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2024《长征》读后感(分享6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暑假,我再次翻开了杨成武上将的著作《忆长征》,在这次阅读中,我又有了更新的感悟。
长征是红军主力从江南各命根据地向陕甘革命根据地的战略转移。其中红一方面军长征历时一年,转战十一个省,最远行程约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胜利表明,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是不可战胜的力量。
《忆长征》主要写了血战湘江、强度乌江、会师遵义、飞夺泸定桥、越过夹金山、艰难过草地、突破腊子口和胜利会师这几个故事。整本书共有二十六章。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第13章:
飞夺泸定桥。
“泸定桥”这座桥只有13根铁索,怎么过去,一不小心就掉到下面汹涌的河流里,何况前面还有敌人的机枪扫射?毛主席从一个连里挑选了28名勇士冲破泸定桥。我看到一个连已最快的速度到达了泸定桥,战士们都躺在铁绳上,冒着枪林弹雨,一点一点地向前走。
还有一些战友在后面掩护,保护前面的战士,机枪“哒哒……”扫个不停。我军爬到桥的半边时,被敌人发现了。敌人发**榴弹炮,但没有击中红军士兵。它撞到水上,溅了几十米。我看到一个士兵鲁re地向前冲,发射子弹并向前走。 最后,他英勇地死了。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班长死亡的时候,班长因没站稳,一不小心摔下了桥,急中生智,一手抓住钢索,整个人悬在空中,下面就是波涛汹涌的河流,跌下去肯定是必死无疑的。我当时又为这班长捏了一把汗。但最后,我因为力量不足而掉进了河里。
在坚持不懈的支持下,红军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取得了胜利。他们攻克了泸定桥,渡过了大渡河。这成果可是用革命先辈用自己鲜血换来的,要是他们都退缩的话,那永远也不可能夺得泸定桥。
《忆长征》这篇文章再次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充分发扬了我军勇敢、不怕死、能吃苦的革命精神,激发着我们积极向上着学习生活。
昨天下午,我上网看了《长征》这部电影,我聚精会神、全神贯注,深深地被影片中红军战士那种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不怕艰难困苦,勇于牺牲的忘我精神而感动。
雪皑皑,夜茫茫。高原寒,炊断粮……多么艰苦的生活啊!但红军战士更是下定决心用野菜充饥,他们的革命理想高于天。
是啊,红军长征的丰功伟绩是千古唯独,万世无双的,红军长征的壮烈和坚韧是惊天地、泣鬼神、是人神共仰的,红军长征的艰难困苦是凡人难以想象、难以理解的,红军长征的精神是举世齐颂、万国同歌、亿民共赞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展示了中国工农红军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坚不摧的伟大天兵神威,翻开了中国共产党从艰苦走向胜利,从幼年走向成熟的新一页,宣告了赶走日本帝国主义、推翻蒋家王朝,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而是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东方之子。
在看《长征》影片时,我高兴、我悲戚、我感动、我流泪。看到那湘江激战、那四渡赤水、那抢渡乌江、那飞夺泸定、那爬雪山、过草地、攻克腊子口,以及马蹄声急,见到那一个个倒下去的革命先烈,使我一次次流下了热泪,那十盼红军的旋律在我耳边不时回环,那千万红军的身影不时在我脑中呈现,那前赴后继、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无时不在我心中回荡着。记得毛泽东曾说过:
“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足见长征意义的重大,足见长征人的坚韧与顽强。
忘不了长征中的成功的笑声,忘不了长征中失败后的志气;忘不了在成功与失败背后的一滴滴鲜血。
通过长征电影,我接受了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我要向不怕苦、不怕吃苦、不怕吃苦的战士精神学习,用长征精神激励我努力学习,成长为祖国有用的物质。
今天看了电影《长征》。我不会分析这部电影的艺术成就、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在**这部电影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以下问题:
红军靠什么来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摆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国民党军队的围堵,最终取得长征胜利,从而为中国革命保存了宝贵的火种?是什么让一支原本进行战略转移的队伍在长征中扮演播种者的角色,把革命理论传播到千家万户?
电影《长征》片长三个小时,分上、下两集,向观众展示了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战略大转移的历史场景。影片宏伟壮观,深入的再现了红军当年长征所遇到的种种内在和外在的艰难险阻,用史诗笔触全景刻画了湘江之战、四渡赤水、强渡乌江、巧渡金沙江、翻越雪山夹金山、穿越茫茫千里大草原等红军战士长征途中的几次较大的战役和险境,讴歌了红军战士勇于挑战自我极限敢于战胜恶劣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这部电影没有解释长征的起因和背景。可能是电影长度的限制。故事是从湘江河畔,红军抢渡湘江开始的。由于博古、李德对军队撤退所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所以部队带着大量的缁重挤在湘江桥上,几天几夜部队也没有能完全通过湘江。
然而,时间就是生命。在红军的最高层,敌人的飞机正在遭到轰炸。在他们身后,数十万追兵正在赶来。在他们面前,蒋介石正在加紧布置几条拦截线。红军长征的第一道本来不是难关的难关就这样横在了全体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面前。幸亏红军的后卫部队拼死抵挡住了国民党追兵的猛烈进攻,为**红军过河抢得了宝贵的时间,要不然,此役红军的后果实在不堪设想。
在渡过湘江之后,影片安排了一个特写镜头,一个红军的后卫战士在敌人蜂拥包围住他的时候,毅然拉开了胸前手榴弹的弹弦,但是没有**场面的刻画,镜头转向了印满红霞的天空,不知道这可是象征烈士流淌的鲜血?第一道本来是长征途中最容易渡过但却因为人为的策略因素而造成的难关被克服了。湘江战役后,红军连克国民党军队的四道防线,但是自身的**也非常惨重,八万之师拼得只剩了三万之士,虽然是胜利了,但按照这样的打法别说陕北会师,没到四川就得全军覆没。
即便如此,红军为什么能突破国民党的四道防线,拦截即使万军队呢?
我认为,在这个阶段,红军能避免覆灭的原因在于红军将士的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特别是后卫部队的敢打猛拼的劲头,阻滞了追兵前进的脚步,给红军带来了珍贵的喘息机会。如果没有五万牺牲将士为了理想不怕牺牲的精神,(明明知道自己在后卫阻击,生还的可能性很少,但为了整个集体,甘愿流尽最后一滴血)没有他们的壮烈情怀,也就不可能再有后面八路军和解放军的发展,更不要说建立新中国了。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些牺牲的先烈们。
在一个集体当中,如果战略指挥出了问题,大家都乱成一团,没有众志成城的决心,没有凝成一股劲的凝聚力,没有哪怕牺牲个人也要保全集体的信念,那么这个集体决不会走得很远,而我们的红军指战员就具备有这些优良的素质,终于能够令决策失误的红军起死回生,创造了中华战争史上的奇迹。这些精神在我们现在这个国际形式变幻莫测的时代,我们的人民更应该汲取和发扬,不要先自乱了自己的阵脚,大家团结一致,发扬红军精神,不怕困难,克服困难,强国强军,保证中华民族能够在世界之林更好的发展。
湘江战役后,红军在通道中得到了及时的修复。红军虽然没有完全摆脱李德、博古的错误军事路线,但毛泽东开始重新获得话语权。在毛泽东和很多头脑清醒的红军领导人的坚持之下,改变行军路线,四渡赤水,占领贵州,并在贵州遵义召开了举世闻名的“遵义会议”。()“遵义会议”彻底的纠正了博古、李德的错误战略方针,重新奠定了毛泽东在军队中的指挥权。
此后的红军声东击西、指南打北完全打乱了蒋介石的军事部署,甩开围追堵截的敌人,大踏步向前。如果说“遵义会议”之前红军是有险无惊,那么“遵义会议”之后,红军更多的是有惊无险,强度乌江、巧渡金沙江、翻越雪山夹金山、穿越茫茫千里大草原更多的是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红军自身的体能极限挑战,毛泽东军事指挥上的高明可见一斑。在和张国涛会师之后,虽然红军又经历了两条路线的选择,同时受到了张国涛**势力的威胁,但在党**的果断决策下**红军顺利的越过千里大草原和陕北红军胜利会师,实现了长征北上抗日的战略目标,揭开了中国革命史上新的征程。
如果说在遵义会议之前,红军能够从包围中脱颖而出,依靠勇敢的精神,不怕牺牲,那么遵义会议之后的一系列胜利,的一于中国共产党正确的军事路线和政策,应该说是智慧的胜利。
有人说,中国共产党是一群没有文化的土匪。战争的胜利是因为农民太穷了,反正他们死了。所以说,中国共产党用生命来抗争,选择了一个大买卖,这是无稽之谈。大家知道,国民党的士兵很多也是被拉壮丁去的,家里也很穷,为什么同是穷人,在红军队伍里就能打胜仗,在白军队伍里就只能打败仗,这个事实不是胜过任何的雄辩吗?打仗讲究的是谋略,一时之勇是不能决定全局的。
在《长征》这部影片中湘江之战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要运用谋略,领导阶层没有一定深厚的文化功底是不行的。
让我们来看看决定长征中军队命运的领导人的文化基础吧!
李德是共产国际排来的,博古、张闻天都是苏联留学生,朱德、周恩来、邓小平都是海龟派大腕,毛泽东是湖南师范学校毕业等等,不举例那么多了,他们当时的这些学历可以说明他们就是那个时代的骄子。不可否认,当时的共产党高层领导才华横溢。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人才,红军才能从无到有地发展壮大,最终取得革命的胜利。
有谋无勇不行,有勇无谋也不能长久,只有智勇双全才能取得事业的成功。
看了《长征》这部电影,我深深的感受到,我们这些平凡的老百姓,也要时常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休养水平,提高自己承受失败的心里承受能力,培养自己敢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的勇气,尽量做到智勇双全,这样,我们的人生才能够更加精彩,我们也更能为祖国贡献我们更大的力量大。
今天,我在网上**了《长征》这部电影,我是流着泪看完这部电影的,实在是太感人了。
我们现在的党员和士兵都有很好的头盔和鞋子。但解放前,他们不是这样的。他们光着脚走在草地上,没有头盔,只有一顶布帽子。有人会问:草地不是很软很舒服吗?
让我来告诉你他们走的是什么样的草地吧!那真是惨不忍睹啊。。。那些草地是一片沼泽,因为只要下雨,一个人摔跤,如果他不马上站起来,他就会沉下去。
像他们这样穿的这么简陋,还要在无边无际的沼泽地里走,那不是在说梦话吗?但事实摆在眼前这绝对不是梦话,所以很多伤病员和体弱者都从大部队中掉队了,一个接着一个掉队,慢慢越来越多的人掉队,结果,掉队的人居然组成一个临时党支部小队,其中一个受伤的人最善良,大家都叫他曾叔叔。还有一个4岁的女孩叫萍平,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
现在,队里的食物都快吃完了。食物优先给伤员,其余的人吃野草。可是小女孩萍萍因为太小哭闹不愿意吃野草,曾叔叔看到这幅场面,就把自己的口粮省给了小女孩,还说:“曾叔叔还有呢,你们吃吧。
”两天后曾叔叔就饿死了,后面才知道曾叔叔只是为了安慰别人,唉,这才是真正的党员啊!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有个人**到:明后天将会有一场大雨来袭!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草地,否则我们会把沼泽淹死的。
最后,他们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让年轻人和强壮的人先走。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虽然他们的队长还年轻,但他留下来是因为他要为伤者和病人负责。
最后,所有的年轻人都顺利地出来了,但是病人们永远呆在沼泽地里。。。
长征精神激励我珍惜现在优越的环境,努力学习。解放军叔叔和我一样。他们要能够艰苦奋斗,战胜困难,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斗。
今天下午,学校组织我们同学们去看了一场非常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我的长征》。这部电影讲述了红军长征的感人故事,真是发人深省。
电影院的屏幕一打开,学生们就忙起来,老师也不听。我被这嘈杂的声音干扰了,觉得很无奈。老师吹了哨子才安静下来。
电影开始了,首先讲述了红军过湘江的历程:人群乱作一团,枪声,炮声,飞机声和惨叫声不绝于耳,日本鬼子的飞机在天上嗡嗡的飞,不停的往地面轰炸。可怜的老百姓的家就被这万恶的炸弹给毁了,一颗颗导弹毁了老百姓多年的心血换来的生活还炸死了老百姓。
拥挤的人群让日本鬼子有了可乘之机,他们一颗炸弹下来,无数老百姓倒在了血泊中。红军战士不仅要面对日本鬼子的空袭,还要走过湘江。“轰!
”几十颗炸弹让很多红军战士牺牲了,红军战士王瑞的父亲也死在了这次空袭中。
镜头转到遵义,毛主席在忙着指挥战局并让手下发电报给各个地方的红军,王瑞给毛主席送面条吃,毛主席一看面条马上就气愤的关上门,吼道:“不吃!”毛主席认真工作,废寝忘食的精神让我感动了。
第二天,毛主席会见了王瑞。毛主席请王瑞梳头和他聊天。他是主席!随便跟战士们说话,就可以看出毛主席的平易近人。
过了一会儿,我们看到红军长征中熟悉的困难部分——飞去夺取泸定桥。战斗开始了,红军战士匍匐着冲向河对岸,敌人在对岸拿着机枪不停的扫射,战士们既要扶着铁索前进又要往前面**,有个跟王瑞很熟的战士被机枪扫中,掉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江里,王瑞很愤怒的拿着机枪向对岸扫射,经过战士们的努力,对岸的敌人消灭完了,但战士们却高兴不起来。战争是残酷的。他们的家园被毁了。他们的许多队友都被杀了。他们昨天还在一起。今天他们被阴阳分开了。
电影看完了,而我的心却久久也不能平复。红军战士不怕困难。他们的坚忍不拔让我很感动。他们过雪山的时候,不管多冷,多累,都要跟着他们走。厚厚的雪几乎使人走不动了。但他们一直坚持不懈。他们用鲜血和生命给了我们一个新中国。
没有他们,我们今天就没有更好的生活。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种仁慈,并用我们的方式回报它。
王瑞在硝烟尚未散尽的泸定桥头再次见到了毛泽东。毛泽东轻轻地为王瑞梳理着被烟火烧焦的头发,轻声感叹:“有红军这样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还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呢?
”王瑞经受了艰难困苦、血泪战火的磨砺后成长起来了。
70年后,白发苍苍的王瑞老人再次踏上长征征程,点燃了他70年前收集的蜡烛头,象征着革命的圣火,永不熄灭!
长征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军队领导下创造的一部壮丽史诗,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中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光辉篇章。七十年岁月流逝,但红军气壮山河的英雄壮举,长征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依然让我们心潮激荡、热血澎湃,激励着我们进行新的长征。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应该以长征精神激励自己,不断学习新知识,不要怕吃苦。明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与学校的规章制度,为我们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做一名合格的**人!
环境工程分院
室内1110班
陈徐云2012年4月18日
电影《我的长征》观后感
七五班王平
连续坐在那里闭着眼睛也要看完,因为我不希望有头无尾,终于就这么着完了,看完了。
无论怎样压抑不住内心的震撼,还是感动、悲伤,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心情。长征,这震惊中外,举世皆无的两万五千里的军事长征,是中国红军的战略大转移。中国工农红军长驱二万五千余里,纵横十一省。
长征途中,天上有敌人飞机轰炸,地下有敌人几十万军队的围追堵截,还有湘江、乌江、金沙江、大渡河、泸定桥、五岭、乌蒙山、大雪山、草地等天险的阻隔,红军要战胜克服这些艰难险阻,不仅身体要遭受超出人类种种极限才能忍受的痛苦,更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慢慢长征路,是血肉铸成的。
长征是一首庄严的诗,一幅庄严的画,一首庄严的交响曲。
长征路上,硝烟弥漫,血肉模糊,再稚嫩的生命在这样的氛围中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着熏陶。少年红军王瑞一家四口全都参加了长征,湘江之战的惨烈炮火夺去了他父亲的生命,过彝区时失去了他的姐姐,姐夫牺牲在飞夺泸定桥的战斗中,新结交的彝族战友达尔火捐躯于泸定城头,连长为了救他坠下悬崖。苦难和危险刺痛和磨砺着年轻人的心。这是什么样的疼痛?
又是怎样的一种刻骨铭心的经历?也许只有他才能真切的感受。
现在,我们通宵玩网络游戏,上课迟到,炫耀等等。是的,或许我们觉得这样子很幸福,但这仅仅只是停留在物质层面的,扪心自问我们学到的知识有多少,心虚了吧。或许年轻的我们会迷途,会不知所措,就像红军当年那样不知往何走,但请不要轻言放弃,只有不动的目标最容易被找到,“学***痛苦是短暂的,学不到的痛苦才是终生的”,在我们这个最需要知识的时期浇灌的时候,或许为了将来的胜利我们要静静的沉寂、蓄势待发,但请不要怀疑自己的价值,往哪走,跟着走,跟着党走,用党先进的思想不断武装自己,承担起我们背负着铁的使命——振兴中华民族。
当然,我们不需要流血牺牲,但我们需要用铁的意志要求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完成我们的使命。
长征的精神激励着我们努力学习,克服生活、学***种种困难,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上艰苦奋斗、大公无私的品德,是我们学***样,如今我们生活在他们为我们创造下的和平年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让我们把《长征》的精神用到学习、生活中,为祖国的强大而努力奋斗。
作为一名学生,我要用“红军不怕远征难”的精神去征服学习、生活上的一座座高山,一条条大河,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决不能浪费光阴,虚度年华。迎来自己人生的“尽开颜”。
我为您准备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一定会完美符合您的要求。读后感是我们和作者交流的通道,读后感书名是让人读后难以忘记的优秀书籍,是{作者人名}的代表作。 写读后感时,可以呈现那些观点和情节给你带来的震撼和感悟。感谢您阅读我们的内容希望有助于您的学习和生活!
导语:《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于当代中年作家阿来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部出版于1998年、稍后获得了第五界茅盾文学奖的作品,被认为是历届茅盾文学奖中最好的作品之一,也是最近30年少数几部最值得重视的汉语长篇**之一。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特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魔丽和芬芳。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述**的风俗习惯,并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所谓的傻少爷的**远瞩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第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有餐馆、客栈、商店和商店。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这样,在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炮轰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声音中,麦其家族的官邸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也有意思的是,在普通人眼里,傻子有痴呆的名声,却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的人都将被压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正是这位愚蠢的少爷带领我们穿越时空,穿越大地,穿越民族。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崩塌前的最后一幕,目睹了这两次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最后,它只是一粒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灰尘。
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没有人会来牺牲和安睡的角落。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土司时代的书中,人与主人、仆人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拥有自己的刽子手和自己的出口是法律的力量。
不过,这毕竟是最后一个土司,外国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但这个关键人物是省人民**特派员黄专员。黄的想法是帮助酋长。幸运的是麦其酋长。
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援,麦其土司获得了现代化的**和现代化的军队,所以他很容易赢得与其他土司得战争。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
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
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为一部好的**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
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
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
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
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这一点可以从中体现出来。**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于文秘写作网。
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
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
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
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
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
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
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
一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
他此文**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
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
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最终,傻子弟弟跟哥哥以同样的方式死去。他们俩在谁继承土司位置的问题上争来争去,却都输在了意外情况上。土司本来以为没有那么多争斗观念的傻子弟弟会打败所谓的聪明人哥哥而在这场斗争中胜出,但世事难料,随着红色的汉人把白色的汉人打败,而红色的汉人又代表着奴隶们的利益,最终谁都没做成最后的土司。
文中的“我”即傻子弟弟确实带些傻里傻气,在面对最基本的生活技能,为人处世,思考问题方面与普通的人的确有些不同,和聪明人相比更是相去甚远。但他在某些方面又确实强于常人。他能想到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们称之为非常有远见。
比如,他在边界上建立了一个市场,并且打理的井井有条,赚得盆满锛满。而这又体现了他的另一项才能,管理能力。在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一批非常有才能的人,并且他们的才能都能为“我”所用,各居所职,各适其才。
并且人人都对他忠心耿耿。据说他的好运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我认为这是由他自己的性格决定的。他对奴隶非常,非常好,而不是因为他们低人一等而打骂他们。恰恰相反,他总是奖励他们一些东西,并且处处为他们着想。
还有,他与世无争的性格。这也间接救了他一命,虽然最后也是死了。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催生了梅毒、中日战争和内战,最终导致整个土司世界的崩溃。**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通过对人性的深入探索,揭示了土司集团、土司家族、土司与其他统治人民、土司与国民党军阀之间的复杂矛盾与斗争。从对各种人物命运的关注上,显示出土司制度衰落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
**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光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的开闭力度。语言中有许多同感元素,充满了生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杰出的艺术才华。
这是**作家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
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
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望,也没有阴险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他的善良,赢得了大量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的人们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人们的心,他的善良,给他带来了好运--
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被聪明误了。那些认为自己是对的人经常落入别人的陷阱,或者遭受嫉妒和攻击,结果是悲惨的。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土司从不强盛,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主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这片土地的霸主,汉人就会立即作战,这将是土司真正被毁的时候。后来国共两党斗争时,无论土司站在那一边,先进的社会制度必然会取代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分为等级和阶层、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羞辱的,也是世袭的。他们被允许杀人,打骂。手段十非常残忍和恶毒的,他们没有人类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
”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
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 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
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也许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否则连傻瓜都怎么会向望权力呢?
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所以我借这次阅读任务的机会,阅读了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由藏族作家阿来创作,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土司中最有权势、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玛吉酋长有两个儿子。他聪明勇敢。他喜欢战争、女人和权力。
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同时,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
只有傻瓜才能活得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不如智者,更接近开明者的心态。
**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年轻时彼此真诚相待,是亲密的玩伴,但进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人生道路,无法抗拒和改变。
简言之,每个人从出生就被推到社会的一个位置。在他的一生中,他完成了他来到世界时对整个人类群体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
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
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它的名字深刻而难忘:一切都是浮云,只有尘埃。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你都只是整个浩瀚历史的尘埃。
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文章开头说,土司太太用牛奶浸湿了她的手,而麦基家的傻瓜看着她母亲洗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图西太太的手很光滑,但很难掩盖岁月留下的痕迹。麦其家的傻子是韩太太酒后生的。所以,他当然是个傻瓜。
因为他是个傻瓜,他哥哥非常爱他。他不会对他兄弟构成任何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如果他是一个平民或奴隶的儿子,就永远不会是今天的情况。也许根本没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关心他的行为了。
傻子会有这种意识,突然,我的心微微一抖,他真的是傻子吗?
麦其家的二少爷真的是傻子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傻子好玩,在雪地上抓画眉;这个傻子情欲旺盛。正是在捕捉画眉的那天晚上,她的女仆卓玛教他有关男人和女人的之事。
但,这个傻子更多的是善良和神奇(姑且用这个词吧),他喜欢着卓玛,但是当卓玛要嫁给银匠时,因害怕母亲为难她,只说她是他的侍女,虽然他不舍得他,但是他还是让她嫁给了银匠。当他进监狱的时候,他给了翁最需要的书。当他哥哥被**刺伤,浑身发臭,没人想跟踪他时,他仍然每天都去探望他。
当红军来到边疆时,他回到了危难中的父母身边
无法想象一个傻子可以是新的市场的开拓者,是土司制度灭亡的预言者,是使麦其土司空前强大的重要功臣。我无法想象这个傻瓜会让这么多酋长屈从于他。他不是土司,但他是土司中的土司。当**最终杀死他是,他说了这句话,但非常准确。
他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茸贡酋长的女儿塔娜。
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年来好运不停的降临在麦其土司和这个麦其傻子上,但是创造出奇迹的麦其傻子,真的是傻子吗?如果是,那么为何作者要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呢?而这个傻子很多的时候更像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在作者看来,聪明人和傻瓜有什么区别?麦基的傻瓜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我是谁?
我在**?难道仅仅是傻子的问题吗??翁波意西,这个带着巨大热情来到土司领土上传播上帝教的人最后成为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只是为了让麦其土司断了若干年的书记官制度重新延续下去吗?
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结局到底是什么?在边界新镇上传播的梅毒是让土司制度更快瓦解的毒药吗?
太多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我深思。这个让人感动的傻子,通过他的行为衬托出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残暴。因为他是麦其家的傻子,所以他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出来,而那些聪明人是那么的野蛮也残暴。
土司领地里没有什么娱乐性的,所以,他们把**行刑官行刑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不禁想起鲁迅的文章,国民都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鉴赏别人的痛苦上,中国国民缺少的是诚和,有的是冷漠和虚伪。在这没有开化的野蛮的土司领土中,这群人没有原始人的淳朴,有的还是冷漠和虚伪。
难道中国国民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这片领土上,只有这个傻子是善良的。土司老爷,山中土霸王,为了占有央宗,杀了对自己衷心耿耿的下属。
当他的情欲过去了,央宗,这个他强来的女人只能永远的孤枕独眠。当别的土司因为种植鸦片迎来丰年里饥荒时,他见死补救,还要土司们出10倍的价钱买他的粮食。麦其家的大少爷,这个被人为聪明的人,有的只有残暴,发动战争是他最希望的事。
刚开始时,因为弟弟对他继承土司没有什么威胁时,他说他爱着这个弟弟,但是当这个傻瓜弟弟对他造成威胁时,他对他完全没有兄弟之情,甚至和弟媳私通。在他眼里,那些奴隶是畜生,是可以随意宰杀的。而塔娜,麦其家傻子的老婆,号称天下最美丽的女人,被人称为妖精的女人,虚伪极了。
因为母亲需要麦其家的麦子,她嫁给了这个傻子,而她心里根本就不喜欢他,但是当她看到这个傻子从拉雪吧土司手中救出她的母亲时,她说看到傻子的背影就爱上他了。而当傻子风光时,她跟着他,但是刚傻子遇到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时,她却和麦其家的大少爷私通,还说像她这么漂亮,身边的男人总是会觊觎她,要傻子不要让她对其他男人动心了。而当大少爷死时,她没有一点难过,好像这个人和他从来没有交集。
当这个傻子重新好时,她再次和傻子在一起,但是在白色汉军进入边界小镇时,她又和其中的一个军官私通,当傻子把土司聚集到边界时,她又和汪波土司私奔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如同那盛开的罂粟花,充满着**,**了自己也**了别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是有毒的,而且肆意的毒害着每一个男人。
当土司制瓦解,当傻子倒下惹起一滩尘埃,当尘埃落地时,一切成为定数。尘埃落地,不管是那如罂粟样的塔娜,或是善良的卓玛,不管是创造奇迹的傻子,或是野蛮残暴的土司们,他们最终都落于尘土。尘埃落地,不论曾经在这么土地上有过多少的残暴,多少的血腥,也不论在这个土地上上演了多少次王朝的更替,此时一切都归于宁静。
尘埃落地,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滔滔江水将会洗净尘埃,开始新的篇章。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感分享] 观潮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观潮》,文章讲的是:钱塘江是天下奇观,农历八月十八是一年一度的观潮日。从潮来前平静的江面,到潮来了,汹涌澎湃的水墙、浩浩荡荡的飞奔,好像大地都被震动的颤动起来了。最后潮头奔腾西去,堤下的江水不知不觉已涨了两丈多高了。
在这篇文章中,有很多我以前不了解的知识,比如说农历八月初八是一年一度的观潮日;海宁市盐官镇是观潮的最好的地方;午后一点左右潮才会到来······
通过作者的描写,使我知道了钱塘江大潮的盛况,从大潮的奇特、雄伟和壮观上由衷的赞美了钱塘江这一美丽、壮观的自然景观,让我对钱塘江大潮充满了向往。
如果我们希望更接近成功,读书是最佳途径。通过阅读作家的作品,我能进行许多自我思考。在这个过程中,撰写读后感是展示作品内涵和精髓的方式。为了便于查阅,笔稿范文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愤怒的象群读后感"的资源,相信这篇文章将带给您新的认知!
我读了一本名为《愤怒的象群》的书,读完后不禁佩服大象之间的友谊。
就在一天,笔者听到一阵凄惨而深沉的象鸣,急忙走了出去。发现整个村子的人的脸上写满了恐慌,而惶恐的人们遍地都是。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自己难逃一劫了,就在一刹那波农丁发现了醉昏昏并满身是血的岩温扁。
后来,我得知岩温扁为了买酒杀死了一头小雄象,并根据它美丽端庄的象牙随手将它埋在地里。杀人大象的岩温扁,静静地躺在自己手里死去的大象旁边。他的头被愤怒的公象踩扁了。
读完后我有一种由心而发的自卑,我竟然还没有大象更有情谊。它们为了死去的同伴报仇雪恨不惧死亡,毅然冲去村寨。整整七八十头大象有大人有小孩,毫无疑问他们要和人类决一死战。
只是为了报复一个被人类杀害的同伴。这一群大象完美的谱写了“有难同当”,这四个字很容易理解可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这种友谊可以说是难得可贵!
最后的结局虽说是有些残忍,但这也不过是一命抵一命。难道这不是他罪有应得吗?
文章讲述了作者的村庄因为村里的一个醉汉岩温扁杀了一只成年公象,逃回了村庄,因此被大象群包围住,直到村里将岩温扁交了出来。大象们把岩温扁带回森林,最终踩死了。
现在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已经岌岌可危了,尤其是现在有许多不法分子,非法杀害珍稀动物,让世界上动物的种类、数量一天天减少,也导致动物们伤害或袭击人类,动物们的心情我们也不难理解,人类杀害了它们的那么多同类, 动物们都是聪明的,就像文中的大象群让村里的人交出伤害公象的那个人一样,动物可以和人类“交谈”,这是种情感上的共通,他们明白的,我们人类却不一定明白,就如同动物们懂得什么叫公平,而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明白,比如猎人,如果他们明白,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杀害动物?既然动物和人类一同生活在这颗星球上,那它们就有生存下来的权力,这种生存的权力,却又被猎人们残酷的剥夺了......
猎人们,快放下你们手中的枪支吧,你们忍心看见一只只可爱的动物倒在你阴森恐怖的枪口下吗?,否则,你们猎人的下场迟早会像故事中的岩温扁那样的!
暑假里,我读了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愤怒的象群》,里面的故事新颖,读起来生动形象。读完故事后,我依旧回味无穷。
故事发生在曼广弄寨。半夜,象吼声将全村人吵醒,象与人僵持着。直到村长帕珐赶来,才弄清楚原因。原来曼广弄寨林子里的象,从不偷吃庄稼,与村民们保持着和平共处的关系,互不干扰。于是村长想,肯定是有人干了缺德事。后来老猎人农丁举报温扁今天下午鬼鬼祟祟地从菁沟爬出来,而且浑身是血!在村长的再三盘问下,他只好老实承认今天下午,他为买酒喝,偷偷杀了一头象。岩温作文扁在大家再三劝说下,痛喝了一顿酒,与象群渐渐远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身为大自然的一员,却没能保护好大自然。现在,盗伐者仍持续不断地非法伐木;偷猎者也不停地猎杀濒临绝种的动物。虽然这些现象已经有所减少了,但许多动植物已经濒临灭绝,山川河流也都被严重地污染了,有些地方的自然灾害越来越多,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了。但是我相信只要大家一起树立环保意识,地球就会重新恢复生机和美丽!
只要善待他人,他人也会善待你。只要不干扰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大自然也会与人们和平共处。
一个阴雨连绵的上午,我翻开了那本崭新的书——《最后一头战象》。其中一个故事《愤怒的象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令人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讲述了七八十头战象因为一头年轻的同伴被杀,所以以往的平静被打破了,它们向村寨的制高点走去,流露出万分愤怒的神情,村长立刻明白了:他们平时井水不犯河水,是象族头领“一根半”治理有方。平时,人象同行也不会彼此攻击。现在,连“一根半”也来了,定有人杀害了大象,机智的村长马上抓住了这位村民,教诲了他并把它交给向群处置,象群终于散开了。第二天,人们在死象身旁多发现了一具尸体,是那个村民的——他的头被踩扁了。
读到这儿,我的心灵被震撼了!象群是如此有情有义。它们为一头已经死去的同伴,为了友谊,明知有丧命的可能,但是它们依然毫不畏惧,毅然向村寨进发。“七八十头”这个数字敲击着我的心房,象群数量如此之多,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每一头都为了同伴奋不顾身,没有一头象落下。我仿佛看到林子里尘土飞扬,每头大象准备就绪,时刻待命攻击。我眼睛都不眨一下,全神贯注地看着,这种有难同当的精神多么难能可贵啊!它们为了同伴在天堂感到安慰,把猎杀者杀了,葬在死象身旁,也许它们的方式有些可怕,但是它们群体的意识和疾恶如仇精神却是那么另人佩服!
虽然对于那名猎杀者来说有些残忍,然后这一恶果不正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吗?连动物都有情有义,人类怎能自相残杀呢?就拿美国和伊拉克来说吧,美国进攻纯粹为了资源,不惜代价,美国死亡4000余人,伊拉克死伤无数,看着这些数字多么令人心痛!
《愤怒的象群》中这群大象是否在向全世界呼吁:请勿捕杀,我们有情有义,你们也应该停止战争,热爱和平。否则,人类会遭到毁灭,整个世界都将与美好告别!让我们每个人都有情有义吧!
寒假里,我读了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愤怒的象群》这个小故事,不由得感慨万千。
《愤怒的象群》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回忆自己小时候所在的寨子,半夜被一个象群袭击了。令全寨人感到惊奇的是,以前他们与象群的相处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可是现在象群为什么要围攻寨子呢?一了解,原来是寨子里的一个酒鬼到山上打野味时,看到一头公象,就起了图财害命之心。他把那头公象杀了之后又把象牙锯了,用卖了的钱打酒喝。最后那个酒鬼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象蹄踏死,躺在了那头大公象的身旁。
故事读完了,我却感到身上凉嗖嗖的。一个酒鬼岩温扁因一点儿酒钱开枪打死了一头公象,不仅自己丢掉了性命,还差一点儿让自己的寨子因为自己被昔日“和谐”相处的“朋友”夷为平地。这是多么的可悲啊!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对人,还是对物,我们都应心存善念,毫无害人之心,这样生活才会无忧无虑,世界才会丰富多彩。
对比岩温扁,我想到了雷锋,一个响彻全国、全世界的名字,一个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22岁是他永远的年龄,他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一次,雷锋叔叔无意中看到一所小学的教学楼正在施工,二话不说,他就推起一辆小车帮着工人们运砖,一干就是几个小时。不仅如此,他还“偷”着为战友的亲人寄钱,为灾区人民寄上几年来的全部存款。大家都说他是“傻子”,雷锋叔叔却说他甘愿做革命的“傻子”。这就是雷锋!他永远都带着善心,就算是会使自己受到伤害,他还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做着好事,不斤斤计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决心要向雷锋学习,学习他这种乐于助人,坚持行善的精神,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微小的事情做起,去帮助别人,就像歌中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学会善待动物——读《愤怒的象群》有感
这一天,我读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愤怒的象群》。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岩温扁的“酒鬼”,由于心存贪念,杀害了一头年轻力壮的公象,并残忍地拔去象牙,然后把公象的尸体埋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然而岩温扁的行为被大象发现了并引起了象群的愤怒,几十头大象气势汹汹地朝村寨走去。村长看着远处漫天的沙尘,感觉到大事不妙了,象群发怒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时,老猎人波农丁将自己早上看到的一切告诉了大家,村长毫不犹豫地把岩温扁交给了象群处理。最后,岩温扁被大象杀死了,被扔在了死去公象的旁边。
这是个发人深省的故事。杀象者在我们眼里肯定是可恶的。他本不该因为一时的贪念,去杀害大象;他更不应该被金钱蒙住了双眼,去取象牙贩卖。如果他能早点找回理智,那么村里的人就不用担心得心神不宁,村子也不会差点被夷为平地。杀象者最后也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这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但他也是罪有应得的。
当我读到一大群象,浩浩荡荡地走到村子里,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同伴报仇时,我被震撼了!这么大的一群象,走到村子里,随时会有被杀的可能,但它们看来并不害怕,因为它们团结一心,只想为死去的同伴讨个公道而已,它们无所畏惧至情至性让我感动不已。我读着读着,眼前出现了一个画面:林子里漫天尘土,重远处传来“咚咚咚”的巨响,每头大象都拼尽了全力只顾往前冲。大象这种团结一致、同仇敌忾的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呀,我们人类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书中的大象点醒了我们,同时也在向全人类呼吁:请勿再残杀动物了!我相信任何一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是人类的朋友。如果人类能够像对待朋友那样对待动物,那么我们与动物之间将会和谐共处,那该多好啊!觉醒吧,人类!要守护住我们美丽的生态环境,首先就要学会善待动物,才能让世界充满大爱!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愤怒的大象”,有很多感人的故事,我印象最“神奇鸡哈扎”,“愤怒的大象”和“以老龟印象深刻”。
“魔鸡哈扎”讲的是一只名叫“哈扎”的斗鸡,它在面对比分析自己国家弱小的同类时非常凶猛,像个没有英雄,但在比自己发展强大的老鹰面前就变成了他们贪生怕死的狗熊。还有就是一只母鸡“雪捏”,虽然学生平时很胆小,但在一些关键问题时刻却敢挺身而出,保护能力弱小。这个中国故事进行教育对于我们,要向“雪捏”学习,关键技术时刻能勇敢的人站出来,不能像“哈扎”一样,欺软怕硬,遇到各种危险时就变成了缩头乌龟,只顾提高自己为了逃命。
“愤怒的大象”发生在一个叫民光得到的故事寨子,寨子偷偷杀死了村民居住附近的丛林中的大象。一天晚上,大象来到寨子,老村长知道发生了什么文章,村民上了大象,第二天早上的结果,村民们发现他在杀死大象的侧死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能杀无辜的生命,保护人类的朋友,从而构成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一对老乌龟》最感人的故事,是关于一只雄性乌龟作为柱石下的柱石50年来,雌性乌龟定时给它送水和食物,从未停止过。作者碰巧看到这一幕,拿起草帽,非常感动,然后撬起石柱,让雌雄海龟重逢。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爱的力量,让雄龟相信只要他活着,奇迹就会发生,让雌龟相信,只要他心中有爱,没有什么能阻挡他。
当然,除了通过这三个故事,还有就是很多学生有趣的故事,告诉发展我们学习做人的道理,我强烈推荐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自己去看看这本书。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后感分享] 小猫钓鱼读后感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小时候,经常听妈妈给我讲小猫钓鱼的故事,今天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后,感觉完全不一样,现在我把它写了下来,与大家分享。
星期天,猫妈妈和猫姐姐还有猫弟弟一起去钓鱼。猫弟弟看见蝴蝶就去做蝴蝶,蝴蝶没捉到,它又看见一只红蜻蜓,它又去捉红蜻蜓,又没捉到,它回来了,看到妈妈和姐姐都钓了很多鱼,就问妈妈:“你们怎么能钓这么多鱼呢?我怎么就钓不到鱼呢?”猫妈妈说:“因为你不专心致志,你要专心致志才能钓上鱼。”猫弟弟把妈妈的话记在心里,最后,它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鱼,它们一家好高兴呀!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才能干好。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分享]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拥有一笔可观财富的单身汉总向往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独特的开场白,经典的名字,它来自于《傲慢与偏见》。一段关于等级阶级的爱情故事。它向世人揭示了爱情在金钱与权势的面前人们所展现出的各种姿态。有些人抵不住诱惑,而向它们屈服,有些人却不为之所动。这篇名著歌颂的不是崇高的爱情,只是以亲切的手法描绘出当时人们的真实面貌——对金钱与地位的追逐与执着,讲着门当户对的爱情。但也正是这些人性的弱点才使枯燥无趣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以无比轻巧、细腻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关于出身于名门世家且每年拥有一大笔财富的傲慢男士达西与一位出身卑微、生活在下等阶级且对达西有着严重偏见的女子伊莉莎白从相识到相知最终步入幸福礼堂的故事。这本书描写了在本奈特家,本奈特夫人疯狂地想把五个女儿嫁入豪门的故事。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独特的个性,唯唯诺诺的本奈特先生,贪财、愚昧、目光短浅的本奈特夫人,美丽、善良却软弱的简,聪明、美丽、个性十足的伊莉莎白,放荡、无知的丽迪亚,富有、傲慢的达西等等。他们每一个人都反映出了人类身上所无法避免的“缺陷”。
在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伊莉莎白,她的聪明才智与伶牙厉齿使我明白女人不是花瓶,而是有内涵的、会思考的完美艺术品。伊莉莎白和她那愚昧无知的母亲不同。本奈特夫人所追求的拜金主义及不劳而获的思想在当今的社会里可谓成了主流,如今的少女整天做着明星梦,嫁入豪门当少奶奶,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不仅如此,在当今的青春偶像中,少男却也占有一席之地。过分的注重外表而忽视了内在,使人类的精神世界正逐渐空虚起来,人那贪婪的本性也一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再来说说伊莉莎白与达西那段阶级爱情吧。达西对于伊莉莎白的卑微出身一直耿耿于怀,从小被灌输了强烈等级阶级的达西在无形中变得无比傲慢与自负,在他的眼里对于伊莉莎白那样没有良好出身的女人,却能有一个像他一样高贵、富有的人愿意娶她,她简直应该在暗地里偷笑了。当达西自鸣得意地向伊莉莎白提出求婚,妄图用权势及显赫地位来收买伊莉莎白的心时,却被伊莉莎白无情地一口回绝。在权势和金钱诱惑的面前,伊莉莎白表现出了不屑一顾的鄙视态度。正是这种不畏强权,视钱财如粪土的性格深深打动了我。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生活中,很少有人能抵御这些诱惑,也很少有人能像伊莉莎白那样的坦白直接的披露出高阶级中的阴暗面——那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阶级观念。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正在壮大这一强势群体,人们对于地区区域认识的严重分歧,作为上海人的我,体会由为深刻。从小的教育中,父母会警戒我,如果我不努力读书,就会像那些乡下人一辈子呆在山沟沟里,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我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自视清高起来了,像普通上海人那样轻视起外乡人来。在许多上海人的眼里自己是如何的高贵,高人一等。而从那些发展不如上海的、贫穷的周边区域来的人被上海人“亲切”地称呼为“乡下人”、“乡巴子”、“民工”,时常用这一种鄙视、轻蔑的态度对待他们,使上海人的臭名声在全中国里广泛流传,许多外乡人对上海人产生了偏见。近年来提出的“做可爱的上海人”也是想缓和上海与其他各乡省的关系,给人们留下好名声。上海人的傲慢、自负最终让上海人尝到了苦果。若达西不放下他那少爷架势与自命不凡的处世态度,我想他永远不会得到伊莉莎白的芳心。
人是可以避免这些可笑的瑕疵的,也完全可以摆脱那世俗的阶级观念的,像伊莉莎白那样大胆呵斥自己的弱点,像达西那样勇于面对自己的弱点吧,新一代的可爱的上海人即将诞生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后感分享] 小王子读后感(篇二)”,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要问我,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回答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因为爸爸希望我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纳闷小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难怪爸爸要送这本书给我。我又接着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了地球。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
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个很大的做人道理:大人们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都是对的。所以,我们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所追寻的东西!’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我对简单、干净的故事有种天生的爱好。在诗歌阅读上,我喜欢简短,也许是懒惰的缘故,也许不尽是。简单、留白会少去很多压迫感,会给人静谧如幽谷感觉。《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但是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的怪异和不可理喻。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像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小王子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里,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小狐狸送走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可是,最终忧伤脆弱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自己的家,是否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们不知道,但是我们会在心底祝福,正如小狐狸说的,眼睛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应该用心去寻找。在心中,我们能找到小王子和玫瑰的幸福。
本文网址://m.bijiaogao.com/xindetihui/147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