外资保险分公司市场服务部。

6备案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毋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件,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6第三项,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原件送审;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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