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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土中国读后感12篇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最新乡土中国读后感12篇”,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读《乡土中国》有感(一)

从地球上生长出来的辉煌历史自然会受到地球的束缚。

中国是一个起源于两江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已经渗透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的每个人的毛孔和血液。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

中国人有自己独特的处世之道:处世爱谈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 “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

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但是当地文化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是。 只是它与现代化不是很兼容。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

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

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不可动摇的社会观念,很可能是我们保存下来的地方特色的体现。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但对这一现象的分析是以易懂的语言为基础,穿插着新鲜的理子。阅读之后,读者会有一种感觉,美妙。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读《乡土中国》有感(二)

谈到中国,不能忽视占中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若论及农民阶级,则必从其赖以生长的乡土社会中寻找蛛丝马迹以期了解中国农民是何样的一个群体。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命根子。大凡历史上发生改革在位者必先从土地入手,出台抑制兼并、不得私自**土地等政策打击豪强士绅等特权阶层,保证农民阶层的权益。因而,农民将土地看得更重了,即便离乡外出死后也要不远万里将灵柩运回家乡、落叶归根。

在这片土地中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农民也会受到土地的束缚,正如人的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一旦形成便很难更张。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时,这种危害是不易显现的,但是当社会流动速率加快时,这咋弄个危害就如火山喷发,积蓄多年的力量在刹那间喷薄而出,对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障碍,经验等同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

持续而固定的刺激在一定时期内作用于人的大脑会使大脑逐渐适应这种刺激,就如高三经过了大量的习题训练以后大部分学生已经能够适应那种生活。但大脑一旦对外部事物带来的刺激变得不再敏感时,那么由大脑发出的信号必然比那些没有适应并一直让自己处于兴奋状态的人慢,也就无法推动系统配置升级,因而落后于社会。在这里,习惯和从众是进步的最大障碍。

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于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方面遥遥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利用第一希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迅速抢占了世界市场半数以上的绝对话语权,从而一举奠定自己的霸主地位。然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英国却仍然躺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摇篮中做着酣甜的美梦,对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知后觉,不愿放弃第一次工业革命遗留下来的工厂、设备倒是后力不足,被德国与美国两个国家相继超越。从表面上看,没有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仍然是老牌资本主义大国,实际上此时的英国早已是外强中干、徒有其表罢了。

所以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的乡土社会中,要想农民主动地、积极地接受外来事物难度可想而知。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不仅表达了思乡之情,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在于指明了自己的身份:异乡人。

我们熟知乡土社会中农民以向土地讨生活,土地是无法流动的,赖以为生的人们只能选择定向而居。生产是季节性的,所以生产的特点决定了村里必须保留大量的人来忙农活。但是消费却是全年性的,匮乏经济中定然没有更过的剩余以养活过多的人口能耕种的土地面积是固定不变的,人口若不分流只能向内推动土地的精耕细作从而提高产量,受边际效益规律的支配,在一定时期内有限的土地只能养活固定的人口,因而在推力大于拉力时多余的人口必须分流出去自谋生路。

在适宜耕种的地方依地缘而聚居在一起,与以血缘为纽带构成的村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在不变的状态下构成了”熟人社会”,每个人从处是开始便在全村人注视的目光下茁壮成长,村民之间的关系较之于以地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村落显得更为亲密、更为团结,彼此之间的戒备之心也大大减弱。但是当有异乡人到此扎根生活的时候,原来属于村落中的人立马结为一体,小心提防着异乡人。

即便在此生活多年,异乡人仍然无法像种子落入泥土中在此扎根生长,他们的地位永远是寄居在村落边缘的人。同时,他们不被视为自己的人民,不被信任。但是,就像在这种环境下的好运和不幸一样,他们找到了适合当地社会的特定职业。

血缘社会的亲密关系导致个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彼此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的,彼此之间都有拖欠未完的人情,因而人情越多也就越害怕清算。清算就以为着人情到此刻为止,那么也就无需来往了。长期以往,不受限于制约的人情关系必定会加重彼此之间的负担,于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进行清算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抛开很多社会关系不谈,在结决问题时需要当面明确一点,一手交钱。而”外乡人”的身份正适合经营此种职业,他们没有繁杂的人际关系,没有碍于面子的人情往来,因而在生意场上往往能够如鱼得水、一展宏图。从血缘结合到地理结合的变化,既是社会性质的变化,也是社会历史的重大变化。

尽管上文论述了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但不与城市社会对比恐怕很难确切理解乡土社会的独特之处。城市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类:

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生理需求在如今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和资源丰富的经济社会中想得到满足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由陌生人组建的社会因为彼此之间的不了解多少让人为安全担忧,因而在众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家签订契约,以法律治理社会,每个人出让自己的权力同时组建国家、**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所以城市社会是依据法律、规章制度等不近人情、硬性的东西联结成一体的。

与城市社会相比,地方社会更注重人情、前世文化、长辈和有丰富生活经验的人。

无论如何,乡土社会想避免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的影响而独善其身是断不可能的,积极主动地去迎合世界发展的主流趋势、学习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模式才是正确之法。但是当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依旧固话而未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盲目地去学习反而会适得其反。旧有的文化体系和协同处理问题的能力仍然盘桓在人们脑海中,新的模式如果强行介入定然会遭到人体本身的强烈排斥。

只有当内在的自我觉醒,外在的新事物才能乘机占据主导地位。然而,这种模式能否适应当地社会的土壤需要仔细观察。

读《乡土中国》有感(三)

龙嘉栋在此次党代表读书活动中,我选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该书以类似地方志的形式,通过深入的实地调研,描绘出中国乡村社会最为真实的面貌,《乡土中国》可谓是社会学中的经典之作。乡村社会在我国社会进程中一直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无论是在抗日战争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乡村社会既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的带动者。

充分了解乡村社会,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作为繁华商务区与农村社区共同存在的朝阳区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认识乡村社会,如何推动乡村的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拜读费先生的《乡村中国》,可以获得很多启示。

第一,”熟人社会”.费先生在著作的前面就提到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具有地方性的,是熟人社会,这也可以说是中国乡村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地方性,虽然在对乡村发展中有一定的限制,但其中的稳定性也保障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空巢现象”,只有老弱病残留守乡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村里耕地荒废,无人耕种,既造成了粮食生产的不足,也导致耕地的浪费。熟人社会源于农村的地方特色。这种熟人社会,其实是打通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隔阂,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熟悉关系,正是当前现代化城市中所欠缺的,当今社会的信任缺失与备受诟病的冷漠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生疏与不信任。

而熟人社会中大家之间的”默契”,更是为现代都市人所津津乐道、所向往之的。这也为我们在建设现代化区域的思路上提供了扩展,应该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建设同步,将陌生的社会变为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

其次,”特殊语言”.费先生通过教授的孩子与乡村里的孩子之间的对比,具体而又残酷的向我们展示了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阶级偏见问题。换句话说,所谓的城市人瞧不起农村人,城市人认为农村乡下人没文化没素养,但那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非差距。

首先,农村人民也渴望文化和知识,他们也努力学习;二是因为城市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比农村人更高的文化水平,但在劳作、表达等等其他方面,未必如农村人般优秀,这便是差别而非差距。而这些文字之外可以用来交流沟通的便称之为”特殊语言”.在普及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文化水平高低的评判标准,并非只有识字能力这一项。

沟通能力、理解能力等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员工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是值得研究的。文字上的东西大家都懂,但如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准确的理解对方的观点,将所理解接受的东西恰如其分的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才是最为重要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一个月前,在我们参加农协的第一次例会时,刘沐恩师兄就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乡土中国》,当时我对这本书还不上心,回去后我随手翻了翻,惊奇地发现这本不起眼的小册子竟会蕴含如此深厚的知识。

这本书是由费孝通先生根据其在40年代后期的讲学内容应《世纪评论》之约,而整理成的十四篇文章,总体概括了中国乡村社会特点。作者的学风大胆,敢于求知。同时,作者的学习态度非常谦虚严谨。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本书的1至3章可以看成是作者为乡下人“平反”。是的,乡下人很“土”,但这个“土”并不是贬低的意思,而是指他们以土为生,有着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他们“土”,土得可爱,土得善良,土的与世无争。

他们因土地而很少迁移,几世几代守着一片土地,守着种地的事业,但这也使他们受到土地的束缚,“飞不上天”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接受新的观念。土壤在他们心中有很高的地位,所以无论环境如何,都要努力栽培。也许这就是他们的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指社会上的各个阶层都是从乡村社会中分离出去的,另一层就是说明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虽然各个阶层的源头是乡村,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分开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

在第2和第3章中作者主要论述了文字下乡的现象,作者并不反对文字下乡,但是他对人们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便是“愚”的观点不敢苟同。这个“愚”不是智力上的愚,只是知识上的缺乏。同时作者对于文字下乡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社群”,在这种社会形态中,连语言这种把人间情意“公式化”的工具又是都是多余的,人们可以通过动作、眼神、声音甚至气味来交换信息。

更何况文字这种“间接的说话”呢?

正如笔者所说:我们已经开始抛弃乡土社会,文本是一种现代工具。他们的所谓“愚”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作者在“差序格局”中把我们的社会格局比喻成“水面上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我们的社会关系就像一个个同心圆,都是以“己”为中心,但是这各种关系中有远有近。

在第6章,作者又提到家族这个概念。事实上,在当下的乡土社会中,人们很少有家庭观念,因为当下的乡土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去了乡土中国的本性,被现代交通、分工和观念所分割。但在第一富裕群体中,家庭是不可或缺的生存境遇。家庭成员流动着家庭亲情的血液,也流动着资本的血液,这就催生了第二代财富永无止境的现象。

在“名实的分离”这一章中,作者有提到“时势权利”这个陌生的名词,其实“时势权利”就是指当社会变迁和社会继替相协调时,社会会平稳发展;但是当社会变迁赶不上社会继替的步伐时,社会就会出现动乱,这时就会出现有才能的人领导人们推动社会前进,也就是俗话说的“时势造英雄”。

朱婉青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这是一篇完整的**。过去,这本书给人的印象是里面有很多故事和情节。如今是头一次接触**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一句话都是要被理解的,所以只有在你冷静的时候,才能用最冷静的思维去读懂它。

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的孩子成绩很好,但蚱蜢不如乡下的孩子。这是平等的。单词在乡下不像在城里那么流行。城市里的人不懂农业知识是很自然的。

因此,要想用文字下乡,文字在农村发挥作用,就需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己也有点土气,沉着,诚实,阴谋诡计。中国人是含蓄的。当他们面对困难时,首先想到的是自我否定。这一传统在当地社会得到了继承和传承。

一旦地方社会不复存在,就是逐渐走向浮士德式的发展。在今天的中国,许多新思想正在冲击着现有的传统,这对当地社会来说是一个机遇。在保持现有优良传统的同时,必须吸收新文化,加快转型。

根据笔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一个被视为主流的和谐社会,道德与法律是协调的。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笔者认为,人治有时可以达到不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具有悬念和惩罚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不是最终的,也不是最终的。这是有道理的。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提醒着我们认清自己作为地球的身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12124146 王钰丹

中国社会之所以乡土的,是因为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而乡土性的形成不在一在朝一夕,是多种因素共同联系与相互作用,经过漫长的时间而沉淀下来的民族文化,是已经存在在每个人的骨子里血液里的东西。

农村社会以农业为基础,农业经济的典型形式是小农经济,长期以来形成了男女织间的缺省分工。农业离不开土地,因此乡土社会的是安土重迁的,农民世代传承,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也就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因此,乡土社会中存在着强烈的宗族观念,这种宗族观念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这就决定了中国社会也是以个人类社会。

这个社会里出现了道德标准的普遍缺失现象,对待同一件事情,可以因为私人关系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一个部落一个村庄之中,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即使在那个村落中居住了几世几代也无法被村庄的人承认为自己人。

在乡土社会中形成了一套适合于这个社会的礼治秩序,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能够有效地应付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是在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世代积累下的传统法则,在人们心中被普遍接受并且自己按照礼的这个思路去评判是非。所以在农村社会,知识和写作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实用主义,这是一种有效的经验。因此,老年人统治的想象在这个社会形成。

因为老年人被人为有丰富的经验。

通过这本书,我对社会学思想有了更好的理解。在每个社会中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例如长者统治,家庭观念,搬迁等。这些都是要放下一个大的乡土社会的背景下来认识的,需要结合一个地方的地理环境因素,历史、文化、经济因素去认识它。

在一个大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一些这个社会特有的现象,这些社会现象也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就是这些复杂的关系维持着这个社会。就像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我们要立足于整体的基础上去认识部分,也要重视部分的作用,因为缺失和破坏任意一个部分,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别的部分的功能,因此损害到整体。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清晨,最后一缕炊烟消散,几只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远处的山坡上牛羊浅唱,村头牙齿稀松的老人依着古树,用长久积累的经验洞悉气候变换,估算来年收成。扎根在土地里的生命有天然的厚重感,时日愈久,愈是能磨出最清透的智慧和最有效的法则,这是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系统的描述了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情形,从不同角度洞悉乡土中的智慧。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层社会的格局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一、乡土本色:从“有机”到“机械”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泥土里,费孝通先生说只有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在春秋变换和斗转星移中悄然逝去。这种恒定的生活也形成了恒定的社区。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是一种“有机的团结”。在礼俗的社会中,人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社区,从小在一个地方生长,邻里之间有天然的亲近感。村落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稳固。其一是房子。乡里人修房子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的稳固一些,以便在以后能作为“家业”传承给后辈。“老房子”是一个家族人丁兴旺,一脉相承的代表。其二是人口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从人和空间关系来说的,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小农经济为主,家庭的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倘若某一家的地比较多,就要动用邻里以及关系要好的家族人前来帮忙,而别人帮助过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在其心理做相应的权衡,以便日后有一天对方有需要的时候再去“还工”。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过程。既然选择的是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乡或亲戚,这里的得失也就彼此不计较了。靠土地生活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小,“地在那里,家就在那里”。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使得他们也形成了比较保守的思想,“安土重迁”是这种稳定的格局不易被打破的一大心理因素。这种天然形成的有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的社会,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

时代在迅速变迁,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浪潮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转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外出打工和移民政策使得乡土社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在一些移民区,因为生存问题他们被集体搬迁到一个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急速下降,比较陌生的邻里关系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变成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笔者在调研宁夏某移民区时了解到当地的移民是从不同的地方搬迁过来的。之前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搬迁过来后要抽签决定住那个院子,所以之前的社区彻底打乱重组,几个不同地方搬迁过来的人混合住在一起。笔者在调研期间想要了解这种地域和结构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在问到一位移民过来的老人时,他说:“这里的自然环境当然要比我们原来住的山区好,原来那个地方真实能苦死人,一年辛苦下来还没有什么收成。移民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当然是好了。但是再也找不回在原来村子里的那种亲切的感觉了。我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找之前的老邻居也比较困难。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之前好啦,就算大门紧闭也时不时会有偷盗的现象发生。但是没办法,好政策总会有弊端嘛。我当时一点都不想过来,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就希望最后也能埋到那个地方,但是村委一直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办法,不能拖政策的后腿嘛。”

从老人无奈的叹息中笔者深刻体会到当代社会社区变迁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状态不再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陌生人”社会逐渐形成。费孝通先生说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若干年后,或许很多在泥土中长大的孩子甚至会找不到“乡”了。

二、长老统治:从“专制”到“民主”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文字下乡:从“自我”到“他者”

文字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发展的必要要素之一。在乡土社会中,虽然很多人不识字,但是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另外一种更加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很多老太太在聊天的过程中会妙语连出,或雅或俗,都会让很多读书人心生佩服。一辈子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们的习惯和关注点也自然是他们眼界范围中的人和事。“结绳记事”在自诩博学的人看来也许是一种比较愚蠢的做法,但是站在乡民的角度,没有什么办法是比这种方式更为先进和实用性强的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有很多只有乡民们才懂的“特殊语言”,这些特殊的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形成约定俗称的意思。不论是对人的称谓还是肢体动作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字”,乡民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形成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当然这也是乡土社会长期的稳定性所致。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学一些文化,多接受一些正规的教育,虽然买菜不需要高等数学,谈话也不需要文言文,但是多学文化知识带给他们的是更好的生命状态和选择人生的权利。“下乡的文字”无法帮助他们走的更远,父母们深知这个道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就愈加急迫了。笔者在调研发现当前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教育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读书无用”,而在这一部分人中“酸葡萄心理”占了绝大多数。自己家的孩子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学业,或者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出于私心会说“读书无用”,其实在其表情和语气里还是充满对“知识分子”的仰慕。

从乡民的角度看,“文字下乡”是一个从“自我”向“他者”转变的过程。生在“熟人”社会中,对乡民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比较了解,对特殊的语言和约定俗称的意义都习以为常,但是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物力空间的改变和思维方式的改变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乡村礼俗,很多“下乡的文字”就会被人们遗忘,曾今对这种“乡土文化”熟于心的“自我”也就逐渐变为“他者”了。

一棵大树支系的繁茂程度取决于其根系的发达程度,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深深扎根在土地里的,匍匐在大地上坚韧的灵魂才是后辈们饱满的精神脊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对后人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义。民族学研究的主体是日常生活和草根社会,对该学科的兴趣促使我深入研读费老的著作,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被迅速打破,由于各种原因“熟人”社会正在迅速转向“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一书是以往传统社会的见证,也是后人继往开来的线索。从“有机”到“机械”,从“专制”到“民主”,从“自我”到“他者”,社会的发展会自然淘汰一些弊端,留存良性的法则。但愿往昔可鉴,但求来着可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乡土这个词不是中国最为繁华绚丽的彰显,也不是处于表面覆盖及其广的圈层,在我看来它是绵延千里深于地表,支系庞杂的根。所谓根,被泥土包围是它的归属也是起源,沉于地表是它的最初也是不可捍卫的根本,周延出的每条根系更使它越加深入。

乡土社会一种有机结合而形成的礼俗社会,带有它固有的习惯与规则。人们从出身开始便被一个无形的社会小圈子所笼罩,对周围的人、事、物逐渐从陌生到认知、熟悉再是习以为常到最后如同血液在身体流动的轨迹一般恰到好处的自觉。这种规则有自己独特的形成模式与运动轨迹,它植根于社会共同经验的积累,依赖于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产生的习惯,不同于法律四四方方的强硬,它是圆润的,以人们相互信任为本,就像本书所说的一样是发生对行为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样一个广泛存在面对面交流的社会环境,它的维护甚至不需要文字的干涉,连语言有时也会显得累赘,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已经足够,或者说主要靠动作,规则经过确立也就有了一种本土价值观生根人们内心,不需要过多经验的积累,同时伴随它更新的速率又及其缓慢,人们所要做的也就是适应与遵守并将其保存,时代绵延。

乡土社会中规则的执行也甚是有趣,它与现代我们所提倡的法治观念有所不同,作者在本文清晰的提出法治是人依法而治,也是有人参与的,而乡土社会是把重心放于后者,体现出礼治的特点,既非单纯的横暴也不是完全的同意。不同于压迫性质的横暴权力也非完全合作的同意权力,于是便产生了费先生在文中提及的新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它的前提是对文化的认可与同意,由于文化的稳定,而文化对于新分子带有着强制化的教育过程,这就形成由传统所构建体系,也有传统进行教化,为体系与教化搭建桥梁的则是熟悉传统,辈分较高的长老性人物,一种一个人的威望增添文化的强制性与命令性的统治。这种长老性质的形成与当地社会儒学的特点密切相关。儒家伦理秩序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网络结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由血缘关系决定的。

事实上,长老会统治实一种稳定的社会基层教育权利形式,它是有亲情原则和儒家传统的老幼秩序文化构成的。能够维护这种有序统治恰恰是乡土自身的稳定,更新速率的缓慢,内部圈子结构的牢固,利益的简单性使得人们比较容易的拥有共同规则文化,长老的地位也能够被广泛的认可来保证下达的用于规范的命令能够有序快捷的实施,在保证规则实施后又反方向的维护了这个小社会的秩序,再加上绵延数千年的儒家文化对长老模式的加固,更是让这种循环往复的秩序难以破坏,不知不觉在乡土社会中的礼治结构日趋牢固,让这种根不断生长绵延地底,一点点分化出更多根系,难以撼动。

不可否认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经济的发展以及利益的多元化,会冲撞乡土社会固有的管理方式,但法治文化的不断发展加固到变得更具灵活变通还有一定的过程,也不可否认在发展过程中乡土文化的精华也将与法治文化交织融合,而费老先生在本书中完整的剖析的乡土社会的规则与结构对于现代规则的完善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将传统与现代相融合,在庞大根系上生长出更多的繁茂。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论地方社会下礼俗社会的形成,礼俗社会不能出现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它是传统社会和熟人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而这样的社会只存在于地方社会,这是地方社会的特点。

“游牧的人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土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伺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社会中,人们遇见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以抄袭来做后人的指南,衣食住行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这些方法是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启发人们的行为,成为礼仪。礼俗在社会中有神奇“魔力”,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就可能出毛病,于是人们对它有了敬畏之心。

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习的社会,每个人都和周围的人有很多联系。路过的人可能是我们的远亲或近邻。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我们互相得到礼俗的教化,并自觉的接受它,服从它,从而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没有外部干预,礼俗就能维护社会秩序,形成礼俗社会。

上世纪70年代,沈从文和父母一起生活在沂蒙山区的一个公社里,可以说是一个礼俗社会。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长,摇曳,像歌。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买家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买家则用鸡蛋顶账。

当时,沈从文想,如果债务人搬家,或者小本子丢了,他该怎么办?岂不冤大头?多年后,他突然明白了,那就是乡下人。

没有契约,但他们对仪式的崇敬是对自己最好的约束。来春见。来春见。

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能省的心思全省,那就是乡下人。

于是,会有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例如某人接到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大批瓷器,一文不要的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地方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其契约,而是发生在熟谙礼俗而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上。

在当地社会,传统的礼仪和习俗可以有效地处理生活问题,因为它的秩序可以通过礼仪来维持。而在快速变化,流动性大的当代社会,传统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取而代之的是法理。法制社会追求人人平等,用法律来保障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人们受到的是被动的强制的外部得教化。它不同于礼俗社会中积极的自然内化教育。习惯了礼俗社会的人,觉得法制社会的规则太僵化、太冷漠,使人不适应。

中国自古是农业大国,乡土社会,礼治社会由来已久,而工业服务业比重超农业也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依法治国”和“人人平等”的理念已经从西方民主国家传了一百年,中国的法治社会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社会基础。如今重提以德治国,礼法并用。

以礼教化人的内心,以法约束人的外在,或许才是让人们从内到外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的的良方。

作者:**

单位:通识教育学院财务管理专业二班

****:187********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感想范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近80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

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句话就能让表清清晰,文字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付。

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

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当时中国农村存在的许多问题,如男女之别、长辈秩序、礼节秩序等,我不会一一赘述。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自己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小村庄。

事实上,书中提出的大多数问题已经不存在了,但书中的许多描述现在可能会导致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

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我敢说,费先生的社会分化是横向的,也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

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庭,他们与哪个家庭共用祖坟,哪个家庭有很多努力是一个明确的心理界限。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

”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

但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

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

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经过大家的斥责,下次要和他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日常工作不需要送礼,而城市更注重送礼。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

费先生认为,这也是农村社会保持交往和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

”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

在城市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交流,对自己利益的计算和衡量自然会出来。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

“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

这是陌生人的行为,不能涉及其他社会关系。”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

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

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礼俗思想统治下的下一代生活方式与上一代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中的陌生人社会不是由工同的风俗习惯所维悉的,而是由工作或生活所必须的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契约关系所维悉的。虽然代际传播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不同职业之间的代际流动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

社会分工的加速,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而向个人层面的降低,则使个人的选择性更强。从长远来看,它更像是生物物种更多亚种变异后的生存斗争和优胜劣汰的过程,即城市中的陌生社会更接近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是,这种分工的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改变村庄的社会结构。这个村庄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仍然由家庭和老人等传统力量控制。由于中国人民缺乏传统的民主观念,农村的民主选举大多仍由村里的大家庭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

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学习中西文化的智慧,会启发更多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对于费孝通先生的书,一直有耳闻,但从未拜读过,这次有机会,看了一本书,有两部费孝通先生的作品,就是《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土地与生育长久以来都是我们普通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 费孝通的社会学论著《乡土中国》首次出版于1948年,距今已有数十年,书中的论述,放在当下也不过时,很多中国人至今仍保留的行为习惯、思想观念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源头。

我们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我们有着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我国的耕地面积占世界耕地面积的7%,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众多,这些让我们的乡土气息变的浓重起来。书中通过14篇短小的文章,为我们展示了富有浓重乡土气息的中国。乡土也就是土地,数千年的农耕文化,造就了我们对于土地的极端追求。而对于土地的追求,又是我们中华民族稳定的前提,土地是不动的,我们靠着土地生活,所以稳定让我们的生活也处于稳定的状态之中。稳定有稳定的好处,稳定让我们国人不喜欢背井离乡,稳定让我们即使在外打工,过年的'时候,千难万难也要回到家乡,可以看看我们每年的春运大军。地缘让许多乡村得以延续,乡村又是人们血缘关系的保证。所以这些前提让我们中国的基层稳定发展,基层的稳定又保证了整体的稳定,是我们国家和谐发展的有力保证。

我们国家的生育制度历经了多个阶段,从人多力量大到只生一个好,从单独二孩到全面开放二胎,再到现在的放开生育。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国家改变了数次政策,计划永远不如变化大,人类社会的发展是我们无法去干涉的,所以只能我们人类去适应社会的发展。生育制度事关种族延续,我们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没有中断,就是因为我们民族数千年以来的生命繁衍,种族繁衍是中华文明延续的重要保证。生育制度不是简单的生育,费孝通告诉我们,在这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背景,婚姻,家庭,社会等等,我们谁也离不开这些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晚婚,不婚,甚至不要孩子,世界上有一些国家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负增长也将会是我们将面临的问题。人口年龄的失衡会对社会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费孝通先生的作品,让我对于乡土,对于生育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2

抱着对费孝通先生无比崇拜的敬意,我借来他写作的《乡土我国》一书,预备仔细阅览一下。

在“再论文字下乡”这一华章中,费孝通先生接着阐明文字在时刻隔绝的状况下有阐明不同,关于这一华章,我了解得不是很好,我在此也多说不了。模含糊糊只知道在这个华章所讲的文字下乡跟文明、词、言语、回忆等有相关,我说不清。

在“宗族”这一华章里,费孝通先生先由“家庭”说起,他以为家庭的巨细“不是在这社群所包含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接着,他提到了“宗族”,啊以为“小宗族和咱们族在结构原则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数量上、在巨细上。”还有,他提到,“氏族是一个工作组织,再扩展就能够成为一个部落。氏族和部落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杂乱的功用。咱们的家也正是这样。”“在西洋家庭集体中配偶是主轴,但咱们家庭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配偶成了配轴。女子有‘三从四德’的规范,亲子间考究担任和遵守。”

在“无为政治“这一华章里,费孝通先生首要论说了两种不同权利:横暴权利和赞同权利。它们发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利便是上级使用自己的权利以他们的毅力去唆使被支配者的举动。而所谓的赞同权利便是个人得遵守群众的组织干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利过剩诱惑了另一方来争夺就发生了横暴权利。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吞瑶人的土地,却并不降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构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间,大多工作都是经过赞同权利处理的。

在“从愿望到需求”这一华章里,费孝通先生提到“在乡土社会人能够靠愿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愿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辅导了,发生‘需求’,因之有‘方案’”。他以为人的方案是不自觉的,愿望发生了“要”,为了满意“要”,人的行为就由愿望操控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便是需求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费孝通先生说:“从愿望到需求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这句话很经典,在此我想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

到此,我现已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我国》大约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华章中摘录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主意。通观全书,我以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跋文“里说自己写作这本《乡土我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仅仅一段测验的记载算了”能够看出。还有,我以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经常把自己和村庄联络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明晰明晰。也作为村庄孩子的我,读起他的书来感觉适当亲热,作为一个闻名的文人,他没有一点点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以为这一点是适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适当敬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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