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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还款承诺书模板

还款承诺书 2022-12-08

大家都对承诺书很是熟悉吧。只是,你了解的承诺书是什么呢?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如果你要写承诺书,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承诺书的内容给理清楚。只是,您知道这个承诺书应该要怎么下笔吗?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还款承诺书”,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还款承诺书 篇1

本人姓名_________ 系别_________ 专业班级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于 年 月 日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未还款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为切实履行贷款合同,按时还贷,保持个人的良好信誉,本人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保证每月月初5号—10号之间,把每月应还本金加利息约_________元,存入本人助学贷款还款专用银行卡,做到按时还贷。

3、同意在未还清贷款期间,将本人的毕业证由学校代为保管,直至还清所有贷款。

4、若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在还清贷款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未还清贷款期间,若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有变动,保证及时将变动信息反馈给学校及经 年___月___日前还清贷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学校,一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家庭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承诺书 篇2

鉴于马xx(借款人)与贵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 借款及保证合同》,本人:潘xx身份证号码: 自愿为借款人马xx的还款担保人,并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现因还款期限已过,借款人至今未还欠款,故由本人特向贵方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同借款人共同参与对上述借款的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并自愿以本人及家庭名下的全部资产为上述借款本利承担还款保障责任,直到清偿完全部欠款为止:

二、借款人未按期偿付贷款时,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责任,并按以下还款计划严格履行:

20xx年9月24日前还款:壹拾万元整 20xx年9月30日前:壹拾万元整 20xx年10月30日前结清全部欠款及相关费用。

若至20xx年10月30日前借款人仍未结清全部欠款,本人也无能力履行担保还款责任,本人愿意提供贵方名下自有足值的房产一套,以供贵方处臵。先前还款的贰拾万元整,全部缴由贵方用作逾期违约金;逾期期间按《借款及保证合同》的违约条款处臵。

三、对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僖付贷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和借款人共同所签暑的《借款及保证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共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地位。

五、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借款及保证合同》,已充分理解并愿意严格按上述条款严格履行,我同意放弃抗辫权。

六、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即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

共同还款人(签字及手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 篇3

信用卡的办理需要具备条件:多数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人申领信用卡则必须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个人担保、单位担保和个人资金担保

还款计划承诺书还款计划书给甲(该计划书上写因06年乙向甲借款10万元,计划如何归还的内容,乙签名,未盖公司章...20xx年,A公司向某甲借款10万元(欠条上写明A公司向某甲借款用于经营活动,盖公司章),乙为A公司法人代表。后A公司名存实亡,20xx年甲向乙追讨欠款,乙写了一张还款计划书给甲(该计划书上写因06年乙向甲借款10万元,计划如何归还的内容,乙签名,未盖公司章,未写A公司名称)。

现甲以这张还款计划书为证据,说此笔借款系与乙之间的个人借贷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

现在的问题是,1 法院会不会以这张还款计划书认定乙已经承诺承担A公司对甲的债务,要求乙履行该承诺?

2 或者法院认定该还款计划书证明乙确实向甲私人借款10万元?

3 能否为乙辩护,乙写这张还款计划书的时候是以A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写的,代表的是A公司,并不是表示乙愿意以个人身份承担此笔债务?

现在我最担心的是就是:法院会认为是乙自愿代替公司承担此债务并要求其偿付

从这方面讲,可以以什么理由为乙辩护?

1 此欠条不是乙真实意思的表达?

2 写欠条时忘了盖公章?

还款承诺书 篇4

信用社:

因借款人的请求,本人自愿为以下借款人使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还款。现作如下承诺:

借款人:

贷款银行:

项目名称: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金额及期限: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还款资金来源:月工资收入、家庭收入及资产等

本人保证上述借款人能够一次性按时偿还到期全部贷款。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对因申报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如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偿还到期贷款,本人本人愿意替借款人偿还到期贷款,并同意县财政局、县农行、县农村信用社对本人本人采取财政扣发工资的方式偿还到期全部贷款本息和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关系人:

还款承诺书 篇5

本人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向债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现郑重承诺如下: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所有借款本息全部还给债权人。若到期未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行使债权。在此期间,若有转移资产、藏匿资金等危害债权人的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该份承诺是完全自愿情况下签写。

承诺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还款承诺书 篇6

致:XX公司

鉴于贵公司将?用 ,签订(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务)合同,经 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 在贵公司经营活动或工作期间发生的债务(含Υ法和过失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障职责,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1、 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消担保书。

2、 本保证人确认对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因Υ规Υ纪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负经济、法律上的连带职责。对被担保人实际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内如期予以偿还。本保证人自愿放下要求贵公司首先向被担保人或其它人士的追索,对抵押物、货物先行处置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之权利。

3、 本保证人的保证职责期限自本担保书签字之日起至被担保人离开贵公司6个月以后止。

4、 本保证人个性承诺如下:

⑴本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潜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职责,履行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2)出具此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3)本保证人带给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为之承担法律职责。

(4)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工作变动等任何改变,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内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准继承人、承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本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担保书所发生的争议,采用“先商后诉”的原则。

(6)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南京华立得电子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及担保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被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被担保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8)连带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连带保证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λ: 单λ地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日期

对保签字

备注:须带给保证人身份证、房产证、与被保证人关系证明,与被保证人身份证、学历证明。

还款承诺书 篇7

致: (债权方) :

经核对,截止到今日,我方尚欠贵方总计 元。因资金周转原因,我方不能一次性还清,故拟定如下还款计划,望贵方予以谅解:

我方如未按期足额支付的属违约,我方应立即支付贵方所欠全部余款,并从实际拖欠款项之日起按欠款的千分之三每日支付违约金。除以上欠款外双方无其他争议,因本计划引起的争议,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审理。各方身份地址或注册地址为合法送达地址。

欠款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 、 、

送达地址及电话:

年 月 日

以上担保期限为两年,保证人身份复印件附后。

还款承诺书 篇8

(1)以贷款或租赁形式提供信用;

(2)购买贷款、证券或其他资产;

(3)参与一项贷款或租赁。

此外,承诺还包括透支便利、循环信贷安排、住房权益和抵押信用额度以及其他类似交易。从形式上看,贷款承诺是承诺的重要构成内容,透支便利和循环信贷安排等都是其具体表现形式。贷款承诺在信贷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竞争性信贷市场上,贷款承诺的存在可以满足借款者未来不确定性信贷的需要;对承诺方而言,贷款承诺可以使其尽早作出资金安排,并可以通过建立长期客户关系来最大化其信贷市场份额。此外,贷款承诺还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并减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

贷款承诺的种类

贷款承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根据作出承诺的条款和条件等要素,贷款承诺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承诺方是否可以不受约束地随时撤销承诺,贷款承诺可分为可撤销贷款承诺和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2)根据利率的变动特性可以划分为固定利率承诺和变动利率承诺,前者是指承诺方必须以预先确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提供信用,后者一般根据市场主导利率(prime rate)加上一个附加率来确定。

(3)定期贷款承诺(Term Load Commitment),在承诺期内,借款人只能一次性全部或部分使用银行所承诺之贷款金额。

(4)备用承诺(Standby Commitment),借款人可多次使用银行所承诺之贷款金额,并且剩余承诺在承诺期内仍然有效。

(5)循环承诺 (Revolving Commitment) ,借款人可在承诺有效期内多次使用银行所承诺之贷款金额,并且可以反复使用偿还的贷款,只要借款人在某一时点所使用的贷款不超过全部承诺即可。

贷款承诺的风险

作为一项信用工具,贷款承诺一般需要承受两方面的金融风险:

一是信用风险,这种风险与潜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直接相关。贷款承诺的信用风险几乎全部来自于潜在借款者;

二是市场风险,这种风险广泛地与市场条件的不利变化相关,包括利率和汇率等及价格变动风险。但是,对于贷款承诺,只有当其中一方拥有正市场价值(positive market value)时,才可能出现违约行为,因为这种价值代表了预期将要发生的损失或现金流出义务。从经济性质上看,一项贷款承诺具有期权特征。

例如,对于一项美式固定利率贷款承诺,在不考虑承诺费的情况下,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期权发行者)作出以固定利率在未来期间提供贷款的承诺时,如果执行期内市场利率大于设定利率,承诺持有者(潜在借款者)将执行此贷款承诺,并获得相当于市场利率与设定利率之差与最大贷款额乘积的收益;如果市场利率小于设定利率,承诺持有者将放弃执行,并采用当期市场利率获取贷款,从而避免相当于市场利率与设定利率之差与最大贷款额乘积的损失。

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承诺持有者的收益相当于其因持有贷款承诺而带来的机会成本。因此,随着市场利率与设定利率偏离程度的加大,承诺方实际上承担了所有的市场风险(外币贷款时还包括汇率风险),风险可能是无限的,而收益仅限于收到的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支付的贷款承诺费。购买贷款的远期备用承诺在原理上与固定利率贷款承诺相同,差别主要在于标的转化为合同价格。

贷款承诺与贷款意向的区别

承诺程度不同:贷款意向书的涵义是可以为贷款协议进行进一步的准备和商谈;贷款承诺则是已经就贷款条件和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阶段不同:大型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阶段一般需要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而在可行性报告批准阶段则需要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

法律责任不同: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银行须按正常贷款的审查程序对贷款作出评估,签定正式的贷款承诺协议;而贷款意向书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内容不同:贷款承诺内容包括承诺额度、承诺的有效期限、贷款的有权批准机关、贷款条件、及收费事项等,而贷款意向不表示贷款的额度以及期限。

费用不同:贷款承诺一般要收取承诺费,而贷款意向不收取费用。

贷款承诺申办条件

办理项目贷款承诺函的条件为:

(1)国家有权部门正式批准立项;

(2)业主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银行调查评估后,经授信审批程序逐级审查同意提供项目贷款承诺函。

贷款承诺的期限

从开出之日起到正式签定借款合同止。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个人还款承诺书的书写规范

本人姓名:,工作单位:

本人姓名: ,工作单位:

本人于20xx年 月 日向梁子湖区财政局借款 万

元整(大写: 整)。于20xx年 月 日还款给 ,逾期未还作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限用于缴交借款,还款时间每月月初5号—10号之间。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银行转账只提供梁子湖区信用社。梁子湖区财政局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本人同意将本人的 提供抵押。

4、若本人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愿意交清全部欠款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变动,保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梁子湖区财政局。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保证一定在20xx年 月 日前还清所欠的`欠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一式三份,一份存梁子湖区财政局,另两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还款承诺书 篇9

桃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兹有我单位 同志在贵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郑重承诺:保证对其按时还款情况进行监督,若该同志在贷款期间不能按期还款,我单位负责督促其及时归还所欠贷款本息或代扣其工资、津补贴等予以偿还,直到贷款本息还清为止;如果该同志在贷款期间停薪留职或跨本行行政区域调动,我单位将及时通知你部。 特此承诺。

贷款人单位盖章:

借款人同意带扣工资及津补贴并签字: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实际,就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诉讼主体的审查

(一)一般性审查

1、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应注意对当事人身份真实性、姓名或名称的准确性,以及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审查。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档案、社团资格登记证等登记资料;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以变更登记资料为依据。

3、通过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除应确定各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外,还应查明是否存在诉状中所列诉讼主体与实际参加诉讼的主体不一致、诉状中所载明的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自然人的姓名与其身份证载明的姓名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与其公章使用的名称不符的情况,以及因诉状中载明的当事人出生日期不准确而影响对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认定的情况。

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前,发现原告诉状中所写的被告姓名或名称与被告身份证、工商登记材料登记、公章上使用的姓名或名称不一致的,应征求原告是否更正的意见,原告同意更正的,应准许其更正;原告不同意更正,且向被告送达诉状后,被告也认为原告起诉的名称与其实际名称不一致的,裁定驳回起诉。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发现上述错误的,原、被告均同意更正的,应准予其更正;原、被告其中一方不同意更正的,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征求原、被告意见和进行相关更正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5、经审查发现,原告起诉的被告或第三人为自然人,而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应书面通知该被告或第三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参加诉讼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起诉的,裁定驳回其起诉。

(二)应注意的问题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诉讼主体方面常遇到的难点是在认定有关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时的主体追加问题。

经初步审查,在认定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方面难以确认的,原告仅起诉单位或个人的,应询问原告是否追加被告,如原告不同意追加,则应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裁定;如原告申请追加,则应依法追加被告,并全面查清事实,对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作出认定,并依法对责任人作出裁判。

二、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据及举证责任分配

(一)举证要点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赔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二)举证责任分配:

买卖合同纠纷,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

1、对原始证据证明力的认定及鉴定问题

被告对原告提交证据上的签名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因原告已经提供了原始债权凭证,被告对此予以否认,应由被告申请鉴定,被告也最便于提供检材,不申请鉴定的`,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被告对原告提交证据上的公章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如果被告不认可其有这枚公章,因在此情况下,要求被告举证基本上属于客观上不能,则应由原告进一步举证,比如查被告的工商档案材料、被告对外使用该公章的证据(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欠条、文件等等);如果被告认为该枚公章是假的,与其手中公章不一致,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真实公章样本,申请鉴定。

如果被告不认可其有该枚公章,但其认可与原告间存在业务关系,也存在欠款关系,只是对数额和公章存有异议,则不能把举证责任完全分配给原告,被告应就其欠款事实进行进一步举证。

三、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形。

2、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对于付款的影响。

3、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1)出卖人是标的物的所有人,还是合法占有人或非法占有人。

(2)财产所有关系是单一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3)买卖关系发生后当事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情况。

4、买卖关系的形成情况:

(1)双方建立买卖关系的时间、地点,有无书面协议。

(2)买卖关系的建立是否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重大误解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行为。

(3)买卖双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法、权利转移时间、标的物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明确。

(4)有无规避法律、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

(5)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

(1)出卖人是否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方法将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2)买受人是否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法接受标的物,交付价款。

(3)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原因,违约方的主观过错情况,有无不可抗力的原因。

(4)当事人有无继续履约的能力。

四、法律关系性质及效力的认定问题

合同无效的情况应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下严格适用。从当前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出发,一般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

(一)买卖合同中职务行为的认定

经初步审查,在认定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方面有争议的,以下几种具体情况应予充分注意:

1、只有业务员签字,没有注明单位名称的,或是虽然注明了单位名称,但未加盖单位公章的的情况下,如单位予以认可,则认定职务行为;如单位不予认可,则要看债权人或是业务员的举证情况,要适时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债权人或业务员有证据证明系单位欠款的,认定为职务行为,否则只由业务员个人承担责任。

2、长期买卖业务中的负责人或采购人在离开公司后以单位名义为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帐务清单、购货清单等材料时,如单位追认,自无争议;如单位不予认可,则需债权人举证,如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则可以认定职务行为有效,如无证据证明,仅凭此条主张权利,则不能认定为职务行为。

3、长期买卖业务中的负责人或采购人未离开公司,只是调离原来的部门,虽然其所出具的欠条的可信度大于离开公司后的可信度,但在公司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债权人仍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予以佐证。

4、债权人向工地运送建筑用材料,个人给出具欠条的,如能证明债务人单位当时有该工地、材料也送至该工地、单位当时在该工地也有该职工,一般可认定为职务行为。如向工地送的是馒头等生活用品,收到人注明某某公司但未加盖公章的,如单位不予认可,则应对该生活用品的使用时间、用量、地点、需求人身份方面具体分析,查明相关事实,如综合情况符合工地使用的,则应认定为职务行为。

5.其他职务行为的认定。

(二)被告帐面记载和发票记载的名称与主张权利人不一致时的事实认定问题

实践中,时常有被告帐面记载的是欠某某单位款,业务往来时的发票也是该单位开具的,但主张权利人是个人,被告认可是与发票上记载的单位发生的业务关系,不认可与个人间的买卖法律关系。

在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欠款属于个人债权的情况下,个人持有相关债权凭证,应认定个人与被告间存在买卖法律关系,个人有权主张欠款。

(三)发票能否作为付款凭证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故发票应作为付款凭证。

现实生活中,发票与付款脱节的情况经常存在。对收到发票,给对方出具了收到条,但没有注明未付款的,被告主张已给付货款或是不到庭答辩的,应考虑双方的合同约定及交易习惯,原告仅凭一发票收到条主张欠款事实的,对欠款事实不能认定,有其他证据的,应综合其他证据进行认定。

如发票收到条上注明“收到发票,款未付”字样的,则应认定欠款事实。

(四)债权转让的认定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行为中需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比如转让时可能涉及诸如质量、折扣、维修等方面时,能否将债权单独转让的问题。

互负义务的债权转让,一是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二是涉及可能侵害债务人的利益,应从严掌握。如实务中,有的公司把债权转让给了第三方,第三方现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债权债务人之间可能还存在很多如折扣、维修等问题的争议,且原债权人已经濒临破产,原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仍保留其应负之债务,但债务人实现其权利已基本为客观上所不能,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单独转让权利损害了债务人利益,转让行为无效。

二是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问题

1、不能把提起诉讼视为通知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转让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自然受让人也无权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就谈不上提起诉讼可视为通知的问题。

2、通知义务的履行问题。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了转让通知,但债务人不承认已收到,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对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审查,不宜过于严格,一般要求有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回执即可。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债权人应当负有通知义务,也可由受让人把加盖有债权人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代为送达给债务人,受让人直接送达自己制作的通知材料不能产生转让的法律效果。

还款承诺书 篇11

本人 (夫妻)通过中介方(和谐之家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XX市 房屋出售给 (先生/女士)( )由于本人在 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加上资金缺乏,需要用买方 (先生/女士)资金还贷。现已办理提前还贷手续,还贷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接下来将无条件配合 (先生/女士)和中介方(和谐之家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过户后产权归 先生/女士所有)。

如果本人不配合更名手续将无条件退还还贷金额(人民币) 万给 (先生/女士),并承担一切因此带来经济损失,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方:

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 篇12

xxxx有限公司:

依据双方于20xx年12月29日签订的购销合同,我方尚欠你方。现关于货款的清偿问题,双方达成初步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我方分期偿还欠费,具体还款时间及金额初步如下:

1、20xx年4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200万元;

2、20xx年5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200万元;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日 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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