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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精选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精选5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篇1)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反复比较后,我选择了这本童话书和孩子一起阅读,打开这本小书,你马上会和瑞典少年尼尔斯一起,骑上白鹅,跟随大雁们一起翱翔在蓝天白云之间,开始一段奇妙的空中旅行。一次次惊心动魄的历险,一个个温馨美丽的传说,会让你与自由、责任、善良结为朋友,永远地相亲、相爱。

今天,我和孩子一起读完了整本书的第一章《变成小人儿》,讲的是十四岁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说话不算话,作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活泼爱动的儿子听得安静入神,很快被故事所吸引,在这段故事结束后的互动启发中,他说出了“说话不算话就会受到惩罚,要做诚实小孩”的感受,不由令人心生欣慰,经典好书的魅力和阅读的神奇力量远远超过了简单说教的作用,如今已身为父母的我们,当年也曾伴随着这个故事一起成长,感同身受,回味无穷,这次的阅读让我有三点体会:

一、告诉孩子要做一个善良诚实的人。尼尔斯被变成小人儿的经历告诉人们,喜欢用恶作剧捉弄人的孩子是不受欢迎的,周围的人都会躲得远远的,只有善良诚实的孩子才能交到好多好朋友,才会成为一个受人喜欢的人,才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亲子阅读也是一种幸福和快乐。与孩子一起阅读,不仅孩子高兴,我也很快乐,虽然平时工作较忙,可是拿起书给孩子讲故事时,当孩子用稚嫩的语言说出他的感受,提出他的问题,露出甜甜的笑脸,我会在不知不觉中感到轻松温暖,每个人对幸福快乐的感受不同,这一刻,我总能感到快乐。

三、选择好书就是给孩子补充丰富的营养。幼儿园的课程好比是幼儿每天的正餐粮食,而好的课外阅读就象给孩子补充的五谷营养,互相搭配,孩子会更加健康。一本好书也是一位好的家教,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把生活的道理深入浅出地教给孩子,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四月这个芳菲的季节,让我们和孩子一起读书,陪着孩子一起快乐成长!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篇2)

自从我们的班级图书角开张后,大家的热情空前的高涨。我也借了一本久闻其名的书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调皮捣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动,期望能找到小精灵,向它道个歉,求它把自我变成人。他没有找到小精灵,但他发现雄鹅莫顿打算飞走——同大雁们一块旅行。为了不让莫顿逃走,尼尔斯拉住了它。结果,他们都飞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干脆骑在莫顿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一路上,他们见识了很多很多……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这本书,以动物的视角揭露了人对动物的残忍——拿机枪扫射大雁群,把小鸭当诱饵诱捕众多鸭儿,为自我方便而剥夺无数动物的家园……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尼尔斯是个爱调皮捣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欢他。然而,在他那调皮捣蛋的后边,却藏着一颗滚烫滚烫的、金子般的心——乐于助人的心。

可是,我最赏识的还是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总有一条两全其美的路,只要你敢于去做——

尼尔斯和雄鹅莫顿感情越来越深,但他想变回人的欲望也更加强烈了。一天,他无意中得知,只要能将莫顿带回家,让它被母亲杀掉,自我就能够变回人。有一天,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莫顿被尼尔斯的母亲关在了屋里,立刻就要被母亲杀掉——它一被杀掉,尼尔斯就会变成人;但这样,尼尔斯就会失去一个知己。尼尔斯仅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静观其变,二是跑去敲门阻止——但这样,尼尔斯变成小人的事情就会被父母发现,其后果不言而喻。怎样办?怎样办?尼尔斯选择了后者——他跑去敲门,自我突然变回了人;之后,他又说服母亲,保全了莫顿——多好的一个结果!

读这本书,我感觉自我好像在和一位长者谈话。它告诉我,用心照顾一个小生灵,体会到的最美丽的情感不是获得,而是付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故事讲述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他骑在一只大白鹅(莫顿)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进行长途旅行。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们曾经多次遇到狐狸中最狡猾的狐狸斯密尔,还遇到过阴险的紫貂,自以为是的水獭,容易轻信别人的乌鸦……在遭遇这些可怕的敌人侵袭时,除了被乌鸦绑架,除了在海面上突然发现海豹,其他的都是尼尔斯救了雁群和白鹅莫顿。有一次,尼尔斯还拯救了一座古堡,消灭了可恶的灰老鼠,救了可怜的黑老鼠……在这次旅行中,尼尔斯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渐变得善良,勇敢,聪明。最后回到家中,恢复原形,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我觉得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只是他自己总是不相信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好孩子。他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之前,作恶多端,调皮捣蛋,是个令人讨厌的孩子。其实我觉得小精灵做的是对的,确实要给尼尔斯这个顽皮的男孩一点惩罚。

我很佩服尼尔斯。他在最后回到家中时,他为了白鹅莫顿,也为了白鹅莫顿的家庭(大雁邓芬和七只小雁),愿意不恢复正常人的样子。他是一个不会背叛朋友的好孩子。要是换了个其他的孩子,我相信,他(她)一定会为了自己恢复正常人的样子而背叛朋友,要妈妈把白鹅莫顿放在屠宰凳上。

尼尔斯在旅行中,虽然他知道他自己只有拇指那么大,但是他仍然不顾一切,挺身而出在雁群有需要的时候竭尽所能的给予帮助。他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大家一定要看看这本书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篇4)

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高尔基也曾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活起来了”。这两位名人的话足以证明书籍对人的重要作用,所以我们要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学生。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瑞典的名著,真的受益匪浅。

这是一本童话故事书,作者赛尔玛。拉格洛芙主要写了尼尔斯骑着雄鹅莫顿开始了一次冒险旅行的故事。尼尔斯是个不爱学习的孩子,调皮捣蛋,喜欢欺负小动物。有一次,他捉弄一个小精灵,不幸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他被一只家鹅带上了天空,跟随雁群开始游历瑞典大地。在这次旅行中,他游历了瑞典各地的风光景色,知道了更多的地理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危机与苦难。最终,他明白了该怎样做人,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最终成功回到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羡慕尼尔斯,羡慕他能有一次冒险的旅行,羡慕他能有一群善解人意的动物朋友,同时我也为尼尔斯能成为一个好孩子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尼尔斯为了取得大雁们的信任,主动帮助别的动物,他帮大雁们放哨,防备狐狸斯密尔突袭;他想办法让人们放了母松鼠;将恃强凌弱的灰老鼠赶出了黑老鼠的城堡;又帮公羊们赶走了三只可恶的狐狸……俗话说的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尼尔斯帮助别的动物后,不但动物们非常感激他,连他自己都很高兴,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感激,同时他也感受到了助人为乐的快乐心情。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部经典的童话故事,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爱,什么是坚强,以及怎样面对和克服困难。这个童话还让我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人要有爱心,有了爱心,你就会看到世界每天都向你微笑,有了爱心,你就会听到小鸟动听的歌曲,有了爱心,你就能时刻感受到身边朋友的关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心得(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童话书,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因为创作了这本书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故事得主人公是一个生活在农场的十四岁男孩儿,名叫尼尔斯,是一个小捣蛋,总是捉弄他们家的小动物,所以,小动物们都很讨厌他。在一次捉弄一个小精灵的过程中,尼尔斯被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一个巴掌大的小不点儿,尼尔斯骑上他们家的鹅莫顿,开始了骑鹅旅行。在这个过程中,尼尔斯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全力保护小动物们,历经千辛万苦,尼尔斯在大雁的帮助下终于回到故乡,重新和爸爸妈妈团聚,又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要和睦相处。故事中尼尔斯和大雁互相帮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有危险时,尼尔斯会挺身而出帮助大雁渡过难关;最终,尼尔斯也在大雁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变回了一个正常的小男孩儿。我想: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友爱,要是只想得到,又不愿意付出,是不会交到好朋友的。不但人与人要互相关爱,人与自然界的动物们也要和睦相处。

故事中大雁阿卡说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她说:人类把整个大地占为己有了,这是霸道的行为。你们有了一大片土地,那里肥沃而富饶。而我们这些飞禽走兽只是想要荒山和一些偏僻的森林,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我们这一生时时刻刻都遭受着人类的追捕,连睡个觉都担惊受怕。真希望有一天,人类能有良知,给我们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读了这段话,我感到很羞愧。我认为人类和动物是平等的,人类不能因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大量的捕杀动物,相反,我们应该和动物成为朋友,为动物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让地球成为一个幸福的大家园。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文笔非常优美,不仅能把每一个角色描写得栩栩如生,而且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看了一遍还不过瘾,我太喜欢这本书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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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推荐十二篇)


阅读的乐趣不在于作者告诉我们什么,而是在于读书能激发我们积极思考。比如,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可以从书中获得一些关于人生的答案。我们对阅读的感悟是自己思考的结果,也是自己成长的标志。希望这篇经过笔稿范文网小编精心挑选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并且相信这篇文章能够激发您的创造力!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读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尼尔斯那种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尼尔斯由于不听话而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然后跟着大雁们一起旅行,在旅行中遭遇了许多困难,但他并没有轻易放弃、退缩,而是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最终变成了大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要害怕、放弃,要想尽一切办法解决,这样才会达到成功的彼岸。拿破仑说过:“最困难的时候也是离成功不远的时候。”由此让我想起了学游泳的事,在去年学的时候我胆子不够大,总是不敢拿掉游泳圈,所以一直没学会。今年,在爸爸的鼓励下,我终于鼓足勇气,扔掉了游泳圈,脚踏实地,认真练习,果然取得了成效。一米,两米,我越游越远,终于取得了成功。

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以尼尔斯为榜样,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做一个真正的强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了。

这里讲的是,尼尔斯在家读书时,遇见了一个精灵,他就想捉住小精灵,但是小精灵把他变成了一巴掌高的小人,这时,天空中飞来一群大雁,一只雄鹅想和大雁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回来看不见雄鹅伤心,就扑到它背上不让它飞走,但雄鹅带他一起走了,一路上它们认识了大雁的头领——“阿卡”。一天晚上,大雁睡着了,大雁的死对头——狐狸斯密尔。斯密尔想捉一只大雁,但被尼尔斯赶走了,一路上,它总是想用阴谋诡计来暗算他们,斯密尔利用紫貂、水獭和信鸽来暗算它们,但一次又一次被尼尔斯揭穿了。在一次舞蹈大会中,斯密尔用偷偷摸摸的方法来袭击阿卡,结果,被所有狐狸赶出了境界,最后,尼尔斯重返故乡,小精灵把他变了回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也被尼尔斯的勇敢精神所鼓舞,如果没有他的勇敢,最后就不会战胜困难和敌人,最后回到妈妈身边。但是我们还要看到,除了勇敢,更可贵的是智慧和团结,尼尔斯每次遇到困难,都动脑筋,想办法,而且也得到了阿卡和其他朋友的帮助,最后才战胜斯密尔。

在生活和学习上也同样是这样,我们不但要有勇敢精神,还要开动脑筋,发动同学、朋友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3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在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小人儿时,骑在家里的公鹅莫顿身上,跟随着大雁进行了一场旅行,途中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还听到了许多趣味的故事,下头,我就给你们详细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尼尔斯是一个不守规矩,并且还异常喜欢欺负小动物的人,他们家的牲畜都很厌恶他,因为他老是搞恶作剧,有一天,一个小精灵鬼鬼祟祟的溜到他们家,不巧被尼尔斯看见,尼尔斯一把抓住小精灵,想逗它玩玩,没想到自我脸上突然一阵剧痛,然后就昏了过去……

醒来后,尼尔斯突然发现,自我变小了,家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成了庞然大物,他悲痛极了,想出去瞧瞧,竟意外听到了动物的语言,原先他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突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向天鹅想跟他们一块走,尼尔斯见了,也忘了自我变小了,上去就抱住鹅的脖子,没有料到却被鹅带到了空中,从此,尼尔斯骑着雄鹅,跟着大雁,踏上了迁徙的旅程。路上交了许多朋友,像邓芬、小绿黄鸭、高尔果、这些朋友都以往帮忙过他,还给他讲了数不清的童话故事,他在路上做了许多好事,包括清除森林虫害、拯救小绿黄鸭,阻止人们抽干湖水开垦农田,尼尔斯从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孩子,到了一个乐于助人、喜欢小动物、关心别人的人,小精灵也许也想让他经过这次旅行,来让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这本书我觉得主要告诉了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它们也是有语言、有生命的,所以要珍惜生命、乐于助人,这样才能搏得别人的喜爱,才能受到大家的关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4

在这个月里,我认真阅读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这是世界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在这本书中,我又新认识了许多朋友,有一个不爱学习的小男孩——尼尔斯,因为捉弄小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有装着满满一袋诡计的狐狸——斯密尔。最终,我为大家介绍两只家鹅,一只是队长阿卡,一只是让尼尔斯骑在背上飞翔的莫顿。在这个故事里,尼尔斯经过奇异旅行,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乖孩子。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第九章海底城市。它讲述了大鹅们到达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时,突然,海面上狂风来了,莫顿和大鹅们飞错了方向,等夜晚到来了,它们才飞出了大海。但不明白什么时候,尼尔斯来到了一座海底城市。那里金碧辉煌,男人们穿着貂皮长大衣,里面都是闪闪发光的钻石。女人穿着斑点的长裙。之后,尼尔斯又进了一家兵器店,想拿走其中的一样东西,却被店主给发现了。他醒来时,才发现这是自我做的一场梦。在这一章中,我觉得作者把海面上的狂风比喻成小孩在荡秋千一样兴高采烈,还有那海底城市的富有写得很有想象力。并且,我跟尼尔斯一样是一个爱做梦的小孩。在梦里,我有时上天,有时下地,有时高兴,有时悲痛……做着与尼尔斯一样稀奇古怪的梦。

经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做人、做事要脚踏实地,不然就会像小男孩一样,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玩,还去捉弄小精灵,结果变成了一个小人。我还明白了与朋友相处要真诚,像白鹳那样说错了话之后给朋友道歉才是真诚的朋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5

记得冰心曾说过:“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在我的童年里,更多的则是那一部部美妙的童话故事,是它们伴着我快乐的成长,但最令我魂牵梦萦的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部经典作品。

文中讲述了一位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男孩,因罩住了藏在妈妈大衣箱里的精灵,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接下来便是他与大鹅莫顿的神奇的天空之旅……

当我读到尼尔斯在空中看到方格子布般的牧场、碧绿的黑麦田、褐色的老苜蓿地、镶着黄边的山毛榉树林时,我惊呆了——这不正是夏天清晨里美丽的一张张剪影吗?

狐狸斯密尔和雁群的战争,让我看到了尼尔斯的机智勇敢和它们的团结互助。当尼尔斯渴望回到自己家乡时,我也体会到了那份脱离亲情温暖的艰苦和无助,仿佛自己身处其中,无法自拔。

百年一次的复活节更是在我幼小的心田里种下了一颗梦幻的种子,骑着扫帚的巫婆,大海上百年一次升起的繁荣的城镇,为我的心灵蒙上了一层神奇、朦胧的轻纱,也为我心中所想象的世界增添了梦幻的色彩。

睡梦里出现过无数次地场景,一群展翅高飞的雁群后面,紧跟着一只洁白的天鹅,鹅背上还有一个带着红色帽子的小人儿,他紧紧依偎在那里,眼睛却向着远方眺望。我猜想应该是在寻找自己的家吧!此时此刻,他的父母也一定在等待着尼尔斯,却不知自己的孩子已历经风雨,成为了一个懂事、有责任心的人,这正是孩提时代的我想要的——环游世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即使我无法遇见尼尔斯,但我知道,心中的梦早已和尼尔斯随着羽翼的扇动,向云层深处驶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6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调皮男孩子,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骑在白鹅莫顿身上,与大雁一起旅行,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关爱动物,关心他人的好孩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大雁阿卡,他是个关心集体的队长,还十分聪明,每当狡猾的斯密尔想出诡计时,都被他和尼尔斯一一识破。

读过这本书,我不禁自我检讨起来:之前的我,和尼尔斯一样,也曾经是个喜欢捉弄小动物的孩子,总是害得小动物们一见到我,就跑得远远的……现在,我要向书中那位成长后的尼尔斯学习,树立起保护环境的意识,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不驱赶它们,也不残杀它们。

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动物,那又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鲜花怒放,却没有蜜蜂来授粉、酝酿蜂蜜;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翩翩起舞的蝴蝶和提着灯笼的萤火虫了;在各个国家,再也看不见五彩斑斓的飞禽走兽了。

人对动物要友好,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负弱小,体现的是残暴,只有和睦相处,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7

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

这本童话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我们小学生的一部童话,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住在瑞典南部,他不爱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之后他又惊奇地发现他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了!他很难过,怕爸爸妈妈担心他,他到处找小精灵,让自己变回原来的样子,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莫顿也想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

莫顿是一只意志坚强的雄鹅。为了飞往他梦寐以求的故乡拉普兰,他竟然打破了常规——飞了起来!虽然他一直落在后面,但对于一只鹅来说,能飞起来已经很了不起了。

旅行中尼尔斯似乎变了一个人,动物们都愿意和他做朋友。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很多危险,有一次,他用智慧和勇敢把一只大雁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了出来,大雁的领队阿卡非常感激,从此他们成了很好朋友。

阿卡是一只有善心,遇事很冷静的领头鹅。当得尔斯是人类时,她没有像其他野鹅一样大呼小叫,而是冷静思考,最后把他们留了下来。

一路上艰辛又快乐的旅行,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于责任感和勤劳的孩子。

要是我也能变成尼尔斯,我也会很乐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8

世界上的文学家有很多,但是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却并不多。众所周知,这些个可以荣登全世界认可的作者肯定有着更突出的,举世瞩目的文学成就。读他们的作品,我们可以收获无与伦比的精神享受。感受他们文字中的精妙绝伦,感叹他们文学造诣上的登峰造极,更感叹他们那妙笔生花般的创作。

很是幸运地我在20xx年的年底收获了手头这套由新星出版社隆重推出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典藏书系。收集这系列丛书不外乎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精彩作品收藏,另一个则是陶冶情操,丰富自己的阅读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我这套系列作品中选择阅读的第二个作品。事实上时的我早就对这个故事大致情节有所了解,因为它是众多我儿时接触的童话故事中超级印象深刻的童话故事。而此时此刻在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推出中它居然也罗列其中,可见这本作品的卓越文学成就。身份已经从孩子转换为了成人,我更是在读这部经典的童话故事中采撷到了以往并未领略到的精彩和特色。深入地阅读,更加深着我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认知。书中的语言描述,人物塑造,故事情节设计,场景设置等等方面都是那样地有着独特的味道。也难怪乎它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厚厚的上下两册译本几乎涵盖了故事原本的那份原汁原味。没有删减,没有绘图,有的'只是一个最为直截了当的作者当年的文字描述。很是吸引书外的读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跟随着那些个仿佛跳跃的文字精灵共同踏上了骑鹅旅行记的奇遇记。

故事的内容围绕着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由于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人。随后更发生了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男孩骑着自家的大白鹅,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尽管路途遥远,艰难重重,但是他却在这段独特的行程中增长见识,结识朋友,锻炼意志,学会坚强和勇敢。书外的读者很是可疑发现书中那众多的集结入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等各个方面的教育知识点。小小的童话故事中浓缩着诸多精彩的内容精华,汇聚了自然风光、地理环境、文化历史以及动植物习性更以最为生动,形象,有趣的文字穿插入童话之中。孩子们更可以在这个童话故事中一同跟随着男孩插上想象的翅膀共同去旅行。了解世间的美妙,认知文化历史,更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为我们揭开了一段关于奇妙旅行的文字篇章。引领着孩子们进入一个梦幻般的童话王国,学习知识,提升认知,更争做一个成功,善良,勇敢和坚强的个体;同时也引领着成年人们共同踏上时光的隧道回到自己童年,追寻当年的足迹,感知人世间的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9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首次出版于1907年,至今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是一部享誉世界的儿童名著,受到孩子们乃至大人们的热烈推崇,飞进了全球各地千万家庭。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也因为这部作品一举成名,并且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爸爸说,他小时候对这部作品有非常深刻的记忆,不过他小时候看的不是书,而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动画片。这部动画片太好看了,他看得如痴如醉,但每周才放一集,所以候他每天都盼望着能看上《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虽然爸爸看的不是原著,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故事情节是多么的迷人啊。

因为动画片的影响,爸爸向我强烈推荐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这几天把这本书仔仔细细地读了一遍,不愧是中外名著,果然很吸引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的开头几章和结尾几章,文字描写可称得上是细腻生动、引人入胜。当看到调皮捣蛋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大拇指般的小人时,我心中充满了紧张之感;看到尼尔斯被雄鹅带上天空开始旅程时,我不禁为尼尔斯捏一把汗;看到尼尔斯与狐狸斗智斗勇,并且救了大雁一命时,我忍不住为尼尔斯和大雁们拍手叫好;看到尼尔斯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奇人异事,也欣赏到了无数美丽的风景时,我不禁羡慕尼尔斯的好运;当看到尼尔斯平安回到家,还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成为了一个正直勇敢、善良聪慧的男孩时,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并对他送去了深深地祝福……故事中的每一处情节都紧紧扣住了我的心,让我与尼尔斯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经历了无数神奇的冒险。

我觉得作者把尼尔斯的心理描写抓得特别好,合情合理,完全符合一个小孩子的思想特点,这使得文章更加的真实生动,读起来也有趣之极,作者真是会揣摩孩子的想法呀!好的儿童作品应该就是这样,首先得让我们儿童觉得亲切,因为这些书是写给我们看的呀。

总之,我认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很棒的小说,应该列入每个同学的读书清单中。如果你还没有这本书,那就赶快去买来看一看吧。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0

自从我们的班级图书角开张后,大家的热情空前的高涨。我也借了一本久闻其名的书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调皮捣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灵而被变成了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动,希望能找到小精灵,向它道个歉,求它把自己变成人。他没有找到小精灵,但他发现雄鹅莫顿打算飞走——同大雁们一块旅行。为了不让莫顿逃走,尼尔斯拉住了它。结果,他们都飞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干脆骑在莫顿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一路上,他们见识了很多很多……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这本书,以动物的视角揭露了人对动物的残忍——拿机枪扫射大雁群,把小鸭当诱饵诱捕众多鸭儿,为自己方便而剥夺无数动物的家园……

读这本书,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道理:尼尔斯是个爱调皮捣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欢他。然而,在他那调皮捣蛋的后边,却藏着一颗滚烫滚烫的、金子般的心——乐于助人的心。

但是,我最赏识的还是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总有一条两全其美的路,只要你敢于去做——

尼尔斯和雄鹅莫顿感情越来越深,但他想变回人的欲望也更加强烈了。一天,他无意中得知,只要能将莫顿带回家,让它被母亲杀掉,自己就可以变回人。有一天,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莫顿被尼尔斯的母亲关在了屋里,马上就要被母亲杀掉——它一被杀掉,尼尔斯就会变成人;但这样,尼尔斯就会失去一个知己。尼尔斯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静观其变,二是跑去敲门阻止——但这样,尼尔斯变成小人的事情就会被父母发现,其后果不言而喻。怎么办?怎么办?尼尔斯选择了后者——他跑去敲门,自己突然变回了人;接着,他又说服母亲,保全了莫顿——多好的一个结果!

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在和一位长者谈话。它告诉我,用心照顾一个小生灵,体会到的最美丽的情感不是获得,而是付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1

这个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14岁,是个聪明、活泼、淘气、不爱学习、喜欢折磨小动物的孩子。他整天欺负小动物,常被妈妈打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还会被罚在家写作业。因为作弄小精灵,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之后他坐在鹅背上,被鹅带上了天。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之后尼尔斯和他家的大白鹅莫顿一齐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他们帮忙大雁和其他大雁逃脱狐狸的魔掌;帮忙黑老鼠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老鼠;帮忙松鼠劫难,在人类手中救走了狗熊。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也应当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觉得写得太好了,我也期望能够有尼尔斯这样的经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好书。他让我懂得如何勇敢地应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应当热爱生活。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两边、三遍……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2

前几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人公是:尼尔斯,是个顽皮又粗野的人。还有高尔果他和尼尔斯是好朋友。下面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著名的书,主要讲的是尼尔斯在家里很调皮,在学校又不爱学习,在老师的眼里他就是个最懒惰的学生。一开始,尼尔斯的调皮劲谁都不知道,我看了之后,连身上都快要起鸡皮疙瘩了,爸爸妈妈要去祷告了,他在心里想,太好了爸爸妈妈走了,我一定要把鸟枪拿下来,打击发子弹过过瘾,可谁知爸爸妈妈最担心的就是尼尔斯在家里调皮捣蛋,所以让他读《福音书》,但是他心里想,反正你们走了也不知道我是读还是玩,爸爸又严厉地说:“回来不再读的话,你会挨一顿揍!”这是他忐忑不安,不知道该怎么办,爸爸妈妈走了后他有气无力的开始读了起来,不一会就走神了······(我只是概括了主要内容,因为文章太长所以只好略写一下,说感受。)这里我可以看出来尼尔斯不爱学习和走神的习惯。还有就是尼尔斯想环游世界,他就骑着家鹅飞到了空中,到世界各地去的景象。这里又写出了很多的想象力,让我们也走入其中。而且在这些路程当中尼尔斯开始学好,变回了原样。

看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非常大一个人如果特别的淘气或者爱打闹可是当你看了这个后你会知道不管一个人有多么调皮,只要改正就是个好孩子,因为这里的尼尔斯就是因为光捣乱才被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一样大的人。

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建议大家都把它看几遍。

值得参考!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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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下子我就被书中有趣的故事吸引力。书中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男孩,不爱学习,总是爱捉弄小动物。一次,爸爸妈妈要去教堂,让他在家读经书。可是爸爸妈妈刚走,他就拿起了枪,结果砸住了脚。接着他又用网扣住了住在他家的小精灵,小精灵生气了,把它变成了很小很小的小人儿。他现在能听到小动物的话。因为他平时总爱欺负家里养的小动物,现在动物们看见他这么小,便张口就骂男孩。一天,一队大雁飞了过来,呼唤着他家的鹅一起飞走。他听见了,赶快骑到了鹅的身上。他想不让鹅飞走,因为这是他家唯一的一只鹅。可是,一瞬间他家的鹅飞起来了,他也跟着游览世界。

一开始,他跟着大雁在一个地方过夜,可是大雁的头领被狐狸抓走了,他以为是。他和鹅用尽全力把他救了出来,大雁的头领很感激他。告诉他,它叫阿卡,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我为小男孩的勇敢而感动。

小男孩又跟着大雁一起飞走了。大雁阿卡看见小松鼠被一个老奶奶抓走了,他告诉了尼尔斯,尼尔斯赶快过去。他找到了小松鼠的四个孩子,他带着他们去了老奶奶的家,他对老奶奶说了是怎么回事,老奶奶被感动了,把小松鼠放了。旅途中的尼尔斯在一点一点的变化着,他从一个淘气、不礼貌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又乐于助人、勤劳的小男子汉。

俗话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好老师”,我被尼尔斯的一举一动所感动。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不断地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样才能真正地成长起来。

最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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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1】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杀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2】

说起旅行,主要乘坐的交通工具有汽车、火车、飞机、轮船等。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的旅行与众不同,他是骑着鹅旅行的。读完它的简介,我深深地被这本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吸引住了。

在塞尔玛拉格洛芙作家奇妙的笔下,把这个14岁的小男孩描写得淋淋尽致。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狐仙,而被小狐仙从一个正常男孩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在一次偶遇中,他骑着他家的大白鹅跟着一群大雁去长途旅行。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了原型,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很深,主人公尼尔斯一开始是个坏孩子,十分令人讨厌,可后来却变得善良勇敢。这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他变小之后的经历。他在这次的经历中,虽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可他却为了救朋友,舍身忘死,为了帮助朋友奋不顾身。

尼尔斯的经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了真正的友谊是什么?友谊不是口香糖,刚吃的时候甜,可没过一会儿,就一点味道也没有了;友谊不是吹泡泡,刚吹出来的泡泡,色彩斑斓、光彩夺目,但不久就会爆掉。真正的友谊是什么?是可以为朋友勇于牺牲自己和义不容辞的精神。是可以为朋友着想,为他人付出、乐于助人的.品德。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要有爱心,有责任心,还要乐于助人。这样才会有更多的朋友,也会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你,否则别人是不会帮助你的。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在和一位长者谈话,让我体会到了最美丽的情感不是获得,而是付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童话小说,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书里写的是一个小男孩尼尔斯骑着大雄鹅莫顿克服困难和危险,飞往遥远的北方——拉普兰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出去了,淘气的尼尔斯独自在家搞破坏,结果惹怒了小精灵,小精灵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尼尔斯着急地寻找小精灵,决定讲和,却意外地看到正要和大雁们一起去拉普兰的大雄鹅莫顿,尼尔斯猛地一跳就跳到了莫顿的背上,于是莫顿就带着尼尔斯上了路。

到了晚上,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想吃大雁,但是被尼尔斯赶走了,解救了大雁,尼尔斯因此获得了大雁首领阿卡的信任。后来,他们飞到厄兰岛,救出了小灰雁邓芬,邓芬决定和他们一起去拉普兰;他们飞到了达尔河,又救出了被困在硫磺屋的渡鸦巴塔基。

雁群飞到梅拉伦河的时候,遇见了邓芬的姐姐文妮,文妮由于嫉妒扮成了邓芬把尼尔斯扔进了水里。一个渔民把尼尔斯捞上来,卖给了斯康森公园。在公园里,尼尔斯遇见了老雕高尔果并救出了它。高尔果带着尼尔斯一路突飞猛进,终于飞到了拉普兰。拉普兰的风光非常美,宛若仙境,令人难忘。

到了秋天,大雁们把尼尔斯送回了家,小精灵又把尼尔斯变回了正常的孩子。尼尔斯特别感谢雁群,谢谢雁群带他经历了一场奇妙的旅行。

尼尔斯经过这场奇妙的旅行,从一个淘气、没有同情心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孩子。之所以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是因为他通过了重重考验。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人只有通过考验,才会真正成长起来。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首次出版于1907年。

在该书中,作者用新颖、灵活的手法,幽默而生动的笔调为孩子们描绘了瑞典一幅幅气象万千的美丽图画,并通过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对瑞典的地理和地貌、动物、植物、文化古迹、内地居民和偏僻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的生活和风俗习惯,进行了真实的记录,融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尼尔斯不爱学习,一看到书本就会犯困;不爱牧鹅放鸭,会经常捉弄家里饲养的小动物,以至于家禽看到他就会咬他。可是同住一个小村庄里的还有一群小妖精,尼尔斯有一天戏弄了一只小妖精,受到惩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还没等他弄明自是怎么回事,他已经骑在家鹅马丁的脖子上,和一群野鹅飞上了天空。马丁决定和野鹅飞往北方,那是他向往己久的拉普兰。途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险和困难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尼尔斯和野鹅群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去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这些经历使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名有具有正义感、真诚、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尔斯最终变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变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边,从此也变成一名热爱学习的好学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5】

“尼尔斯。霍尔哥松我真羡慕你,羡慕你企鹅旅行,羡慕你可以和动物交流,更羡慕你可以和动物交朋友。

我知道,你平常喜欢欺负小动物,但是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从被变小之后,你和马丁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你应该知道了有的人们破坏大自然的生态环境,猎杀动物,让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破坏,你已经知错就改了,不再伤害动物,希望你能够呼吁你身边的人也不要伤害野生动物,动物也是有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权利的,世界不光是人类的,是所有生物的。

真羡慕你有马丁这个朋友,任何人都不会有你和马丁这样的友谊的,虽然你曾经欺负过它,但是当你变成小人的时候,最关心你的人就是马丁了,你救过它一命,它就加倍补偿你,给你食物,给你温暖的‘床’,你也把它当做最好的朋友,虽然你想变成人,但是由于条件是把马丁给宰了,你就死活没有愿意,可能是小精灵故意考验你的。最让我羡慕的就是你骑在雄鹰的背上,雄鹰是多么的帅气呀,多么的威武呀!

你应该感到幸福,有呢么多的好朋友陪在你身边。”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6】

前些天妈妈送我一本瑞典的塞尔玛·拉格罗芙写的《骑鹅旅行记》,我一口气将它读完了。

读了这本著作我受益匪浅。作品讲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男孩因为淘气、捣蛋、喜欢恶作剧而被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之后他被家鹅带上蓝天开始一场漫长而又危险的旅行。一路上经历了很多事,克服了种种困难,还结交了很多朋友,并从各种动物那里学到了很多优点,逐渐从一个熊孩子成长为一个机智勇敢、善良诚实、乐于助人、有责任、勤劳的好少年的故事。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深深吸引着我,感染着我。渡鸦巴塔基被困在一个黑暗古老的房子里,尼尔斯勇敢的把它救出来;大雁门睡觉的时候尼尔斯一直在放哨,因为他怕有坏人来偷袭……尼尔斯是那么的勇敢善良,这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要勇敢,要乐于助人。

如果有可能,我多么想和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旅行,去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树,去听听清脆悦耳的声音。我要带很多种子,让可爱的小鸟帮我一起去播撒,让整片森林变成树的海洋,花的世界。我要保护整片森林,保护小鸟的家,我还要和动物谈谈心、聊聊天、讲讲故事、说说笑话……

我要用心去了解大自然,用手去触摸世界万物,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世界变得更美。

读了《骑鹅旅行记》我也想蜕变,我想像尼尔斯一样变成一个勇敢、善良、有责任感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7】

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篇童话故事讲述了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是一个顽劣调皮的小孩,他还喜欢欺负小动物。有一次,他捉弄一个小精灵,然后,小精灵把他变成了只有拇指大的小人,他感到很伤心。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骑在了家鹅的背上,进行了一次神奇的旅行,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小动物们也帮助了他,是他最终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也使他懂得了要有爱心。

也使我懂得了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与挫折,同时让我懂得了我们要和动物们和睦相处,我们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如果我也变小了,我也会尽量帮助小动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心得体会【篇8】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知道尼尔斯以前是一个很调皮。而且爱捣乱的小孩儿,他总爱捉弄小动物让它们生不如死。可其他人又能有什么办法驯服他,来保护小动物们呢?!当我看完了这本书后,知道了尼尔斯克服了重重困难的考验,粉碎了斯密尔的阴谋,他现在成为一个乐于助人,刻苦学习和精心照顾小动物的好孩子。在这本书里,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那就太晚了。

最新心得: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其二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最新心得: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其二,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这本书的故事非常深动。故事里的主人公叫尼尔斯,他一开始是个又调皮又不爱学习的孩子,最后是个又听话又爱学习孩子。

有一天,尼尔斯捉了森林里的一只小精灵,小精灵很生气,就把他变成了一个5厘米不到的小人,尼尔斯在没有人的帮助之下,他只好跳到一只家鹅身上,可是家鹅说我自己要去阿波兰了,尼尔斯就骑在家鹅身上一起去阿波兰……

一路上尼尔斯在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后来他救了松鼠和山羊,帮助差不多整个古城的动物,救了一群鹅,尼尔斯体会到了助人为乐的乐趣,从此就没有人讨厌他了。有一天在家门口看见了他爸爸妈妈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正常人!

最后他去了世界各地。读了这本书以后,尼尔斯从一个不懂事又调皮的捣蛋男孩,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跟着家鹅上空中,开始一连串的历险,他不但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一路上还救了许多小动物。他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以后我要向他学习,在困难面前一定要坚强,当同学有困难时一定去帮助他们,也要做一个善良。勤劳、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参考]《双城记》读后心得精选


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双城记》读后心得,当我们面临一些重要的时刻时。都会不自觉地去发表一些走心的感言,感言能够及时地去激励鼓励某些人的斗志,书写优秀的感言需要注意哪些呢?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双城记》读后心得【篇1】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他所著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

《双城记》读后心得【篇2】

好词:一无所有、悲悲切切、虚度光阴、容颜姣美、大雾弥漫、安然无事、慈悲泪雨、睛空万里、阳光灿烂、和煦美丽。

好句: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期,这是一个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没有人值得你流泪,值得让你这么做的人不会让你哭泣。

不要着急,最好的总会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不要为那些不愿在你身上花费时间的人而浪费你的时间。

爱你的人如果没有按你所希望的方式来爱你,那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全心全意地爱你。在遇到梦中人之前,上天也许会安排我们先遇到别的人;在我们终于遇见心仪的人时,便应当心存感激。

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你的曾经拥有。我的感想:最好与最坏、智慧与无知、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失望、应有尽有与一无所有……存在于那个时代,也存在于历史的每个时刻。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矛盾才是世界的本真”。

在一个最坏的时代,暴力蔓延无边;在一个最好的时代,爱无处不在。“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双城记》读后心得【篇3】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双城记》读后心得【篇4】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说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都在直奔天堂,人们都在直奔地狱。”

——题记

如果要让我来形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着实有些吃力。我无奈只好向伟大的前人求教,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引用的狄更斯的名言。无论处于哪个时代,这段话都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当然,也包括当下的中国。

沧海桑田的不断更替中,一个国家已历经无数次波澜壮阔的岁月转换。而历史行进到今天,这个国家的社会面临着一波又一波激荡而又复杂的冲击。跌倒的老人扶不扶?被碾压的女童救不救?落水的姑娘帮不帮?……摆在人们面前的赤裸裸的现实像一面面犀利的镜子,一遍遍拷问着人们心底的道德良知。深陷纸醉金迷、权钱游戏的漩涡,一些人蜕化得空前的'自私和冷漠,一些人唯利是图、善恶不分。更有甚者,将高尚堕贬成愚昧,丑恶美化成高明。这些错误认知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腐蚀了时代肌体。

我闭上眼不忍再看,任思绪翻飞间仿佛听见一个浑厚的声音穿透历史的沉沉雾霭而来:“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的,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这个年轻人确确实实以自己二十二载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践行了这句话。他短暂的生命定格在永远年轻的22岁,他年轻的容颜永远定格在千千万万人的心中。

他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好儿女、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有人说:雷锋是没有户口的,是三月里来,四月里走的。于是他升华为一种精神,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肌理,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做好事”成为人们通常对雷锋精神最朴素的理解。而这正是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极度缺乏和迫切需要补充的精神养料。像雷锋一样忠于信仰、忠于党、忠于事业。雷锋说:“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从小党在我心中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同时它又是一种信仰般的光辉存在。“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在生动火热的改革建设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像雷锋一样受恩知恩、知恩感恩、感恩报恩。雷锋说:“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善存一颗感恩之心,是成为一个讲品德之人的基本条件。有感恩之心才会有报恩之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缘于他时刻怀德。而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更为实际的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尽全力帮助和关心身边的人。

像雷锋一样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知行合一。雷锋的班长张兴吉回忆说:“雷锋的学习毅力不得了,白天黑夜都在学习,凡是有灯的地方都在学。”雷锋无论是当通讯员、拖拉机手、推土机手,还是当汽车兵,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工作在哪里,就在哪里闪光发热。学习雷锋,不能停留在表面的宣传与口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我们学生的第一要务,“刻苦学习,争做栋梁”不仅仅是一种决心一个信念,更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在这流火七月,让我们怀着如火的热情在晨间灿烂的朝阳下郑重起誓: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

《双城记》读后心得【篇5】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这是我见过最精彩的开头,利用工整的对仗、强烈的对比,阐述了那个矛盾交织、爱恨交加、善恶交锋的时代,既光明又黑暗、既有希望又让人绝望,既是天堂又是地狱。

这是一个暗黑的年代,一个盗窃和抢劫频发的年代,这是一个令人没有安全感的年代。这是贵族只手遮天的年代,一个农家孩子偷了六便士就会被处决;而贵族轧死平民犹如辗死一只蚂蚁般平淡;一张盖了印章的空白逮捕令,让贵族们可以逮捕任何人,不经审讯,不费任何手续。

当时作者所处的英国,社会矛盾日趋尖锐,令作者非常担忧,小说开头:“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作者旨在通过法国大革命警醒英国政府,避免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悲剧在英国重演。

本书批判了被迫害人民因恨而不分青红皂白,无法制、无节制地疯狂复仇,杀人不眨眼,以暴制暴,造成社会更大的混乱。也讴歌了那些善良、正直、正义、忠诚、为爱献身的人。

和那个时代相比,我为能生活在这个和平的时代、强盛的时代、繁荣的时代而深感幸福。

《双城记》读后心得【篇6】

《双城记》的故事发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狄更斯在作品开头写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期,这是一个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狄更斯通过这部小说宣扬了自己的人道主义理想——暴政引起暴力,而以暴制暴只能带来更多的流血,唯有仁爱,才能挽救这一切浩劫。

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为了霸占一位女孩,杀死了她的父亲和丈夫,把女孩和她的弟弟打成重伤。怀有正义之心的马奈特大夫,因为揭露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的罪行,被他们投入了巴士底狱整整十八年。侯爵老爷的行为让人愤慨,他们的生活荒淫无度。每天早上需要四个壮汉来伺候他喝巧克力饮料,在侯爵的眼里,只有四个人伺候,才能体现他的地位,才是符合体统。侯爵老爷不光是浪费和荒唐,在这样一位侯爵老爷眼里,人的性命还比不上他的马。他的马车撵死了一个小男孩,他扔下钱就走,嘴里还不停地骂着,责怪小孩惊了他的马。小孩的父亲忍无可忍,杀死了侯爵。贵族们的暴行引起下层人民的不满,法国大革命爆发了。

巴士底狱被攻下后,马奈特大夫得救了。他的女儿露西由好朋友洛瑞在伦敦抚养长大,在得知自己的父亲还活着时,和洛瑞一起从伦敦来到巴黎。把父亲接回伦敦后,露西用温暖和爱帮助父亲恢复了记忆。亲人们才知道这十八年在马奈特身上发生了什么。露西爱上了查尔斯。达奈。而达奈正是埃弗瑞蒙德侯爵的侄子。马奈特大夫为了女儿的幸福,心里斗争了好久,克服了内心的伤痛,接受了这个优秀,温和又善良的青年。

德发日太太是攻占巴士底狱时妇女中的领袖。她就是被侯爵抢去的那个女孩的妹妹。她一家人让侯爵害得家破人亡。她活着就是为了复仇。攻占监狱后,她就割下了狱长的k头。据马奈特回忆,狱长其实并不坏。德日发太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她以同样的暴行报复施暴者,滥杀许多无辜。她决心要把侯爵家斩草除根。她发现了达奈。不顾丈夫的哀求,(德发日和马奈特医生是老朋友),把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法庭判达奈死刑。

卡顿是追求露西的另一个青年。他有很多缺点,自知配不上露西,仍然勇敢地向露西表白了对她的爱慕。他说虽然露西拒绝了他,这是他一段美好的回忆。露西选择和达奈结了婚,卡顿真心地祝福她,并且说,愿意为露西牺牲自己的一切。看到露西心爱的丈夫要被送上断头台,他利用自己和达奈相貌相似,买通狱卒,用自己替换了达奈。卡顿从容赴死,为了心爱的女人幸福,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爱终究会抵挡暴力,因为爱是永恒的。但恨不会,充满仇恨的人终究在毁灭别人的同时,也毁灭自己。被仇恨笼罩的德日发太太便是如此。

德日发太太杀红了眼,杀了达奈还不罢休。她又要去杀露西和她的孩子。露西带着孩子提前逃走了。从小伺候露西的仆人普洛斯小姐和德日发太太发生争执,她夺过对方的武器杀死了残酷的德日发太太。

《双城记》中,作者用笔刻画了上层贵族无耻的嘴脸和德日发太太报复的丑态,也刻画出了一个个善良仁爱的人。不惜自己的生命,不顾自己的安危来保护露西逃走,这是普洛斯小姐的爱。愿意为了自己所爱女人一家的幸福,不惜献出自己来救出她的丈夫,这是卡顿的爱。能冰释前嫌,不将恩怨牵扯到下一代,这是马奈特的爱。

十八年前,贵族侯爵因为私愤将马奈特投入巴士底狱,让法律成为了一纸空文,甚至成了为自己服务的工具。十八年后,德日发太太为了报仇,将无辜的查尔斯·达奈送上了法庭,让他被判死刑。昔日贵族太太们围观杀戮,今日德日发太太们也以围观杀戮为乐趣。

《昆虫记》读后心得通用


生活是奋发向上的,我们会因一些事情产生新的理解或感触而收获良多,这时候,咱们可以把自己的观点转变做一下记录。多写心得体会能够成为一个更有思想的人,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昆虫记》读后心得,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昆虫记》读后心得【篇1】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昆虫记》。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圣莱昂的一户农家。此后的几年间,法布尔是在离该村不远的马拉瓦尔祖父母家中度过的,当时年幼的他已被乡间的蝴蝶与蝈蝈这些可爱的昆虫所吸引。

《昆虫记》这本书后,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

后代安排食物。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仿佛让我置身于现场一样,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里写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希望大家读一读。

《昆虫记》读后心得【篇2】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不禁感到惊奇:作者法布尔竟然能用一生的时间观察昆虫。他不怕辛苦,不怕无聊,牺牲了自己所有的空闲时间,刻苦钻研,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内容。

作者详细地描写了蜘蛛、蜜蜂、蝎子、蝉等昆虫。这些让我们觉得恶心、讨厌的小生命,在法布尔的笔下,栩栩如生,是《昆虫记》让我重新认识了它们,喜欢上了它们,仔细品味,虽然它们也有讨人厌的地方,但是,它们还有许多可爱之处。比如,小甲虫这些不起眼的昆虫,却很伟大,它们为后代无私奉献。小蜜蜂,我们都很怕的昆虫,它们也是无私奉献,热爱劳动,我也很喜欢它们。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它就是当之无愧的昆虫界设计师!

我发现,它们的生活跟我们人的差不多。原本觉得这本书枯燥无趣的我,却吸引了我的心。看着这些故事,我不禁想:如果大家都好好保护环境,那会不会更好?继续阅读,我发现作者也十分热爱昆虫:他大胆假设,仔细观察,认真推理,一步一步做实验,就是失败了,他也会绞尽脑汁解开昆虫的秘密。这正是我们应该学的啊!我们总是经不起失败,一次做不好就没了信心,连昆虫也能做到的,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这本《昆虫记》,也让我的知识面更丰富了!

无论是谁,我相信,读完整本书后,你一定会为昆虫世界的奥秘而惊奇!看完后,要学习的地方也很多。再次读,你的感受又不一样。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品味的书!

《昆虫记》读后心得【篇3】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1

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它是由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用毕生的心血完成的。这是一本专门描述昆虫的书籍,里面写了各种昆虫的习性,并且描述得十分详细。

比如,大孔雀蝶为了求爱能够献出生命;蜜蜂和红蚂蚁那超强的记忆力使它们成为不会迷失的精灵;以及甲虫被重重的摔到地上后动弹不得,被人们认为是为了骗过我们的技巧,实则是因为它们就会这样,像人们痛了会哭一样;还有毛虫那毒素并不是毛上有毒,而是因为它们的排泄物有毒,使得一些毛虫身上有毒。那么为什么蚕不会有毒呢?原先,它们像人们一样,有爱干净的,也有不爱干净的,而像松毛虫,就弄得屋里全是排泄物,并不停地转悠,便染上了毒素。

初读这本书我感到十分的乏味,但直到我读完这本书后,回过头来回味时,又感受到了这本书的乐趣,同时对这位了不起的作者感到无限的敬佩。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法布尔的很多优点,例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因为我在作者简介中得知到——法布尔为了完成这部巨作总共花了28年的时间,当我明白这点后,不禁地感到惭愧起来——因为我总是在做一件事情时半途而废,很少能够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做好而这位法国的昆虫学家却花了28年的时间去创作这本书。而我呢?可能还达不到他的万分之一吧,我以后必须要向他学习。

除此之外,还让我懂得了:要是想成功必须得要付出,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他为了这本书付出了巨大的财力,精力,人力,他总是为了研究一种昆虫而花费两三年的时间,因为时间不等人,过了今年的这个昆虫活跃的期限后,仅有等到下一年了,并且为了得到很多昆虫,他总是给那些孩子们钱来换取昆虫,所以,他在28年内也花了不少的钱。所以,我得知:要想成功,绝非那么容易,必须要付出,仅有付出才能有回报。

读一本书往往会让你懂得很多,我还要读更多的书籍,让知识与感悟来武装我的大脑!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2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套书,叫《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昆虫虽然很小,但是作用很大。如萤火虫被称为暗夜中的使者,在黑夜中发出光芒,照耀着自己前行的路。蜣螂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它喜欢收集地上脏兮兮的便便,因为这是它的食物。夏日里的音乐家——蝉,夏天最热的时候,蝉总是坐在树的枝头欢快地唱着歌,无论饮水还是飞翔,它们从未停止歌唱……

我最喜欢孔雀蛾,原因有两条。第一条,它们长得很漂亮,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翅膀上撒着灰色和褐色的小圆点,翅膀中央有一对大眼睛。第二条,它们团结友爱。如果你早上把一只孔雀蛾关在笼子里,晚上你就会发现有许多只孔雀蛾围着笼子飞来飞去,想救出它。

这套书籍向我们介绍了各种各样的昆虫,带我们走进了有趣的昆虫世界,这都得益于法布尔的耐心观察、仔细思考、勤做笔记的好习惯。

同学们,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向法布尔学习,学习他耐心、细心、爱思考的好习惯。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3

今天,我到一个神奇的世界傲游了一番,法布尔带着我在《昆虫记》里与昆虫一起生活。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本书生动地向我们介绍了各种昆虫不同的生活,比如:甲虫做趁火打劫的勾当,红蚂蚁抢走黑蚂蚁的后代,蜘蛛为保孩子自己丧命,管虫会穿衣服,松蛾会预测天气……还有一些昆虫比人还聪明:赤峰为保鲜食物让毛毛虫失去知觉不至死,法那斯米隆那令人叫绝的葫芦……这些昆虫的秘密,你知道吗?

以前,我对昆虫的感觉就是对玩具的感觉,我经常想,要是娃娃会说话会动是活的能陪我玩就好了,就像电视里的精灵一样。看完了《昆虫记》,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想要的‘小精灵’就在我身边,刚看完《昆虫记》时,我还冲动着想抓几只昆虫养着和我一起玩呢!因为他们与人们一样,有自己的生活,或者说,他们就是人们!甚至比人们还有趣!

想想自己以前,见到昆虫,要么就是觉得害怕跑远,要么就像对待自己的玩具一样‘玩’,踩死它们,把它们玩得奄奄一息对我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我真的感到太惭愧。《昆虫记》让我对昆虫的感情倍增。不!是暴增!其实读这本书不难发现,作者是有多么爱昆虫,对昆虫的研究有多么认真,甚至我有点认为‘研究’一词贬低了作者与昆虫的感情。

而且,作者能与昆虫建立如此深的感情并向人们介绍昆虫们,作者是花了多少时间啊!他一定放弃了普通人所期待的生活!但应该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取得成功吧!另外,在本书中,当在昆虫犯错时,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责怪他们呢?我们不也是如此吗?昆虫贪婪,人类呢?

所以,人类作为地球上如此强大的生物,是不是要以身作则呢?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4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昆虫记}我非常开心因为这能够让我更好的认识大自然,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

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画出一个比这个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

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是不是以后会有呢?我们一定要保护环境。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5

一开始,我听到有昆虫记这本书的时候,我心里想竟然还有这种书,等我拿起昆虫记这本书时,我一看,原来是著名的作家法布尔先生写的,当时我很惊讶,不过我还是马上拿起昆虫记这本书开始读了起来。

当我看到樵叶蜂的时候发现,樵叶蜂这种蜜蜂根别的蜜蜂不一样,樵叶蜂它是住在蚯蚓的管道里的,而别的蜜蜂不是住在蚯蚓的管道里的,而是自己建筑挂在树上的巢穴,比如大黄蜂、小蜜蜂等等。樵叶蜂还有个特点是,我们平常见到的蜜蜂是黑色条纹的,其他的地方都是黄色,但是樵叶蜂的条纹是白色的,其他的地方根别的蜜蜂一样,也是黄色的。还有你在叶子上发现很多小孔的时候,其实那些就是樵叶蜂干的。我感觉樵叶蜂它是个剪东西的好能手,因为法布尔他也说了那些小孔很漂亮,所以我觉得它会是个剪东西的好能手。

等我看到最后一篇碧苍的时候,我看到一些内容,说碧苍它每次看到死老鼠或者是别的死东西时,它都会飞过去,把那些死东西清理干净,当然我也知道还有很多昆虫也是可以的,我看着看着,发现有一种昆虫的小时候,就专门在这样的动物里面喝血。我推断出碧苍它这一个昆虫一定是一个清洁家,所以我喜欢碧苍。

我感觉法布尔写这些昆虫写的非常详细,直到现在我才知道给我推荐昆虫记的原因,所以我超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6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7

在我读过的众多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昆虫记》了,他的作者是法布尔,这是他的毕生之作,《昆虫记》是一本生命之书、科学之书。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引人入胜。

在这世界上有许多昆虫默默无闻地从事着既有益于人类的工作。尽管他们被人类讨厌,可他们还是那样地工作。当你走近一只死老鼠,看见蚂蚁等昆虫聚在它身上的时候,你可能浑身冒冷绿头苍蝇之所以被我们讨厌,是因为我们总是在垃圾堆看到他们。其实绿头苍蝇也是一种益虫,当远处有死去的动物时,会立刻过去产卵,没几天我们就会发现那动物的尸体变成了液体。

你一定会觉得很恶心吧!那么我们就来观察一种蝇吧!

其实我们大可以不必像对待蚊子那样毫不客气地去拍死他们,只要不要让他们进到屋其实我们大可以不必像对待蚊子那样毫不客气地去拍死他们,只要不要让他们进到屋。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美的事物不一定会带给我们利益,反而会伤害我们。而不好看的事物说不定会带给我们难以想像的用处。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8

人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和自己的性格。有的时候这种性格看起来好像是从我们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然而要想再追究这些性格是来源于何处,却又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例如,有一天看到一个牧童,他正低声地数着一颗颗小石子,计算这些小石子的总数,把这当做一种消遣,于是他长大后竟然成了十分著名的教授,最后,他也许可以成为数学家。另外又有一个孩子,他的年龄比起别的小孩子们也大不了多少,别的孩子们只注意玩闹的事情,然而他却不和别的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儿,而是整日幻想一种乐器的声音,于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竟听到一种神秘的合奏曲子了。可见这个小孩是很有音乐天才的。第三个小孩,长得又小又瘦,年龄也很小,也许他吃面包和果酱时,还会不小心涂到脸上,但他竟然有他独自的爱好——喜欢雕塑粘土,制成各种各样的小模型,这些小模型被他雕塑得各具形态。如果这个小孩子运气好的话,他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一名著名的雕刻家的。我知道,在背后议论别人的私事,是十分让人讨厌的一种行为,但是我想也许大家能允许我来讲一番,并借这个机会来介绍我自己和我的研究。”更是《昆虫记》第一篇《论祖传》中令人啧啧称赞的优美段落。

“以一颗天真的心,叙述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经历一个多世纪,启迪无数童蒙稚子,是一部不朽的世界科学经典。”这已经是很多人读完昆虫记后对它的评价。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9

这个假期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世人说它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那我就先介绍一下着本书的作者吧。法布尔于1823年12月22日出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圣雷恩村一户农家。先后当过铁路工,卖过柠檬。在十九岁时,开始了他的教师生涯,而所教的科目自然科学史。

《昆虫记》主要讲了昆虫们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姻、繁衍和死亡。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折折射出了人生。

是它告诉我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等,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有人说《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昆虫记共有10卷,220余篇。当然,因为我不可能3天就读完了这么多,所以我选择了精华版。精华版节选了其中的27篇翻译出版,每篇都是妙趣横生的昆虫故事。

我特别喜欢“当我面对池塘,凝视着它的时候,我可从来都不觉得厌倦。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会有多少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这段文字。

《昆虫记》书籍读后感篇10

我目不转睛的浏览着著作《昆虫记》,昆虫的各种特征与蕴含着的耐人寻味的哲理把我深深的迷住了!从而,我明白了,原来每一种昆虫都是平等的。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都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的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玩耍,在城市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比如,的蝉。你或者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你或许会捕捉它当宠物玩,蝉小小的生命或许会在你的手中终结。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的一生要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我们不应该去讨厌它的歌声。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突然穿起漂亮的衣服,张开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是多么的不易。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镶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虽然我们人类强大,但我们不应该瞧不起他们。

蜘蛛也很常见,他的形体雌雄悬殊甚大。大多数雄蛛都比雌体小,有些种类雌体超过雄体1000—1500倍,所以蜘蛛交合时,如同螳螂那样,雄体常有被雌蛛吃掉的危险,因此雄蛛欲与雌蛛交合时,必须小心翼翼地事先试探雌蛛是否允诺。

世界上大约有4万种蜘蛛,除南极洲外,各地都有分布。它们有的外貌奇丑、有的步履蹒跚、有的能走善跳,可谓千奇百怪。蜘蛛丑陋的外表下有着聪明的脑袋。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蜘蛛帮我们维持生态平衡,是人类的好。

读完了《昆虫记》让我最终明白,在这个世界,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需要。只有学会尊重,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这让我想到佛教中的一种思想:叫众生平等。

《昆虫记》读后心得【篇4】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生物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法布尔出生在法国乡下的一个小村庄里。他从小就喜欢大自然,他爱水里的鱼,爱五彩缤纷的贝壳,爱那飞来飞去的昆虫,几乎每天都要来小河边玩耍。

有一次,他在河边玩,看见了许多美丽的贝壳,便全部拾起来放到口袋里,把口袋塞得鼓鼓的。回去后被父亲发现了。结果挨了一顿揍。母亲道:“一天到晚只知道拾些没用的东西塞满口袋,甚至撑破了。

以后还有什么出息,快把它们扔了!”法布尔来到垃圾筒旁扔又不舍得扔,父亲见了用手使劲打了一下法布尔的小手才迫不得已松开。但是这次经历并没有打消他对世界的好奇心,对大自然的热爱,对昆虫的热爱,反而更加坚定,最后成为一名伟大的昆虫学家。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细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让当时的人们掌握了昆虫的第一手资料。法布尔以虫写人,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法国著名戏剧家罗斯丹曾给予这样一个评价:“这个大科学家想哲学家一般思,像美术家一般看,像文学家一般写。”因此,被法国科学界、文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之称并成为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之一。遗憾的是评委们还没来得及做出最后的决议,这位“昆虫”伟人就与世长辞了。但他留给人们一笔巨资——《昆虫记》。

雨果称他“昆虫界的荷马”。罗曼·罗兰称他“掌握田野无数小虫子秘密的语言大师”。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昆虫的几何学》。“几何”不是数学中常用的名词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怀着疑惑的心情读了下去。

原来卵石蜂在卵上筑巢前,会先建一座完美的几何小塔。他们从路面上最坚硬的地方刮下粉末再拌上唾液制成沙浆,为建筑物更加牢固,为节省水泥在沙浆凝固之前会在里面拌上细小的硕石,让建筑看上去更加美观。而修建时,正常的圆形轮廓线有弊,使用的话会使建筑物丧失平衡性。于是呢?昆虫建筑大师就对现有空间进行了修改,克服了这一点。

黑胡蜂制陶十分高级。形状为圆拱突肚形,类似东方的亭子和莫斯科克维耶那大教堂。圆拱顶的顶端有个开口,这是为幼虫吃毛虫时送入的通道。当粮食满了,一粒卵幼虫悬挂在窟窿时,这间蜂房喇叭就会被一块黏土塞起来。

通常黑胡蜂用拌了泥浆的硕石来装饰圆屋顶。封口黏土上放一块扁平的石头或小蜗牛来装饰,使建筑显得格外高雅。这就是昆虫的几何学。小小的虫子竟能建造出这么伟大的工程,真是个奇迹,让人折服。

《食素昆虫》也是,《昆虫记》中名篇之一。人们懂得吃,昆虫也懂。但人们对食物十分讲究,昆虫却没这个限制。食肉昆虫有:金歩甲、节腹泥蜂等。

素食昆虫有:黑刺李象、色斑菊花象、榛子象、燕尾草象等。也许这就是它们同人类的区别。这是一本科学与文学结合的典范的书。虽然历经百年,但至今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

《昆虫记》读后心得【篇5】

走进昆虫世界,走近法布尔。

昆虫,为大自然增添了色彩;而《昆虫记》是谱写昆虫生命的诗篇。——题记

最近,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颇深。原本我对昆虫十分讨厌,总觉得它们太恶心,而如今却是一反常态、兴趣盎然。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在你回味无穷的同时,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萤常常要利用一种爬行器——为了弥补它自己腿部,以及足部力量的不足——爬到瓶子的顶部去,先仔细的观察一下蜗牛的动静,然后,做一下判断和选择,寻找可以下钩的地方。然后,就这么迅速地轻轻一咬,就足以使对手失去知觉了。这一切就发生在一瞬间。于是,一点儿也不拖延,萤开始抓紧时间来制造它的美味佳肴——肉粥,以准备作为数日内的食品。”

这是作者描写萤火虫捕食时的动作,原来,萤火虫在食用猎物时,就像人类的外科手术一样,先给它的猎物打一针麻醉的药,使它失去知觉,再美餐一顿。妈妈曾告诉我她小时候在夏夜的草丛中有许多萤火虫在飞来飞去,有时候会捉几只来放在小瓶子里玩,但从来也没有仔细观察过它们的模样,更不知道萤火虫那么微不足道,却可以悄无声息地,用随身携带的、小得看不见的、细得象根发丝的、十分锋利的两片钩状的颚,对准蜗牛这样的方式来猎食。遗憾的是现在我们这里很少能见到萤火虫,除了那盏明亮的灯,我也很想一睹它复杂的身体结构和身上细腻的黏性物质,据说有点像我们画画所用的白色涂料。

昆虫世界里还有很多奥秘:凌晨,蝉是怎样脱壳;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这次阅读,法布尔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也让我看到了一个整天拿着放大镜、专心致志、用尽毕生精力的法布尔。据资料显示:法布尔的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他没有向“偏见”和“贫穷”屈服,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备,精心把握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观察实验。如今,这部巨著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连我这样的人也爱不释手,不仅因为它的字里行间包含着作者对人生的感悟,而且处处洋溢着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昆虫是地球上不可缺少的一角,其实你只要用心感受,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在城市田野中飞行走路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还没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他们的身影,也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昆虫记》让我开阔了眼界,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是伟大的,而它的作者法布尔更伟大!

《昆虫记》读后心得【篇6】

《昆虫记》是一本根据对昆虫的习性、生活详尽、真实的观察而写成的一本不可多得的书。书中记述的昆虫的生活习性等各方面真实情况,而且作者描写手法轻练清晰,文笔幽默搞笑,因此,该书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作者本人也被赞誉为“昆虫的维吉尔”。

打开这本,我首先看见的就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和我国的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称赞。这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是怎样的一本书能让这二大巨匠做出好评呢?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的观察和研究,所以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了灵性,让人看了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也让人看了觉得妙趣横生。在所有的昆虫里面我最喜欢豌豆象,它长的小头、大嘴、身着褐色斑点的灰衣裳,长着扁平鞘翅,尾腿部有两个大黑痣,有个和它实际极不相符的名字“象”。每年五月的上半月,它们就开始活动,碗豆象产妇开始产卵。八月小碗豆象从碗豆里爬了出来,它的天敌小蜂在它的头顶上飞来飞去,小豌豆象最后成活率很低,只要给小蜂叮上,把卵产在豌豆象的身上,豌豆象就变成小蜂的粮食,最后生存下来的豌豆象都是斗智斗勇的胜利者。另外松树鳃角金龟也让我感到很神奇,它的正式名称叫缩绒鳃金龟。嘻嘻!一个小昆虫有两个名字够奇怪吧!

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它可以让你增加有关昆虫方面的知识,也可以让大家了解作者那种似散文诗般的写作方式的美好。

《故乡》读后心得通用5篇


感言其实就是表达感想的话,表达自己想法的话,感言是一种能打动人心发自内心的语言,感言究竟怎么样写才能将它写好呢?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故乡》读后心得,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心得【篇1】

读王开岭的书,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思想也会随着他的文字不断深入,直至心灵的彼岸。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是啊,可与故土一起灰飞烟灭的还有家乡的风土人情、山山水水乃至活生生的“人”。

“乡下人太少了”,沈从文的一声叹息正是良好时代应发出的忏悔。那黑黝黝的脸颊、生满老茧的双手与那一颗颗单纯而炽热的心都上哪儿去了?谁能知道、又有谁敢知道那一座座用“靡靡之音“与盲目闪烁的霓虹灯拼成的”现代化都市“的背后又有多少险恶呢?

初读此书时或许会认为作者单单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忧心,殊不知他更忧虑的是渐渐泯灭的人性与平凡的真善美!

人们的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但请不要用精神食粮来填补物质仓库的贫瘠!若人世间还有一片坚定的呼声在“搬运者们”终会醒悟到精神的空虚才是最坏的结局!

人的改变是悲剧的,而虫子——世间极卑微的生命,却用一声声“唧唧”、“啾啾”构成的永不跑调的生命之歌来赞颂自然、赞颂生命,这难道不应令人类脸红吗?

一个好的时代,我认为是一个有魅力的时代——她有容貌、有气质、有修养。而一个坏的时代,大概是一个邋遢的时代,浑身散发着恶臭。更有甚者,它还对自然指手画脚,俨然一副暴君的模样。而人类正是这个暴君。再不醒悟,自然的起义终将毁灭人类!

光滑的白纸因为王开岭率直的文字而变得凹凸不平,上面写满了忧愤,画满了愤怒的感叹号、迷惘的问号与无奈的省略号??

正如此书封底所言,这本书有着“清洁的思想、诗性的文字、纯美的灵魂”。它作为上天的>礼物献给了语文、献给了青春、献给了人间,把人们从万劫不复的深渊中拽了出来,让人们忽又有了前行的勇气。

王开岭,谢谢你!

《故乡》读后心得【篇2】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心得【篇3】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读后心得【篇4】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异常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终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仅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心得【篇5】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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