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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劳动合同

入职劳动合同 2024-07-09

合同有着法律的约束,可以为双方的利益提供保障。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简单明了,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在拟定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呢?笔稿范文网小编用心描绘这篇“入职劳动合同”定能为大家呈现一个全新的视角,愿您在这里找到自己的阅读兴趣和习惯掌握自己的阅读技巧!

入职劳动合同【篇1】

入职申请书是否可视为劳动合同

一、只要入职申请书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则视为劳动合同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效书面文件已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尚欠缺部分条件时,并不能简单地由此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还欠缺完整劳动合同应约定的事项,但并不能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有哪些呢?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所以,无论“入职申请书”还是“员工上岗协议”等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作期间、社保购买条件等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就已实现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功能,固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者为什么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呢?

现实中,除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少务工者也不把签订劳动合同当回事,很多劳动者也没有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重要性。比如说,遇上了工伤或欠薪等劳动纠纷问题时,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1、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2、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都要规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是否续签合同等重新进行协商,这就保持了用人单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的灵活性。

3、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2、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5、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四、结语:

入职劳动合同【篇2】

劳动者入职该怎么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入职什么时候签合同?

劳动者入职是要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但对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很多人都把握不住,以至于自己的利益被损害了还不得知。究竟劳动者入职什么时候签合同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者入职什么时候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相关知识,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一般在正式工作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就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则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合同,所以大家一定马虎不得,不能认为签不签都无所谓。实践中关于没有签劳动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很多,广大劳动者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线律师可以为您解答各种法律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入职劳动合同【篇3】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劳动合同的签订成为了员工入职的必要程序。对于双方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本文将详细介绍入职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具体内容,以便双方能够更好地了解合同的要求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本章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目的、范围、期限和延展等内容。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公司的职权范围。合同的范围包括员工的职责和权利,公司的权力和义务。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包括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的延展可以根据员工和公司的意愿进行协商和调整。


第二章 工作内容


本章主要规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明确员工的职责和要求。具体包括员工的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同时,还须明确员工需要遵守的工作规定,包括公司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等。


第三章 工资和福利


本章主要规定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明确工资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方式。具体包括底薪、绩效奖金、职务津贴等各项工资构成要素。福利待遇涵盖了员工的五险一金、带薪假期、健康体检、员工培训等。同时,还需要明确员工享受福利的条件和规定。


第四章 劳动保护


本章包括对员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包括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安全生产规定、劳动保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同时,还需要对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第五章 违约和解除


本章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违约和解除情况。违约包括员工和公司的违约行为,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后果。解除包括员工解除和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明确了解除的程序和条件,以及解除后应履行的义务。


第六章 争议解决


本章规定了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和诉讼解决两种方式。协商解决主要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解决协议;诉讼解决则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需要依法进行申诉和诉讼。


第七章 补充条款


本章包括了其他一些需要添加的特殊条款,例如合同的变更、续签、未尽事宜等。同时,还需要明确合同的生效和解释等。


第八章 附则


本章主要是关于合同文本、签订数量、生效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的规定。


通过上述的合同条款和规定,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是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共同为实现双赢的目标而努力。

入职劳动合同【篇4】

一、新入职员工当月应扣培训费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所以新入职员工当月不应应扣培训费。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员工安排岗位培训,应当是用人单位出资进行(立法原意认为用人单位为员工进行培训,是为了员工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这个培训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此时可以约定服务期,只有当员工在服务期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如果说所述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在员工的所约定的工资标准上进行的扣减,则属于实质上属于变相的未足额支付工资,依照《劳动》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员工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新员工不承担培训费用的原因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即对你们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教育,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且其必须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更何况你们通过培训获得相关技能后,能更好的开展工作,为公司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效益,公司无疑是培训的最终受益者,而不能认为只是你们自己的事,与公司无关。

入职劳动合同【篇5】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毕业生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

学软件工程专业的小马应聘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与其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并表示,由于是技术工种,所以试用期要3个月,试用期月薪为同岗位正式人员的一半。小马很关心:试用期的规定应该是多长?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小马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期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

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该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超范围约定竞业限制人员无效

小陈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药品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令小陈啼笑皆非的是,他这个记记账、发发钱的出纳,从来没有机会接触到产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签订竞业限制人员之列,被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同类业务的企业工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据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用人单位对一些特殊员工实行竞业限制是必要的。但竞业限制又是一把双刃剑,约束过滥,又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高端劳动者,才有“资格”成为竞业限制人员。像小陈的情况,就不是竞业限制人员。若用人单位超范围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人员,则这种约定就属无效约定。

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小胡应聘到一家电子产品企业工作,公司人事部门告诉他2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才给参保社保。小马很关心:拥有一份新工作,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应该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就给我买社保?还是等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才买?

据了解,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逃避义务,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

入职劳动合同【篇6】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篇7】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包括八项以及兜底条款。

从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看,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需要用人单位对自己付出的劳动给予相对应的报酬;用人单位需要发展壮大,劳动者需要获取物质保持生产力的再生和延续。

为此,基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动因,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客观条款要比其他条款重要得多,也是书面劳动合同的主心骨和脊梁,是劳资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根本所在。

劳动合同正是建立在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主体架构之上,充实了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等辅助性条款。只要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期限、报酬、工作内容等作了明确约定,就应当看到劳动合同框架所在,故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成立的。因此,我们不应认为入职协议不是合同,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从法律条文原意可以看出,法律惩戒的是当事人的故意行为。法律强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应当承担付出双倍工资的成本;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合同,其付出的成本可能是其多年的工龄付之东流。而入职协议表明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相关的重要事项做出了约定,因而不能认为用人单位为故意不签订的行为,而要求其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该条规定了对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处理规则,既然像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重要条款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按照规则协商,并按照规则做出相应推定,那么作为一般性条款当然适用。同时双方再行协商的前提是已经存在劳动合同,而且该劳动合同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法律才做出此规定。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要求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格式与内容的全面,毕竟在出现瑕疵的情况下,法律法规做出了认定的规则。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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