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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合同(收藏13篇)

教学合同 2024-07-05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范文可以为我们平时的生活提供不少帮助,范文的撰写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学合同(收藏13篇)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学合同(篇1)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参加生产例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并服从工程总包的管理。

4、收发文制度: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对方的书面来文,接受对方的合理指令、通知,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回函。如在签收后24小时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指令或通知的内容。任何情况下双方不得拒收对方的通知、指令、变更、整改单等书面来往函件,若发生拒收书面文件的情况,每出现一次应当承担1000元的违约责任。

5、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乙方应当对相关单位的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相关单位的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尽可能为甲方的其他协作单位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无条件服从甲方对工作面、进度的统一协调管理。

7、施工用水、电由乙方单独挂表计量,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8、甲方样板房,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施工。

教学合同(篇2)

而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我国的教育现状与整个教育发展规划大不匹配。

我国的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是客观存在。

为了解决这一关系重大的问题,从国家的层面上进一步提出了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的一些指导原则,以提高教学效果。

在改进教学方法的实践中,引入案例教学应该说是教学方法大胆改革与创新的一次成功尝试。

具体到《刑法学》的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深入浅出阐释《刑法学》理论,“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深对知识理解度,培养创新能力,缩短理论与实践距离等方面作用不容小视。”而且,还能使学生更准确、更清晰地了解和把握基本概念、原理、成文法规则等。

实践证明,引入案例教学法是《刑法学》教育走出困境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

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教师既可采用由理论到案例的演绎方法,也可采用由案例到理论的归纳方法。

在法制史的视域内,一览中国古代有关刑事审判的历史发展,从中可以看出历代大都相当重视发挥“判例作为正式法源的作用:以例解律,以例辅律,以例补律,甚至以例破律;编制判例也成为官方和民间重要的法律活动。”从中也可以说,我国传统法律把判例作正式立法的源泉,以实际的判例或是解释、或是辅助说明、或是补充说明法律条文,甚至可以破旧除新,改革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法律条文。

可见,案例的重要性。

我国一向是重视传统,传统的思想延及至今,在教学过程中,也必然采用案例教学,以便更清楚准确地阐释法律理论。

《刑法学》课程的教学首要的和基本的教学要求是向学生传授基本的刑法理论知识。

在讲授《刑法学》理论知识的过程中,面对庞杂而难懂的概念、原理和规范以及一些其他重要问题,如何能使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再深一层次,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方法的选择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在笔者多年的《刑法学》教学实践中,以及与以往听过《刑法学》课程的学生沟通或问卷表明,在《刑法学》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在实践,笔者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运用了案例教学。

“选择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生动形象地解释法律的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推动法律的发展与完善。”这是在传授抽象概念、原理、规范的基础上运用案例的教学过程,就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中的由一般到具体的演绎过程。

这只是《刑法学》案例教学中的第一步,在运用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讲授概念、原理、规范引入案例,同时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深化对概念、原理、规范的重新认识。

这不仅能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系统知识,而且还能使学生受到启发,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融会贯通,促使学生的知识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顺利地实现知识的迁移和认识的提高,就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中的由具体到一般的演绎过程。

演绎方法或归纳方法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从理论层面上掌握概念、原理、规范,从实践的层面上是运用这些概念、原理、规范。

学生主要是学习书本的知识,深入操作层面已是不现实,这是一个悖论。

因此,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大量引入案例教学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难题,这也符合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刑法学》教学过程中使学生们有效认识这一学科的发展规律。

二、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

《刑法学》教育既是法律通识的教育,又是法律职业的教育。

当前《刑法学》教授方法存在“重知识传授、轻技能培养;重理论讲解、轻实践培训;重法条注释、轻法律精神培育;重教师讲授、轻学生能动性;重考试、轻能力;重考试分数、轻素质提高”的缺陷,此教学方法不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关于什么是教学目标,目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意见很不一致,分歧很大。

有学者主张“应该定位于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工作者的职业性教育。”还有学者认为,应该定位于“素质教育,法学教育应成为一种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或培养学者和法学专家而教授法学理论和系统法律知识的研究性教育。”

这两种争论,即法学教育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教育学院,还是应成为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或培养法学家和学者而教授法学理论和系统知识的研究学院。

无论是定位于职业教育还是定位于通识教育,都有其缺陷。

笔者看来,二者应该有机结合,既要考虑职业教育,同时还要考虑通识教育。

基于这样的定位,在笔者的《刑法学》教学实践中,引入案例教学法,以典型案例为载体,为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提供了平台,使其在分析案例、探寻答案的过程中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

可以说,“案例教学法由此满足了现代法律教育对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要求。

它既从实际判例中来,具有实践性,同时,又因为建立在统一的客观原则之上并可以提供一致的结论而具有科学性。”无论是法律职业教育目标的确立还是素质教育目标的确立,都决定了《刑法学》教育方法的改革,“直接关系到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模式的设计、法学课程的设置、教育方法的选择。”在强调法律职业教育的情况下,过去的《刑法学》教学只注重概念、原理、规范的讲解,让学生死记硬背,不求理解,只要记住即可,忽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的培养。

这是典型的以教师的讲授为中心,忽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这不利于法律职业教育。

笔者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引用案例教学法,把这个课程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按照法律职业教育对学生的能力要求,十分注重学生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案例引入和分析判断来解决理解、掌握有关《刑法学》的理论问题。

在强调法律素质教育的情况下,笔者加强案例教学的运用,培养了学生法律职业思维能力,提高了学生职业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三、案例教学符合《刑法学》素质教育的要求。

《刑法学》学科特点决定了其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所需要的有关刑法方面的法律人才。

而素质教育“以其对于高等教育内在规律与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成为法律教育的理想模式”,而要真正做到素质教育与《刑法学》教学过程的融合,这是推进《刑法学》教学改革的关键。

所谓的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具体到《刑法学》教学方法领域,可以变灌输式教学法为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可以贯穿于整个《刑法学》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其具体形式包括在课堂讲授《刑法学》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的案例分析、案例模拟教学(如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实习以及现场教学等。

通过案例教学法,一方面可以解释成文法律,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研究成文法律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及有待改善之处,从而推动成文法的发展完善。

案例教学法主要运用成文法分析案例,因此所得到的结论往往比较明确,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既能够掌握《刑法学》知识的精髓,又能够增强实践工作能力。

这也正是我国当前素质教育所要求的。

在《刑法学》的教学活动中,选择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案例,生动形象地解释《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规范等的内容,深刻揭示其法理内涵以及逻辑推演,推动《刑法学》的渐进发展与逐步完善。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案例教学法具有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法具有很大的不同,并且有其独特优势。

尽管其根植于判例法国家的法律文化背景,但其对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方面不无裨益,值得《刑法学》教学过程中提倡运用和借鉴。

主要参考文献:

[1]高小珺.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建构与进路[j].沈阳教育学院学报,.1.

[2]张志铭.我国法院案例指导制度的全新定位[n].光明日报,.6.29.

[3]王祖书.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引入与实践探微[j].黑龙江高教研究,.9.

[4]顾永景.谈案例教学模式的内在根据[j].教育与职业,2005.20.

[5]房文翠.当代法学教育的法理学透视[j].法学家,.3.

[6]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中国法律教育之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3.

[7]曾宪义,张文显.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j].法学家,.6.

[8]周汉华.法学教育的双重性和中国法学教育改革[j].比较法研究,.4.

[9]吴跃章.论法学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11.

[10]任丹红,王国梁.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及法学教育改革[j].江南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

教学合同(篇3)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为班级学生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严格遵守教学时间,课前做到候课,课中做到不随意离开教室,课尾做到不提前下课。

2、每节上课时任课教师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便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在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课堂,要全程指导学生学习、作业(特别是体育课、课外活动课、实训课存在较多的不安全因素,更应该集中精力认真负责)。教师有权拒绝来访者,教师不能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要按时到岗维护好课堂秩序,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4、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务处的课程安排安全上好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务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未经教务处同意,任课教师私下互相调课的,学校仍视原任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受课者为间接责任人。

5、户外课教学,不允许教师、学生离开学生群体,在一切活动之前必须明确具体地提出安全要求,并在教师指导、监控下进行活动。

6、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方式要得体,在任何情况下,任课教师都不得有讽刺、挖苦、辱骂、殴打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人格、把学生赶出教室等行为。对表现异常或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善于疏导和安抚。课上发生的事故,应由任课教师自行处理(可以请班主任或领导教师帮助协调处理)。

7、教师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劳动技能活动,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

8、体育教师及其他课外活动课教师,上下课前要认真清点人数,分组要确立各组责任人。严格检查体育锻炼场地、器械等设施安全情况。学生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监督下使用体育器械。

9、上课期间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时,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报告德育处。

10、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11、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不得推委、拖延。

12、任课教师对其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做到经常检查,保证安全使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3、课任教师因违反工作规程要求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进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由法律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述协议,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遵照执行。否者后果自负。

XX职业教育中心 (盖章)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合同(篇4)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教学科研工作与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拟招聘教师若干名。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优先考虑各学历阶段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且毕业院校层次不低于我校的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

2.教授或副教授岗位,要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历,研究方向明确稳定,在专业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过系列高水平论文,取得过突出成绩。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副教授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

3.讲师岗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科方向内cssci系列论文2篇以上,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高学术发展潜力,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工作与学科科研工作,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学风严谨,求真务实,素质优良,敢于担当,有大局观,富有奉献、创新与团结协作精神。

二、招聘专业与人数。

1.政治学理论:政治学研究方法方向1人、中国政治思想史方向1人;。

2.中共党史:党史党建基本理论与实践方向2人;。

3.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方向1人;。

5.法理学:法学基本理论方向1人;。

6.宪法与行政法学:宪法理论或行政法学方向1人;。

三、招聘程序。

3.联系人:xxx老师(政法学院),xxx。

xx老师(人事处),xxxx。

4.报名截止时间:201xx年11月30日。

5.通讯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xxxx号xx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办公室,邮编:xxxx。

教学合同(篇5)

采购单位(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供应商(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包装、运输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三、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合同补充条款或协议。

四、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质量保证

风险提示: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和运输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七、交付和验收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

八、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年,保修期年,终身维护(质量保证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从质保期满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质保期外乙方维修按市场的优惠价格只收零配件费用,不能收取人工费用。乙方公司或厂家工程师在接到维修要求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________小时如故障处理不好,需提供备用机给甲方。质保期内、外乙方负责该套设备软件的免费安装和免费的升级维护服务。

2、响应时间:在质保期以内,接到用户通知时,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________小时内上门服务,保证小时不间断售后技术服务支持;修复时间:________小时。

3、免费保修:在保修期间非人为破坏,都应列入保修范围内。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当发生故障时,中标供应商须按保质期内同样的要求进行维修处理。

4、冗余服务:超过小时后未能修复或紧急情况下,应提供具有同样功能的设备供使用单位使用。

5、免费培训:中标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6、日常维护:乙方每年免费安排________次对所有设备的全面清洁、检修、保养服务。

九、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4、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5、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金额的________%        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十、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向乙方办理付款。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1、货款:甲方于本合同货物最终全面验收合格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即¥________)。

2、合同款的付款方式:转账结算。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 同总价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________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________%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十三、免责条款

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教学合同(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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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远程教学系统合作项目协议书正文内容

远程教学系统合作项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商定后,乙方在_________(城市)开展_________远程教学项目。双方就开展远程教学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经_________全权委托,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培训项目远程教学的对外合作、推广、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负责提供市场推广中所需要的_________项目的冠名;地方工作站经_________学院批准后正式成立,可称为_________。

1.2 负责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项目保证金”,具体为每个地方站点_________元人民币,合作终止后,如乙方在合作期间无违约行为并上交甲方费用超过_________元时,该保证金如数退还。

1.3 甲方委托卫星运营公司建设教学所需要的网络条件,提供远程教育(包括卫星通信、互联网、VOD、流媒体技术、无线局域网等)技术手段和传输条件,实现图象、声音、数据的远距离传输,由卫星运营公司独立对卫星传输网络和相关设备(主要指地方卫星信号接收设备)进行维护,保障教学正常进行;甲方保证卫星运营公司和乙方签订地方站点卫星信号接收设备维护协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1.4 负责提供教学源头的师资、场地及主播教室的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

1.5 负责确定当年教学项目及负责制定各项目的教学计划,督导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1.6 负责制定地方工作站辅导课程的最低收费标准。

1.7 参与对乙方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资格审查认定。

1.8 支持和监督乙方远程教学项目的推广工作。

1.9 负责及时传达国家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地方工作站进行教育技术、办学经验的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或地方省市级政府部门允许办学的批准文件。

2.2 使用_________名称,组织好当地远程教学的市场推广、招生工作。

2.3 在宣传推广过程中所有印刷性文字材料及宣传广告必须先经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4 选派专人负责卫星信号的接收,做好卫星远程教学工作。

2.5 教学场地及设施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远程教学条件需求。

2.6 负责组织好管理人员进行教学教务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2.7 负责统筹安排和管理地方工作站的财务,严格按照乙方物价部门收费规定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学员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财务规章制度,给学员开具发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交纳税金等。

2.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规定范围外使用_________品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做出有损于_________名誉的言行,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9 双方合作项目里所有的教师授课课件、录像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有出租、出售、出借等任何侵权行为,否则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 收入分配方式:

1、开班条件:乙方在每期辅导班开课七天前,将《课程确认单》填写完整并传真至甲方,确认后方能保证课程如期播出。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准确填写《课程确认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2、分成比例:乙方全年收费的百分之_________为乙方收入;乙方全年收费的百分之_________为上交甲方费用;税费由乙方承担。

3、利益实现:在每期辅导班开班前七日内,乙方应将该期辅导班学费的百分之_________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的甲方应得款项(乙方在汇款后所增收的该期辅导班的学费中属于甲方的部分)应于当期辅导班开班后一周内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一定的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_________计算),若超出课程播出周期一半仍未付款,甲方有权即刻停止播出课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变更和解除

双方合作期间遇有问题应友好协商。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可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抗拒并不能避免的事件发生(如战争、疫情、地震、火灾、水灾、风暴罢工、政府干预等)构成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导致《协议书》上的义务的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甲乙任何一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部分履行,延期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书》。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签订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图表等影响双方利益的商业秘密双方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泄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如单方违反上述规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及纠纷,双方将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应诉讼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备案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合作双方若无异议,签订延续协议书后,继续进行合作。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学合同(篇7)

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

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是对二者之间关系的明确规定,准确指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依据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保障教师权益,维护学校声誉,达到共赢的状态。

教学科研岗位:指教师在学校中负责进行教学和科研的岗位。教学和科研是学校重要的两个职责,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科研水平提高和培养学生创新性人才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

各项条款与内容:聘任合同应当包括学校与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任务、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培训和考核、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待遇是教师岗位聘用中关键因素之一,是教师生活质量的直接反映,也是聘用人员对学校“实实在在”认可和保持长期聘用关系的重要因素。

对学校,提供合理的待遇,既体现尊重,也能激励教师的工作动力,同时在学校的信誉方面也有一定的贡献。对教师而言,待遇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教师出现违规行为的可能性,让教师能够专注于工作,不会因为生活中的一些问题影响到学校教学工作。

同时,培训和考核是教育工作者追求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教师们普遍认为,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他们教学和科研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加强了他们的工作激情和职业使命感。

因此,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中,待遇、培训和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应该得到重视。同时,违约责任方面的规定也很重要。一方面,学校应该树立对诚信守约的文化理念,维护社会公义及信用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教师应该对聘请他们工作的学校抱有尊重和信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完成工作任务并发挥应有的社会责任。

结论: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教师的权益,规范教育工作,增强教育工作者和学校之间的“默契”。

该合同的签订涉及到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利益和稳定,与学校教育事业长期的发展息息相关,应当得到有关部门、学校及广大教师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合作。

教学合同(篇8)

阅读教学一直是教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对于学生的成长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了阅读教学的重要性并总结出一些有效的教学方法,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在阅读教学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阅读是大学必修,有效的阅读教学是成才之路。

阅读教育代码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阅读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必修课程。在这个全面提高素质的时代,有效的阅读教学是走向成功的一条必经之路。大学生对于阅读的掌握程度不高,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具有操作性的教学计划,使其在有限时间内基本掌握阅读技巧。

第二段: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让其主动与之交互。

阅读的首要任务是引起学生的兴趣,只有兴趣才能使学生主动参与阅读。所以,教师应从学生的心理出发,设计一些自适应的教学活动,如阅读小组、阅读文章的朗读、语音模仿等等。通过设计这些具有针对性的活动,营造出一种轻松、活泼的阅读氛围,让学生自主探究,从而激发其自学能力和对阅读的兴趣。

第三段:弥补学生阅读的空白,定位重点难点。

学生阅读的能力普遍较差且多方面缺乏,教师应该针对性的弥补这些阅读空白。对于学生在阅读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应该及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用科学有效的方式梳理导学,帮助学生识别文章中的重点难点,引导学生在阅读过程中注重证据链的逻辑性,分析文章结构和内涵。

第四段:有效促进语言表达的能力。

阅读教学过程中,语言的表达是阅读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促进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才能够真正地提高阅读效果。所以,教师应该注意对学生的口语、写作等方面进行基础训练,让学生能够在阅读过程中自我阐述、表达,为教学内容进行系统整合,不断提升自己的表达水平。

最后,对于阅读教学效果的总结和分析是至关重要的。教师可以通过多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来评估阅读教学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有效提高了学生的阅读能力。通过有效评估可以让阅读教学的效果更好的得到掌握,在之后的教学中可以基于这些数据进行持续改进,来达到更好的授课效果。

通过以上心得体会,我们可以知道,阅读教学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教师们应该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善于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引导学生更好的掌握阅读技巧。同时,也要持续跟踪阅读教学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和改进,最终提高高校学生的阅读能力,让学生成长成才。

教学合同(篇9)

作为教师,我们需要随时反思自己,让自己的工作趋于合理。张老师说过这样一段话,我觉得非常好,就是“两个人进去的时候起点差不多,十年之后我们经验积累差不多的时候,你会发现,有些老师可能成长为比较优秀的老师,有的老师可能没有太大的变化。为什么呢?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思考,特别是对教学过程的反思,他实际上是对经验认识一个理性的过程。”这里面,张丹老师强调了反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思需要一个长期的思考,它需要你积极坚持不懈、仔细审慎的思考,反反复复的思考,认认真真的反思。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很多看似是小问题、小细节,但对于我们老师而言,却往往是大问题。这些小细节,如果不加注意,处理不当,很有可能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就像某位老师执教的《除法的初步认识》出现的尴尬,这位执教老师就需要反思。课堂上利用《西游记》中的人物的环节设计就不十分恰当,因为唐僧和孙悟空在小朋友心目中处于不同等的地位,他们会搀杂个人的感情因素,不断争论谁贡献大,谁贡献小。课堂就无法进行了,和“同样多”的数学概念就背离了,从而出现令教师尴尬的局面,出现令学生认知产生负迁移的场面。如果这位老师课下反思这节课,那么下次他就会注意考虑学生的感情因素,在教学设计方面会做得更加完善,从而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改善自己的教学效果。可见,教学反思很重要,我们是很有必要进行教学反思的,这样,我们可以少犯些可以避免犯的错误,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在课堂上更能如小鱼嬉游于池塘中般来去自如。

庄老师说,“别的工作所对应的大多是“物”,因而,他们的工作出现失误后,还有调整再来的可能,他们还可以通过一次次的试验,最终去达到他们的工作目标。而我却不能,我的工作对象是“人”,每个孩子给我的时间是那么的短暂有限,一旦我的工作出现失误,很可能伤及到孩子的心灵。而这种伤害,是很难通过延长工作的时间去弥补的!”(摘自2012年第4期教师博览第3页《教育不是“复制”“粘贴”》,作者:庄华涛,安徽省芜湖县保沙中心学校。)所以我们有必要反思自己,这不仅仅是对我们的工作有利,对我们的教学效果有利,对学生学习有利,更重要的是由于我们的工作性质,我们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我们的学生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我们的学生。我们无论做什么样的教学行为,都要首先考虑他们是人,不是物,我们就不能像对待没有生命的“物”一样对待他们,因为他们都是有生命的个体。在我们面对一班几十个生命体时,由于他们个性差异以及年龄特征的存在,很多时候我们老师有可能往往有失教师应有的身份,做出些不利孩子成长的行为,伤害他们的心灵,在面对孩子们的错误时,往往粗暴地批评了事,这会有害于素质教育的发展。因此,我们老师要时刻反思,时刻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充分考虑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不断给自己敲着警钟。

当然我们的反思是一定要想法设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说要把我们的思考与实践相结合,即思与行相结合,在教学过程中反思,然后实践于课堂教学中,反馈于教学实践中,服务我们的学生,服务我们的教学,使我们真正成长起来。

比如,在我听了学校一位老师的课(《求一个数的百分之几是多少》)后,我反思到,教学不光是语文要“说”,数学也是要“说”的,不光要“思”,“说”也十分重要。在课堂上,这位老师始终强调单位“1”的重要性。的确单位“1”在小学阶段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学生们不仅要理解,更要会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这样他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位老师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总是让学生们站起来说出自己的.看法。对待练习题,学生们在做出来后,老师还创造机会,给学生们“说”的机会,让学生自己说出解题的理由,每一步的意义。这一点很值得我学习。

很多老师在数学课上,总是不注重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认为只有语文才注重。孰不知只有学生们“说”出来,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那么他才是真正懂得数学的含义;如果他说不出来,说明其实他还没有真正懂得数学的内涵,学的基础知识不扎实。学生们会“说”了,他也就在思考问题;学生们思考问题了,他也就会有问题;学生们有问题了,能发现问题了,那么他离“创造”还远吗?,此时这不正是我们新课程所想得到的结果吗?此良性循环,值得我们老师反思。

在听过这节课后,我积极做了如上反思,意识到了学生能说出来的,老师就不要说,学生能做到的,老师就不要替之而行,要尽可能地把课堂、把机会留给学生。接下来,在我的教学课堂中,我努力地去做这些对学生有益的教学行为,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

如果这节课,我只是听一听就过去了,那么我就不会领悟到这些东西,也就反馈不了自己的课堂上,我就失去了一次进步的机会。所以我们要更加学会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反馈于我们的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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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合同(篇10)

(山东省东营市第一中学)。

摘要:高中二年级的物理学习是学生学习物理的关键阶段。提高物理教学的有效性是提高高二物理教学效率的保障,那么,如何提高高二物理的有效性教学呢?以多年教学经验对高二物理教学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以下相关策略。

关键词:高二物理;策略;有效性。

在新时期的物理教学中,我们要摒弃过去旧的教育理念,接受新的教育思想,将先进的教育理念深入的融入教学中。要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并以此为首要的目标去实行。在教学中,应当加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动手实践的能力,以使学习物理成为学生的兴趣,使学生能够在积极的状态下自主地学习物理知识。

一、构建和谐课堂,建立友好的师生关系。

环境对人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样的,课堂气氛对学生的学习以及课堂的实施也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这就要求在物理课堂中,教师以及学生都要努力构建和谐的课堂气氛,建立友好的师生关系。新时代的师生关系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严师出高徒”的传统教学观念上了,老师和学生也可以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所以,教师应在和谐的.氛围中引导学生去分析教材中的物理规律及现象特征。同时教师还要对易混易错的概念进行及时的点拨,帮助学生更准确、深刻地理解物理概念。总之,和谐的课堂有利于物理课程在轻松的环境中实施,有利于消除学生在物理课堂中的紧张情绪。同时,还有利于学生与老师之间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在这样的模式下,有利于提高学生成绩,提高物理课堂整体效率。

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的有效性。

兴趣是学习的良师益友,兴趣也是学生学好物理的关键因素。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理应严格按照教育教学的总体目标,设计出新颖的课堂结构,创设出有趣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努力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提高学生对物理学习的兴趣,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到物理学习活动中去。比如,在观察会动的铝箔天桥实验中,教师可以在实验前提出问题:“天桥为什么会动起来呢?”“改变天桥的正负极会怎么样?”“将磁铁的n、s极互换,会怎么样呢?”激发学生的好奇心理,引导学生互相讨论,然后再提出自己的想法,进行实验,最后得出结论。这样可以通过兴趣来不断地促使学生更深入地进行知识的探索,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注重观察,加深学生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物理是一门偏重于理性思维的学科,教师教课的重点则是帮助学生从感性认识逐渐发展变化成理性认识,让学生在“知其然”的同时,还“知其所以然”。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注重学生观察能力的培养,通过思考得出结论,这样的学习过程就变成了探索的过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由被动变为主动,促使学生自觉地去探索、去创新。比如,在学习“测定光波波长”时,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各光学元件在主光轴上前后位置和光源移动到什么位置时会聚光线最好,单缝与双缝是否平行等高,条纹明显与否和什么有关等,来引导学生更深入、更全面地分析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生在实验中要认真地观察,善于抓住稍纵即逝的物理现象,尤其是“反常”的现象,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加深学生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四、小组合作探究开放式实验,提高学习的灵活性。

在物理教学中,利用实验进行教学的方法能更好地帮助学生掌握概念和规律。尤其是开放性实验,它的灵活性能够大大地增加学生的求知欲,促使学生主动学习,因此,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将学生分成小组,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试验。开发性试验是指在课内将有不同见解和疑问的学生分组实验,或教师命题让学生做,或学生自行设计的实验。比如,在进行测电阻的实验中,在桌子上摆放着实验器材,分别是:学生电阻一个,开关一个,导线10条,待测电阻一个,已知阻值电阻一个、滑动变阻器一个,电流表两个,电压表两个,学生做完实验之后,教师再提出问题:假如实验中缺少一个电表,那么要怎样完成实验?学生自然会展开热烈的讨论,进行组内猜想,设计电路图,然后积极进行实验。通过这样的实验,大大地拓展了学生的思维,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同时也加强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学生学好物理有很大的帮助。

总之,提高高二物理课堂的有效性,需要教师在物理教学中重视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要改进教学方法,转变教学观念,发掘高二物理中巧妙的构思和方法,拓展思路,进行创新,设计教学方案,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组织教学活动,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教师要积极提高自身的素质,吃透教材,能够掌握和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掌控课堂上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保证有效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能够在教学活动中获得知识,锻炼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从而提高高二物理课堂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提高教学有效性。

参考文献:

陈明霞。高二物理不同课型有效教学策略探析[j]。中学理科园地,(02)。

教学合同(篇11)

一般情况下,表现为任何第三人不得侵害合同债权,在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时涉及第三人,在涉他合同中可有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效力。

合同生效的要件

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应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然有效;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利益

-这是任意性规范,即适用与否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的规范。

-“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通常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凡是我国社会生活的政治基础、公共秩序、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等,均可列入其中。

合同生效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的要件而取得现行法律认可(肯定性评价)的效力。

合同生效的时间

1、绝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

例乙双方于6月1日签订一水果买卖合同。问:该合同何时生效?

答案:6月1日生效。

例乙于乙合同何时生效?

答案:6月3日生效。

2、有些合同,成立时并不生效,而等待生效条件完成后始生效。

(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并以此为生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始生效。

例3:甲将一专利技术转让给外商乙,两人于6月1日签订合同,6月2日报国家专利局审核,国家专利局于6月28日批准并登记,问:该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

答案: 6月1日成立,6月28日生效,在6月1日至6月28日之间,此合同为已经成立但并未生效状态。

(2)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例4:甲与乙于去年6月1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今年甲出国定居的话,乙可搬进来住。问:现这一合同的性质如何认定?

答案:已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生效的地点

一般合同,其成立地即为合同生效地;

须经登记、审批、公证才生效的合同,登记地、审批地、公证地为合同生效地。

关于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的运用,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格式合同中也可能存在非格式条款。

非格式合同是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后订立的合同,非格式合同未采用事先拟定的固定条款。

格式合同中经常有一些空白条款由当事人填写,当事人填写的条款是非格式条款。例如保险合同就是如此。

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该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格式条款是事先拟定、事先设计的,而且相对人不能更改(如飞机票上的格式条款),相对人的合同自由受到了限制,相对人处于“要么接受,要么走开”的尴尬境地。为了维护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要求格式条款提供人按照公平原则来设计合同的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提示义务。

-提示义务,指格式条款制作人对于免责条款要向相对人提示,使对方注意到免责条款。

-提示义务包括一般提示义务和特殊提示义务。

-免责条款是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条款。

-一般提示义务,就是以社会一般人的认识水平为判断标准。如免责条款用黑体字、大号字,或者在免责条款下面用横线标注等。

-特殊提示义务是指对因老、弱、病、残而认知事物受到影响的人士要尽特殊提示义务。

例:甲新购一辆汽车,投了乙保险公司的汽车险。后来有一天,甲在驾车正常行驶过程中,汽车由于自燃而引起爆炸,汽车报废。甲请求乙赔付,乙拒绝,称双方保险合同中第39条规定:汽车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损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甲不服,诉至法院请求乙赔付。审理过程中,乙无法举证自己在缔约时曾提醒甲注意第39条并就第39条做了说明。于是法院判决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问:法院判决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答案:有法律依据。因为该合同第39条不生效力。

格式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第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国家利益”的正确理解

例:甲(国有企业)与乙(私营企业)订立合同,乙欺诈甲,致使甲损失10万元。问:该合同效力如何?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有效

答案:C

理解:某个国有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不能上升到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否则会造成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民事主体地位不平等。

对“违法”、“非法”等描述的理解

仅指违反法律中的强行性规定方为无效,违反任意性规定的,不因此影响合同效力;

违反的对象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其他立法文件(如: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合同法》第53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说明:

例:甲在一商店购买矿泉水一瓶,饮用前发现内有杂质,遂去退换。店主乙指着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对甲说:“本告示为我们的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请你自重。”甲不服,遂起纠纷。问:乙的说法是否于法有据?

答案:于法无据。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如果发生争议,要做不利于制作人、提供人的解释。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说明:

通常理解是以一般人的正常理解为衡量标准。通常理解是格式条款解释的第一步。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这两种解释,可能都是通常的解释,或者孤立地看都有合理性。如果一个解释合法,另一个解释不合法,当然应当采合法的解释。

例:洗衣店洗坏衣服,消费者索赔,洗衣店老板说:“我可以赔,洗衣单上事先写好了按照价格的3倍赔偿,我给你洗衣服收了50元,我赔你150元。”消费者不干,说:“我的衣服1000元,按照价格的3倍,应该是衣服的3倍,应该赔偿3000元。”

分析:按照价格的3倍赔偿,应当解释为衣服价格之3倍赔偿。

合同的无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1、溯及力问题:一经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均有溯及力,溯及至合同成立之时无效,即自始无效。

2、部分无效问题: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如联营协议中的保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财产返还问题

-一方因合同而取得财产的或在单务合同中,应单方返还;

-双务合同中双方因合同而取得财产的',应双方返还;

-返还财产的范围,以全部返还为原则,故应原数(财产尚存时)或原价(财产不存在时)返还。

4、赔偿损失问题

-一方有过错的,该方赔偿;

-双方有过错的,各自赔偿;

-该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

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问题

-仅适用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一种场合;

-收归对象是“取得的财产”,包括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

合同解释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法》第125条第1款)

对合同条款真实含义的确认,任何人都有权进行。

-当事人双方时常对其订立的合同进行分析和说明,即进行合同解释;

-发生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时,法官、仲裁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都从各自不同角度解释合同;

-合同在鉴证、公证时,鉴证人员、公证人员、当事人也要解释合同;

-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对投诉的合同纠纷,要发表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看法;

-学者进行个案研究时,亦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解释。

合同解释的对象:发生争议的合同条款。

合同解释的性质:视具体情况不同而分为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两类。

-事实问题:指根据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就能得到确定的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法律问题:指由于语言本身的模糊性,或者当事人考虑不周或情势已发生变更,须借助法律判断、价值判断等手段才能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合同解释的规则

1、诚实信用原则。

按诚实信用原则解释合同,要求以善意为出发点,以公平为结果。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合同解释的结果不得显失公平;对当事人的书面语言、口头语言和行为,从善良的角度,推定它的应有之意,而不能仅仅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之意。

-公平和意思自治,都是法律的价值取向。两者发生矛盾时,一般地说,公平应当服从于自愿。

-对合同解释来说,在需要进行合同解释的场合,如条款意义不明或互相矛盾或欠缺条款,不宜按推定出的“真意”来限制公平原则的适用。而要把追求公平解释为当事人的真意。

-公平实际上是诚实信用所追求的结果。公平要求当事人取得的利益,承担的风险大体相当,合同的解释,要兼顾双方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解释规则的指导性原则,它和其它解释规则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

-对有争议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有具体解释规则时,应在诚实信用原则指导下进行解释,不能直接使用诚实信用原则;无具体解释规则时,才能直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解释。

-本条所指“真实意思”,是指当事人表示的真正意思,其内心所保留真意如何,一般不加考虑;或者说,应当把条款表达的意思,推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本条所规定的表示主义,仅仅是一般规则,而不是绝对规则。

-如果是绝对规则,则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重大误解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等)就无法得到救济。

-对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除了采用撤销、变更的方式外,也可以采用解释的方式消除或者减弱瑕疵。

-合法的原则要求合同解释的结果不得违反法律;合同部分无效时,相应的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条款发生冲突时,自应按合法的内容确定。

-合同自由原则,要求合同的解释探究和尊重当事人的真意。

合同法规定的解释

1、文义解释规则

文义解释是指依据合同条款语句的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对合同应当首先进行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是合同解释的基础,如果脱离了文义,也就失去了解释合同的客观标准。

文义解释也是解释合同的起点。通常,解释不得不根据双方当事人意图的外在表述进行,这种意图是依靠他们使用的书面语言或者口语的语句来传达的。

-文义解释要求解释合同应当按普通字面含义解释。

-当事人对合同的词、句、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在没有特殊商业背景的情况下,应按普通的字面含义即一般公众理解的含义和价值判断进行解释。

-对于商业上惯用的词句,应按有关行为通常赋予它们的意义予以解释。

-文义解释要求特殊用语优于一般用语。

-合同中对事物的描述既有特殊用语又有一般用语的,如无其他证据,应先按特殊用语解释,即认定特殊用语的效力。一般而言,特殊用语所包含、反映的意思比一般用语更为具体、更为准确。适用此规则解释合同时,应当同时考虑整体解释的规则。

2、整体解释规则

整体解释又称体系解释,是指对有争议的条款、词句解释时,要考察其与整体的关系。不能拘泥于只言片语。

-合同的条款必须互相解释,以确定每一条款从整个行为所获得的意义。如果不把有争议的条款或词句与上下文和其他有关联的条款联系起来考察,而是孤立地去探究它的一般意思或可能具有的意思,则很容易走入歧途。

-对同一合同关系,如果由多种文书(合同书、电报、电传、确认书等)组成,应合并解释,不能以偏概全。

3、按合同目的解释规则

-解释合同时,应当考虑当事人的缔约目的。

-合同使用的文字或某个条款可以作两种解释时,应采用最适合合同目的的解释。

-目的解释的结果可以用来印证文义解释、整体解释的结果。

-合同目的包括双方共同的目的和双方各自的目的。

-如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卖方的目的是取得价款,买方的目的是取得钢材的所有权。这些都是合同解释需要考虑的要素。

买方购买钢材是自用,还是囤积居奇,是动机,不是目的,不在解释的范围当中。

按合同目的解释还适用于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合同产生争议的情形。

《合同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当合同可作有效解释,也可作无效解释;可作成立解释,也可作不成立解释时,从按合同目的解释的规则出发,应当将合同解释为有效的合同或者成立的合同。

如果作无效、未成立的解释,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愿望和追求。

从宏观来看,无效、未成立的合同过多,也即是交易失败的过多,不符合市场经济效率的要求。

4、按交易习惯解释规则

交易习惯是人们在长期反复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在某一地域、某一行业或某类交易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方法,交易习惯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或条款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当考虑当事人交易的背景,考察交易背景中实际为当事人所依据的交易习惯。

例:农民李某从县农科所购买了一批果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县农科所在2年内提供有偿技术指导服务。1年后,县农科所停止技术指导,理由是合同规定的有效期是1年。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农科所继续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周围地区,提供这种果苗的单位均提供2年以上的技术指导,该县农科所向其他农民出售果苗,也是提供2年的技术指导。法院认为,提供2年的技术指导,已经是当地的交易惯例,因此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本案例中的合同有两个互相矛盾的条款:一个是县农科所在2年内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一个条款是合同的有效期是1年。县人民法院就是按交易习惯解释合同,确定被告有提供2年技术指导的义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履行

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效力

合同解除的概念、条件、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的原则、具体规则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的变更

指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或者合同履行开始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改变合同内容的意思表示。

合同变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是在主体不变、标的不变、法律性质不变的条件下,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

这种调整,通常表现为对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买卖合同标的物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交货时间的提前、延期,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改变等都可视为合同的变更。

广义的合同变更,除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以外,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由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体,这实质上是合同的转让。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的某种变化,它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是合同某一主体与新的主体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它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变更。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

合同变更的基础

合同变更,是针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或针对生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和已经被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对可撤销而尚未被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而采取协商的手段,变更某些条款,消除合同瑕疵,使之成为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

合同变更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

合同变更,是合同部分权利义务的变化,未变更的部分继续有效。如无特别约定,变更只向将来发生效力,已经履行的部分继续保持效力。因此,合同变更后一般不发生财产返还的问题。

合同变更与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在当事人协议变更时,如果合同的变更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双方应就损失的处理作出约定。如无约定,因变更合同受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补偿。因一方违约而协商变更合同的,并不因为变更了合同而免除违约人的责任。

有人认为,提出变更合同者,应赔偿对方因变更合同产生的损失。

分析:如果仅仅是提出变更合同,只是一种要约,其本身无所谓违约的问题或过错的问题,不能以提出变更合同作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提出变更合同的一方可能是被违约的一方,也可能是违约方。提出变更合同,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不能把谁提出变更作为承担赔偿损失的标准,还要考察提出的原因。

合同的解除

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对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合同法上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种情况: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

又称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就消灭有效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解除有效合同的协议又称反对合同。原则上,只要解除原有合同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当事人可以自由为之。

单方约定解除

指一方当事人的解除权来自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当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例:甲乙在合同中约定,若甲在履行中出现A、B、C、D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乙可单方解除合同。后甲在履行中出现了D种情形,乙即通知甲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后,甲无异议。问:合同是否已告解除?

答案:已告解除。

单方法定解除

指解除条件由法律规定,当条件具备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定解除既是对权利人利益的保护,也是对任意解除条件的理解。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五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不可抗力

-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发生方与对方均有法定解除权。

例乙订立一棉花购销合同,约定甲收购乙农场秋后收获的全部棉花。不料,乙农场逢夏季洪水之灾,棉苗全部被冲走,寸棉未收。问:谁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甲、乙二人均可。

-并非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即发生解除权。解除权的发生以“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要件。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指由于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剥夺了另一方或双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丧失合同利益或丧失履行利益。

例乙谁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均无法定解除权。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的,发生方可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免责之生效,发生方须具备三个条件:

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事实;

负证明责任;

不可抗力不是发生在发生方迟延履行后。

2、预期违约

-指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限于主要债务);

-前项情形下仅仅非违约方享有法定解除权;

-非违约方解除合同后,还可要求对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例:甲、乙于7月订立一买卖合同,标的是甲祖传一宋代瓷瓶,约定甲于9月1日交货。8月8日,甲约乙看瓶,并当乙之面将瓶赠给市博物馆。问:乙可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案:可以。甲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

3、迟延履行

《合同法》第(4)项区分了两种情况,非违约方有无法定解除权,应区别对待: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得以解除合同。换言之,此时非违约方解除权的发生,以尽“催告义务”且忍耐一个“合理期限”为要件。

例乙约定,甲在6月1日前交付钢材50吨与乙,货到付款。过了6月2日,甲未交付。问:乙可否解除合同?

答案:不可以。

例2:设例1中乙于6月3日催告甲:贵方务必于6月25日前送到,否则我方无法履行与另一公司的合同。过了6月25日,甲仍未送到。问:乙可否解除合同?

教学合同(篇12)

1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对一门课程有兴趣,才能更好的学好这门课程,因此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中独具匠心,设计有趣的教学过程,在课下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真正掌握学生想要什么,学生期待怎样的教学模式,在怎样的学习氛围中可是实现学习知识的最大化,让同学们乐意去接受知识,增强学生对历史的了解以及学习。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通过启发式的教学理念,给学生提出相关的知识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出知识,同时教师给予相关评价。例如:我们在学习春秋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的混战中,我们可以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将当时的历史场景还原,从而提高学生的课堂积极性。

2跟随时代脚步,运用现代科技进行课堂教授:时代是不断发展的,为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应该在课堂中融入现代因素,利用多媒体课件辅助课堂教学,将一些难懂的历史知识以知识框架的形式展示给学生,并录制或者在网上搜索一些与所学教材知识有关的趣味视频,利用网络资源寻找关于历史上发生的各种故事的视频,让学生感受到历史独特的魅力,爱上历史这门学科。运用多媒体教学不但可以使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到初中英语教材中的内容,而且可以帮助学生提升对于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3引导学生自觉学习,转变学习观念: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抛弃传统的偏科现象,每一门课程的开设都是经过教育部的研究决定的,都是对我们的成长有所帮助的,就比如历史这门学科,它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让我们更加真切的体会到我们时代的进步。在学习近现代史时我们还可以更真切的看到各种侵略现象,让学生感受到现在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因此,学生应该加强自主学习的意识,从主观上接受知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课下可以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咨询老师,询问同学等方式学到更多的知识。

教学合同(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品名规格质保数量单价总价

二、甲方付乙方货款计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额。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五、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货物。

2.乙方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

六、违约条款货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按保修条例执行(包换、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

教学设备的采购合同3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需要,自愿在乙方处购买一批教学设施设备,经双方协商,现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所购买的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数量: 单价:

二、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交货地点:

三、 货款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

四、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货款

共计人民币( ) 五、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甲乙双方交货付款后即终止。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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