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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热爱生命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中心思想:

《热爱生命》是一部同时带有褒奖和批判色彩的小说,小说通过对: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淘金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尽管病饿交加,精疲力竭,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身后的一直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争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的描写。

一方面,小说表现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定,生动地刻画了生命的坚韧和顽强,奏响了生命的伟大赞歌,可谓触目惊心。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向我们表明了人类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并且必定会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就像文中“比尔对主人翁的抛弃一样”,如果我们自以为是的随意开采大自然和破坏大自然,那么人类的“文明”也将会自食其果的受到“文明”的制裁。

摘要:《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图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对这部小说进行分析,探讨其中蕴涵的生态思想。

小说对文明进行了间接的批判,揭示了人的自然本性和人在自然中的真实地位。

关于作者: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甚至被誉为“美国的马克思”。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广为传播,而且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欢迎。他的作品别具一格,充满活力和阳刚之气,最受男性欢迎。有人说,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多是为女孩子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所有读者。不仅普通读者欢迎,女士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门,偷偷品尝他精力充沛、气势恢宏的作品。

火一样的性格——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中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者的遭遇当作快乐。

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热爱生命》关键词:

生态批评;自然;文明;人;争扎

正文:“生态批评的对象绝不局限于生态文本,而是在重新阅读的基础上建构并努力传递一种生态批评的视角,一种生态批评的思维方式和阅读方式。“……生态批评本身就应该是……生态主义阅读视角对经典作品的重构性创作。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经典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就颇具从生态批评视角进行全新解读的价值。

《热爱生命》讲述一位不知名的淘金者在北国荒原跋涉时因受伤而被同伴抛弃,只能孤孤单单在危险的环境中苦苦挣扎,最后咬死了一条想要猎取他生命的病狼而终于获救的故事。这篇短篇小说反映了杰克·伦敦在心理描写方面的造诣。此外,它还有独特的风格和非凡的写作技巧。因此,对其写作技巧有更多的评论。然而,由于其思想内涵,传统文学批评往往停留在歌颂英雄不屈意志的层面。然而如若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热爱生命》,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

小说对文明进行了间接的批判,揭示了人的自然本性和人在自然中的真实地位。文明的虚假本质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读杰克·伦敦的众多“北方故事”,其中的“文明”往往都是作为“荒野”或“自然”的对立面出现的,在小说中充当负面角色,在《热爱生命》中也不例外。

小说伊始,进入我们视野的不是荒野的寒冷危险,而是“文明人”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当主人公过河受伤时,他立即向走在前面的同伴求救“: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然而比尔没有理睬他,他“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主人公再次求援的时候,比尔仍然没有回头“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

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一路来到北国荒凉的冰原,只有一个根本目的:寻找黄金。所以当黄金到达时,其他一切似乎都无关紧要。当两人一起冒险时,患难与共的友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打破了现代文明社会人类灵魂的恶变。随着工业文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的极大丰富,人们的欲望被唤起。所有人的努力最终都是为了获得物质财富和满足欲望。

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只是经济利益的关系。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相互利用、勾心斗角、勾心斗角、篡夺屡见不鲜,精神堕落、道德堕落在所难免。“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

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纵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北美的淘金热,不难看出,这股蓬勃的热潮实际上是文明欲望的膨胀。“文明”的触角伸向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肆意凿井开矿,毁坏野地森林,建造居住区、厂区甚至新城镇”。“现代文明的特征之一是‘扩张主义’(不光指政治和军事,还指经济发展的无限扩张,特别指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和扩张)。

”它导致的可怕后果从宏观上看是对自然无节制的开发扩张和工业文明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激化,从微观上看则是对文明社会中个体贪欲的进一步刺激。黄金及其所能带来的物质财富对文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那些来自文明国家的淘金者也具有重要意义。

比尔丢下主人公,带着自己的金子离开了,而主人公在脚腕受伤、弹尽粮绝的境地下还一度不愿意舍弃他的金子。同伴离开他后的第二天早上他整理行囊的时候也曾犹豫过“他知道它(装金子的口袋)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于是他把口袋“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

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第三天早上情况依旧“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第四天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而此时他“比较清醒”。

第五天的变化更为彻底,中午他把“金子中的一半倒在地上”,而不是藏在某处,到了下午干脆“把剩下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

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如果说黄金让我们意识到了文明的虚伪,那么我们就能看穿小说中一个虚假的文明象征——枪。

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这些携带**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枪几乎和废弃的枪一样。它不能承担入侵和征服的责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食。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

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对枪抱有希望,想着地窖里的子弹。

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人类的生态取向是什么?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是自然之子。曾几何时,原始人对人的自然属性倒是铭记在心。

“远古时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新生物种,是自然中的弱者。人们非常敬畏自然。他们必须在天空下爬行,在自然的风雨中寻找最低的生活条件。先民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渺小,意识到人的力量对于自然力和‘天道’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并开始滥用人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统治自然,自然从“人类的母亲和摇篮”变成“人类的敌人和战场”,成了人类驯化征服的对象。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曾是一个视自然为“对象”的淘金者,可是当他独自一人被抛到了荒野自然时他意识到了自身的渺小和脆弱。伦敦在《寂静的雪野》中就曾写道“: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

“……只要微微有一点气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独自面对北国荒野时也感到“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而此时人与自然的力量对比赫然彰显。作为自然之子,人类不应该也不能与大自然的强大力量竞争。

主人公脚腕受伤、步履维艰,枪里没有一颗子弹,他也成了“自然中的弱者”;他从走到爬,匍匐求生,靠最原始的手段觅食“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他不仅被扔进了大自然,也被扔进了人类的童年。小说正是以这一极端的方式将人的本性展现出来。

主人公身陷荒原最初像是回到了人类原始采集和狩猎时期,一开始他的行为和思想仍然比较“文明”。“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 他知道这浆果没有营养,但他仍然耐心地咀嚼。

”这一采集、食用野果的过程没有包含任何暴力行为,甚至还带有一丝文雅。第二天当他发现一头公鹿的时候“,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并且下意识地抓起空枪射击。这表明他潜意识里仍然想用“文明”的方式猎取食物,而且他所希望的食用方法至少是熟食——文明人的吃法。

然而之后的情形发生了变化。第三天他生吃了几条鲦鱼;第四天生吞了几只小松鸡;第五天甚至死亡的野兽残留的骨头“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

”小说临近结尾处,主人公咬死了企图猎食他的病狼而得以继续坚持下去“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那人感到一股温热的液体从喉咙里流了下来。”这无疑就是“茹毛饮血”。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热爱生命读后感 400 (一)

《热爱生命》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曾经节选过其中的片断作为课文。这篇课文的学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于是我趁着寒假的时间找了整本**来读。

这个著名的**曾经轰动欧美,并受到列宁的赞扬。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

**主要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越过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被伙伴无情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

这个悲剧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力量。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势能。有时生命时极其脆弱的。在一瞬间,它可能会消失;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

支撑生命并为其提供能量的,无疑是坚定的信念。只要生存的信念还在心里,只要你不轻易放弃生命,你就能在绝境中生存。另一方面,要热爱生活,就要有信念和追求。

当人没有信仰,没有追求,生活就会完全是一个空壳,带着行尸走肉,在**?

热爱生命读后感400 (二)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就像一波起伏,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本文主要讲述一位美国西部的淘金者,他在回来的路上被朋友抛弃,独自在广袤的荒原上跋涉。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很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狼。他发现那只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就这样,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垂死的身体在荒地上互相猎杀。

为了活着回去打败恶心他的病狼,他终于赢得了人与狼的战斗。他杀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剧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类的伟大和力量。

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的时候,我们突然迷路了,被困在一个树木环绕的阴暗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

“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没有哭。看着一个树桩,他终于吐出几句高兴的话:

“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还没知道怎么出口,就看到了树桩上的戒指。

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一直以来,我读认为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自然选择、掠夺、适者生存,直到我读到杰克。伦敦的短篇**《热爱生命》,它让我意识到,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只要怀惴着对生命的无比热爱就能战胜一切。

这本书赞美了信念、勇敢、善良、坚毅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描写一个淘金者遭遇同伴抛弃后,在大自然的逼迫下,以他惊人的生命力和对活下去的信念战胜了一切。

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呢?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有很强的内在力量——信仰。虽然被同伴抛弃了,但他仍然相信同伴会在约定的地方等他一起回去,他坚信自己能用自己的力量战胜艰难的环境,这是内心的力量,给了他强大的动力。

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他就成功了一半。

另一件让我感动的是是他的勇气、毅力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一路上,为了生存,他忍受着饥饿的折磨,吃着毫无营养的野果,吮吸着动物骨头的骨髓,吃着一些细小的生鱼,喝着病狼的血液,所有的这一切都没有把他打倒,他依然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坚持着,始终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念头。

他的心中一直充满着爱,他是那样地善良。当他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下发现了中途抛弃他的同伴比尔的尸体时,第一个反应并不是用他的尸体充饥,即使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将很有可能使唤他自己也面临着同样的下场,但出对于朋友的尊重,他宁愿自己忍受饥饿的袭击也不愿意吃自己的同伴。因为即使比尔抛弃了他,在他心里,比尔仍然是他的朋友。

一路上,他忍受着饥饿、痛苦、抛弃同伴、困难、生活的挑战,永不放弃。拥有一颗多么坚强的心,所以他更加勇敢。他失败是因为他终于没有金子了,但他更成功是因为他活了下来。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让我们善待生活,热爱生活,让我们绽放青春!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对于一些东西,我们有必要执着,例如生命。这是我读完这篇**后的最大感悟。

迷失在荒原中的主人公,用他疲惫饥饿的身体,与恶劣的环境和同样虚弱的病狼搏斗至死,最终获得了生命的救赎。非同寻常的故事,奏响了一首赞美生命的歌,散发出震撼的力量。

我曾经以为,能创造出一个对生活有如此强烈渴望的人的作者,心里一定很坚强。但当我认识这篇文章的作者杰克·伦敦时,我发现,不。他因为财富的流失与疾病的困扰,在40岁之时,用自杀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与现实的区别给我带来了疑问。这时,它让我想起莎士比亚的名言:生存还是毁灭。这还真是个问题。我们是应该在痛苦中生存,还是应该懦弱勇敢地死去,让一切都平静下来?

杰克·伦敦写了这篇文章,好像是要告诉你,遇到困难不应该轻易放弃。说起来容易。从他所作的,我们可以看出很难做到。既然很难做到,如果死亡真的能解决问题,那么谁会选择活在痛苦中,而不是死。

然而,我们明白死亡终究不能解决问题。死亡只是一种逃避,只是一种逃避。

懂的例解,看看现实生活,我们有太多忽视我们生活的例子。有些人自杀,有些人吸毒,许多人对自己的生活有害。当然,他们知道自己的生命比一切都重要,但他们不能活在痛苦中。

他们还不够热爱自己的生命。

我记得有一个残疾人,他因那次事故而使手变形,面部毁容。他在大街上,不是乞讨,而是凭借自己苦练写得的一手好字,为别人表演来攒去生活费,美丽娟秀的字体还引得方正字库收购。当别人问起他为何坚持时,他说:

“自己委屈点没什么,能省出来帮助家里就省点。”

他的事迹,让我想到了一个必须热爱自己一生的理由,就是你还得守护的东西。你的生活不全是你的。它属于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他们都需要你的生命来保护。俗话说,让一个人坚强的方法就是让他拥有一个值得守护的人。

如果你对自己的生活不够热爱,或者在困难面前需要一个坚持的理由,想想你的家庭,你的爱人。

其实,生命是宝贵的,爱它,没有任何理由,即使你失去了人性,生物本能也会保护它,就像其他动物一样。或许也正是人类的人性作怪,才会让“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愚蠢的问题成为“这是个问题”。

让我们果断地、执着地热爱自己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要热爱生命,我们必须珍惜自己的生命。万一遇到挫折,我们不能自暴自弃。生命不仅脆弱,而且勇敢有力。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拥抱伟大的生命,享受生命的美丽和神奇。

热爱生活,善待他人。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能被复制。关爱他人,才是人间的大爱。药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国网民的批评,是因为他开车伤害他人时,没有想到自己的责任,没有及时弥补自己的过错。

而是对苦苦哀求他放过自己的受害人张妙连捅八刀。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行为,最终使他成为人人喊杀的对象。正是因为他挑战了中国人的道德底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最终将自己推向了灭亡的边缘。

一个不尊重别人的生命,想保住自己生命的人,实在太坚强了。有网友指出:药家鑫不能被判死刑,除非中国彻底废除死刑,我们无话可说;否则,只要中国有死刑,第一个判决就是他。

那些拿出几十张奖状为药家鑫辩护的人能证明他是个好学生吗?只能证明药家鑫学校的教育完全失败了。因为他们没有教会药家鑫最起码的一点,怎样做人。

一个没有人性的人,获奖证书又有什么用呢!

热爱生命,就要牢记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够重新获救,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抛弃了他辛苦淘来的黄金。

他的朋友比尔比他更有希望摆脱困境,因为他不愿意失去黄金,轻装上阵,但最终,黄金成了负担,失去了生命。这让我们想起中国矿难频发,背后是对gdp的盲目崇拜和对生命的蔑视。如果管理者把员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矿难就会减少很多。

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我们能够避免一切伤害,让每一个生命都充满活力,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热爱生命读后感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无论是掘金者、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是驯养的狼雪虎,都是典型的硬汉。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独特的战斗精神,代表着朝气蓬勃、乐观不凝的精神。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

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哦,还有作家。虽然他的作品一开始并不成功,但他并不气馁。他挑战极限,终于成功了。他的作品在报纸上发表了。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19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

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他自杀的原因是害怕不能报答父母的好意。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

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曾经说过:

“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母体。这也是不能放弃的最重要的权力和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活和生活的世界是每个人的责任和力量。热爱生命是每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母体。这也是不能放弃的最重要的权力和责任。热爱自己的生活和生活的世界是每个人的责任和力量。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生与死就像我们手的两面,人有生必有死,我们每个人之所以能够真真切切感受到自己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正是由于我们每个人必然有走向死亡的那一天。人生自古谁无死嘛。

同时,作为个体生命的存在,都是短暂的、有限的,总是要死亡的,是人人所不能避免的。盖棺定论。死亡是生命的终点,又是衡量价值的起点。只有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对于死亡才没有遗憾。正如毛主席所说:“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如果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就不感到死的苦恼了。

如果一辈子懒散拖沓,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从哲学上说,人在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时可超越死亡,在人类历史上,饮鸩的苏格拉底、自沉汨罗的屈原、断头台上的谭嗣同,这些人物都把“小我”融于人类“大我”之中,实现了人的生命的自我超越。

既然“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那我们如何才能做到“乐于生”呢?

这是汪国真写的关于《热爱生命》的一首小诗,主要是想让我们热爱生命。人生不可能都是顺利的,一定会有一些挫折和困难。如果每一次受到挫折时,都想不开,甚至是有想死的念头,那么我们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回了。所以说我们要乐观的看待生命。正如海伦·凯勒的一句话:“如果我面对太阳,就永远看不到影子。”海伦·凯勒是一位盲人,但同时还是一位作家。一个盲人都能如此热爱生命,那我们就不能热爱自己的生命吗?

我们不仅要热爱自己的生命,还要热爱别人的生命。假如你摘了一朵开得正鲜艳的.花儿,到了第二朵花枯萎了,你就把它扔了,难道这是真正的热爱生命吗?

生命是最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书中的故事振奋人心,其中一段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淘金的人,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人更没有吃的和喝的,他一点点丢掉了身上所有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他饿得没有一点力气,只能一点点向前爬,而此时一条饿狼盯上了他,那个人也发现了狼,现在狼要吃人维持生命,为了生存人也可望把朗作为食物。人已经饿得没有知觉了,精疲力尽的.他陷入昏迷状态,这时他感觉到狼走过来用粗糙干燥的黄舌头舔他的脸,人等待时机,一把掐住狼,由于没有力量把狼掐死,就用嘴咬住狼的喉咙。狼毛粘了满嘴,但终于狼的喉咙被他咬断了,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流进人的喉咙,虽然血腥,难咽,但这热的狼血毕竟给他身体注入了力量……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他的理想是拥有金子成为富翁,但在生命和财富之间,他放弃了当富翁的机会,丢掉金子,选择了生命。在生命尽头,人为了生存的欲望,饮下了狼血。血,一种腥腥的似水的东西,虽然难咽,但为了生存,也要咽下去。这就是对生命的热爱。但现在有些年轻人不珍惜美好的生命,即使遇到了一点儿不愉快的小事就自杀;还有一些人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对别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造成伤害,真是把生命当成儿戏了。书中的人为了生命生喝了狼血。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不能为了区区小事,就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现在我们生活得很幸福,就更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0

本书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但是也是备受争议的人物,曾发表过《中国佬》和《空前绝后的入侵》等作品,在作品里声称中国人为“劣等民族”,是对欧美白人世界构成威胁的;**;,必须对之实施;种族灭绝;,世界才能实现和平。

《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翁独自行走在茫茫的旷野上,他的同伴渐渐离他远去,他陷入了困顿之中,他该何去何从?就像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有迷茫的时期。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

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生活中的困难不是上帝给我们设下的谴责我们缺陷的陷阱,而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

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个危险的世界里,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生存的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难以想象的。为了生存而不被打败,为了继续前进而继续生活,我们必须努力奋斗至死。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生活经历和顽强的斗争。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所以在维持生命的路上挖了杂草,钓了小鱼。天黑以后,他会躺在地上或岩石上度过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夜晚。一路上,他和大棕熊、野狼等野生动物进行了围捕和搏斗。

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下意识地在地上移动。他开始了一场难以想象的与极度饥饿和疲劳的斗争。

凭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根哈西的希望,他终于活了下来,在北方荒原上奏响了一首生命之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

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肉的双脚,承受着心肺的巨大痛苦。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

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给自己勇气,总是想继续他的生活。这样,任何弱小的力量都会变得不可战胜,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完整,任何弱小的生活都会变得生机勃勃!

那些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生活中有痛苦,但真正的勇士在痛苦的刺激下会变得更加清醒;生活中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在苦难下会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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