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水协议书10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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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协议书(篇1)
供用水合同第_____号
申请受理编号第_____号
供水方:———
用水方:———
为明确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用水方)和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方)在自来水供应和
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经供水方与用水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______________。
2、用水性质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投资费用及产权分界
1、经用水方要求,根据供水方的供水能力,供用水双方平等协商,供水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口径水表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吨。
2、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用水方应承担城市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共计______元。
3、新建多层住宅用水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用水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4、供水方与用水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执行。
5、法定计量表具由供水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井规格由供水方提供,费用由用水方承担,并由用水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用水方应及时整修。
第三条、供水质量
1、供水方向用水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供水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稍不低于0.14mpa。
3、供水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供水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用水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要停水期间用水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供水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用水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用水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供水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四条、供水计量
1、用水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用水主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定临时供用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供水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用水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供水方交纳。由于用水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得退还。
4、水表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
用水方的用水量低于总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供水方按最流量标准收取客定水费。用水方对水表计量有异议,可向供水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提出人应承担验表费用,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供水方承担验表费用,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退还或追补水费。
5、用水方逾期支付水费,每逾期一日加收水费额3‰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或特殊
原因连续2次不交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经供水方催缴无效,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视为中止本合同,供水方有权追收欠费,停止供水。
6、用水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供水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
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用水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停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用水方应与供水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供水方支付复接费用。
8、用水方因房产转移原因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
理过户和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用水方应按《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执行。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供水方可以销户停水。
9、用水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供水方同意后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用水协议书(篇2)
甲 方:邢台县供排水总站(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水务局组织投资,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台县鉄楼供水站,由邢台县鉄楼供水站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并入联村集中供水管网,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偿供水服务。
2、联村供水工程入户水表(含水表)以上管道、机井、水泵、配电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入户水表以下管道、水龙头产权归农户所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4小时供水服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xx),入户水表出口处供水压力10米。
4、甲方供水期间因管网、设备检修需临时性停水时,甲方于停水前24小时告知乙方。对电网突然停电、临时施工造成管道破裂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正常供水时,甲方不负有提前告知乙方的义务。连续停水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5、甲方负责水源工程、供水主管网及村内管网的维护与管理;用水户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进行维修。
6、为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发生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乙方需向
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乙方用水户承担。乙方单方面无权对村内管道进行改造,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水费计量实行总表校核,入户水表计量原则。总表为校核用,不作为供水站对村收取水费的依据。村内各用水户水表计量值作为甲方征收水费的依据。
8、供水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价格执行。参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县市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价情况,供水价格居民暂按每立方米1.5元征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户暂按2.0元/立方米水价征收。当遇国家政策性水、电价格等调整或综合物价调整时,供水价格按照水务局及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批准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9、水费征收按月结算,用水计量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水费由甲方管水员负责在每月的28-30日在村委会集中收取。
10、各用水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水费标准和用水数量交纳水费,逾期不交者,应加收滞纳金(每逾一天加收1‰)。经催交无效,逾期30天不交水费者,甲方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对在供水期间发现的私自改造、安装及偷水行为的用水户,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该用水户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费征收;对故意破坏供水工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将成为正式协议的组成部分。
13、本协议已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甲方同意,协议的执行不受村换届及其他因素影响。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务局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签
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邢台县供排水总站
乙方:×××村民委员会
用水协议书(篇3)
甲方:绥滨县乡镇供水开发公司(供水方) 乙方:绥东镇 村民委员会(使用方) 丙方:绥东镇人民政府(协调方)
为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满足群众用水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水务局和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决定对乙方现有水厂进行改造,利用现有水厂相关设施,以绥东供水站为水源地为乙方供水。现就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①甲方负责按水务局提供的设计进行供水主管道及蓄水池等相关设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使用居民房前屋后土地、农民耕地及其它相关财物时,应由乙、丙双方协调,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责。
②甲方保证供水充足稳定,每天供水时间早5:00-6:00,中11:00-12:00,晚17:00-18:00,(注冬、春两季早晚顺延1小时)。
③甲方负责供水主管道维修及养护(即绥东供水站至 村外主管道)工作,在上述供水管道出现跑、冒、漏时发生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应由乙方、丙方负责赔偿,确保供水管网正常运行。
④甲方在供水高峰期间,安排供水稽查员对用户进行查水,有权对擅自使用抽水设备的进行收缴和处罚。
二、乙方责任
①乙方应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水费,具体交费时间应在1月30日之前,缴纳金额人民币 元,按县物价局核定水价标准以乙方用水人口数计算,人口数以村级台账为准,本协议签订时按县物价局批准3.5元/人、月。 ②如乙方收缴水费没有达到全额标准,剩余水费应由乙
方负责缴纳。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丙方协调后无效,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终止协议,依据《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③乙方不得擅自挖、移、接、串用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供水管,一经发现视为偷水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负责本村内供水管网养护与维修工作,由于管网跑、冒、滴、漏等原因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供水或给甲方及用户带来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责任
丙方负责沟通、协调、监督甲乙双方相关责任的落实,从而确保供水正常安全运行。
四、如遇其它问题甲、乙双方可参照20xx年绥发第20号文件《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五、此协议后附 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公 章 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篇4)
饮用水使用搭伙协议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 )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