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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演义》的读后感言1000字

有哪些优秀的感言是能给我们参考的呢?在我们参加一些隆重的场合时。感言是记录我们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感言是帮助我们表达最真实的情感的一种工具。笔稿范文网的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封神演义》的读后感言,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封神演义》的读后感言【篇1】

星期天,我看一本名叫《封神演义》。这里面有我们最熟悉的哪咤,杨戬,雷震子,妲发,妲昌等人物,还有土行孙,文殊,观音,间仲,老子,梅山六兄弟,袁洪好多人物。

最让我敬的是杨戬和哪咤。因为杨戬会七十二变有一面照怪物就可以现出原形的镜,为人仗义,哪咤为人也很仗义是莲花之身。任何法术都伤不了他,从不生病,要是我有哪咤的身体那该多好呀!还有三头六臂使用一把枪。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纣王和妲发,这故事发生在商末周初的时候,因为纣王想让女娲服侍他,所以女娲招来九尾狸,玉面琵琶精和一只公鸡。让她们迷惑纣王使商国来灭亡。

大家都知道周朝开国皇帝是妲发。他的父亲妲昌有一百个儿子而他是第二个和闻仲打仗,而妲昌第一百个儿子是神仙送他的,他就是雷震子。最有趣的是哼哈二将,一个哼一声鼻子冒黄烟射出,一个哈一声嘴巴冒白烟出来,两人打起来一个黄一个白真有趣。土行孙会盾地钻土绕到别人后面烧粮食。

看了封神演义我明白了,只因好色,而亡国将死。

《封神演义》的读后感言【篇2】

《封神演义》这本书,从第一回纣王进香起歹意,苏护朝商题反诗一直到第三十八回姜子牙归国封神,周天子分封列国,全书长达344页。自从爸爸两周前给我买了这本书,一直看到现在,看完后,受益匪浅。

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说。

这篇文章的重点人物有:姜子牙、哪吒、雷震子、申公豹、闻仲。故事从商朝的倒数第二代皇帝说起。

商朝皇帝在死之前,立他的三儿子受为纣王,纣王统领大军,文有闻太师,武有商容、黄飞虎。有一次纣王在庙宇进香的时候,看见观音菩萨的塑像,忽起歹心,观音菩萨在天上看到了这般情景,决定让千年的狐狸精扮作一个美少女,迷惑纣王,正好纣王要招苏护的女儿苏妲己进入宫中,千年的狐狸精就托身在苏妲己身上,进入了宫中,纣王见到苏妲己立刻把她立为妃子,经过苏妲己的百般谋害,让纣王杀了商容、比干,把忠臣全杀光,奸臣都留下,让商朝进一步走向灭亡,最终,西伯侯姬昌发出反军,攻击纣王,又任命姜子牙为军师,南宫适为大将,在途中遇到了哪吒、雷震子、杨戬、杨任、土行孙、邓单于、邓九公、祟黑虎、祟侯虎、苏护、郑伦,这些人都投靠了姜子牙,最后把纣王消灭掉了。

这个故事里,有一些精彩小故事。张桂芳奉绍出征,申公豹愚弄子牙,讲的是张桂芳奉纣王之令出征,申公豹看到他的师傅很偏坦姜子牙,申公豹故意愚弄姜子牙,与他斗法,被师傅看到,训了申公豹顿,给姜子牙一个四不像、打神鞭,让姜子牙下凡去帮助武王伐纣;杨戬巧斗四天王,讲的是闻太师求助于四大天王,天王各使武器把周兵打得落花流水、尸横遍野、鬼哭狼嚎,正巧杨戬奉他师傅之命,下凡伐纣,遇见了四大天王,与他们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杨戬潜入了他们的寨营,偷走了他们的宝贝,使他们没有攻击的武器,大败而归;燃灯计破石十绝阵讲了玉虚子门下所有昆仑派弟子齐聚一堂,攻击十绝阵,破了九绝,那一绝守阵的人逃跑,跑到闻仲太师的伥下,经过一番激烈的战斗,十绝阵的最后一阵才被破掉;纣王十罪人事之讲的是姜子牙攻击到纣王城下的时候,姜子牙宣布了纣王所犯的十个罪孽,让所有百姓都知道纣王所犯下的罪孽;纣王立战周群雄,讲的是姜子牙派众大将围攻纣王,纣王立战群雄,没有丝毫的畏惧,终于把群雄打败回城,第二天,群雄又来挑战,纣王左突右冲,竟如无人之境,来去自由,最后,姜子牙亲自上阵才把纣王杀死。在这些小故事之后,还有姜子牙为那些在战争中死去的名将封神。

读了这本精彩的故事书,我认为纣王不应该贪美色,这样就不会遭到众多人唾骂。我还认为这本书写得太虚幻,因为历史上确实有周王伐纣的情景,但没有姜子牙。

《封神演义》的读后感言【篇3】

【读后感1】

《封神演义》是一部著名的神话小说,作者是明代的陈仲琳,也作许仲琳,约成书于隆庆、万历年间。全书共一百回。

《封神演义》全文想象奇特,篇幅宏大,它的主要内容是商灭周兴为历史背景,以武王伐纣为时空线索,详细描写了姜子牙辅佐周室(周文王、周武王)讨伐商纣,描写了阐教、截教诸仙斗智斗勇、破阵斩将封神的故事。包含了大量民间传说和神话。有姜子牙、小英雄哪吒等生动、鲜明的形象,最后以姜子牙封诸神和周武王封诸侯结尾。

百变的杨戬,日行千里的土行孙,有翅膀的雷震子,本领高强的各路神仙,还有什么腾云驾雾、呼风唤雨、搬山移海、撒豆成兵、水遁、土遁、风火轮、火尖枪……,多么神奇的想象力,让人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讨厌杀害百姓的凶残的纣王,当然还有阴险残忍的妲己,他们杀人的手法真够残忍,同时我也很喜欢智慧过人的姜子牙中,还有本领强大的各路人马,比如木吒、金吒、哪吒、雷震子和杨戬等人。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做坏事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封神演义》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小说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奇特、夸张的想象力,所以我向大家大力推荐这本书。

【读后感2】

在今年的寒假期间,我读了《封神演义》这本书。

这本书写了纣王昏君霸道、乱杀忠臣、听信谣言;而文武王却于纣王相反,文武王待民如子、尊重他人、最终,纣王因为听信奸臣和妲已的话语,而灭亡了。因为文王爱民如子,在众人的帮助下,杀了纣王,成为了国王,建立了周朝。最让我难忘的是文武王,他们真心的为老百姓服务,让他们吃好的,穿好的,让百姓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让我想来了现在当官的,他们大部分开着好车,吃着山珍海味,但从没体贴过老百姓的贫穷的生活,如果他们能像文武王一样,为老百姓服务,体贴老百姓的生活,那么,我们的生活将更加美好幸福。

今后,如果我成了一个当官的,我一定会像文武王一样造福百姓。

【读后感3】

《封神演义》这本书,使我释手不倦,里面的人物可多了:有聪明的姜子牙,残忍的纣王,勇敢善战的昆仑弟子,原始天尊,通天教主等等。

《封神演义》说的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纣王,他荒淫无度,残暴凶狠,在狐狸精妲己的挑唆下,日夜歌舞,神魂颠倒,杀害忠良,荒废朝政,内乱四起,民不聊生。还听信狐狸精妲己的毒计,把人投入毒蛇洞,征徭役造鹿台,残害了多少生灵。

书里我最佩服姜子牙,因为他精通各种法术,如:火遁,水遁,五行法术等等。他服从姬发即位,帅军东伐,破了九曲黄河阵,化血阵,万仙阵等等,打败了残忍的纣王,并宣布了纣王的十大罪状,使纣王无言以对。最后姬发一声号令,天下诸侯一拥而上,把纣王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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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汇总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汇总,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1

深色的天,几颗星子孤寂的挂在那,一闪一闪的,清冷的月光懒懒地透过玻璃窗,似不经意间映出桌上的那本《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略带伤感的意境中漂浮。张爱玲,那个生活在最繁华的地方,又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叹一口气,向窗外看去,星光点点的天空之下,艳俗的霓虹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流动,恍惚间,那动荡的上海划过眼前……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清冷的人,用一双冷寂的眼看待着世间所有的繁华,总是毫不留情面地剥开感情温情的外表,露出丑陋的本质,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个字,暴露了男人无情的本性,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人世间最残忍却又最真实的话语,在她面前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益的表达,冰冷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冰冷,又让人无法挣扎。

那《倾城之恋》也应是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真实而又琐碎的爱情吧。但,这段爱情的背景,却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时代,那个生死未知的年代。

故事从香港开始,来自上海的封建时代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让人窒息的婚姻,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亲戚间备受讥讽,早就看尽世态炎凉的她,无意间认识了黄金单身汉或者在现在称为“钻石王老五”的范柳原,为了自己的利益,流苏孤注一掷拿自己的青春当做赌注,奔赴香港,为了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真正平等的婚姻。两个自私的人在不断地进行较量,最后谁先动心?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流苏和柳原结婚了,两个原本没有心的人走到一起了,他那所有的俏皮话也说给其他女人听了。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吧,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仍然有着无名的悲凉,可能是因为书中那时不时的景色?还是那萧萧的古琴?无从回答。

对于流苏,不知该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美的,正如书中形容的那样:”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但最让范柳原动心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流苏有着东方女性那一低头的温柔。”在白流苏身上,我更多地看到的是她对范柳原的经济依附关系,流苏的再嫁,结果也无非是换了一个枕边人,这与她第一次的婚姻没什么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我们都明白,流苏从小生活在那个“男人为天”的环境里,这样的理念让她不得不想着依附男人,流苏明白,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她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之间,却又透露出民国封建时期女子那无尽的悲哀。

范柳原,他是个著名的风流浪子,但谁都不会想到,在他那风流的外表之下,他又是一个孤独地的人,他有着更为宽阔的思想深度,表面看似的无情,但是这只不过是他在这个声色犬马的社会的一个伪装。他实际上也对于“一生一世双人”的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的向往,他的人生的态度只不过是他面对这无情无义,荒诞社会的一种讽刺和挑战。作为社会的“逆行者”,他不被尘世所困扰,仿佛是魏晋南北朝“自由恋爱”的续写,穿越了时光的隧道从魏晋到达民国,然而却遭遇了更为糟糕的回报,他的四处留情仿佛是对女性卑微性格的嘲讽,更像是对于无法得到而“毁天灭地”的报复。

这是一个动听而又庸俗的故事。在《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战争的洗礼并不能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圣人,但是战争却影响了范柳原,他转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放弃以前的作风和生活。因而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圆满的,但却仍旧是庸俗的;但,这也是生活的发展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喜欢爱玲带着宿命的味道说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更让这个女人身上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柳原曾对流苏说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对庸俗而又真实的男女,在战争兵荒马乱中,命运的齿轮转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堆普通的男女,却在此时懂得了“爱”。当看到柳原在电话里对流苏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一份现在小说里的旷世奇恋,生死相依,它很真实,真实到让人心碎,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愁。

小说中,一句经典的话如今被人引用:“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就是这一对自私的人儿,成就了一段爱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期待的爱情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着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与心中的那个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对爱玲来说,也只是奢望,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她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但她也有爱的时候,虽然,这一切只是那小美人鱼那翩翩起舞的舞步,虽看似美丽、轻盈,但却每走一步都有在刀尖上行走的痛。最终化为泡影……后来呢?后来啊,在大难来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跑了,他不要张爱玲了。

缓缓低下头,脖子竟有些酸痛,满眼炫目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还是在窗前,《倾城之恋》仍然放在桌上,我走过去,发现书的下面有着我誊抄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能写出这样的话,得是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层却让人失望透顶……我抬头望,天边只有那和90年前一样的月亮,冷冷的面向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但愿,爱玲在其他的世界,能够遇到那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吧!

爱玲啊,祝福你!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2

“流苏不知道,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又回到书面,阳光照在那四个玲珑小字上,眼前悄然浮现了那一场罗曼蒂式的爱情……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属于上海独特的迷蒙气息,尽管新旧夹杂的文化冲击,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那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但是那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不仅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两个人的缘分因为一场舞会,香港式的恋爱跃然纸上,在各种机缘巧合中,两个人在感情上跳起了华尔兹,周转舞动中,发生了美丽的故事,也有凄凉的背后。可最终,这场倾城之恋会美好落幕,可崇高的爱情从来不会结束。流苏和柳原的爱情是一种美,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反复的淬炼。在爱情中,谁又是自由的呢?我面对你,藏好所有心事潋滟,忘记闭眼去藏眸光流转,无人去问时移势迁,我只想静候和你所有的遇见。所以,当看见流苏他们两人在感情里你一步我一步攻于计策时,你会吃惊那些感觉是熟悉的,可眼波里明明藏不住事啊,干嘛要彼此折磨呢?细细想来,这是爱情的魔力,是他特有的地方,因为这一切看似俗气却那么真实、富有人间烟火气的事情,才让爱情变得伟大,让人着急,让人觉得它不可替代。

素色湘帘,帘风后面,所谓伊人,拨弄琴声三两声。倾城倾城,倾倒一座城,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此刻你可该坚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生,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生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生。死生契阔前我闭上眼,犹记当初,人群中回眸莞尔,你我窗前采一瓣月光,折一段旖旎的回忆。

断弦琴铮,留香锦褥,梧桐滴雨,芭蕉声碎,画栏生愁,曲屏传恨,雁归人不归,春来人不来,飞鸿不传信,杜鹃空啼血。许多人说,在,《倾城之恋》这本书中,这篇却是个难得的好结局,可最后那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胡琴拉着拉着,又是怎样的一段故事呢……都说张爱玲的文章是“她作品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最后心还是软了,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深藏着的爱”。出生于名门望族的她,从小经历了兄妹不合,家庭破碎,深受新女性的母亲的影响,张爱玲也有了自己独特的品味和独立的生活。可毕竟心里是有阴影的,所以造成她孤高气傲、冷眼看人。因为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她的文笔总是沉闷的,不知为何,或许她个人特色太重,我读她的文字总带有一丝檀香。她是独立的,她拥有着自己的情感世界,她似落入尘俗,又跳出尘俗去看一段段感情。张爱玲的爱情如同白流苏那样是轰轰烈烈的,但是上海的沦陷却成全不了她与胡兰成,最后以悲剧收场。她的爱情正正是印证“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这句话。即便他有家室,即便他背信忠义,即便他寡情薄幸,在他背叛后仍然不离不弃,直到他不再需要她。她依然像一朵傲立的白莲,只可远观,孤立到极致,不知道坚持的是自己内心那份清丽还是和胡兰成那段无法抹去的记忆。或许都有吧,或许自己早就分不清,或许两个理由早已彼此交融。有时,等一个人,不是有多爱,而是等习惯了,你哪天突然不等了,你觉得背叛了自己。这样一个有不凡故事的女子才能写出这样不凡的故事。

在这个万般千态的浮世绘中,在错乱复杂的名利场里,我们容易在无端狂热和纸醉金迷中迷失方向,在所谓的竞争中迷失自己,其实人生如梦,年华似雪,梦醒了雪停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如张爱玲一样守住自己内心的云白山青,或许谁都可以感悟到弘一法师所说“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爱有那么多种形式,干嘛非要用最简单最普遍的说呢?要知道,美人在骨不在皮,君子在德不在貌。如张爱玲一般内化于心的美才是极致的。

合上书,想到李娟一句话“虫鸣如流水,一派天籁。静夜里,读一本好书,悲也放下,喜也放下。天上夕月一弯,淡若清梦。”再次细细品味这场倾城之恋,从上海到香港,相距千里,每当我抬头望月色时,觉得这是你我唯一共同的东西了。爱能跨越时空,倾城的美,是你随意摆放的东西,在我心里都有独特的印记。

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再遇倾城色。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3

白流苏这么一个成长于生活环境狭窄的上海里弄里的深闺小姐。白流苏在婚后经过家庭暴力之后就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这一离婚就是六年的蹉跎。从21岁变成27岁。这种变化经过隔壁小两口某天买了一斤五花肉都能被八卦成重大新闻的嚼舌邻居的口,转化成了白流苏娘家人眼里的一根刺。白流苏的娘家人认为白流苏留在家里就是家里的耻辱和拖累。白流苏在两个大嫂的闲言碎语、冷言冷语中默默留下眼泪。白流苏自己的两个兄长也不待见这么一个吃白食的妹妹。白流苏的母亲也只是对她表示失望和不能再提供任何帮助。白流苏无助,白流苏流泪,白流苏在抗争。白流苏能想到的是再找一户人家,重新组合成一个家庭。离异在家多年的白流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流年带走了岁月,可是并没有完全带走自己的美貌。

当范柳原没有看上自己的妹妹,而是看上了自己却并不想和自己结婚时,这时候即使范柳原提出了带白流苏去香港旅行常住,也就是做情人,白流苏的虚荣心也在驱使自己赌一把。那就是去香港,做范柳原情人。白流苏心里很明白自己留在上海,得到的只是冷眼相看。但是如果跟范柳原去了香港,那么白流苏就在心里出了一口恶气,那就是虽然自己离异但是也比初次待嫁女妹妹厉害。白流苏的逻辑就是女人的价值要靠男人来实现。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4

《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尤其是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5

“胡琴依依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点出了文章的主题,这段苍凉的故事,源自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结合。

倾城,用来形容女子美丽动人,又有全城出动之意,却不知为什么在我看来又带着点忧伤和苍凉的静寂,犹如昙花在夜晚独自绽放的妩媚和孤单。

我不喜欢读有着太过完美结局的故事,因为那线索自始至终都有一种使命感,脉络太过清晰,故事不够曲折,而那些有着出人意料的结尾却让我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因此我在看文章时,喜欢看点带有悲剧性的故事,因为他最能打动人。

初中的时候曾经看过一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那时候刚刚懵懂的我,只是感觉到这是一部曲折且最终美满的爱情故事,虽然小说前面介绍白流苏的背景时,带有一点悲剧气氛,但最终的结局是完美的。可是8年后,重新翻开这本书,感受却全然不同,我现在认为这是一部自始至终都是悲情的故事,范柳原是一个在特殊家庭背景下走过苍凉一生的男子。

一个是离过婚的家族落魄的女子,一个是留学回来一心寻求刺激的富家私生子,在那么一个战乱的背景下相遇,于是,他们的爱情注定了是一个苍凉的结局。

小说对范柳原的介绍使我印象深刻,又不免陷入一阵沉思之中。他是一富家子第,由于是私生子,他不敢正视婚姻,父母婚姻的不正常,对他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待婚姻只有排斥和蔑视。每天跟歌台舞场小姐花前柳下,花红酒绿,喝酒言欢,苦中作乐,典型的一花花公子的形象,好像他本不该有一段恋情一样,表面快乐,可内心极度的苍凉。

自从认识了白流苏后,他的爱情火花被点燃,他极度想得到她,即使她是离过婚的落魄女子。可是他又怕受到伤害,一直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太怕了,他害怕自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害怕走进婚姻的坟墓。他需要静静的观察,她是否真的值得他去一辈子相守。范柳原曾经以一句“我犯不着花了钱去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根本你以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凉了流苏白的心,那段曾经炽热的感情也被浇上了一盆冷水。范柳原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源自他苍凉的内心所产生的无比惧怕错误爱情的条件反射。在爱情中,他又是一个处于苍凉境遇中的男子。

一个正想经历一段爱情的男子,在恰当的时候,遇到一个恰当的人,波起一段恰当的爱情涟漪,必定想在爱情中寻求一个稳定的港湾。范柳原最终确定白流苏就是他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可是苍凉的故事却没有停止,白流苏对他的误解,甚至是曲解,让他伤心万分;对他默默付出,静静的等待守候,却认为装腔作势,让他差点对爱情失去信心。可是最终他还是顺着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一个温和的夜晚,范柳原打了白流苏的电话,对她表白,说了“我爱你”,简单却深情,然而白并没有表态。范柳原依旧没有放弃,仍然深深地爱着白流苏,最终白被他的真诚所打动,两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此时范却要出国,两人又要分居异处。

伴随着飞机“轰轰隆隆”的刺耳的声音,香港的战争打响,没有范柳原在身边的白流苏难掩空白惊恐的内心,她与女佣相依为命,躲在空屋子里以饼干充饥,她似乎能感觉到每一个弹头的碎屑擦过脸颊,在忐忑中回忆着和他的恍如隔世的故事。范柳原得知香港战争后,不顾一切的往家赶,为了他深爱的人,就是再危险,他都要去,因为他知道,若失去白流苏,他的世界就灰暗了,他也将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而白流苏当看到范柳原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刹那,她整颗悬着的心落地了,她紧紧地抱住范柳原的手臂,或许战争,让她们俩原本已经远离的心又开始逐渐靠近,毕竟,她寻找的不是爱情,而是一个支柱,在战争的慌乱年代能够相扶持活下去的依靠。

他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见证他们过程的除了徐太太,还有那一道墙。从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约会,“柳原靠在墙上,流苏也就靠在墙上,一眼看上去,那堵墙极高极高,望不到边,”到后来,他们隔着那堵墙相互诉说着爱意,战争中他们背贴着墙,心惊胆战地躲避着战争,知道最后,他们又再次走过那道墙,早已物是人非。作为一个苍凉的典型意象,墙三番四次地出现在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爱情中,又或许,这个墙就是范柳原心中的意识流活动,从最初的两人之间相互有距离感,到最后,战争使得两人最终心无所隔走到了一起,墙这个若隐若现的意象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此时的白流苏发出了这么一句感叹:身外的一切,都不如身边躺着的这个男人让人觉得踏实。男人就像一堵饱经风霜苍凉的墙,墙亦人,人似墙。

倾城,美人,恋情,战争,在这部小说中,完美的组合在一起,经历过战争的爱情,无论其本质和过程是什么,终能使人动容,范柳原这个惧怕婚姻而又渴望爱情的男子,穿过父母悲剧婚姻的伤痛,站在了自己面前,最终寻得婚姻。只是由始至终,在他身上,有着读不尽的苍凉。

爱一个人很难,为一个值得爱的人,就算饱经苍凉,也是值得的。

《倾城之恋》的读后感言 篇6

我读《倾城之恋》连续两遍,因为她是张爱玲的成名作和代表作。曾在香港大学读书的她,因亲身体验过香港战争而所积累的素材成就了此作。

故事中讲述的是一个既传统又开放的白流苏,在经历一场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回到母家饱受哥哥嫂嫂的冷嘲热讽,看透世态炎凉后期许一段有经济保障的婚姻来逃避现实。因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上了流浪才子范柳原,而离开上海赴港。西化的范柳原追求的是情人的身份和放浪不羁的情怀,于是迟迟不肯和白流苏提及结婚。结果,在一场香港战争中,范柳原不惜生命代价挽救白流苏,一时流露出彼此的真心与在乎,从而走向了婚姻的殿堂。

《倾城之恋》虽倾覆了一座城市,但却媾合了一段封建文化与资本主义文化特点的姻缘。

白流苏是一个离了婚、拿未来的命运与范柳原下注的“赌徒”。又是一个优雅美丽的中国女人。“她那一类的娇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磁,现在由磁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上颔起初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自从上海来到香港的流苏,屡次含蓄的低头,便赢得了范柳原的一句:“你的特长是低头。”可见她的貌美如花。

范柳原是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精刮的有钱华侨,又是一个满腹才情的爱情高手。他曾对白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每次倾心的表达爱意,总让白流苏心觉得他只不过是要得到她作为情人的身份而已。!“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话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子。一个是传统女子期待婚姻,一个是漂泊浪子寻找情妇。于是两人玩弄心计,推测心思,欲擒故纵……可以说,香港之行是白流苏一次异常的心灵之旅,一场心智的较量。

“一个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这是柳原对流苏说的一句话。流苏也忍受不了范柳原不认真的态度,他对她始终没有一句扎实的话,便赌气返回上海。

然而在饱受两个月家人的闲言碎语,亲人的鄙视,白流苏觉得她像是老了两岁,在收到范柳原的信件请求回去香港后——“于是第二次离开了家上香港来。这一趟,她早已失去了上一次的愉快的冒险的感觉,她失败了。固然,人人是喜欢被屈服的,但是那只限于某种范围内。如果她是纯粹为范柳原的风仪与魅力所征服,那又是一说了,可是内中还嘈杂着家庭的压力——最痛苦的成分。”

[读后感范文]《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580字)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后感范文]《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58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一)

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读史使人明智。我最喜欢读的历史书籍就是明朝作家罗贯中的经典名著——《三国演义》,它是根据历史故事演义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小说,是一部我非常喜欢的精彩的小说。

《三国演义》的故事很精彩。“借东风”、“空城计”、“草船借箭”、“单刀赴会”、“火烧连营”、“七擒孟获”等故事生动形象,让我着迷。为了加深我对书中情节的印象,妈妈还专门带我到武侯祠,到阆中张飞庙,观诸葛武侯塑像,看“桃园三结义”圣地,赏“草船借箭灯会”,我们还去了广元寻“剑门关栈道”,走“陈仓”迷宫。在这些地方,我一边找着鸡公车的神奇机关,一边扮诸葛摇着羽扇,诵着“赤壁赋”,读着碑文,好像回到了三国那个时代。

《三国演义》的人物很精彩。刘备的雄才大略,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曹操的狂妄自负,张飞的粗鲁仗义,关羽的情深意重,赵云的武艺高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栩栩如生。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刘皇叔三顾茅庐》,为了请出贤才诸葛亮,刘备不怕路途遥远,不怕日晒雨淋,三次到诸葛亮的住地请他出山相助,他的真诚终于感动了诸葛亮。这也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真诚,懂得了什么叫求贤若渴,更懂得了只要是金子就总会发光的道理。

《三国演义》的语言也很精彩。如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周瑜是三步一计,诸葛亮是一步三计”“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盘”“草船借箭——多多益善”、“曹操吃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关胜战李遣——大刀阔斧”等等,经常被大家使用。还有很多我们熟悉的成语,“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老生常谈”、“三顾茅庐”、“如鱼得水”等等,更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借鉴。

我喜欢历史,更喜欢精彩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二)

儿时,我喜欢战场上的气势,特别是英雄手持兵器与敌人混战时,我更是如痴如醉。因为驰骋在沙场上的英雄风范,我为之酷爱。也因此我爱看《三国演义》,爱看它那气势磅礴。

时光的流逝改变了我的想法,我越来越觉得《三国演义》叙述着悲情,叙述着伤感……

在东汉末年腐败无能的统治下,引起了一次黄巾起义的反抗。然这支替天行道的起义军是辉煌的,也是失败的。在辉煌的过程中,他们曾打进幽州境内,这无疑是一项壮举。但是辉煌过去,失败便接踵而至,黄巾起义被镇压了下去,一切都前功尽弃了。可立了功的不是谁,而正是我所敬仰的刘备,关羽和张飞!看到这,我愕然,在每个朝代的末期,都是战火蔓延,英雄好汉从来都是主持公正的,可这里,三位英雄却把正义镇压了下去,岂不悲哉?

在这个战火纷飞的时期里,有多少文人墨客被之埋没,又有多少忠臣良将被之残害?在这个百年之久的历史变迁中,战火焚烧到整个中原,民不聊生的中原大地上难道就没有人能快速地摆平这场战争?有,也许在被埋没的人之中,在被残害的人之中。但是,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总会出现:原来是持正之人,却被吕布所害;华雄曾是一代战豪,只因不敌关羽;孙坚是江东猛虎,却死于非命……虽说战乱总会有人死逝,可在万古长久的历史中,有哪一次战乱是和三国时期一般惨重的?这,便是莫大的悲哀。

在我们的固定思维中,像《三国演义》这样的书籍,作者写的意义无非就是叙述一下战争、人物与历史。可纵观一部《三国演义》却发现,无论人物的性格特点多么突出,战争的场面多么精彩,作者的目的无非只有一个:讽刺当时的社会无能腐败!这虽是一个对于战争描写的书,最终包含一个悲伤的含义,因为在作者的心中总记录出了些许无奈与伤感。

最让我情感上受到伤害的还是《三国演义》的结局:光三国的成立,历代英雄就已呕心沥血了。在剩余几十年的战争中一批文成武将为了自己的国家的统一中原都献身了,最后却还是西晋在乱世中统一了中原,一个不曾是三国鼎立中的国家!三国之王饱受艰辛,费尽心机,才得以分得三分之一的天下,最后却又难保国家,在这儿,难免会让人心酸。关羽、张飞、诸葛亮、鲁肃……这些为各自明主出谋划策,助攻帮守,千古流传的一代豪杰,却都是国破家亡之人。

《三国演义》最后的结局是:不是三国共存,也不是三国之一称霸。看到这儿,难免让人悲从中来。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如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这是中国四大名著《三国演义》的主题曲。

三国演义这本名著讲述了许多战争谋略的故事。其中的英雄更是多不胜数,就像关羽大意失荆州,刘备三顾茅庐请孔明等。"既生瑜,何生亮?"这是东吴大将周瑜临死前发出的感叹。然而恰恰表现出他的小肚鸡肠,嫉妒孔明之才,三番五次欲加害孔明,但都以失败告终。还有一次,他为取荆州,曾使美人计企图加害刘备,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险些丧了自家性命,最后落得"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笑话。周瑜智不如孔明,心生嫉恨,年不到四旬便命丧黄泉。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智慧比我们高的人,我们应该虚心请教,不可生嫉妒之心,而应该将自己的无知化为前进的动力,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从社会上脱颖而出!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四)

暑假期间,我拜读了古代作家罗贯中先生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文字生动,语言精炼,真是值得一读。

我非常欣赏书中的第一句话:“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和,和久必分”。这句话简短精练,一句话就概括了天下大势,也富有诗意。天下大势也正如此所说:周朝末年,七国纷争,并入于秦,秦朝破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最后一句话说:“所谓分久必和,和久必分,中国又得统一”。这句话和第一句话首尾呼应,用得非常合适。这本书的内容生动形象,用了许多夸张的手法,让此书更加有趣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段落要数《关云长刮骨疗毒》了。这个段落讲了关羽被毒箭射中了手臂,于是,变请来名医华佗先生来治疗,华佗说要削开皮肉再刮去骨头上的毒素,关羽听后,一点都都不害怕,一手给华佗治疗一手和士兵下棋。关羽忍着剧痛,没出一声,手术后,华佗说关羽真是个男子汉。

在书中,我最崇拜的就是诸葛亮了,他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诗人、军事家,在中国人眼里,是智慧的化身。此外,在书中还有弘宽厚的刘备、多才多艺的曹操、勇猛忠义的关羽、粗豪勇猛的张飞、

阴险狠毒的周瑜、屈身忍辱的孙权……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著!真是值得一读。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五)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罗贯中,他名本,写下这本书是为回顾东汉末年,黄巾农民起义。

三国演义中,英雄人物众多,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羽和吕布了,关于和吕布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武力高强。不过,吕布的武功比关羽更胜一筹。

当年三英战吕布都没有战胜吕布,但为什么世人只对关羽歌功颂德呢?因为关于非常重义,有义气,而吕布是一个见利忘义的小人,当你那就因为一匹赤兔马而杀了丁原,为了美女貂蝉而杀了董卓,最后也因自己不守信用被曹操所杀。而关羽呢!他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当年,他与刘备走散后,暂居曹营,曹操高官俸禄,但他不为所动,最后,还是带着甘夫人、魔夫人,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猗,跟随刘备而去。

关于是一个非常有诚信的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从小养成诚实守信的好习惯,做到:言而有信,无信不从,我们因先学习品德,再学习知识,不然,就会成为像吕布一样的不讲诚信的小人。

在古代,也有非常讲诚信的人,比如说吴起,吴起与朋友约定和自己一起吃蛋,但是,他的朋友到了傍晚还没有来,于是吴起便继续等候,到了第二天早上,他的朋友来了,才与朋友一起吃饭,由于他的诚信,最后才能成就一番事业,被后人赞颂。

《三国演义》真好看,告诉我一个道理:

生活中讲诚信的人:诚信是为人之本,我们要诚实守信。

《三国演义》优秀读后感(篇六)

这一个星期,是我们4年级盼望已久的“三国周”。我们班可热闹了,人人都在准备自己的“三国故事”,准备在“舞台”上一展风采。我和沈昊天合作讲的是“三国演义”中非常精彩的一段“赵云大战长坂坡”。下面就让我来给你讲讲这个故事吧。

话说曹军把刘备一行杀得大败,赵云和刘备走散了。张飞以为赵云投靠了曹操。其实赵云是去曹营80万大军中找糜夫人了。赵云在路上见到百姓,就像他们打听糜夫人的下落。终于,赵云在一座破院里找到了抱着阿斗的糜夫人。不管赵云怎么劝说,糜夫人就是不肯和赵云一起离去,还趁赵云不注意跳进井中摔死了。赵云只能抱着阿斗冲杀回去。赵云刚冲出重围,就遇到了曹军的大将张颌。张颌十分勇猛,赵云不敢恋战,从旁边挑死好几名曹兵,杀开一条血路,冲了出去。接着又有4名曹将拦住了赵云的去路。赵云力战4将,一手护着阿斗,一手持枪,向曹军乱砍乱杀,曹军不敌赵云的勇猛,被杀退了。赵云又突出了重围。

因为曹操想活捉猛将赵云,故命曹军不许放箭。曹军有所顾忌,赵云才得以保护着阿斗杀出包围,回到了刘备的所在。

听了这个故事,你们是不是很钦佩赵云呢?心动不如行动,快来了解三国中的各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起走进三国,走进这个群雄纷争,逐鹿中原的乱世吧。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通用11篇


感言是一种日常生活中都会使用到的范文,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都会去发表一些关于自己最真实的感言,感言可以抚慰我们的心灵。小编搜索并整理了《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以下是相关内容,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1

这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这本书,让我走进了一段荒诞而又妙趣横生的游侠生活。

这本书揭露了骑士文学的荒唐,尽情嘲笑骑士那空虚的理想和可笑的制度,也体现出当时西班牙封建社会不好的气象,让读者真是哭笑不得呀!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位“英勇”的骑士在骇人的风车奇险中,他做了一件很荒唐的事:堂吉诃德发现了田野里的风车,他立刻回到了骑士小说里,给他的随从说了一句:“在征险方面你是外行,他们是巨人,咱们的机会来了。如果你害怕了,就靠边站,我去同他们展开殊死搏斗。”说完便向他那空虚的夫人祷告了几句,然后拿上长矛奔了过去。风车那么大,显得他是那么的小,风一吹,那三十多个风车转了起来,堂吉诃德哪能经得住,一下子被摔出了十几里远,可怜的堂吉诃德,牙被打掉了好几颗。

还有一次,堂吉诃德与他的随从正走着,前方一个牧羊人赶着很大一群羊。可是,这堂吉诃德非要说成是两军队在打仗。他就象书中的骑士那样,思考了一下该去帮哪一队。然后给他的随从讲了一大堆关于“这两个军队”的故事,比较现实的桑丘__堂吉诃德的随从竟然相信了。那两荒唐的人便杀了进去。牧羊人大喊大叫也劝不住他们的疯狂,牧羊人为了保护他的羊,就用石头砸那两“疯子”,结果打断了堂吉诃德两条肋骨。

在堂吉诃德眼里,他所见的一切都是他看的骑士小说里的片断,他会把自己放在小说里,扮演着小说里的骑士,幻想着自己就是小说里的主人公。结果,一次又一次,自己把自己弄得遍体粼伤。哎!真是自作自受。

最后,堂吉诃德醒悟了,他痛恨骑士小说,是骑士小说给他罩上了无知的阴云。堂际诃德生前疯疯癫癫,临死他意识到了读那些骑士小说的愚蠢性和危险性。可后悔自己觉悟太迟,没有时间能读一些启迪心灵的书来补救自己了,他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2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这部书我是在放松的状态下读完的,有时它真的会给我带来轻松感。起初,它给我的感觉,有一点热血,有一点中二,有一点痴迷,有一点让我心疼。热血、痴迷、中二在他对骑士的热爱。唯一让我心疼的是他明明那么热爱,结果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最后才看清了事实,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初看这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堂吉诃德神神叨叨的样子表现得十分突出。但他的神经质,却是一种令人感动,敬佩的正义。堂吉诃德也让我想起了许许多多的追梦人。他们总是不顾一切的寻找和追求自己想要的,想做的。也许,结果就是梦想落空。堂吉诃德在实现骑士梦的过程中,他的善良与正直,正是一种纯真,这也是人类一种高尚的精神。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3

《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现实主义小说家,这本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初读时,发现这本书太好笑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因为爱看骑士的书,竟把自己也想象成一个游侠骑士,在行程中做一些自以为“正义”的事情。他将风车当成巨人,与它开战;将小旅店当成城堡,将旅店老板当成城堡主人;和镜子中的自己大干一场……这种种行为是多么的滑稽呀!

西方那时应该没有骑士和“那个时代”的邪恶了,堂吉诃德却还在很有兴趣地做“安民除暴”的事,——他其实做的,只是盘旋在脑海中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和身边人说话,身边的人总是听不懂,有的只好配合堂吉诃德把“戏”唱下去,有的却立刻反驳,结果毫无疑问地遭到堂吉诃德的打骂。

虽然堂吉诃德做的事情样样使我们感到好笑,但是,在一本“名著”身上,我们总能发现那些并不过时的闪光点。

堂吉诃德受过许多苦难,但他从没放弃,他的执着在今天仍闪现别样的光芒。他坚持不懈地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做自己认为应做的事,就算不被身边的人认可,甚至多次遭到打击,他也不放弃。他有时露宿在荒郊野外,就算耳朵被割掉了,也一个人咬牙坚持;他不管别人的嘲笑和排挤,对身边的人总是以骑士的礼仪相待;在熟悉的人之中,没有人真正了解过他的想法,全都认为他是疯子,甚至还在他不知情的时候,把他最爱的骑士小说毁于一旦。这样看来,他还有些许可怜,在自己的世界中,他几乎没有可以交流的人。他孤独地走在骑士旅程,却无挚交。也许在社会大浪潮下,有些东西会被淘汰,不与时代相符的人注定孤独。

堂吉诃德在种种场合中,一直为了追求真理正义、铲除罪恶,而置自身安危于不顾。那些宣扬正义的行为一点都不可笑,堂吉诃德如果有使人发笑的,那也只是因为他做的事不符合时代潮流,或者说那个时代已经很少见了。而他最后安然地死在床上,明白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也只是想当个“骑士”,让他的社会重振骑士的风采。

堂吉诃德当属传奇,他是一个疯子,但不可笑,反而引人深思。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4

这本书堪称经典但是最好不要带着那么严肃的眼光去看因为这本书在出版后一大段时间内属于地摊读物他的价值也曾被认为仅仅是“逗笑”(塞万提斯不学无术不过倒是个才子他是西班牙最逗笑的作家—当时人语)不管曾经遭过什么评价这本书确实很逗笑我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都忍不住想笑。这本书言语轻松活泼似乎每一句话都是信手拈来而又很贴切但不是那么精确甚至情节的前后衔接都很随便以至于出现不少漏洞但是这并不影响整个书的吸引力这本书有一种来自民间的活力如果你和一堆淳朴的乡下人扎堆开玩笑就能感受到这种暖和的自然的活力来。

作者塞万提斯正是这种社会低层的角色他是个伤残的军士被俘当过奴隶其间带领弟兄们几回逃跑都被抓回来。被人赎回来之后一贫如洗写作也没有让他脱贫还因为无妄之灾坐了几回牢…….最后得水肿病死了。死后人们也不知他的确切葬处。

堂吉柯德一个乡下绅士读骑士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把书中骑士的种种行为付诸现实他以利相诱居然说动了邻居桑丘去作他的奴仆这样一个疯子和一个傻子就开始了这部“伟大的信使”。

在历险中和别人交谈只要不涉及骑士道堂吉柯德头脑清晰见识高明他有坚定的信仰高尚的品德堪称骑士典范他一心追求正义和想象中的敌人“作战”毫不畏惧连命都不要他坚信自己应该扶助弱小但事实上他往往给别人添乱。他捍卫纯洁忠贞痴心不悔地坚守着自以为是的爱情而他所谓的“情人”是个粗壮的村姑压根不认识他。他在想象的世界里生活历尽挫折而不后悔认为这只不过是“魔术家捣的鬼”还不断给桑丘打气---骑士总是要历尽各种艰险才能成就丰功伟绩的。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5

《堂吉诃德》是塞万提斯最杰出的作品。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堂·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德·拉曼恰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

《堂吉诃德》书中写的人物有七百多,是欧洲最早的长篇现实主义小说之一,是国际声望最高、影响最大的西班牙文学著作。作品出版后,上至宫廷,下至市井,到处传诵。该作已用100多种文字译成数百种译本。

俄国批评家别林斯基说:“在欧洲所有一切文学作品中,把严肃和滑稽,悲剧性和喜剧性,生活中的`琐屑和庸俗与伟大和美丽如此水乳交融……这样的范例仅见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

还有文学评论家称《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6

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

“人们通常情况下都叫我疯子,那时候我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当我由死神带领穿过墓地来见您时候我恢复了正常”“善人阿隆索·吉·哈诺,上帝我更愿意叫你堂吉诃德,戏谑世界。你的一生为了骑士小说付出很多,有什么心愿吗?“永远消灭骑士小说!我。”“世人通常情况下叫你是疯子?那么不通常呢?”“叫我阿隆索绅士。在我生命的前50年和临近死亡时,我........”“我满足你消灭骑士小说的愿望!你还有什么感想吗?”“请您大人不要打断我说话!人们叫我疯子,可是他们比我疯的厉害!您瞧吧--------为了做总督与我辛苦半辈子的桑丘,为了高官显贵,他疯了;为了发家致富不惜用’灵猴’的把戏骗人的贝德罗师傅—他还偷了桑丘的灰毛儿--,他疯了;还有为了作弄人寻开心的阿尔迪西多拉,为了她自己的高兴,把我和桑丘好好的戏弄了一番,她也是不折不扣的疯子。”“噢,先生,你把书中的人物都调侃了一番,那么真实世界中的人呢?”“人?活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更加疯魔了!为了让孩子读上一所好学校不惜重金的疯癫父母;为了出手阔绰贪婪无厌的疯癫高官;为了扩张领土肆意放炮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7

“听我唱,你这人间已病入膏肓;放眼望,尽是堕落癫狂;莫嚣张,有位骑士已刺出长枪;惩恶扬善游侠四方。正是我,堂吉诃德,拉曼查的英豪。这命运召唤我起航!”以上是音乐剧《堂吉诃德》的唱段,伟大的塞万提斯用他细致入微的笔触向我们介绍了堂吉诃德——一位浪漫的骑士,一个疯癫的小老头……

故事讲述在西班牙一个叫拉曼却的村庄里,有一位叫有一位年近五旬名叫吉哈达的绅士醉心于骑士小说,读得入了迷。居然异想天开,自己也想当骑士。推行中世纪的骑士道:单枪匹马,锄强扶弱,伸张正义,扬名后世。他将自己易名为堂吉诃德·德·拉曼却,骑上家里一匹名叫罗西纳特的劣马,披上一副祖上传下来的破盔甲,提矛持盾,出门干起了骑士的营生,试图用早已消际的骑士之道匡扶世间正义。

骑士的行路从来不是独身,因此,他还招募了一名侍卫名为桑丘,许以小岛为赏。不久便游侠四方,日以野菜为饭,夜以星河为床。一路上,两人共同经历了风车大战、客栈奇遇、恶斗群羊等奇异事变。词句之间,也足见他们的疯癫。

当人更视他们为疯子,抛弃衣食无忧的平坦,应战残忍世界的磨难。他们被人取笑、被人戏耍、被人殴打却仍然坚持不懈的演绎骑士之道。有人说堂吉诃德糊涂至极,可当谈论并实践人生哲理时却没有人比他更清醒。

“堂吉诃德心中有梦,便去追寻;

堂吉诃德眼中有光,便去发亮。”

曾几何时,让我一度怀疑他们是假装的糊涂,真实的清醒。

经历过众多滑稽与战斗,堂吉诃德被人打败返于家中,便病倒在床,几日几夜精神不振,诸多事物也都充耳不闻。他一无所有的出生,却在将死之时留下悔恨的泪水。

看过很多质疑,堂吉诃德在弥留之际为什么会后悔光复骑士之道。难道不是有话说:“年轻之时去勇敢追梦,免得衰老之时悔恨当初”?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8

在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著,它的名字叫做《堂吉诃德》。读了这篇名著,我感受颇深,并增强了我的语文功底。

这篇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西班牙小说家米盖尔台塞万提斯,同时他也是西班牙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赢得生育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作家。这部《堂吉诃德》就是他的代表作。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文学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以垂名史册,可惜由于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只能惹出一大列笑话,他狼狈地回到故乡,再悔恨中死去。。。。。。

在我的眼中,主角堂吉诃德是个多重性格的人,从作者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作者对主角的态度,有讽刺和赞许,嘲笑和肯定。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是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而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著精神锁打动,且不说他是真疯还是装疯,做的事是正确还是荒唐,但是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的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永不言败的精神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虽然一次次的被抓回家里,但他仍然一次次的去游侠四方。而某些现实中的人,碰到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退缩,多么可悲!他们应该向堂吉诃德学习!自信是最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要从中有所收获,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就是我从堂吉诃德学到的真理!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9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终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而今天,老师还在上面讲,讲西班牙作者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最后,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段话来作为此文的结尾。“《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唯一的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10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xxx,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xxx,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言 篇11

堂吉诃德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个时代人物疯癫的存在。

他的存在,无疑让一个时代感到可耻,他做出极不正常的异常行为,让时代感到不解,让时代感到反感。他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

我以为他的可笑的疯子。

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象为他的女主人,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雅,还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

然而他这个疯子,身上寄存着执迷不悟的灵魂。

他坚信追求的东西是存在的,他怀着中世纪的骑士精神,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热讽,并没有打击他的自信心,他从始至终都带着骑士的骄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现实压迫下的逐梦者,不也是执着地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吗?时常在现代潮流里迷失自我的我们,有资格去嘲笑堂吉诃德是一个疯子吗?比起我们,他最珍贵的品质是坚持不懈。

正是他这种疯子,正不予余力的渴望改变世界。

一个时代里,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群像一滩死水,给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们在潮流里至死前行,又被冲回此岸,我们循环在生命的轮回,渐渐疲惫在追梦旅程里。我们的力量在时代里渐渐流失,梦想也不再渴求,我们,也成为人群的一员,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数。

然而,时代的疯子,他不惧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进。

像听见世界在怒号,细胞在颤栗,大地在颤抖,疯子没有后退的想法,疯子没有后退的理由。

终了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在,终明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个时代的疯子,做一个坚持的自我!

[荐]《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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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1)

最近,我刚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读后感想很多。

这是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说,讲述的'是在美国蓄奴制时期,黑奴的悲惨遭遇。故事主人公汤姆先后经历了三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希尔比先生对他很好,但是因为没钱还债,被迫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只好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叔叔分别了。接着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他对黑奴也很尊敬,本来准备要给汤姆自由之身的,可是出了意外提前死了,汤姆又被押送到黑奴交易市场拍卖。他的第三任主人烈格雷十分残暴,心狠毒辣,汤姆因为不肯出卖朋友而被他活活打死。

读完这部小说,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其一是汤姆叔叔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他诚信、善良、正直、厚道、乐于助人,而且做事稳重、能干,从不背信主人,是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叔叔。其二是作者为什么要用《汤姆叔叔的小屋》作题目?读到最后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原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解放的见证,当人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会把它当作反对蓄奴制的一块石碑,人们永远怀念着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向往自由的小屋,心灵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2)

自从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汤姆叔叔的那种勤恳忠厚,任劳任怨……的美好品质在我心里永存。

这部小说刻画了数十为栩栩如生的人物,但主要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汤姆和另外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里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当我读到汤姆说:“老爷,要是你生病有灾或是快死了,我愿意救你一命,把自己心里的血都给你。要是我这个可怜老头子的滴滴鲜血,能够拯救你宝贵的灵魂,我愿在所不惜,把滴滴鲜血都奉献出来,正像救主把自己的血赐给我一样。”我想:汤姆和许多人在勒格里那当仆人,都忍受着折磨,汤姆为了能让其他人过上好日子,也希望使勒格里的心灵净化,宁可用自己的鲜血来换。想到这里我不禁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些可耻。有一次大热天,队友来我家玩,妈妈让我和他去买东西,我觉得天太热不想去,于是就对妈妈说:“既然他去了,那我就不用去了吧。”然后我就一个人到空调屋凉快去了。这难道不可耻吗?

如果没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人希望你赶快阅读,去体验奴隶制社会的气氛,感受汤姆叔叔的美好品质。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3)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美国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了以后我有很深的体会,今天来与大家交流一下。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一个名叫汤姆的美国黑奴的故事,他的第一个东家为了还清债务,只好把可怜的汤姆卖给了一个名叫海利的黑奴贩子,汤姆在海利那里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终于被一个好心人买了下来。在花园当了一个管家,日子好过多了,好景不长,那位好心人被杀害了。他又被雷格里买了下来,吃尽了苦头。最后在压迫之下死去的故事。汤姆死后,使南北战争矛盾日趋尖锐,促使废奴运动的发展,以及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深有感触,是呀,难道黑人只能是白人的奴隶?他们能不渴望自由,不反对种族歧视吗?他们都是有抱负,有血有肉的人呀!他们和白人都应该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终于,黑人为了追求和白人之间的平等,发起了美国南北战争。通过他们的不断努力,取得了自由与平等。我们国家现在就是这样,人人平等,我为你服务你为我服务,共同创建一个和谐的国家。我为我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国家感到庆幸,也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道理很多,我要多读几遍。从中学到更多知识。

[推荐]《在人间》读后感言精选


感言是一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能用到的语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录这难忘的一刻。当我们在毕业典礼或者军训结束的时候,若是因此而备受触动,备受启迪,就可以通过感言表达出来,你了解过哪些优秀的感言呢?以下内容“《在人间》读后感言”是由笔稿范文网编辑给您提供的,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1

《在人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

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描绘了俄国社会一个时代的历史画卷。写少年时他正式走上社会,工作阶段的生活。用细致的语言刻画了下层社会人们的悲惨生活。

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35岁以后,高尔基对学习产生了强烈的愿望,便独身一人前往喀山求学,他以为“科学是无代价地教给那些愿意学习的人们的”。他不可能被接受入学,只好在面包店做工,起早贪黑,每个月仅有三个卢布的工钱。高尔基求学的尝试终于失败了。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

人世间的艰辛激起了高尔基奋斗的决心,他阅读各式各样的文学作品。书,这是他在贫困潦倒中最知心的朋友。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他终于当上了尼日尼城著名律师拉宁的文书。这位律师曾给高尔基很多帮助,他的高度文化修养和高尚道德情操深深感染了他。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这本书写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命运像风筝一样摆,只是心存敬畏,心怀恶善有报的戒律,才不至于滑向邪恶的深渊。”高尔基一直坚信这句话,所以他才能成功。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2

读了《天使在人间》,使我感受到了一种真挚的感情和博爱的亲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它让我感动,让我读起来好像在充满爱的天空里翱翔。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3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主人公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主人公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主人公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主人公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主人公阿廖沙的画纸上,叫主人公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主人公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主人公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主人公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主人公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主人公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主人公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4

主要内容: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读书收获:高尔基的名著,高尔基(1868-1936年),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文学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在人间》是这套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讲述的是少年高尔基走进社会,工作(实际上是童工)之后的种种丰富多彩的经历。高尔基十来岁就开始到鞋店做学徒,后来又到轮船上做洗碟工,到一个绘图员亲戚家做助手兼佣人,到圣品店做店员,在建筑包工头手下做助手,并相继接触了一些上层人物,看到了许许多多或美或丑、或奸或愚的社会现象。高尔基通过回忆他少年的经历,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的种种社会现象。

我想说的话:走出童年,走进人间,当我们正坐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在一起,享受家人的恩宠的时候;当我们和朋友在一起,激荡的快乐时,你是否尝试过当学徒的滋味;是否有打杂的感受;是否有到建筑当监工的感受呢?这些我们都不曾有过,而阿廖沙却经历过,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就应该去珍惜,让先辈的血不白流!

《在人间》读后感言 篇5

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超多书籍。生活阅历和超多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读高尔基的名著,高尔基(1868—1936年),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文学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在人间》是这套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讲述的是少年高尔基走进社会,工作(实际上是童工)之后的种种丰富多彩的经历。高尔基十来岁就开始到鞋店做学徒,之后又到轮船上做洗碟工,到一个绘图员亲戚家做助手兼佣人,到圣品店做店员,在建筑包工头手下做助手,并相继接触了一些上层人物,看到了许许多多或美或丑、或奸或愚的社会现象。高尔基透过回忆他少年的经历,向读者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的种种社会现象。

我想说的话:走出童年,走进人间,当我们正坐在那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在一齐,享受家人的恩宠的时候;当我们和朋友在一齐,激荡的快乐时,你是否尝试过当学徒的滋味;是否有打杂的感受;是否有到建筑当监工的感受呢?这些我们都不曾有过,而阿廖沙却经历过,我们生在一个好时代,就就应去珍惜,让先辈的血不白流!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精选


在我们参加一些隆重的场合时。感言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有多大,我们怎样才能让自己写好一篇感言呢?以下内容“《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是编辑从网络收集整理的,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1)

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品一杯茶,沁人心脾,口中留存着淡淡的幽香;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听一首音乐,曲调歌词,依旧在耳边萦绕;阅读一本书籍,就像是看一副美画,虽然只是短暂的瞬间,却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永恒的美丽。一本好的书籍,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的思想、滋润我们的心灵。

前段时间我在空闲的时间阅读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这本书籍,这本书籍很长,从最初看时到最后看完将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一直沉浸在老舍为我塑造的那个世界,仿佛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旁观了世界的沧海桑田、变化多端,与书中的人物共同历经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当阅读完书籍中的最后一句话,故事戛然而止,心中却依旧萦绕着众多的感叹。

《四世同堂》这本书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主要讲述了在北平沦陷的八年中,在日本的侵略下,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和小羊圈胡同中各色人物的遭遇。通过一个个人物的故事,作者真实的为我们表露了在战争期间中国的社会现状,再现了那段满目疮痍的历史。

阅读这本书籍时其中的汉奸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在那个前途一片黑暗、黑白颠倒的世界,很多人物在权势的诱惑下选择了背叛自己的祖国,为日本人做事,例如曾经拳打汉奸的金三爷,最后却因为日本人带来的生意好转而对他们心生感激,甚至还出卖了钱默吟先生,这前后之间的转变,令人唏嘘感慨,在利益面前,似乎一切都是脆弱的。然而我认为总有一些东西比生命还重要,那就是祖国,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不能丧失自己的气节、不能背弃自己的祖国,因为国家就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国才有家,国家强大,我们才能和平幸福。

结局的一句“起风了”,虽然故事戛然而止,然而历史的车轮缓缓向前,时间永远不会停止,我们的国家也终于一步步历经了那些坎坷挫折,从沉睡中苏醒,变得繁荣富强。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风雨之后便是晴天,黑暗之后将是黎明,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满怀希望,相信正义和光明总会到来。

成语酸甜苦辣:指各种味道。比喻幸福、痛苦等各种境遇。如:《鹖冠子·环流五》:“阴阳不同气,然其为和同也;酸咸甘苦之味相反,然其为善均也。”又如:酸甜苦辣,各种滋味搅和在一起,索性任情地倾吐。(叶圣陶《微波》)

成语喜怒哀乐:喜欢、恼怒、悲哀、快乐。泛指人的各种不同的感情。如:《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又如:虽是海外之邦,不过言语不同,衣服有异,那喜怒哀乐的人情,原是一样的。——清·陈忱《水浒后传》第三十一回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2)

在读完《四世同堂》后我对抗日战争时期又多了几分了解,曾经的我,都是从一些战争片中了解那个时代的,但是这一次,没有英雄,更没有数不尽的胜利。有的只是一条胡同,有的只是一群平凡的人们,有的只是亡国后的屈辱。在老舍的笔下,却写出了一副众生相。

一、英雄

英雄,在我们的印象中往往都是少数,但在现实中,英雄却无处不在。钱先生宁死都不屈于日本人,钱少爷用自己的生命换一车日本人的生命,瑞全宁愿背井离乡,也不愿生活在日本人的统治下。他们,都是英雄。英雄不一定要力挽狂澜,拯救世界。只要心怀正义,并做正义的事,这就是英雄。

二、平民

英雄很多,汉奸很多,但在抗日战争时期,最多的还是平民,他们即不敢当英雄,又不愿当汉奸,祁老太爷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最关心的是他的家庭和柴米油盐,但亡国后他也知道日本人可恨,可还有一些平民,他们不管什么时候,只想着自己的日子不管国亡与否,只求明哲保身。这样的做法看似很明智却忘了一个道理“唇亡齿寒”,这也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所有人都应该明白的一个道理中国亡了,你中国人会好过吗?

三、汉奸

这种人,最蠢!站在民族大义上,他们帮敌人残害自己的同胞,不得好死!他们也确实会不得好死,抗日战争中的那些汉奸,表面上风光一时,战后不依旧遭唾弃。倘若敌人胜了,那他们的利用价值自然也完了,对于这种人,下场依旧是死,所以,何必为了一时风光落个不得好死的下场呢。

说到这,我不禁想起毛主席的一句话:“不要枪杆子就要拿起枪杆子。“只有打跑了敌人才能过上安心日子。

看了三种众生相,也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是唇亡齿寒,不过,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说服一个人,应该从他的切身利益出发,而不是光讲大道理。”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3)

年轮,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是大树特有的印记,一圈套一圈,一层围一层,年年增加。默默记录着世事变迁,任凭雨大风吹。历经沧桑,辱宠不惊。

祁老太爷就像是一棵大树支撑着整个家。一大家人是他的依靠,他也是一大家人的依靠。有他在,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有主心骨,内心都有一种依靠和鼓励,让他们不要害怕,勇往直前。

祁老太爷从小就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争,对于他来说/,战争不只是恐惧,更多是未雨绸缪。他坚信在皇城根底下,三个月什么事都不会解决。他早已不害怕战争,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北京老胡同里的人,生来就是谦卑有礼,祁老太爷岁数大了更是深知这一点的重要性,对胡同里的人,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是很有礼貌,对和白长来的两个“便衣”亦是同样,不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想法,这也是祁老太爷的智慧。钱家出殡时,他只是站在街门口,望着抬走的棺材,目送着他们离去。

祁老太爷脸上的第一条皱纹,每一个人生的智慧,都有是他的年轮,他永恒的印迹。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4)

当时的知识分子是无奈的,钱家诗小羊圈胡同里的第二家,钱诗人原本与世无争,平时只喜欢弄一些花花草草、写诗作画,过清贫的生活。当他得知他的儿子被日本人杀死时,为报子仇,他逐步从事地下工作,为抗战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员;而野求先生迫于生计,无奈之下不得不向日本人低头;同为知识分子,他们选择的方向是不同的。

冠家是生活在小羊圈里的另外一家,他们一家连同瑞丰夫妇是汉奸的典型,汉奸都没有好下场。大赤包卖国求荣,最后冤死狱中;冠晓荷始终自称良民,为日本侵略事业竭忠尽智,最终得到一个被活埋的下场;招弟在整个家庭的熏陶中一步步走向堕落,只为了浮华的外表,她的手上沾染了无数无辜百姓和革命战士的鲜血!她堕落,她肮脏,她没有做出正确的人生抉择,死在初恋情人之手或许是她最好的归宿;贪图富贵的瑞丰夫妇最终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高第、瑞全、小文夫妇、钱诗人的儿子等是新一代青年的代表,他们热爱祖国,誓死反对侵略,为中华民族谱写了一篇篇胜利的篇章,也实现了崇高的生命价值,他们是民族的自豪与骄傲!

《四世同堂》主要是以小羊圈里祁家、钱家、冠家三家为代表,真实形象地再现了北京小市民在国家危难时的选择;有的时候,国与家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对某些人来说,忠孝也不能两全。为了保家卫国,他们有的舍小家为大家,积极投身于革命;为了名利虚荣,也有的人去当汉奸走狗、卖国求荣。

老舍为本部小说取名为《四世同堂》,却描写了一部民族抗战史,高度地赞扬了那些舍家卫国的革命者形象,也揭露讽刺了那些为贪图名利不惜卖国求荣的汉奸形象。以小见大,假如全民族抗战,没有汉奸,没有其他情感,人人为国而战,那么近代以来的屈辱战争,我们能不能逆转乾坤?众志成城足以抵抗坚船利炮。当然国与家的利益,忠与孝的品德也是人们自古以来就考虑的问题。

《四世同堂》体现了老舍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批判与家国利益的思考,尤其是对转型时期中国传统文化和国民性格进行冷静地审视与考察,反映了当时水深火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小市民痛苦的觉醒历程,进一步引发了读者对家与国的思考及传统文化的审视。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5)

《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成语戛然而止:戛:象声词。形容声音突然终止。如:清·章学诚《文史统义·古文十弊》:“夫文章变化,侔于鬼神,斗然而来,戛然而止,何尝无此景象?”又如:就这一句,戛然而止,听来格外令人注意。——高阳《玉座珠帘》下册

成语悲欢离合:悲伤、欢乐、离散、聚会。泛指生活中经历的各种境遇和由此产生的各种心情。如:宋·苏轼《水调歌头》词:“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睛阳缺,此事古难全。”又如:童年的记忆最单纯最真切,影响最深最久,种种悲欢离合,回想起来最有意思。——朱自清《我是扬州人》

《四世同堂》的读后感言(篇6)

一部《四世同堂》往小说它写了北平这个城市的一角——小羊圈里祁家四世的故事,往大说它既通过祁家的关系映射出了小羊圈里各色人等的是是非非、北平人的苟延残喘也反映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

先说说祁家吧!文章一开篇就以四世同堂里的最长者祁老太爷的想法展开叙述“祁老太爷什么也不怕,只怕庆不了八十大寿”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已将当时北平战事的频繁交代的清清楚楚。若要谈四世同堂里的人物形象,我想由文中人物富善先生的视角所描写的这段话更能显现——由表面上的礼貌与举止,和大家的言谈,富善先生似乎一眼看到了一部历史,一部激变中的中国近代史。祁老人是代表着清朝人的;天佑太太是代表着清朝与民国之间的人的,她还保留着一些老的规矩,可是也拦不住新的事情的兴起;瑞宣纯粹的是个民国的人,他与祖父在年纪上虽只差四十年,而在思想上却相隔有一两世纪;小顺儿与妞子是将来的人。第三代的三兄弟同父同母性格的差异也让人颤栗,老大瑞宣有一颗爱国的心但由于家庭的牵绊在忠孝两方面选择了孝,但机会一旦来临他也不愿放弃,最后随着老三做地下工作;老二,个人利益永远居于首位,眼睛所能看到的只有自己和金钱,家也只不过是无处可逃时的避风港;老三,个人一直认为这是老舍先生所刻画的中国的有志青年,他一腔热血并付诸于行动,国家的崛起是他心中永远不变的信念。

然后说说祁家的友人及邻居钱默吟先生。一场战争打破了一切平静人的生活。钱家二少爷与日本人同归于尽,冠家人为取得日本人信任而告发钱家,导致钱默吟被迫下狱,钱家大少爷病死,钱夫人随儿子而去。但天无绝人之路,钱老人神志不清的出狱,并在胡同邻居的帮助下逐渐恢复神智,独自一人在北平城内进行抗战。从一个诗人变成一个抗战者,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光明的未来。

与此相对的就该谈谈冠家了。冠晓荷、大赤包、召弟一群见风使陀、阿谀奉承、没有信仰的小人物。初看这些人的行为让人感到恶心,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为了自己的利益竟去揭发别人,但气愤能有何用,只希望中国快点强大起来,让这些汉奸走狗们认清我们中国的真正面目。只可惜他们连这一机会也没有,冠晓荷被活埋、大赤包那一身肥肉连同她的灵魂烂在了狱中、招弟被自己的男友毫不犹豫的杀害。与他们相反的尤桐芳虽身份低微但行为让人钦佩,高第也随着国家的胜利获得了自己的幸福。

还有战争中的敌对方小羊圈里的三号日本老太婆,她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痛苦,她祈祷和平。战争只不过是无限制的死亡罢了。也许这也是战争双方所有百姓的看法吧!八年的占领使北平失去了春天的生机;八年的占领使小羊圈里的人家破人亡;八年的占领最终让饥饿夺去了祁家第四代小妞子的生命。

中国人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相信用在此处也是合适的,日本人在中国狠心残暴,却终是夹着尾巴同抱着一个个小木匣的妇女返回自己的小国,那些见风使陀的愚昧国人也终是两边不讨好将自己送上了黄泉之路。小羊圈迎来了停战的消息,中国迎来了胜利的时刻,中国的国旗仍在迎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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