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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回味越有味作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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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1

许箐珊

我经常回想小时候发生过的有趣的事情。这些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地挂在记忆的天空中。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石头,总会把一些长相奇怪、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捡回家,带回家的它们便变成了我的收藏品。我听大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想,是不是种下石头就可以收获更多石头呢?

一天,我在家里找出了一个小花盆和一个小铲子,拿出了我珍藏已久的石头,把它们放进了我用铲子刨出的一个大大的土坑里,接着,便把土坑填上了。

以后,我每天从幼儿园回家之后,就会来到小花盆前,蹲下来,浇浇水,施施肥,看看石头“种子”有没有长出芽。

大人们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想:这个对植物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孩子,怎么开始研究植物了呢?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的石头“种子”没有发芽,心想:是不是每一种花草都有着不同的发芽期呢?我没有感动有什么奇怪之处。两个月过去了,石头“种子”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我想,这“种子”是不是发不了芽了呢?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便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告诉了他们,爸爸笑了:“傻孩子,石头是发不了芽的,它没有生命啊!”我赶紧把石头挖了出来,只见石头脏兮兮的,真可惜。

这样的等待结果,现在想起来,真是越回味越有味啊!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2

汤丰鸣

足球,我最喜欢的运动。每次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便和几位男生一起冲向足球场。我的球技虽算不上是数一数二,但也不会太差。

如果我不条件反射,手球的话,那更厉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次踢球时我这个“球手”,总被撇在一边或被拉去凑人数。

这周五,我们班和三班打比赛,我照例被拉去凑人数,并被告知:“不要手球,离球远一点。”起先,我们班的球员把球控制在对方的半场并不断制造射门机会,但不久形势便出现了改变。

对方守门员发球,一脚将球踢入我们这半场,队友们迅速上前去抢球,但是我们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对方半场,所以并没有截住球,反而给对方制造了一次机会,直接突破至禁区前,我方守门员对我大喊:“后卫,盯紧点!”我一怔,迅速越向对方主力球员,准备把球截下,谁知那家伙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脚下一发,准备无视我的存在,直接射门。可他忘了,球在滚动,我也在跑,他刚停下来,我就借助惯性“滑”过去,并条件反射一脚把球踢出了几米远,正好滚到我方球员脚下,他欢呼一声:“牛!”迅速带球突破至对方禁区。

射门!球进了!

队员们欢呼着冲过来,赏了我一个“黄金后卫”的称号,我也涨红了脸兴奋不已。

我不再是“手球大王”,我是“黄金后卫”,这个新赐予的称号,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3

脑海中,闪过一面面镜子,越回味越发现,这一面面镜子,象征的又不仅仅是一面面镜子。

铜镜高贵而神秘,它的起源时间至今是个谜。它古朴而又精美,花纹繁复却不杂乱,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种镜子之一,它历经了千年的沧桑,却依旧不改其地位与影响力。它影影焯焯,柔和地折射着光。

细细品味,忽然觉得它像一种人,含蓄而迷蒙,毫不张扬却引人注目,就这样摆在你的面前,但你却看不清其内在,这样的镜子,这样的人,真是如水中花,镜中月一样难以琢磨。就像一个人,不说话却让人感到威慑力,永远不会让人忽视他的存在,这种人,通常是领袖人物。

“只是一个平面,却又是深不可测。它最真实,决不隐瞒缺点。它忠于寻找它的人,谁都能从它发现自己。或是醉后酡颜,或是鬓如霜雪。有人喜欢它,因为自己美。有人躲避它,因为它直率。甚至会有人,恨不得把它打碎。”

这是艾青的《镜子》,它写出了平面镜的诚实,正直。它从不惧怕世俗,始终客观公正。不管你是腰缠万贯的富翁,还是一贫如洗的乞丐;不管你是举世闻名的权贵,还是身着布衣的百姓……在它面前人人平等,从来不会改变标准。正因为如此,有人喜欢它;有人却不敢在它面前直视自己,甚至设法打碎它,因为它会照出自己邪恶的一面。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镜子也许太天真了,但就是因为它的天真和认真,它才能照出人生的美丑。

想到这客观正派的镜子,就想起耿直磊落,明辨是非的人。我从不感到这些人面前,因为总觉得自己做错的事太多而逃避他们,但我同时也敬佩这些人,只因为他们的单纯,勇敢。如果换作我,我一定没有勇气去说这些话,因为我的肤浅,懦弱。

不管阳光多么强烈,凹面镜仍和平常一样,平静无波,它悄悄地聚集着,贮存着,等到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导体,它贮存的光都会毫不犹豫的喷涌而出,暴发出光和热。

每每看到这种深藏不露的镜子正蓄积着力量,就想起这类厚积薄发的人惊人的爆发力,我不禁心生钦佩。我自认为我是个标准的懒人,丝毫没有这蓄积的力量和爆发力,但看到他们刻苦而不为人知的练习着时,我都会反省自己,然后努力一阵子。

凸面镜,无限制的放大。不是自己的缺点,而是别人的缺点,就算别人脸上的汗毛孔,它也会无限制的放大,放大。

就像一种人,他们拼命的着眼于别人的缺点,不管什么时候,都想从鸡蛋里挑骨头。最痛恨这种人,在我发现我的失败或错误而烦躁时,他们要不就把我的错误公布于众,要么就冷嘲热讽,使我更加心烦。

有这样一种镜子——哈哈镜,无论如何,都会令你捧腹大笑,可你连续照两三天过后,当你知道它的秘密所在,你便会对它失去兴趣,觉得索然无味。

也有这样的一种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令人被他的外表所迷惑,却不知道他的真才实学。初次见到这种人,我总会被他(她)的滔滔不绝所迷惑,可相处的时间一长,我便会发现他是多么的虚伪,顽固,自命清高。

这是六种不同的镜子,代表的是六种不同的人,象征的,更是六种不同的人生。越是回味,越发现这十分意蕴深远,饶有趣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4

历史被很多同学看作是一门枯燥的学科,它要死记硬背,似乎没什么吸引人之处。然而,那一节历史课却让我回味无穷。

那是一场辩论赛,一二组为反方,我所在的三四组为正方,辩论秦始皇到底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对方先阐明观点,时间不超过两分钟。道理明确:秦始皇过大于功,他焚书坑儒,采用法家思想;使用暴政,民不聊生;修阿房宫、兵马俑,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使得天下人起义诛秦。回答这个可不容易,因为秦王干的“坏事”不是一般的多,证据不容否认。然而本队同学顺利地接住了话题,侃侃而谈,成功抵御。

坐在我后面的同学与我的历史都较好,且能说会道。他幽默地自贬为“狗界代表”,称我为“人界代表”,誓要一起击败对方。对方的观点有说服力,想反驳真是件棘手的事,我暂且没想好,先听本队的其他队友的发言。我身后的“狗界代表”先举了手,给予对方迎头痛击,尽力列举秦王的大功:统一群雄、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修长城北击匈奴、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

对方同学就着长城发表了观点:秦王耗费巨额,出动全国之力建长城,抓壮丁,人人天天提心吊胆,中途还上演了“孟姜女哭长城”等悲剧,真可谓是罪大恶极。轮到本队,没人应,就连“狗界代表”也在沉思。我这个“人界代表”总得出点儿力吧。就这样,我起身发言。仍然就长城而言,虽耗尽国力,却阻挡了匈奴,减少了更多的伤亡。而且,若不统一中国,匈奴迟早会强大起来,进犯中原,若当时仍群雄纷争,一定没有国家肯站出来修长城,抵御匈奴,一是因为消耗国力,让自己变弱,无力竞争,二是吃力不讨好,为大家造福,免受匈奴侵犯,反消耗自己俄实力,让自己有亡国的危险。况且当时直面匈奴的国家是赵和燕,他们都无力与匈奴抗衡,更别提修筑长城,北击匈奴了。俗话说: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当时百姓渴望统一,统一也是社会发展潮流所趋向的,因此秦王正顺应了天下之势……

语未尽,铃先响,辩论只能到此为止这堂课是历史课,让我们收获巨大。有知识,有团队合作,有口才的锻炼……这一课,真是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5

南京是江南一带的城市,本应是那种流传着浪漫传说的城市;而真正的南京,更多流传的是“还要辣油”这种口头禅。

“老板,来一碗鸭血粉丝汤!”一个接地气的城市,涌动着地道的南京大萝卜。每当清晨走进一家早点铺,总能听见这样的声音。窗口,几个顶高帽,系围裙的大厨,在升腾的白色雾气中,在鸭血粉丝汤中放入各种调料。一捞、一提,将大把粉丝卷进锅中,锅中沸腾着撒着细碎的葱末的汤。然后,将鸭血、豆腐果、鸭肝、鸭肠倒入锅中。窗口边趴着早起准备上学的学生,嘴中嘟囔着“鸭血多一点,谢谢”。若是成年人,便会不紧不慢些,有时还和老板说笑,后面的人也不急,即便是陌生人,也能聊上几句,淳朴的南京大萝卜们。

我也点了份鸭血粉丝汤坐下,舀几勺辣油放进碗里,看那辣油一点点浸进豆腐果和鸭血,我夹起一块滑溜鸭血,放入口中,鸭血绵长的鲜味和辣油劲爆的麻辣活跃了我还没睡醒的味蕾。鸭血极嫩,轻轻一咬,便破裂开来,滑过舌头,带进香气。我小心翼翼地咀嚼着,生怕错过一丝美味。我又夹起几根晶莹剔透的粉丝,粉丝软软的,又韧性十足,“嗞溜”便被我“喝”进肚中。豆腐果也让人青睐,它吸了汤汁显得饱满,金灿灿外焦里嫩,咬下去,汤汁涌了出来,又是一次味蕾享受。

整碗鸭血粉丝汤,不到十分钟,便剩下一个油壳的海碗。哈出一口气,感觉那白色雾气,都携着鸭血粉丝汤的鲜美,口中仍萦绕着那麻辣的味道。我抿着嘴,静静回味,不想匆忙地打破这享受,回味中,那股味道似乎更完美的融合了。

静静地回味着,回味出南京最普通、平凡的美。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6

我享受于那泼墨山水,亦享受于那工笔描摹。完成一幅画,是一种艺术,每当这幅画被人们赏识欣赏或是回味时,内心定充满了自豪。而一幅画的完成,更是值得回味和珍惜的,我享受这种过程。

我本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还在咿呀学语时,就对那缤纷的色彩充满了兴趣,而三四岁时,就开始在家里雪白的墙壁上“挥毫泼墨”。那墙上,满是我五彩斑斓的手掌印,歪歪扭扭的几何体和那孩提时代脑中的仙女、骑士。我从六岁时开始学画,一直画呀画呀,从不疲倦,无论画的好看与否,我都十分自豪开心。可无奈,由于学业日趋繁忙,我在五年级时,不得不停止了学画(对此我深表遗憾),直至今年十月,我又重新捡起了画笔。

当走进老师的工作室(画室)时,我的内心是那么五味杂陈!我多么期待用秀丽笔画画我的建筑外形,画我的单色钢笔近物,画我的梦幻逼真的单色铅笔花卉。她们都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我曾经是多么热爱她们,可如今她们又在哪里等着我?会不会把我抛弃?在这份兴奋之余,我的忐忑也越来越明显,这两年,小学的美术课是那样少,绘画的工具和主题又是那样单调而不合我意。我这一画又能画上几年呢?带着这份不安,我开始了我又一次经历。

或许这是一场久别后欣喜的重逢,或许她已让我刮目相看。可就在我拿起笔构图的那一刻,我的一切紧张都释然了,已有两年的时间没画一张我自己真正喜欢的画了。先是构图,再用秀丽笔勾出大轮廓,再一点点的刻画细节,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流畅,线还是那么不直,却带着一股倔劲,那虚实关系分的还不是太明显,那铅笔勾的图下笔还是重了点,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享受这种过程。当这幅画完成后,我在啧啧赞叹自己的作品,却不想手上被染了一大片墨水。老师说,你今天怎么这么紧张啊,画画时手一直在抖。心中不觉一惊,我真的很紧张吗?但看到这张作品,我还是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回到家,细细回味画这张画的过程,只觉得很有味。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在看到这排列细密却让人心旷神怡的建筑物时,是从哪儿下手的(我画的是荷兰沿海建筑物,根据照片画的),也不知道是如何画出那一根根极细的绳索的,可是我画出来的时候却一点儿没害怕。遇到难处里的细节我也硬是给画了出来,当时好像只是一个劲儿的画着,或许这就仅仅是一种爱一种痴迷。

现在回想起来,倒觉得好笑,不过是一张画嘛,至于紧张成这个样子吗?但这不仅仅是一张画。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7

生活中许多人和事需要我们细细品味,方能有所感悟。正如那杯置放于我书桌上的热茶,初时平淡无奇,而后唇齿留香。

再次接到他的电话,我才想起我们已分别了两年多。他从小和我一起长大,从幼儿园开始,我们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比我早出生十多天,似乎就成熟得多,大哥风范尽显,而我却像他的跟班,总是如影随形地跟在他身后。

小学我们俩又被分在一个班,仿佛彼此间有一种默契,小学这六年,我们的友情升华了。相比幼儿园,我们多了一份成熟,赢了一起狂,输了一起扛,累了搭个肩膀,一起哭,一起笑,自由自在。

不过,如同一杯茶,总是有苦味夹杂其中,我们的友谊也并非一帆风顺。那是一个大雨天,他告诉我他没带伞,我们说好放学共用我的伞。但我心中惦记着那场期待已久的球赛,放学后独自溜了。第二天,他便感冒了,带着浓重的鼻音质问我昨天为什么不等他一起走。我支支吾吾了半天,说:"我……放学后……老师叫我去……去办公室,帮忙……登记成绩啊。"我不想让朋友骂我自私,就随口撒了个谎。他听了突然像看外星人一样,怔怔地看着我,慢慢地,他握紧了双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丢下一句话便甩头而去:"我怎么会有你这种朋友!"我独自站在风中,无言以对。

打那以后,我一直对他耿耿于怀,冷脸相对,不就是没有一起撑伞走吗?至于那样小瞧我吗?他似乎也真为那事生气了,好久不主动搭理我。久而久之,我仿佛觉得,我们已经形同陌路了。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想他肯定不会像以往那样给我庆祝生日了。已是夜里十点了,我落寞地枯守着那支滴泪的蜡烛。突然门铃响了,开门一看,居然是他!我喜出望外,想说些什么,却又一时语塞。"你知道上回我为什么生你的气吗?"是他先开了口,"我问过你同桌了,他说那天放学后,他就在办公室,而并没有看见你!"他表情复杂地看着我。听到这里,我心里一紧,真为那次拙劣的撒谎而无地自容。他拍拍我的肩,继续倾吐他愤怒的原由。"我只是想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可以有过失、误会,但决不允许有谎言。"听完这番话,我如释重负地笑了,而他也冲我笑。不知多久我们没在一块儿笑过了!幸好,我们依然是好朋友!

桌上的那杯茶,余温犹存,茶香依然醇厚。从拿起电话开始,我和他已畅谈一个多小时了。他因为父母的工作原因,远赴欧洲。但说起往事,我们开怀大笑,友情如故。

我轻轻泯上一口茶,细细品味。友情正如这杯茶,绵长悠远,历久弥新,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8

暑假里,我阅读了《追风筝的人》一书,这部值得瞩目的小说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述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这是一本睿智而引人深思的小说,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仅仅是用那细腻的文字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令我震撼。

细细回味这本书,哈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善良、忠诚,为了阿米尔,他愿意做千千万万的事情,他将阿米尔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犹如对母亲一样依赖。“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在哈桑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善良的一面,他虽是奴仆,但勤劳勇敢,忠诚正直。最让我感动的是阿米尔陷害了哈桑,他洞悉一切,然而还是再次救了阿米尔。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角度,将故事讲得惟妙惟肖。

开学之后,我再次阅读了这部小说,对书名中的“风筝”有了更深的理解。

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住着一只风筝,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也可以代表善良、真诚。追风筝的人表面指哈桑在之中为阿米尔追风筝,也将最后阿米尔为哈桑追逐象征正直、勇敢、善良、忠诚的风筝。风筝是这本书的灵魂,它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合上书,看着封面上夕阳下的风筝渐渐飞向远方……这本书真是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张辛瑜

兰园的蟹黄汤包,号称江南七绝之一。

偶游淮安,竟找到了兰园。

兰园在偏僻的小巷里。那羊肠小道越走越细,后来看到一块大大的门匾-“兰园”。

到了兰园,自然要好好参观一番,里面百草丰茂,几百年前的房子至今都保存得完好无损。园里有一个木棍,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个关于蟹黄汤包的上联,一排柱子中,唯有这个柱子没被粉刷过。立在所有被粉刷过的木柱里,如同一个富有经验,常年驰骋于战场的一个苍老的老将军,站在一群乳臭未干的年轻士兵里。

鹤立鸡群。

老板说几百年来,没人能对出这个对联。

我们一行点了一笼汤包,过了一会汤包就端上来了,掀开蒸笼盖,冒出一阵白烟,老板亲自来教如何品味。(popo666.com 泡泡演讲稿)

一人给了一根吸管,先用吸管在上面抠一个小洞,不要在汤里吹,在肉上方吸气,吹气,让里面的汤汁冷却,再轻轻一吸,汤汁立马从喉咙里流下,留下一股鲜味,随后,胃里就只剩一股暖流。第一口,留了鲜,第二口留下暖气,第三口则留美味于心里。

吸干汤汁,把蟹黄连同面皮一同切成两半,细嚼可吃得其中有一些细小的硬的东西,那就是蟹壳融入蟹脚肉时的残渣,再吃到中心,便有一些富有嚼劲的细丝,那便是这儿的独家秘方,把蟹肉融上米线、粉丝的元素,那细嚼时可听见口中的“吧唧”声。听到这声音,我不禁又想去再吃一个。

蟹黄汤包,虽说不那么名贵,但照样能品尝出一番不一样的风味出来。

【越回味,越有味】

汤丰鸣

足球,我最喜欢的运动。每次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便和几位男生一起冲向足球场。我的球技虽算不上是数一数二,但也不会太差。

如果我不条件反射,手球的话,那更厉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次踢球时我这个“球手”,总被撇在一边或被拉去凑人数。

这周五,我们班和三班打比赛,我照例被拉去凑人数,并被告知:“不要手球,离球远一点。”起先,我们班的球员把球控制在对方的半场并不断制造射门机会,但不久形势便出现了改变。

对方守门员发球,一脚将球踢入我们这半场,队友们迅速上前去抢球,但是我们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对方半场,所以并没有截住球,反而给对方制造了一次机会,直接突破至禁区前,我方守门员对我大喊:“后卫,盯紧点!”我一怔,迅速越向对方主力球员,准备把球截下,谁知那家伙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脚下一发,准备无视我的存在,直接射门。可他忘了,球在滚动,我也在跑,他刚停下来,我就借助惯性“滑”过去,并条件反射一脚把球踢出了几米远,正好滚到我方球员脚下,他欢呼一声:“牛!”迅速带球突破至对方禁区。

射门!球进了!

队员们欢呼着冲过来,赏了我一个“黄金后卫”的称号,我也涨红了脸兴奋不已。

我不再是“手球大王”,我是“黄金后卫”,这个新赐予的称号,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

许箐珊

我经常回想小时候发生过的有趣的事情。这些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地挂在记忆的天空中。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石头,总会把一些长相奇怪、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捡回家,带回家的它们便变成了我的收藏品。我听大人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想,是不是种下石头就可以收获更多石头呢?

一天,我在家里找出了一个小花盆和一个小铲子,拿出了我珍藏已久的石头,把它们放进了我用铲子刨出的一个大大的土坑里,接着,便把土坑填上了。

以后,我每天从幼儿园回家之后,就会来到小花盆前,蹲下来,浇浇水,施施肥,看看石头“种子”有没有长出芽。

大人们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想:这个对植物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孩子,怎么开始研究植物了呢?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的石头“种子”没有发芽,心想:是不是每一种花草都有着不同的发芽期呢?我没有感动有什么奇怪之处。两个月过去了,石头“种子”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我想,这“种子”是不是发不了芽了呢?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哇哇”大哭起来。爸爸妈妈走过来,问我为什么哭,我便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告诉了他们,爸爸笑了:“傻孩子,石头是发不了芽的,它没有生命啊!”我赶紧把石头挖了出来,只见石头脏兮兮的,真可惜。

这样的等待结果,现在想起来,真是越回味越有味啊!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9

军队是一朵绿花,亲爱的同志你不要想家,不要想妈妈

伴着清脆的歌声,静静地,我醒了。望向窗外的一抹晨光,我眨着还有些许倦意的眼睛,微皱下眉头。不过,那些不快的心情只是一闪而过,因为我将要迎接一个崭新的日子。

快点啦,再不走就迟到了!同伴在耳旁催促着,我又望了眼窗外,含糊不清地应了声。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洗漱穿戴完毕,被同伴连拖带拽了下去。眼看队伍已经行向食堂方向,我们赶紧小跑跟在后面。饭前我们要唱一首歌教官吩咐道。我两眼放光地瞟了瞟近在咫尺的食堂,又低头瞧了瞧手中的空饭盒,不禁有些失落:还要唱完歌再吃饭,什么规矩啊?无奈,只好一切行动听指挥,我带着自己仅存的一点力气勉强跟着哼完了那首本来使人斗志昂扬的军歌,正等待着那悦耳动听的开饭二字。终于,它响起了,我虽知道它终会在我耳畔出现,却仍旧难以抑制那涌上心头的喜悦,随着众人欢呼了几声。

早饭之后便要开始训练了,此时的太阳还未升至中天,却已然晒得我们皮肤生疼。但这是军训,我不能逃避,只得随着教官口令在原地作正步摆臂练习。手臂抬至胸前,成九十度弯曲,另一只手向后挥,几个动作一直不断在我眼前浮现,使我眼花缭乱。汗水不停地从肌肤中渗出,顺着发尖流到脸上,看上去真像大哭过一场,衣衫已经几乎湿透,脚底也因站立过久而逐渐发烫,仿佛已没了鞋子这层保护,而是赤立于灼人的大地上一般。但是我必须坚持,因为别人没有放弃,我也不能。

军训这些天,虽然苦、累,却让我感触颇多,早晨没睡醒而困倦的味道,饥肠辘辘却仍要拼尽全力唱歌的味道,因为一声开饭而喜从心生的味道,烈日曝晒下却仍要坚持的味道一种种不同的滋味汇聚在一起,就是军训的味道。

然而多日之后,回味起来,它却又更加甘甜,令人难以忘却。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10

一夜滂沱大雨,天明了,还没停。

到了中午,雨势渐停,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雾。一缕荒烟,几些残红。那绺早樱,渐渐飘入泥淖,仿佛发出了零丁的叹息。

我站在长长的车站前,心烦地抹去眼镜上的雨水,却怎么也抹不干净,我索性拿掉眼镜,直视这模糊的虚影。

接连几天的阴雨,几场重要考试的失利令我不由心浮气躁。

身后的咳嗽声被肆虐的风吹得七零八落的,仿佛满地碎屑。我回过头,一个小男孩儿和一个老人,如此普通,可我正巧看见小孩从老人手中拿过小书包,背在肩上,然后搀住老人,动作麻利,老人也没多说,想必是发生了很多次了吧。

伴随后颈一阵冰凉,一声道歉应声响起。我回过头,一个中年妇女正收回她那把边角有些磨损的伞,一边朝我抱歉地笑笑。她提着一篮子菜,带着满足的笑。身上虽然淋湿了不少,菜却完好无损,估计是给家人准备的吧。

回到家,妈妈对我格外关心,并没有提及成绩。餐桌上摆好菜肴,妈妈的关心,让我顿时感到自己一直被亲情环绕,难道,这还不能驱散心中的那些不如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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