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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心得体会【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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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我们分局把学习贯彻落实《处分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全面学习和深刻理解了《处分规定》的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具体条款。并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比照《处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出台,使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处罚有法可依,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提供了保障。同时,也是对基层一线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的有效防控,更是对广大税务干部成长的最好保护。具体的体会是:

一、处分规定明确了适用对象。处分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共四类人员适用处分规定。对单位有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处分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适用范围的明确,责任主体的界定,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利于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处分规定明确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既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发票管理、税务代理、税收管理和执法环节等6个方面,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行为,又明确了其他责任主体违反规定作出有关税收政策的决定和资格认定、逃骗抗税、不依法委托征收税款、不依法代扣代缴等应给予纪律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规范和引导税收行为,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处分规定体现了惩戒的严肃性。处分规定共23条,处罚性条款有15条37种,其中以警告处分为起点的有4条11种情形,最高到开除处分的有11条26种情形。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详细规定了当前比较突出或者比较普遍、需要给予惩处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到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规定有24项,涉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规定有13项。这些规定明显地加大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了他们在税收领域的责任。有的税收违法行为,即使未造成后果,也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更体现了处分规定的严肃性,彰显了国家税收神圣不可侵犯。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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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优秀心得体会精选


---XXX违法违纪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XXX人民政府办公室XXX

为加强政府系统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1月9日上午,X政府机关组织党员干部在X中级法院旁听了XXX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对机关干部产生的思想触动是深刻的,启示是有益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此案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

X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曾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并在多个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的工作作风、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曾是领导和同志们肯定和认可的。从庭审中了解到,他是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改变,逐渐放松了自身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的要求,发展到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从而走向违法违纪之路。通过这个案例,一是深为X因私欲膨胀断送了自身大好的前途和人生而惋惜,二是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体会如下:

一、要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虫”。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的工作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工作、取决于组织的培养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机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本应“来去无牵挂”,名位钱财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如过于看重了就成了负担,自己很累,家人担心,别人看着也不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其主要原因就是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就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二、要注重严格自律和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中央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他律。所谓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规上自重,顺境中自励,逆境中自强,得失上自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所谓他律,就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战胜各种欲望。实践已反复证明,忽视自律、拒绝他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思想认识是前提,自律是内因,监督是途径,制度是保证。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是保障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的关键所在。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严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个关口,做到诱惑面前不昏头,不正当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强调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执行好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收,不法之事不做,远离灯红酒绿,远离低级趣味,管好家人部属。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笔,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世情、国情和X情的深刻变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更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地位观、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将面临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还很多,因此,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做到自律自省,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学习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三篇


学习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学习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

近期我行开展了《违规典型案例学习》的学习活动,本人积极认真的参加了高新区支行组织的集中学习。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我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每天我们接待的对公开户业务同样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当前伪冒开户、虚假企业等无时无刻的在挑

战我行的规章制度,洗钱犯罪不仅体现在个人,涉及到的对公业务后果更加严重。所以要求我们在接待每一位客户时候要认真核实企业的开户目的、相关企业资料和企业的真实背景,严防风险的发生。

四、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招行各岗位违规行为的认识,也加强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并时刻告诫自己要严格遵守。同时,我还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招商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前提。加强学习,不仅是为了贯彻执行上级行的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

学习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3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警示教育片中所有痛哭流涕的悔恨面容,莫不是提到自己放松了学习,思想上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离,才导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可见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面对金钱和名利的诱惑,加强自身的学习,保持思想上的警醒是多么的重要。我是从小接受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长大的,是听着黄继光、董存瑞这些革命英雄为实现共产主义牺牲自己生命的故事长大的,他们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时时影响着我。如今,在和平的幸福年代,时刻为教学服务应是我们牢记的宗旨,邓小平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的八荣八耻都应是我们学习和遵照执行的行为准则。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我将做到了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地学,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首先确保思想上过关,并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做到学以致用.

二、坚持防微杜渐,防范上过关。

通过案例我们可以感受到____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自由乃至性命,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这些一定也是追悔莫及者的内心感受,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自律的警示防线,是对每个人的考验。我作为桥西学区财务人员,平时多与金钱打道,处于勤政廉政的风口浪尖,平时更要义不容辞的加强廉洁自律的学习,增加廉政的意识,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关键时刻一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针对我的实际情况,一定要提高认识,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动我学区的反腐倡廉工作。顺应形式的发展,强化保廉意识,做到廉洁自律,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行动上过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针对今年财务股下发的财务制度,报账员岗位职责,我一定按制度办事,严格要求自己,低调作人,高调做事。我不仅要自己按章办事,也要带领各校报账员共同遵守制度。我一定拉紧勤政廉政的准绳,做到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良心负责的三负责原则,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将自己的工作时刻跟教师联系在一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教职工,争做模范的带头人,争做教师的贴心人,干好本职的工作。

总的说来,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廉洁自律的必要性,更加深切体会到只有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能快快乐乐生活。做好廉政建设和反____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和反____工作,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桥西学区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八项规定心得体会【荐】


按照局要求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内容,虽然内容不多,但每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对我们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警醒。我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八项规定”进行自查工作,同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八项规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为贯彻实施“八项规定”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二是要带头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八项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作出表率;带头落实工作责任制。三是要把贯彻实施“八项规定”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闭幕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号召。12月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整个规定不过寥寥数百字,但却字字铿锵,掷地有声,深入人心。规定一出,即在全国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其彰显的精神力量令无数党员干部群众为之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八项规定从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对症下药。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整个规定没有泛泛的空话、套话,句句是实在话,贴心话,简简单单,却一针见血,直指当下党员干部作风之弊。这是整顿工作作风的一剂良方,是向全国人民立下的一道军令状,更是一份庄严地承诺书。其内容之具体,要求之细致,彰显了中央领导人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从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这样的细致入微才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群众就是尊重历史;群众是领导干部权力的赋予者,心系群众,就是珍惜手中的权力。规定要求“向群众学习”,“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彰显的是亲民利民的作风,彰显的是为群众谋福利的宗旨,是赢得民心、受群众拥护之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这是对党员干部的鞭策,是保持清正廉洁的警醒之言,是践行“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是践行“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承诺。中央领导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体现了反腐的决心,彰显了共产党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八项规定本身即是真抓实干的最好范本。全党上下如都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同心同德,务实创新,则“中国梦”的实现必定指日可期。

通过这次活动及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使我体会到党的“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就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其次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伊始,针对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的出台,展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理念和新姿态,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此举顺民心得民意,是党中央为更好的履行新时期历史任务作出的重要政治承诺。

作为一名在质监系统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我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坚定了信念。

“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良好的作风对整个党、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的正确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这堂课生动具体,中央带头,全党上下积极行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工作作风的转变,看似简单,但是对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其作用何其深远。

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折不扣的的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衡量你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具有领导该有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懒汉思想,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置党和国家的事业于“不仁不义”之地,危害之大可想而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还需要领导干部做表率,带头抓。

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台上讲,班内做,更要班下守。自觉扛起“节俭旗”、打好“亲民牌”,成为落实规定的“标杆”,践行规定的“样板”。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百姓评价一个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其标准往往不是什么“大事”,而往往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经意的细节。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小。让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

八项规定的出台给全党、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鼓舞士气,大快人心。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认真履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们的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20xx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严格约束自我,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的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锵锵有力,震撼人心,对于刚履职不到一个月的中央新领导集体来说,绝对不是一句轻松话,是对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党中央新的领导集体自我约束、自我加压的表现,也是对全党同志鞭策、榜样,体现了党中央对改进干部作风的决心与意志,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

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体现了我们党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

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体现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宗旨,中央新领导集体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出发,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基层、关心群众、解民忧、顺民意、轻车简从,精简会议、力戒空话、套话。让群众的生活更舒适一些、安全感更强一些、幸福指数更高一些。

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体现了我们党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和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政治品格。中央新领导集体决心从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摆脱出来,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充分表明了中央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体现了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传家宝,是凝聚人心、战胜困难的强大力量。中央新领导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共克时艰。

12月4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着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如何落实好要做到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要改变工作态度

要做好工作,态度和本领缺一不可。本领是会干的问题,态度是愿干的问题。态度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必定有什么样的行动;态度是行动的方向,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态度是行动的示范,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定会有什么样的效应。因而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我坚决杜绝。自觉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诚地做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有了这种态度,群众对我们才会有信心,我们在工作中才会有信心。

二要转变工作作风

一定要有好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以情服人,坚持以人为本,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群众困难。要学会深入群众,在贴近群众中不断汲取工作动力。只有转变思维方式,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群众才能真正给予理解、积极支持。

三要提升服务质量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标准要公平。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统一尺度,确保理解法规不偏差,宣传法规不打折,执行法规不走样,使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标准了然于胸,打消群众顾虑,赢得群众支持。其次是过程要公开。坚持程序公开透明。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落实法律赋予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全面了解执法的事实、执法的依据;要认真倾听群众的申诉、申辩,让群众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要给群众以监督权,让群众能够监督执法的过程,确保执法行为在阳光下正确运行,增强群众对执法的信任感、认同感。第三是结果要公正。只有结果公正,群众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要有群众信服的公正结果,干部就要不徇私情、不带偏见、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流于形式,为民办实事、办成事。用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体现公平正义,让群众满意,让群众信服。

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荐】


最近我与班子成员一起学习了八项规定。八项规定是在12月4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主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下是我学习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内容是这样的:"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特别是"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一、要树立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

要做好工作,态度和本领缺一不可。本领是会干的问题,态度是愿干的问题。态度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必定有什么样的行动;态度是行动的方向,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态度是行动的示范,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定会有什么样的效应。因而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我坚决杜绝。自觉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诚地做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有了这种态度,群众对我们才会有信心,我们在工作中才会有信心。

第二、要转变工作作风,以情服人,坚持以人为本

身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好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以情服人,坚持以人为本,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群众困难。要学会深入群众,在贴近群众中不断汲取工作动力。只有转变思维方式,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群众才能真正给予理解、积极支持。

第三、要提升服务质量

要提升服务质量,首先是标准要公平。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统一尺度,确保理解法规不偏差,宣传法规不打折,执行法规不走样,使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标准了然于胸,打消群众顾虑,赢得群众支持。其次是过程要公开。坚持程序公开透明。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落实法律赋予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全面了解执法的事实、执法的依据;要认真倾听群众的申诉、申辩,让群众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要给群众以监督权,让群众能够监督执法的过程,确保执法行为在阳光下正确运行,增强群众对执法的信任感、认同感。第三要结果要公正。只有结果公正,群众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要有群众信服的公正结果,干部就要不徇私情、不带偏见、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流于形式,为民办实事、办成事。用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体现公平正义,让群众满意,让群众信服。

总之,我要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做好自己,当好领导干部,真正为百姓服务,造福一方。

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荐】


XX镇于12月17日上午召开八项规定专题学习会,我镇班子领导、镇直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共百余人参加会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需要党员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良好的作风对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在现实工作中,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催化出清廉之风。

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人,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必将在全国上下掀起一阵飓风,促进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警醒,从而清扫出一片风清气和、作风朴素、群众拥戴的蓝天净土。

八项规定的出台固然是大快人心之事,但怎样做到持之以恒,而不仅仅是过眼云烟,却是接下来亟需思考的。“规定”毕竟不同于法律法规,其约束力相对较弱。近年来,为防止和杜绝官场上的不正作风,我们成立了自上而下的监察监督机构,出台了很多预防和惩治的制度措施,但各种不正之风却仍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执行力的问题。根据国内外实践经验,建立有效的制度是确保执行到位的关键。

XX镇党委书记许鹏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八项规定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学习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学习力度,该镇成立由镇长卿君甫为组长,把贯彻落实《XX镇关于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各村(居)、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到认真落实。XX镇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

二是学习与镇区管理相结合。所有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贯彻学习中央精神做为所有党员干部的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积极谋划20xx年工作。针对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发展难题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想、主要指标、工作重点,为有序开展下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学习与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XX镇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与做好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年终目标考核、乡镇重点工程观摩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人员分片包村,组织干部下访寻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与基层贫困群体结对服务,真正将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

四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XX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思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内每周一开例会,周五组织干部学习,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分享)


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的文章12篇,欢迎品鉴!

【篇1】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20xx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篇2】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篇3】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xx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xxx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x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xxx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篇4】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xx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xx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篇5】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xx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xx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篇6】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xx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XXX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xxx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x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xxx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篇7】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xx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xxx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x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xxx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篇8】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20xx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篇9】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xx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xxx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x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xxx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篇10】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市**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

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篇11】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xx年,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相继出台,成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发布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其中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案例;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负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打招呼求办事多来自熟人

20xx年1月,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接受请托,找到该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某,让其帮忙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到较轻追诉,争取缓刑。田某随后找到案件公诉人高某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二人在起诉书中认定张某某等因合法生产而非法储存爆炸物,使得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张某某被判处缓刑。20xx年12月,田某、高某某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xx年5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20xx年10月,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吴某明知道吴某发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作撤案处理,但他却碍于同学和朋友情面,接受吃请并收受贿赂,私自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检察建议》,称嫌疑人吴某发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导致吴某发一案被撤案处理。20xx年9月,吴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从最高检公布的这6起案例来看,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无论是过问案情,还是请托办事,大都来自熟人。有的过问、请托来自上级或同级领导,有的来自同事、下属,有的来自同学、朋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

值得注意的是,案例中的涉案者大多是关键少数,有的是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有的是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负责人。这些人身处关键岗位,手握司法权力,更容易成为熟人拉拢甚至围猎的对象。面对他人的请托,一旦丧失了原则和立场,往往容易滑向司法腐败的深渊。

捞人抹案严重者可追究刑责

据最高检公布的消息,截至20xx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xx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这表明过问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更多的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对方有人过问而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等等。我们认为这也很正常,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

但不可忽视的是,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比如将过问、了解、反映情况等作为人情顺水推舟,甚至徇私枉法,试图捞人抹案。那么,领导干部及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插手和干预案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梳理发现,在6起案例12名违纪违法人员中,被给予开除党籍等重处分的就有8人,其中有5人还因为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比如,20xx年至20xx年期间,某直辖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先后多次接受请托,收受他人贿赂,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帮助他人减轻或逃避处罚。20xx年,王某因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因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到身陷囹圄,其教训十分惨痛。

公正廉洁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司法腐败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司法人员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筑牢干预司法防火墙

20xx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xx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xx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xx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篇12】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有关单位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现摘要如下: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七条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

党委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或者向其他党组织通报情况。

第八条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九条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8日起施行。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第四条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第五条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第六条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七条办案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办案人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八条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并依照以下方式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线索进行处置:

(一)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本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三)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四)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或者通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所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司法机关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第十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行为之一,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办案的情况和办案人员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适用本规定。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第三条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依法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下列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八条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九条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第十条对反映或者举报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线索,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不属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以什么样的作风开局,全党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在密切关注。在党的十八后近半个月时间内,中央领导反复强调、密集发声,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那就是转话风改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此基础上,中央政治局又专题召开会议,并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党的作风建设确立了新的“风向标”。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求真务实、亲民的执政新姿态,是凝聚党心得民心之举。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学习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我深受触动,感慨良多。首先,我决心坚决拥护八项规定,深入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相关举措,下大力气,下决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说空话,不说套话。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其次,我们党员干部应该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应该起好带头作用,树立新风,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自己先做好。做事情要脚踏实地,不能泛泛而谈,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敷衍群众。我们要牢记一句话“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我们不能抡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欺欺人。第三,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减少群众负担,不麻烦群众就是最大的实事。工作时不搞排场,不扰民,低调严谨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什么警察开道,交通管制,陪同成群,豪华接待都是浪费,都是摆官架子。有这种情况的我们要坚决改进,坚决抵制,严查其中的违纪行为。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不是旧时代的官老爷。党员干部不应该高高在上,应该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之中,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最后,党员干部要改变思想观念,不要总是宣传自己的政绩,做了一点成绩就要大肆宣扬,唯恐天下不知,什么会议内容,文件简报,新闻报道全部都是这些。我们要改变这种观念,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你为人民群众做了实事,做了好事,人民群众自然会记得你,金奖银奖都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总之一句话,少说多干,求真务实。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从这些小事做起,从这些细节做起,而这些也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只有这样才能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如果连这些小的细节都做不好,还谈什么其他的,那些都是空口号,没有一点实际意义,我们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不然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资源,浪费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的文章6篇,欢迎品鉴!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1

新一届中央领导群众展现的求真务实的形象,引起社会关注,备受各界赞扬。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议定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具体举措,明确提出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善文风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展现实事求是的思想品格,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发出了转变作风、改善党风的召唤。

领导干部的言行,关乎党的形象,决定党在群众心中的分量。从三大作风到两个务必,从八个坚持到四个大兴,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生命线,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正是从党的优良作风中,从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中,感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汲取团结奋斗的力量,凝聚起无坚不摧的党心和民心。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这天,我们更应看到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作风建设方面作出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党的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还要做超多的工作,解决好一些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经常想一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如何践行,艰苦朴素的优良品质如何传承,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怎样体现

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作风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体现了民心所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改善作风的八项举措,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各地区、各部门个性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改善作风的重要好处,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拿出行动,身体力行,把力量凝聚到贯彻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心思用到解决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上来,把精力投入到维护群众利益、克服民生困难上来,取信于民、凝聚共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奋斗。

新一届中央领导群众履新以来的鲜明特点,就是实字当头转作风。讲话不说官话套话,开会不照本宣科,政坛新风拂面,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获得普遍赞誉。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透过的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条条切中时弊,句句求真务实,直指人民群众极其反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证明了中央摒弃空谈、实干兴邦的坚定决心。

作风,从来都是人民群众决定干部水平、评价党的形象,进而观察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状况的重要窗口。转作风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是否稳固。我们一向讲,党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这是克难制胜、推动事业发展的一大法宝。要发扬这一优良作风,就要实字当头,坚决克服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坚决克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务必看到,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危害,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我们决不能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进而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降低党的领导威信。

实字当头转作风,先从文风会风抓起。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就是会议太多会风不正、文件太多文风不正,它严重影响真抓实干、影响执政成效,耗费超多时间和精力,耽误实际矛盾和问题的研究解决。文风会风,看似小事,实则很大,本身就是党风的表现,关系着党的形象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就决不允许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做法敷衍了事。人们衷心期盼,文风会风的转变能够把党的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带来党风政风的切实转变,使我们党始终得到

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以更加坚强的团结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夺取新的胜利。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2

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八项规定后,我深深体会到了政治局们的务实精神。提出这八项规定,他们要求从他们自身做起,一针见血的提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中央领导的决心和气魄。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

第一,要做好工作,态度和本领缺一不可。本领是会干的问题,态度是愿干的问题。态度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必定有什么样的行动;态度是行动的方向,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态度是行动的示范,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定会有什么样的效应。因而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我坚决杜绝。自觉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诚地做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有了这种态度,群众对我们才会有信心,我们在工作中才会有信心。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第二,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目前,我们会山会海的情况确实非常严重,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开会。不仅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没有什么效果,反而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中央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就是要求我们多干实事,少说空话、大话、套话,做到求真务实。

八项规定如醍醐灌顶,让我们豁然开朗。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树立了新标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狠抓党的工作作风的决心和自信,也表达了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诚意。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3

按照地调分院的要求,全体党员班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些纲领性规定,是对我们共产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警醒。

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照八项规定进行自查工作,学习后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从我做起。

二是要带头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八项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作表率带头作用。

三是要把贯彻实施八项规定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四是依据条例规定,严格垂范,认真学习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梦的伟大号召。12月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全面高度概括了共产党员行为准则,虽然寥寥数百字,但却字字铿锵,深入人心。规定一出,即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其彰显的精神力量令无数党员干部群众为之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八项规定从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对症下药。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整个规定没有泛泛的空话、套话,句句是实在话,贴心话,简单实际,直指当下党员干部作风要害。这是整顿工作作风的一剂良药,是向全国人民立下的一道军令状,更是一份庄严承诺。其内容之具体,要求之细致,彰显了中央领导人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从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这样的工作做风才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才是真正尊重群众;心系群众,就是珍惜手中的权力。规定要求向群众学习,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彰显的是亲民利民的作风,彰显的是为群众谋福利的宗旨,是赢得民心、受群众拥护之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这是对党员干部的鞭策,是保持清正廉洁的警醒之言,是践行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是践行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承诺。中央领导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体现了反腐的决心,彰显了共产党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八项规定本身即是真抓实干的范本。全党上下如都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同心同德,务实创新,则中国梦的实现必定指日可期。

通过本轮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使我体会到党的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就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勘查实际工作中,强化规范意识,按规范规定办事,按程序执行。同时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按条例要求自己,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学习党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4

按照地调分院的要求,全体党员班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些纲领性规定,是对我们共产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警醒。

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照八项规定进行自查工作,学习后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从我做起。

二是要带头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八项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作表率带头作用。

三是要把贯彻实施八项规定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四是依据条例规定,严格垂范,认真学习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梦的伟大号召。12月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全面高度概括了共产党员行为准则,虽然寥寥数百字,但却字字铿锵,深入人心。规定一出,即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其彰显的精神力量令无数党员干部群众为之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八项规定从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对症下药。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整个规定没有泛泛的空话、套话,句句是实在话,贴心话,简单实际,直指当下党员干部作风要害。这是整顿工作作风的一剂良药,是向全国人民立下的一道军令状,更是一份庄严承诺。其内容之具体,要求之细致,彰显了中央领导人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从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这样的工作做风才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才是真正尊重群众;心系群众,就是珍惜手中的权力。规定要求向群众学习,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彰显的是亲民利民的作风,彰显的是为群众谋福利的宗旨,是赢得民心、受群众拥护之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这是对党员干部的鞭策,是保持清正廉洁的警醒之言,是践行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是践行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承诺。中央领导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体现了反腐的决心,彰显了共产党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八项规定本身即是真抓实干的最好范本。全党上下如都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同心同德,务实创新,则中国梦的实现必定指日可期。

通过本轮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使我体会到党的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就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勘查实际工作中,强化规范意识,按规范规定办事,按程序执行。同时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按条例要求自己,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4

新一届中央领导群众展现的求真务实的形象,引起社会关注,备受各界赞扬。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议定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具体举措,明确提出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善文风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展现实事求是的思想品格,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发出了转变作风、改善党风的召唤。

领导干部的言行,关乎党的形象,决定党在群众心中的分量。从三大作风到两个务必,从八个坚持到四个大兴,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党的生命线,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正是从党的优良作风中,从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中,感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汲取团结奋斗的力量,凝聚起无坚不摧的党心和民心。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这天,我们更应看到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作风建设方面作出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党的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还要做超多的工作,解决好一些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经常想一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如何践行,艰苦朴素的优良品质如何传承,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怎样体现

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作风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政治问题,体现了民心所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改善作风的八项举措,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各地区、各部门个性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改善作风的重要好处,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拿出行动,身体力行,把力量凝聚到贯彻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心思用到解决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上来,把精力投入到维护群众利益、克服民生困难上来,取信于民、凝聚共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奋斗。

新一届中央领导群众履新以来的鲜明特点,就是实字当头转作风。讲话不说官话套话,开会不照本宣科,政坛新风拂面,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获得普遍赞誉。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透过的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条条切中时弊,句句求真务实,直指人民群众极其反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证明了中央摒弃空谈、实干兴邦的坚定决心。

作风,从来都是人民群众决定干部水平、评价党的形象,进而观察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状况的重要窗口。转作风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基础是否稳固。我们一向讲,党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这是克难制胜、推动事业发展的一大法宝。要发扬这一优良作风,就要实字当头,坚决克服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坚决克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务必看到,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危害,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我们决不能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进而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降低党的领导威信。

实字当头转作风,先从文风会风抓起。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就是会议太多会风不正、文件太多文风不正,它严重影响真抓实干、影响执政成效,耗费超多时间和精力,耽误实际矛盾和问题的研究解决。文风会风,看似小事,实则很大,本身就是党风的表现,关系着党的形象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就决不允许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做法敷衍了事。人们衷心期盼,文风会风的转变能够把党的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带来党风政风的切实转变,使我们党始终得到

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以更加坚强的团结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夺取新的胜利。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5

近期技术中心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文章,文章反应了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频踩红线,有的利用节假日期间收受礼金,有的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有的到食堂等内部场所组织公款聚餐,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宴请、旅游等。这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但违反了纪律要求,更是败坏了党的形象,受到了党纪政务严肃处理。

通过文中案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公布这八起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显示了中央惩治腐败、整肃陋习的坚强决心,也充分说明,我们党一直把作风建设视作生命线。透过这些违规案例,我们看到的是有些干部仍然没有把作风建设当一回事,但事实证明,谁忽视了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当小事,谁就会出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违反八项规定的官员有大有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典型案例,说明的都是比较普遍的问题。因此,无论是谁,无论官多大,只要违反了中央禁令、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必然会遭到应有的惩罚。

作为一名从事科研工作的普通党员,我们理当引以为鉴,时刻比照党章和八项规定的要求,反思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带头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充分理解透明化监督和评审的重要性,严守厂商协议、科研采购等工作中的风险点,把八项规定真正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也要厉行节俭,从珍惜一笔一纸的细节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以优良的党风给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荐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篇6

按照地调分院的要求,全体党员班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些纲领性规定,是对我们共产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警醒。

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照八项规定进行自查工作,学习后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是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从我做起。

二是要带头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八项规定要求;带头进行自查和整改,作表率带头作用。

三是要把贯彻实施八项规定与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四是依据条例规定,严格垂范,认真学习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梦的伟大号召。12月4日,习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全面高度概括了共产党员行为准则,虽然寥寥数百字,但却字字铿锵,深入人心。规定一出,即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其彰显的精神力量令无数党员干部群众为之欢欣鼓舞,拍手叫好。

八项规定从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对症下药。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整个规定没有泛泛的空话、套话,句句是实在话,贴心话,简单实际,直指当下党员干部作风要害。这是整顿工作作风的一剂良药,是向全国人民立下的一道军令状,更是一份庄严承诺。其内容之具体,要求之细致,彰显了中央领导人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从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这样的工作做风才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才是真正尊重群众;心系群众,就是珍惜手中的权力。规定要求向群众学习,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彰显的是亲民利民的作风,彰显的是为群众谋福利的宗旨,是赢得民心、受群众拥护之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勤俭节约是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立身之本。这是对党员干部的鞭策,是保持清正廉洁的警醒之言,是践行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是践行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承诺。中央领导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体现了反腐的决心,彰显了共产党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八项规定本身即是真抓实干的范本。全党上下如都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同心同德,务实创新,则中国梦的实现必定指日可期。

通过本轮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使我体会到党的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就要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勘查实际工作中,强化规范意识,按规范规定办事,按程序执行。同时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按条例要求自己,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精选)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记者招待会,通报了6起检察官违反三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有非法干预司法活动、非法干预插手相关案件、非法干预司法活动或非法问题案件的表现。受到处分的干部应该保护司法公平,但是用手中的权力谋求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更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化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构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凝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腐败的大环境下,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抛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停止,不仅不履行职务,还违反了干预和司法活动。其中,司法机关党员干部利用职权,非司法机关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反纪律。例如,x省x州委原常务委员、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反干预司法活动、x省x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干预、插手司法和执法活动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

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xx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xx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及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情况。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截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xx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爱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国乐说: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依法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的主动自我加压行动,是对自身司法责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非常高的期待,但不可否认也发生了一些有损司法公正的事情。检察机关通过‘三个规定’很好地为司法公正装上了‘安全阀’。

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既有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检察案件,也有检察人员过问司法办案,与当事人、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的;

既有因为违反三个规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面案例,也有按照要求记录报告免除责任追究的正面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建兰认为,最高检向社会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这相当于检察机关‘自曝家丑’,把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向社会表达了一种担当和决心,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制度执行好。

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国乐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夏吾卓玛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夏吾卓玛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最高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最好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李俊丰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_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_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_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局长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12月4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作为一名局长,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如何落实好要做到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要改变工作态度

要做好工作,态度和本领缺一不可。本领是会干的问题,态度是愿干的问题。态度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必定有什么样的行动;态度是行动的方向,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可能有什么样的结果;态度是行动的示范,有什么样的态度,就定会有什么样的效应。因而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我坚决杜绝。自觉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诚地做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心得体会)有了这种态度,群众对我们才会有信心,我们在工作中才会有信心。

二要转变工作作风

身处一名局长,一定要有好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以情服人,坚持以人为本,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群众困难。要学会深入群众,在贴近群众中不断汲取工作动力。只有转变思维方式,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群众才能真正给予理解、积极支持。

三要提升服务质量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标准要公平。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统一尺度,确保理解法规不偏差,宣传法规不打折,执行法规不走样,使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标准了然于胸,打消群众顾虑,赢得群众支持。其次是过程要公开。坚持程序公开透明。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落实法律赋予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全面了解执法的事实、执法的依据;要认真倾听群众的申诉、申辩,让群众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要给群众以监督权,让群众能够监督执法的过程,确保执法行为在阳光下正确运行,增强群众对执法的信任感、认同感。

第三是结果要公正。只有结果公正,群众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要有群众信服的公正结果,干部就要不徇私情、不带偏见、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流于形式,为民办实事、办成事。用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体现公平正义,让群众满意,让群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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