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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集装箱合同(汇总13篇)

集装箱合同 2024-08-05

在我们的国家法治建设越来越好的时代,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我们常常会使用到合同。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小编为您收集了一些与“集装箱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信息!

集装箱合同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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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

甲(需求)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电子邮箱:

甲方向乙方订购集装箱活动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供货合同

甲(需求)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电子邮箱:

甲方向乙方订购集装箱活动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内容及**:

1、《集装箱活动房采购订单》(见附件)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产品交付数量、规格、**及其它要求等以《集装箱活动房采购订单》为准。

2、订单**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集装箱活动房采购订单》上的**执行。

3、如甲方订购集装箱活动房数量发生变化,甲方以最终实际发生数量向乙方支付款项,且**按照原订单**执行。

二、订单金额:

订单含税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在双方确认订单并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订单总额的30%。

2、乙方收到甲方30%预付款后需在2015年6月20日以前将甲方所订集装箱活动房送达甲方指定地 ,并向甲方提供集装箱活动房订单总金额95%款项的发票。

三。甲方在收到发票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订单所列信息,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订单总额的65%。

4、余下5%的货款在甲方自收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订单总金额5%款项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支付乙方。

5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单总额的5‰。乙方逾期超过7日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于甲方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将甲方已支付款项予以退还,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货物运输

1乙方应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运输及吊装损失:验收前因运输事故或吊装事故造成货物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货物。

五、验收及品质保证

1、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甲方的货物为新加工制作货物,且制作工艺及材料规格等要求与《集装箱活动房采购订单》所列要求一致。

2、乙方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方收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年,乙方承诺集装箱活动房防水层符合国家防水工程规范及技术规程要求,并对集装箱活动房防水层质保五年。

三。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对集装箱活动室的颜色、型号、数量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4、甲方在收货后发现产品不符合《集装箱活动房采购订单》所列要求,如材料粗糙、填充料外露,门窗、电气配件损坏等,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换货,或者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明确做出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之日起3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不得履行或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条款解决。任何争议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其它

1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双方应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 《集装箱活动房采购订单》为本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合同。

5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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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

甲(需求)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电子邮箱:

甲方向乙方订购集装箱活动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集装箱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1甲方应在货物装拆箱前两天,将经过双方事先确认格式和要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2乙方收到甲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24小时内安排好派车计划,并安排放箱,取单。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3乙方提箱时,应检查集装箱箱体情况,除非得到甲方允许,否则如因提到坏箱、污箱而造成甲方拒绝装拆箱的。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甲方或其委托人检查箱体是否符合要求后,开始负责货物的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确认标准《装箱单》,若甲方委托乙方填写《装箱单》数据,甲方应在《装箱通知书》中,明确装箱数据。如甲方未明确装箱数据。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5拆箱时,乙方或其委托人应在检查箱封是否与原应收箱封一致。签收确认后,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后。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6拆箱时,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箱体、铅封完好,开箱门后,甲方对箱内货物认定有问题。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7装箱时,乙方应及时将箱封号填在《装箱单》上,并回传或者邮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对整个《装箱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结合自身实际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车辆,填写好《接受委托申请》并加盖业务章或由贵公司业务员签字。8甲方委托乙方的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货物必须是合法的,如由国家机关认定箱内有违法货物。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1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货物重量,如货物实际重量超过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车辆被路政、交警部门罚款扣车扣分。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信息等均为保密资料,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乙方均应做到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2在集装箱运输作业中,产生双方约定之外的费用,则由乙方承担费用;如是非乙方责任。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集装箱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00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应在货物装拆箱前两天,将经过双方事先确认格式和要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并做好货物装拆箱准备工作。配仓回单及其他关联文件可传真给乙方。

1.02乙方收到甲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24小时内安排好派车计划,并安排放箱,取单,提箱、验箱、排计划等相关工作。

1.03乙方提箱时,应检查集装箱箱体情况,除非得到甲方允许,否则如因提到坏箱、污箱而造成甲方拒绝装拆箱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04装箱时,甲方或其委托人检查箱体是否符合要求后,开始负责货物的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确认标准《装箱单》,若甲方委托乙方填写《装箱单》数据,甲方应在《装箱通知书》中,明确装箱数据。如甲方未明确装箱数据,则由甲方自行指定装箱人填写数据,乙方不再负责数据的准确性。

1.05拆箱时,乙方或其委托人应在检查箱封是否与原应收箱封一致。签收确认后,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后,箱内如有坏污等情况,甲方或其他委托人应注明。

1.06拆箱时,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箱体、铅封完好,开箱门后,甲方对箱内货物认定有问题,则自行向有关方面交涉,乙方应给予协助。

1.07装箱时,乙方应及时将箱封号填在《装箱单》上,并回传或者邮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对整个《装箱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8甲方委托乙方的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货物必须是合法的,如由国家机关认定箱内有违法货物,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后果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1.09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等因素导致集装箱延迟进港,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10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货物重量,如货物实际重量超过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车辆被路政、交警部门罚款扣车扣分,以及船公司港区拒绝收箱,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信息等均为保密资料,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乙方均应做到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人泄漏。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12在集装箱运输作业中,产生双方约定之外的费用,如是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费用;如是非乙方责任,则由甲方按照附件《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承担相关费用。

1.13运输作业中使用的集装箱,除甲方自备箱外,都由乙方出具手续向船公司租借,期间由此发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坏污费,非乙方责任的,甲方应实时、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其后,甲方可按船公司的有关政策自行申请办理退款减免等其他事宜。乙方应给予最大限度的协助。

2.00费用结算方式

2.01乙方应在当月作业完成后的次月十日前,将月度作业运费帐单递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后,运费以及小额代垫费用应在次月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全部结清。代垫大额费用须在当月内付给乙方。

2.0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应支付费用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3代垫费中,港杂费,疏港费,超期费,污箱修箱费,如港区船公司不能指定甲方要求抬头,而甲方又需要乙方出具甲方抬头的发票方能结帐,乙方对该类费用可以收取代开票税。

3.00其它事宜

3.01合同所提及的《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装箱单》,《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发票样式及说明》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2《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是甲乙双方确认运输费用的依据,甲方必须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乙方。额外费用产生后,甲乙双方可由其他方式确认,但发生争议时候,也由电子邮件确认为准

3.03甲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乙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3.04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决。

3.05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0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年,并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地址:

地址:

集装箱合同 篇4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集装箱租赁一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担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础。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如果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买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元并

十、吊、运费由乙方承担。起步费每只箱子6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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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集装箱买卖服务合同正文内容

出卖人:

住所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买受人:

住所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集装箱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海运过程中要求的各种标准,适用于正常存货。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款

产品的单价:人民币_______元。

运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四、产品交付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3、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7天。

4、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7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5、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7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______元,甲方在收到货款当日或次日须将集装箱安全及时送达乙方所在地。若因甲方延迟送货,由此给乙方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合同 篇6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____________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集装箱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双方均应按上述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费用的5‰向对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委托人应当保证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与运输单证相符,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要求,在运输危险货物时。

1.00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应在货物装拆箱前两天,将经过双方事先确认格式和要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并做好货物装拆箱准备工作。配仓回单及其他关联文件可传真给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

1.02乙方收到甲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24小时内安排好派车计划,并安排放箱,取单,提箱、验箱、排计划等相关工作。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填妥内容。

1.03乙方提箱时,应检查集装箱箱体情况,除非得到甲方允许,否则如因提到坏箱、污箱而造成甲方拒绝装拆箱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

甲方或其委托人检查箱体是否符合要求后,开始负责货物的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确认标准《装箱单》,若甲方委托乙方填写《装箱单》数据,甲方应在《装箱通知书》中,明确装箱数据。如甲方未明确装箱数据。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6吨/40’GP),否则。

1.05拆箱时,乙方或其委托人应在检查箱封是否与原应收箱封一致。签收确认后,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后,箱内如有坏污等情况,甲方或其他委托人应注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

1.06拆箱时,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箱体、铅封完好,开箱门后,甲方对箱内货物认定有问题,则自行向有关方面交涉,乙方应给予协助。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

1.07装箱时,乙方应及时将箱封号填在《装箱单》上,并回传或者邮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对整个《装箱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

1.08甲方委托乙方的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货物必须是合法的,如由国家机关认定箱内有违法货物,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后果费用都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受甲方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事宜。

1.09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等因素导致集装箱延迟进港,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负责派车到甲方处取货并委托装箱人装箱,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货物运输费里。如甲方自行监装。

1.10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货物重量,如货物实际重量超过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车辆被路政、交警部门罚款扣车扣分,以及船公司港区拒绝收箱,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及《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

1.1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信息等均为保密资料,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乙方均应做到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

1.12在集装箱运输作业中,产生双方约定之外的费用,如是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费用;如是非乙方责任,则由甲方按照附件《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承担相关费用。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

1.13运输作业中使用的集装箱,除甲方自备箱外,都由乙方出具手续向船公司租借,期间由此发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非乙方责任的,甲方应实时、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其后。上述费用的支付,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我司农业银行账号(私账):户名:

2.00费用结算方式

2.01乙方应在当月作业完成后的次月十日前,将月度作业运费帐单递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后,运费以及小额代垫费用应在次月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全部结清。代垫大额费用须在当月内付给乙方。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2.0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应支付费用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3代垫费中,港杂费,疏港费,超期费,污箱修箱费,如港区船公司不能指定甲方要求抬头,而甲方又需要乙方出具甲方抬头的发票方能结帐,乙方对该类费用可以收取代开票税。(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3.00其它事宜

3.01合同所提及的《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装箱单》,《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发票样式及说明》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

3.02《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是甲乙双方确认运输费用的依据,甲方必须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乙方。额外费用产生后,甲乙双方可由其他方式确认,但发生争议时候,也由电子邮件确认为准因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

3.03甲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乙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3.04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决。

3.05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有效期满,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

3.0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年,并重新签订协议。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 天通知乙方。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公司签章:公司签章: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

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

集装箱合同 篇8

甲方:宁波菱茂光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宁波外运国际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多次协商,就甲方公司产品存放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方式:

甲方同意于XX年XX月XX日XX时----XX年XX月XX日XX时,租赁乙方的集装箱XX个;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集装箱,以保证甲方产品存放。

A、入厂要求

1、 乙方凭本租赁合同安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集装箱准时入厂。

2、 集装箱的装卸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集装箱的装卸责任。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安排吊车负责集装箱入厂后的卸货工作。

3、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安排集装箱入厂,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办人员,否则所造成甲方直接损失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将集装箱卸入场内,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办人员,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压车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遇地震、火灾、海啸等不可抗力除外)

4、 集装箱落地后甲方应派人员到场检验箱体是否有破损,或污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如有发生此类现象则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破损集装箱,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更换集装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B、租赁要求

5、 在集装箱租赁期间,集装箱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对集装箱的管理权。甲方亦不得擅自安排所租赁的集装箱驶出规定租赁地点。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 甲方存放的货物为海关监管的合法货物,如果由甲方货物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需提供适合存放甲方产品的集装箱,且所提供的集装箱务必要求干净卫生,如提供未清洗,残留有异物、异味的集装箱,则甲方有权拒绝卸箱,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 如乙方出租的集装箱在存放过程中出现的破漏、箱体被污染、变形、丢失等现象,甲方应负责所有以上提及现象的修缮费用。(如遇地震、火灾、海啸等不可抗力除外)。

C、出厂要求

9、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凭本合同按时到工厂装箱出厂,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安排吊车装箱出厂。出厂时乙方车辆不得夹带或携出甲方的任何财产,否则以侵占、偷窃行为交公安机关查处,并以物品的十倍价值赔偿。

10、如因甲方不能即时安排吊车及由甲方引发的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将集装箱移出场内,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办人员,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压车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1、出厂装箱前乙方应派人员到场检验箱体是否有破损,或污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如有发生此类现象则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承担集装箱修缮费用。否则箱子出厂后发生的一切后果皆与甲方无关。

D、费用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发票需开具正规、真实的统一专用发票,并盖有其租赁公司发票专用章。

2、乙方凭发票凭证交给甲方经办人员办理请款。

4、如遇付款日期为节假日应顺延;其它原因甲方应通知乙方付款日期。

5、如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支付运费,则以每天0. 5%加收滞纳金。

D、协议履行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须提前半个月续签;如终止协议(若双方有一方违反本协议所注内容,可不参阅本条)或修改协议的有关条款则必须提前半个月告之对方。

3、未尽之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集装箱合同 篇9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集装箱货物的出口运输代理,代为安排货物出口运输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代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或相关业务单位安排以下全部或部分事宜:

(1)陆运;(2)海运;(3)报关;(4)报检;(5)装箱;(6)缮制单证;(7)其他委托代办事项。

2. 甲方就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人完成,无需征得乙方的事先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方办理,无需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甲方有明确指示的情况除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船舶开航前5天向乙方提供书面委托单,在委托单上注明委托办理的事项并签字盖章,委托单还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方及联系方式、装船期、装货港、目的港、货名、数量、体积、冷箱温度、通风、湿度、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2.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报关,应在截港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全套完整准确的报关单证交到乙方。

4. 任何委托信息的更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进行提单内容的书面确认,注明提单签正本或电放,更改应在截单前提出。

6.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委托单及相关单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和及时性,对由于提供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在起运港、目的港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7. 如果甲方自行安排集装箱货物的陆运,甲方应保证集装箱的安全使用,如发生集装箱损坏或灭失或被扣押等情况,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负担相关费用。

1

8. 货物到港后,甲方保证目的港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因货物提取不及时/弃货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后,根据要求向承运人安排订舱,及时将船名航次、船期、提单号、集装箱场站等订舱情况给甲方书面确认。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安排拖车、报关等事宜,相关情况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协商沟通,以便顺利完成委托事项。

3. 乙方及时将截单、截港时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合理安排相关事宜。

4. 甲方应该在截港前安排在货物通关入货,对超过截港期需要办理加急的货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尽力协助办理,但相关费用和结果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准确缮制单证。在截单前,及时将提单样本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提单确认。

6. 乙方应在开船后,及时将书面的费用明细发给甲方,收到甲方书面费用确认后,应及时安排将提单、核销单等提供给甲方。

7. 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船期、运费等货运信息,保证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8. 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甲方遭受的损失,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与责任方协调解决。

四、运费结算

1. 本协议所称运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海运费、陆运费、报关费、商检费、装箱费、熏蒸费、场站费、港杂费、制冷费、单证费、电放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

2. 甲方应当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汇票或电汇等类似支付工具向乙方支付运费,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运费发票兼有付款通知性质,如果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并未实际支付现金或通过银行实际付款,此发票不能作为甲方已经支付运费的最终证据。

3. 运费结算期限:4. 乙方为甲方垫付的资金额度(以下简称资金额度):上述第三项第2条约定的结算期内,资金额度最高为: 元。结算期内,甲方超出资金额度的部分必须先给予支付,方可继续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5.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在结费期内付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直至结清全部欠费。同时,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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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上海天海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华洋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配合长江沿岸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船东,及国外港口—上海之间海洋运输段的承运人,提供上海—日本航线的双向周班服务,提供一定数量集装箱及舱位,并做好日本地区的代理工作。乙方作为甲方长江沿线口岸的货运代理及支线承运人,代理甲方负责上述地区的货源、集装箱管理、费用结算以及内地与上海之间的集装箱支线运输。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支线船期并确保其经营的驳船定期、定点营运,如遇船期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应对彼此的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二、内支线空箱调运、进出口重箱的运输责任、风险、费用划分:

1.提箱及还箱地点:天海指定堆场或码头堆场

2.进、出口重箱:乙方驳船舱底

三、甲、乙双方的运输责任

出口:

1.乙方在上述口岸所揽联运货物,按甲方提供的提单区域编制提单号签发由上述口岸始发的甲方全程提单。

2.乙方按内支线方式直接从甲方订舱,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办理中转关封及支线运输的有关文件及操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提单副本,装载清单,舱单各一份,以供甲方缮制出口舱单。

3.乙方承担出口重箱从长江沿岸港口到上海港乙方驳船舱底的风险和费用。甲方承担从上海港驳船舱底接箱起运至国外目的港的风险和费用。

4.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甲方须严格凭乙方签发的甲方全程提单或电方提单放货。

进口:

1.甲方签发自国外起运港至上述口岸的全程提单,并制作全程舱单。

2.甲方应在进口船舶到达上海港前将中转至上述口岸的箱量情况预报给乙方,以便乙方事先安排驳船舱位,并应于干线船舶到港前一至二天将进口舱单一式八份及提单副本提供给乙方办理转关,乙方在收到全套资料后于二到三个工作日内办妥有关转关手续,并安排最近船期的支线船舶进行驳运。

3.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及时间办理中转换单手续。并负责办理相关进出口的海关等全套中转手续。乙方在进口货箱装上其公共支线后,应及时将装船清单传真至甲方。

4.通过乙方公共支线进口至上述口岸的货箱,甲方授权乙方在上述口岸发放到货通知给收货人,凭甲方的正本提单换发提货单,收货人保函电报放货和副本提单放货须凭甲方盖章签名的书面指令办理,并承担无单放货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回收的提单及保函必须存档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回收的文件交天海注销。

5.乙方在进口换单时对运费到付的提单应严格实施付款放单,乙方在收到进口到付运费和附加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后,应在十五天内将运费汇入甲方指定帐号。乙方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从事上述工作。

6.乙方对甲方的集装箱负责保管。按甲方的要求收取滞箱费用并交给甲方。如集装箱在乙方承运和保管期间出现破损和灭失,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费用。

7.甲方承担进口重箱从国外起运港至上海港乙方驳船舱底的风险和费用,乙方负责从上海港驳船舱底接箱起直至上述口岸为止的风险和费用。

货物及空箱调运: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发货人资料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与发货人联系,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向乙方反馈工作进程,以便乙方配合甲方工作。

2.乙方空箱调运由乙方承担自空箱提离上海港甲方直定堆场起的产生的风险和费用。乙方空箱回运由乙方承担空箱还至上海港甲方直定堆场为止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四、海运运费

甲方提供最新的优惠海运价格,以甲方的运价表及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确认。

五、船期

乙方在配货时应到考虑到影响船期的因素,并提前与甲方沟通,由甲方根据其船舶航线和舱位情况进行调配,确认所配船名航次。

六、费用结算

1.出口运费

全程预付:乙方自揽货物,全程预付海运费由乙方负责收取。

全程到付:到付运费由甲方(或其代理)负责收款放货。并在下月底根据甲方确认的运价支付乙方重箱出口的支线运费。全程到付运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确认方可运输。

2.进口运费

全程到付:由乙方负责收款放货,并依据双方的事先确认,由乙方支付甲方海运段运费。进口全程到付货物同样需要事先得到甲方确认方可操作。

货物:同全程到付操作。

全程预付:由甲方(或其代理)负责收取全程海运费后,与乙方结算支线运费进口由乙方在上海办理中转换单时先与甲方结算后再向收货人收取。进口海云费以月结方式结算。

3.费用结算

甲乙双方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发生的进出口运费及江段各项费用进行对帐,双方核对无误后在15日前按照各自的付费协议及时将运费付至对方账户,结清上月运费。如乙方未能及时在商定时限内支付运费,则甲方可以采取停止调运给乙方空箱等措施。

七、集装箱管理:见内支线江海联运集装箱管理协议书。

八、法律管辖及仲裁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为基准,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本协议如因解释或应用上引起争议而导致甲乙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经济贸易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尽力做好甲方在长江沿岸口岸的揽货工作,并承诺完成20/月的货量在甲方的日本航线上运输。

2.本协议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应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进行。

3.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向第三方透露。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套正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另立补充协议。集装箱管理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同时生效。

本协议自________年月日起经双方签字生效。协议试用至________年月日,试用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沿用至________年月日。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合同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 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核定载重量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发动机号

车 架 号

拖架类型

拖架牌号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经营管理费用

4.1 乙方向甲方按 元/(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4.2乙方应于 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第五条 车辆所有权

5.1 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5.3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 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

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 驾驶员管理

8.1 甲方应当与驾驶本合同约定车辆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驾驶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8.2 乙方自行驾驶车辆的,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归属乙方的营运收入视为工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也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费用承担

9.1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9.2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9.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车辆保险

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 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 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 万元/人;

(5)盗抢险: 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 万元;

(7)其它: .

10.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人身保险

11.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

11.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11.3 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3.1(5)的约定.

第十二条 责任分担

12.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12.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12.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12.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4.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 个月或累计 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 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九,十条约定义务的.

14.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代付费用.

14.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

14.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15.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

15.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6.2 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单选).6.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十九条 附则

19.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9.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集装箱合同 篇12

学 员:(甲方)

培训中心:(乙方) 中太集装箱焊接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太)

一、培训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负责培训甲方集装箱生产所需的焊接,喷漆,风割,打磨等技术,每位学员在合同期内能够熟练掌握一门技术,并能够通过集装箱生产企业组织的相关考试,达到为集装箱生产企业服务的实践水平.

二. 双方义务: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缴清培训费,并在受训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培训中心制定的相关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训练,不得随意动用培训中心的设备. 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乙方为甲方提供训练场所和设备,在甲方培训期满后,推荐甲方到集装箱生产企业工作,并保证甲方的月薪(按试用期满工资计算)不低于培训费的60%.

三. 合同履行:

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学员需经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凭体检表进行报名,在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培训合格后,在合同期满前培训中心负责推荐就业. 合同期为一年.

四.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终止培训的,合同终止,培训费不退回;下一次培训,培训费减半;

2.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自身原因而终止培训的,合同终止,培训费不退回; 下一次培训,培训费减半;

3.在合同期内,培训中心不能履行合同,未能将学员培训合格,全额退回培训费.

4.在合同期内,未能推荐学员就业,退回培训费的50%.

5.在合同期内,未能推荐学员就业,在学员自愿的前提下,不退培训费,但负责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负责安排就业,如仍不能安排就业,则全额退回培训费.

6.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身体原因而造成的就业失败,培训中心不承担责任,但免费在学员身体恢复后,推荐就业.

7.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身体原因而造成的就业失败并且经确认不能从事集装箱生产的,退回培训费的50%.

8.学员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于虚假证件原因造成的就业失败,责任由学员负责.

9.如学员在就业后两个月内因技术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中顺免费在半年内推荐重新就业.

五. 责任免除:

1.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自身伤害,培训中心不承担责任;

2.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因不遵守培训中心的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自身伤害,培训中心不承担责任;

3.战争或自然灾害造成的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中未提及的培训顾问服务,双方友好协商,重新制定签署协议。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乙方.

集装箱合同 篇1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屋顶改造;墙面铺贴等附属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本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完工后按决算审计后付清。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工作,费用有甲方自负。

2.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有甲方自负。

3.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

4.的责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规程。

5.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乙方临时决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随机人员必须操作跟班作业。

6.如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复,造成停工白天超过8小时,扣除当天台班,停工超过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7.甲方提供租借设备和安装拆下设备的资料,甲方负责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如安全部门验收不附合,罚款有甲方负责。工地造成停工费用在租金内扣除。

8.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出现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

1、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严禁乘人超载,如果出现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安装拆卸前乙方确保大型机械进出场的道路畅通,以及安全防卫设施。

3、乙方提供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住宿。

4、如乙方发现问题立即向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回报。

三、租赁日期:安装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后开始至乙方工程结束前15天通知止。

(租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补充内容: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待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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