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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示范: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范文简短(7篇)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已经慢慢开始接触了实用文书,实用文书的应用性很强,你了解过什么样的实用文书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写作示范: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范文简短(7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篇1)

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一个解甲归田的将军无非是个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

老实讲,把艺术看作只有名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艺术,其实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我在想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情感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敢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印象。我并不认为当时风雅放浪的诗人作家执身如何端肃,但我却不记得那时候文艺界有今天这么多风流韵事。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我们讲话讲究含蓄,并不总是口无遮拦,说什么都直言不讳。

在那个时代谈话人被看作是一种需要下功夫陶冶的艺术,一句巧妙的对答比锅底子地下噼啪爆响的荆棘更受人赏识,格言警句当时还不是痴笨的人利用来冒充聪敏的工具,风雅人物的闲谈中随便使用几句会使得谈话妙趣横生。

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些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全部的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同情心应该像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而出;惯爱表同情的人让它纵情奔放,反而使那些受难者非常困窘。有的人胸膛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泪水,我不忍再把我的洒上了。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

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辉映,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怪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内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他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

到了这一步,对于那些不肯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觉得自己怎样责骂也不过分,因为他已经是社会的一员,他知道得很清楚,绝对没有力量造自己的反了。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篇2)

等顺风车的间隙,这本书也翻到了末尾,苏州的夜有点凉,站台空旷,车灯闪烁。

28岁之前我长久的待在一个城市,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28岁以后,去了云南、上海、苏州。工作、生活、拍照。算不得颠沛流离,也称得上朝云暮雨。闲的时候也反思这样的生活模式正确与否?无解。

《月亮与六便士》第五十章开篇这样写道:“我总觉得有些人没有出生在正确的地方。偶然的命运将他们丢到特定的环境里,但他们总是对某个不知在何处的家乡念念不忘。

他们是生身之地的过客,从孩提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径,或者曾在其中玩耍过的热闹街道,都无非是人生路上的驿站。”

整本书下来,这句话是真正感同身受的。终于不必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因为心里那些荒诞不经的想法,早在几百年前就有人追逐向往并付诸行动了。

书是藩篱,让你与世界融为一起,却保持相互独立。因为这份独立,你可以允许自己与别人不一样。哪怕看起来,你们都一样。

书不很长,故事本身的矛盾性是最大看点。像嘴里含了一口酒,舌尖抵颚就够了。不需要掰开了,嚼碎了看。

读过金庸和红楼就觉得有些书不禁读了,无论是篇幅还是内容,它们太厚重了,承载了丰盛饱满的中国文化。一个是园子里写尽天下事,一个是江湖中写尽天下事。

后期会申请公众号,主题就叫:

快剑江湖酒

旅行摄影诗

因为,每次写完都要屏蔽领导和同事,太麻烦了。

愿你们在俯身拾便士的时候,也能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哪怕,只有一眼。

感谢一路关怀与鼓励的朋友们!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篇3)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首次拜读毛姆先生的名著《月亮与六便士》,篇幅不算短,故事不算新颖,但是就是能牢牢抓住我的视线,一页页往下翻。

我是第一次读这样组织叙事的小说。斯特里克兰无疑是故事的核心人物,但是全书以第一人称“我”的所见所闻侧面刻画主人公,有种似真似幻的感觉。在人物传记历史著作中常见,但是小说里确是为数不多的体验。

能吸引人不断深入探索故事的原因在于斯特里克兰独特的个性和人生追求的结局。他的选择是多数人内心向往却又迫于现实而埋藏于心直至消散的举动。他是勇敢的,超脱的天才,也是无礼的,可耻的混蛋。他的追求是伟大的,灵魂是炽热的,可是他的心又是冷漠的无情的。围绕这么一个充满激情与矛盾的人物发展的故事,自然能够吸引读者的眼球。

小说中篇斯特罗夫的出场必定是一个高潮。斯特罗夫是除斯特里克兰外,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角色。多人数赞扬斯特罗夫的乐观憨厚和善良,但是也看得出他的懦弱和盲目顺从,缺乏自尊自爱。他的悲剧值得同情,不过他性格的缺陷不值得提倡。

“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比较清晰的了解了所有人物的性格和结局,是拍摄故事的导演,引领读者的视线,给出故事镜头。在剖析斯特里克兰的性格过程中,“我”的理想和认知也得到进化升级。

希望你我能在实现人生价值的旅途中,结实好友,拥抱好运!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篇4)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体会译者怎样实现“信达雅”。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篇5)

可能人物传记太难写毕竟用再多的事例也很难描绘出一个丰满的形象而读者总是很任性地只选择记住那个让她印象最深刻的事例以及由此表现的形象所以作者再怎么花心思也事倍功半就像股票大作手好像一直以来都没有遇到能让我很欣喜的人物传记尤其毛姆还时不时透露出来的对女性的蔑视简直让我无数次想打人

所以读完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只有毛姆对于“爱情”的描写简直入木三分

“在爱这种感情里,温柔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爱需要有自甘示弱的姿态,有保护对方的愿望,有乐于奉献的精神,有取悦别人的心理——总而言之,爱需要无私忘我,或者至少需要把自私隐藏得不露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

“爱是全心全意,只有全情投入才能成为合格的爱人;恋爱中的人头脑再清楚也不会承认——尽管他可能心里也明白——他的爱终有一天会结束;爱需要山盟海誓,尽管知道一切无非是镜花水月,但他迷恋这种海市蜃楼,而对现实视若无睹。爱使他变得更加高尚,也使他变得更加卑贱。”

这不就是——有了铠甲也有了软肋么

但是

“爱”这种东西总体上还是很美好哒祝你我都能拥有~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篇6)

"我想画画""但你四十岁了!"

可能也是因为步入三十岁这个门槛吧,这两年听到最多的就是有关年龄的探讨。

年龄让人丑陋,年龄让人迟钝,年龄让人生病,年龄让人死亡。

年龄会让热血沸腾的青年,一下子变成低头垂脑的中年;年龄最可怕的就是让人们没有了奔头。安贫乐道的思想,慢慢腐蚀着中年人,既然人生已经如此,还折腾什么?随遇而安不是更好?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向生活妥协。

然而斯特里克兰,却在中年,选择了学习绘画并坚持梦想。他无视自己的年龄、毫不顾忌自己的绘画基础,凭借自己的一腔热血,坚守自己的梦想。

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前十章(篇7)

在初见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会不经意给他一个标签。比如他看起来很幽默,或他很善良这种类似的评价。

但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当你认为你了解他,他又会做出在你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

曾经的他是一个老实的经纪人,你看到他就会觉得无趣,仿佛无趣这个词就足以贯穿他的一生。

可他偏偏不是这样。在四十七岁的年龄,他选择放弃所有去追求他的梦想。

你会觉得他很过分,他的人性中有太多丑陋:他抛妻弃子,在他的世界里没有责任,有的是自私;他从不会感激帮助过自己的朋友,甚至还抢了人家的心爱的女人;他出口成脏;他的生活一团糟;他粗鄙不堪。

但同时,他对艺术的追求到了极致。在他看来,什么都是不重要的,他可以什么都没有,只要他有画笔和颜料。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和想法,他可以自由做自己。

我发现你很难对他有一个定性。他多变,又同时拥有最丑陋的性格和充满神性光辉的理想与追求。

他的后半生用潦倒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饥饿病痛都伴随着他。但是直到死,他都在寻找自己一生中的伊甸园。

最后,他是找到了吧。所以,他满意的死了,而后又轻蔑的摧毁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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