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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主要内容工作报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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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主要内容(一)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追风筝的人主要内容(二)

小说《追风筝的人》由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童年的往事和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过程。剧情跨度是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全书类似自传体小说,主人公的经历和背景非常类似作者本人的经历背景。主人公儿时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主人公由于孩童的自私,非常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并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仆人孩子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主人公儿时性格懦弱,仆人的孩子勇敢忠诚,心态失衡的主人公后来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了仆人一家,导致仆人一家流落异乡,后来阿富汗爆发战争,主人公一家被迫出走美国。后来父亲的合伙人熟知内情,在临过世前鼓励主人公回阿富汗寻找当年的仆人小孩,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平复自己多年的负罪感。已经是事业有成的主人公鼓起勇气,第一次象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苍夷和被塔利班统治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追风筝的人主要内容(三)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从童年开始讲起,男二的父亲是男一家的管家仆人,因此男一是男二的小主人,男二对男一忠心耿耿,并且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在一次放风筝比赛时,他们两人得了冠军,男二为小主人逐回落下的风筝,但是却遭到其他较大的孩子的维度,为了保护小主人(男一)的风筝,男二被他们强奸。这些都被男一看到眼中,但是他没有勇气出面就男二。男一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不在跟男二要好,后来还想办法诬陷男二偷了自己的手表。虽然男一的父亲原谅了男二,但是男二的父亲(管家)还是带着男二离开了。随后,俄罗斯侵略阿富汗,男一的父亲带着男一逃到了美国,并将家里的房子托付一个朋友看护。

然后,男二在美国长大结婚。后来接到帮他们看护房子的父亲的朋友的电话,那人叫他一定会去阿富汗,有事情。从这人口中,他得知他儿时的伙伴为看护自己的房子被杀,还留下一个孩子被卖到。并且事实上,那个从前的管家其实是不能生育的,管家的儿子其实是自己的父亲和管家老婆所生,即儿时的伙伴其实是自己的兄弟,而那个被卖的孩子是自己的侄子。于是他历尽艰辛,救出了侄子,并将他带会美国的家。

追风筝的人主要内容(四)

小说《追风筝的人》,故事的起源便是一个阿富汗男孩无法面对由于怯懦所犯的过错,而选择了谎言和卑劣,终为自己织就了一生的罗网。人到中年,才选择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小说里最重要的意象,风筝,既象征了兄弟情谊,也暗示着勇气。在风筝放飞的过程中,可能血迹淋漓,但只有最终追到风筝的人,才能获得平静和安宁。

对于打算读这部小说的人,我想提出这样的忠告:如果你不相信灵魂,不相信人天性里有一种清洁功能,那还是别读为好。

诚如作者所言,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小说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之子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尽管他们分属不同的教派,等级地位不同,但种族和社会或者宗教无法抹杀他们一起度过的悠长岁月。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哈桑说出的第一个字是阿米尔,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人强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那是我想要的,要继续生活,要遗忘,要将过去一笔勾销,从头来过。我想要能重新呼吸。

哈桑走了。但过去永远是无法一笔勾销的。

这个国家已经天翻地覆。阿米尔和他的父亲逃离战火中的阿富汗,前往美国。在那里,阿米尔上大学,摆地摊,结识了深爱的妻子。但过去无法跨越,他在自己的心里审判了自己的罪行。小说的后半部分便是阿米尔的赎罪之行。他前往阔别已久的阿富汗,寻找哈桑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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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故事梗概工作报告怎么写


追风筝的人故事梗概(一)

近来读了《追风筝的人》,只是觉得触动挺大的,想写一些东西

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商的儿子,独生子。在他的笔下,童年是的阿富汗充满着温馨,夕阳西下金色的阳光洒在这片小小的城市上空,阿米尔就和他家中仆人的儿子哈桑爬在树上,两个人吃着桑葚,阿米尔给哈桑读着故事。有时调皮的他会嘲笑哈桑的无知,哈桑,注定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是个半文盲

哈桑是不幸的,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几天后就跟着江湖艺人跑掉了,身为哈扎拉人,面对着种族歧视,哈桑忍受着好多,天生的兔唇,以及哈桑的父亲阿里,常被人叫成吃人的巴巴鲁,对于一切,他都逆来顺受。每天早上,他会为阿米尔准备早餐,一杯加了三块方糖的红茶,烤好的馕饼,涂着甜果酱,然后趁着少爷在用早餐时,一边熨衣服,一边和少爷交谈两句。哈桑的弹弓打得很好,总是可以解救阿米尔。

阿米尔在出生时夺去了他母亲的生命,他是个懦弱的孩子,没有爸爸期望中的,能在足球场上驰骋的气魄,面对困难,他总是逃避,也是哈桑一次又一次的把他解救出来,他爱看书,妈妈身前是名教师,留下了好多书,他只爱看书,这种性格多少有些不着他父亲的喜欢。

有一次,两个孩子出去玩,遇到了阿塞夫,一个身材高到面相彪悍的孩子,他仇视哈扎拉人,认为他们弄脏了阿富汗的血统,他要动手收拾阿米尔,因为阿米尔和哈桑做朋友,因为是阿米尔纵容了这些人还在他们家。哈桑举起弹弓,威胁阿塞夫放他们走,不然把它变成独眼龙。阿塞夫放弃了,他们逃掉,可是真的逃掉了吗?

在阿米尔12岁的时候,他在风筝大赛中获得第一的好成绩,哈桑为他去追那个第二的蓝风筝。哈桑可是这方面的好手,可是不巧,哈桑遇到了阿塞夫,阿塞夫要求把蓝风筝给他,但是哈桑不同意,处于强势的阿塞夫就在那条小巷里强暴了哈桑。其实这一切随后赶到的阿米尔全都看到了,只是他们有勇气去救哈桑。看到哈桑流着的血,裤子上的泥污,阿米尔总是深深的自责,他内疚,他没有救哈桑。

两个孩子手中的风筝线,代表了孩子之间关系的脆弱。

阿米尔敏感的感受得到,爸爸很喜欢哈桑,为了让爸爸止疼他一个,他剥夺了哈桑和爸爸相处的好多权利,每一次都含含糊糊的找借口,说哈桑不舒服。

阿米尔后来和爸爸逃难到美国,在哪里遇到了同样是阿富汗人的索拉雅。爸爸得了癌症,他们在爸爸去世前结了婚,但是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在美国,阿米尔有他的事业,妻子,房子。

直到有一天,拉辛汗给阿米尔打电话,要求他回去看看,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故地重游,阿米尔发现了许多秘密。阿里是不孕的,只是因为爸爸和阿里的妻子睡过之后,才有了哈桑,所以哈丧失阿米尔的弟弟,终于明白爸爸为什么会在阿米尔提出换仆人后那么生气。哈桑有个儿子叫索拉博。哈桑死了,还有他的妻子,只剩下这个小男孩,阿米尔决定赎罪,决定带走索拉博,给他更好的生活环境。

关着索拉博的,又是阿塞夫。他们把这个孩子也强暴了,在阿塞夫和阿米尔打斗的时候,是索拉博救了阿米尔,武器仍是弹弓,铜球射到阿塞夫的左眼中,这一次果真成了独眼龙。在回美国的路上,由于签证的问题,阿米尔曾经提出,让索拉博再次回到恤孤院,索拉博不愿意,以割腕的方式,曾想过自杀。

我想后来是个美好的结局,因为就算索拉博不爱说话,但当风筝放起来时,一切又变得那么美好!

追风筝的人故事梗概(二)

小说《追风筝的人》由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身在美国的阿富汗移民童年的往事和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的心灵救赎过程。剧情跨度是20世纪50年代到21世纪,全书类似自传体小说,主人公的经历和背景非常类似作者本人的经历背景。主人公儿时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主人公由于孩童的自私,非常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并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仆人孩子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主人公儿时性格懦弱,仆人的孩子勇敢忠诚,心态失衡的主人公后来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了仆人一家,导致仆人一家流落异乡,后来阿富汗爆发战争,主人公一家被迫出走美国。后来父亲的合伙人熟知内情,在临过世前鼓励主人公回阿富汗寻找当年的仆人小孩,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平复自己多年的负罪感。已经是事业有成的主人公鼓起勇气,第一次象男子汉般的回到了故乡,在满目苍夷和被塔利班统治的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追风筝的人故事梗概(三)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红与黑主要内容【荐】


红与黑主要内容(一)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红与黑主要内容(二)

《红与黑》主要描写于连野心勃勃的短促的一生。作品以于连的遭遇为情节线索,从惟利是图的外省小城到省会贝尚松、首都巴黎。从阴森可怖的神学院到黑幕重重的保王党集团,从爱情生活、宗教活动到秘密政治会议,鲜明地生动地勾勒出一幅查理十世统治下的社会画面。于连是一个木匠出身的锯木厂老板的儿子。这个富有才干的青年,在一个老军医的熏陶下接受了启蒙学说。他嫌恶贫贱的出身和低微的地位,向往拿破仑时代的生活,渴望进上层社会,将来能入军界。后来,他看到神甫的收入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便决定隐瞒自己的观点,准备沿着神甫主教的阶梯向上爬。于连刚十九岁时经西朗神甫推荐,到市长家当家庭老师,开始接触上流社会,他看到这些人心有愤慨,甚至幻想自己假如做了市长,一定会让公道、正义得到胜利。然而官场的尔虞我诈对他产生了深刻影响。他学会了迎合,常常口是心非,贵妇德。瑞那市长夫人对他的爱情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跟她的暧昧关系暴露后,于连被迫进入与世隔绝的贝尚松神学院。他的自由思想和出人头地的欲念,在此更加受到压抑,他感到度日如年,然而他每分钟都假冒为善,终于提拔为神学课讲师,并得到大主教的恩宠。不久,神学院内的派别斗争,殃及于连。他当了木尔侯爵的私人秘书。在阴谋与伪善中心于连进步神速,得到侯爵的赏识,重用。他的不凡言谈举止又激发了不满平庸生活的侯爵小姐玛特儿的爱情。他用征服玛特儿的办法实现了自己野心。然而正当他踌躇满志,扶摇直上之际,贵族阶级和教会狼狈为奸,设下圈套,威逼市长夫人写了揭发信,侯爵因此取消他和玛特儿的婚约。于连激忿之下,想正在祈祷的市长夫人射击,市长夫人虽未致命,他却因此被处死刑,最后上了断头台,结束了短促的一生。

红与黑主要内容(三)

作者斯汤达原名兹里贝尔,是法国作家。

威利耶鲁是瑞士国境一虚构的城市,野心家于连正是当地一名木材商人之子。虽然他是拿破仑的崇拜者,但是,他以为在王政复辟的社会中,神职是平民唯一可行之路,于是下定决心谋此一职。在他出任市长雷纳路加尔之子的家庭教师时,诱惑并且驯服了市长夫人。当他们两人打得火热时,风声传遍了整座城市,所以于连只好进入布占逊神学院。此时,由于校长毕拉尔神父大力推荐,他得以跃为巴黎的大贵族,同时出任政界名人拉莫尔侯爵的私人秘书。

前往巴黎的于连巧妙地掩饰了对于共和主义的向往,而在社交界广结人缘,其交友的手腕也日趋纯熟与超然。此时,自尊心强烈的候爵之女玛蒂尔德公主,深受这位身份虽低却傲骨凛然、精力旺盛的于连所吸引,而委身于他。事后,她发现怀有身孕,便强迫父亲应允她与于连的婚事。

由于候爵过度溺爱公主,在无计可施之余,只好派任于连为轻骑兵中尉。正当于连与玛蒂尔德公主的婚期将届之际,一封毁谤于连而署名雷娜尔夫人的信函寄到候爵手中。此时,于连因即将到来的成功,在一刹那间遭粉碎殆尽,于忿恨之余,回到威利耶鲁,以手枪射击祷告中的雷娜尔夫人,事后当场被捕。

狱中的于连,从一切庸俗的野心中获得解放,同时,与伤口痊愈的雷娜尔夫人旧情复燃,二人因此沉浸在幸福的深渊中。不久,当于连来到法庭接受审判时,他坦然地说:死刑是我应得之罪。话毕,便以贫穷人遭受镇压的牺牲者身份,控告主宰阶级的陪审员。庭上一听勃然大怒,便处以死刑,于连于是登上断头台。玛蒂尔德抱着于连的头颅,举行盛大的葬礼;而雷娜尔夫人拥着孩子,于三日后即与世长辞了!

伟大的悲剧主要内容


伟大的悲剧主要内容(一)

我学了一篇课文,是茨威格的《伟大的悲剧》。里面讲的是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出发,要和他们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率领的探险队捷足先登,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冲击南极得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伟大的悲剧主要内容(二)

课文写的主要是斯科特探险队一行五人精疲力尽却又满怀希望奔向南极点,却悲哀地发现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只好垂头丧气地踏上归途,最后一个个悲壮地死去。一方面,作者描写气候的恶劣,探险队与严寒的搏斗;另一方面,写探险队员牺牲的详情。先是被认为最身强力壮的埃文斯突然精神失常,在一天夜里死去。接着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而独自走向暴风雪像一个英雄似的走向了死神。最后,三个疲惫、羸弱之人爬进各自的睡袋,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伟大的悲剧主要内容(三)

通过描写斯科特一行人勇敢探索南极点,到达目的地之后却发现由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已经先于他们到达此地了,这让他们丧失了信心和来时的雄心壮志,最终因缺水,缺食物又缺热能而冻死在雪地里的事,赞扬了斯科特一行人为了祖国荣誉的不惜献身的精神和批判了发现他们自己已不再成功时的悲观。

培根随笔主要内容【荐】


培根随笔主要内容(一)

古今中外名家学者在读书治学方面都有一些独特的认识和方法,《培根论读书》虽然篇幅不长字数不多,读后却使人深感收益菲浅。

弗兰西斯、培根英国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科学家。他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中被称为哲学史和科学史上划时代的人物,马克思称他是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的始祖。在对知识的认识方面,培根当时在书中猛烈抨击了中世纪的蒙昧主义,论证了知识的巨大作用,他是第一个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人。

在读书的意义和作用方面培根有十分精辟的论述: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干。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干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辨,凡有所学皆成性格。培根说:人的天性像是野生的花草,读书像是修剪移栽。一个没有目标没有重点盲目读书的人,最终只能成为书的奴隶。

读书方法上培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培根说:有的书只要读其中的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一些好书则要反复地读。

《培根论读书》对读书的意义、作用和方法都作了透彻的论述,今天,无论是读书治学还是掌握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想,做到爱读书,会读书,这样才能读好书,才能获取知识变为力量的成果。

培根随笔主要内容(二)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美》、《论善美与性善美》、《论真理》、《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从《培根随笔集》的《论真理》、《论死亡》、《说人之本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他是一个热爱哲学的人。从《论高位》、《论帝王》、《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他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从《论爱情》、《论友谊》、《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他富有生活情趣。从《论逆境》、《论幸福》、《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他自强不息。从《论伪装与掩饰》、《论言谈》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他工于心计、老于世故。

内容主要是一些议论性质的短文,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伦理等许多方面,其中有《论读书》、《论真理》、《论嫉妒》、《论死亡》、《论美》等著名篇章,是培根文学方面的代表作,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蕴含着培根的思想精华。

该书1597年出版时只有10篇文章,1612年出版增至38篇,1625年版增至58篇,培根逝世31年后的1657年Rawel将培根未完成的随笔《论谣言》作为第59篇收入最终构成了今天流行的版本。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这位被马克思称之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科学家,出生于豪门,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波折后成为了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一桩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培根随笔》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本书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对于各种方面的内容培根都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培根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式。

《随笔》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等,几乎触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培根对他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之见。

《随笔》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于今天的青年读者,读《随笔》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因为《随笔》里包含着这位先哲的思想精髓。

培根随笔主要内容(三)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从《培根随笔集》的论真理、论死亡、论人的天性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爱哲学的培根。从论高官、论王权、论野心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热衷于政治,深谙官场运作的培根。从论爱情、论友情、论婚姻与独身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富有生活情趣的培根。从论逆境、论幸运、论残疾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从论作伪与掩饰、论言谈等篇章中,可以看到一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

麦田里的守望者主要内容工作报告怎么写


麦田里的守望者主要内容(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故事讲述的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概述: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雨衣,戴着鸭舌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妓女一到他又紧张害怕,最后按讲定的价格给了五块钱,把她打发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的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芘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芘,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芘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然后一起回家。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整部小说是以回忆的方式写的。

麦田里的守望者主要内容(二)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出身在纽约一个富裕中产阶级的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麦田里的守望者主要内容(三)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曾是学校击剑队队长,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但他不敢贸然回家。当天深夜住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旅馆里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装的男人,有相互喷水、喷酒的男女,他们寻欢作乐,忸怩作态,使霍尔顿感到恶心和惊讶。他无聊之极,便去夜总会厮混了一阵。回旅馆时,心里仍觉得十分烦闷,糊里糊涂答应电梯工毛里斯,让他叫来了一个妓女(十五块钱到第二天,五块钱一次)。妓女一看到他又紧张害怕,给了妓女五块钱打发她走了,可妓女要十块钱。后来妓女找毛里斯来找事,毛里斯把霍尔顿打了一顿,拿走了他们要的五块钱。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尔顿上街游荡,遇见两个修女,捐了10块钱。后来他和女友萨丽去看了场戏,又去溜冰。看到萨丽那假情假义的样子,霍尔顿很不痛快,两人吵了一场,分了手。接着霍尔顿独自去看了场电影,又到酒吧里和一个老同学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他走进厕所,把头伸进盥洗盆里用冷水浸了一阵,才清醒过来。可是走出酒吧后,被冷风一吹,他的头发都结了冰。他想到自己也许会因此患肺炎死去,永远见不着妹妹菲苾了,决定冒险回家和她诀别。

霍尔顿偷偷回到家里,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他叫醒菲苾,向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和理想。他对妹妹说,他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父母回来了,霍尔顿吓得躲进壁橱。等父母去卧室,他急忙溜出家门,到一个他尊敬的老师家中借宿。可是睡到半夜,他发觉这个老师有可能是个同性恋者,于是只好偷偷逃出来,到车站候车室过夜。

霍尔顿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书了,决定去西部谋生,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他想在临走前再见妹妹一面,于是托人给她带去一张便条,约她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见面。过了约定时间好一阵,菲苾终于来了,可是拖着一只装满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最后,因对妹妹劝说无效,霍尔顿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带她去动物园和公园玩了一阵。菲苾骑上旋转木马,高兴起来。这时下起了大雨,霍尔顿淋着雨坐在长椅上,看菲苾一圈圈转个不停,心里快乐极了,险些大叫大嚷起来,霍尔顿决定不出走了。

回家后不久,霍尔顿就生了场大病,又被送到一家疗养院里。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霍尔顿对这一切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书在艺术上颇具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求上进,抽烟、喝酒、乱谈恋爱甚至找妓女,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外表上的不良倾向,当然无法真正理解像霍尔顿这样的孩子,而我们多少成年人却往往用简单、粗暴、主观的方法去对待青少年(包括自己的子女),从而造成或加深两代人的隔阂。

本书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反映了青春变化期青少年的特点,无怪乎在西方社会里引起了广大青少年的巨大反响,而且不少成年人也把它看作启发自己理解年轻一代的钥匙。

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这种风格后来被不少西方作家所模仿。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俚语和口语。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优秀工作计划精选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一)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平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与真诚热情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二)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合上书本,我耳畔还清晰回响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背后隐藏的爱恨纠葛,心灵羁绊,一丝一缕又细细密密地缠上心头。回想整个故事,并没有让我时时刻刻心潮澎湃,却在我心灵的深处激起阵阵涟漪。这人性的丑与美在我体内引起深深的共鸣。

有时我甚至会想如果我是阿米尔,我会怎么做呢?在那一条阴暗的胡同里,看见那堆碎砖块上面哈桑的棕黄色灯芯绒裤;看见哈桑那任人宰割的眼神。我真的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为哈桑挺身而出,而被阿塞弗折磨、伤害与嘲弄,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吗?可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那个时代有一道横在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鸿沟:哈桑一个哈扎拉人。所以我理解阿米尔,理解是这个时代逼他作出的决择。也正因为这个导火索,故事情节发展,让阿米尔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作为读者我不想去责怪阿米尔,可也不想去赞美哈桑。哈桑固然忠诚、固然善良,他的行为固然让人感动,可是他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奴性却无法改变。当哈桑被阿米尔欺骗,他同时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凌辱,他也忍了;当哈桑被阿米尔愿望,他更忍了,甚至还承认了。这一幕幕让人心痛的场景接二连三的上演,让哈桑作出这一切的是他与阿米尔的浓浓友情,更是他奴性的不二证明。为何他不反击?为何他不解释?是因为他早已打心底认定他是一个哈杂拉人,只是一个再卑微不过的仆人而已。追其根本,罪魁祸首还是那个时代。而阿米尔和哈桑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悲剧罢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就像是佛教的轮回。曾经是哈桑为了阿米尔千千万万遍,如今阿米尔为了索拉博哈桑的儿子千千万万遍。他会为索拉博追逐天上的风筝,由一个放风筝的人变成了一个追风筝的人。至此文章题目的含义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这风筝即是人性的光辉。阿米尔完成了轮回也完成了自我救赎。不然他会背负着自责的苦难,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沉重,直至他生命的终结。

是爱与自责让阿米尔人性的光辉觉醒,让《追风筝的人》有了一个圆满的大结局。但我心中却升起一丝淡淡的惆怅:因为哈桑死了,看不到阿米尔的成长与救赎。那么阿米尔的救赎是不是太晚了呢?看不见哈桑与阿米尔冰释前嫌,兄弟相认的感人场景,小说的结局是不是还不够圆满,还是作者故意这样安排,让小说更有发人深省的深意、更加悲伤吗?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其实阿米尔的救赎并不晚,至少对那个时代并不晚,以他在忍受别人异样目光下抚养索拉博为结局,即代表了人性的觉醒,更加是这个时代黑幕上一道亮眼的曙光。而文末的我追!!!更代表了作者心中的希望与期待。记得书前曾写着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我知道阿富汗还有很多孩子没有童年。

也许更是为了他们而千千万万遍吧。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三)

纠结在书中的罪恶,善良,人性,兽性盘缠纠结成一段故事,在这故事中,谎言和信任并流,憎恶和喜爱共存,熟悉和疏离同在。

这是一个赎罪的轮回,奉安拉之名,皈依内心善良的冲动,洗刷先前的罪恶,在拯救他人的过程拯救自我。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如当时读《一千零一夜》,这个国度创造了这么奇特的这么绚烂的文化,而它的子民却仍匍匐在不可见的安拉脚下得不到解放。我想安拉的旨意不应该是创造一个阶级社会,并奴化底层人民,使其愚昧,任人使唤而毫无怨言吧。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凡夫对安拉的妄想罢了,求安拉恕罪。

然而当哈桑卑躬屈膝地叫阿米尔少爷时,疏离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种族血统只是借口,文化程度只是借口,甚至人的品行也是借口,对优越感的渴望并不能笼统地说是人性的恶,可恰恰是这种渴望驱使了阿米尔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过.

那可以是阿米尔爸爸说的偷窃,也可以称为自私.

如果说偷窃是种罪,人的一生,要偷窃多少次呢。人究其一生,是否可以洗清这种罪过。与别人的竞争,甚至正当竞争,或许不能称为偷窃,或许应该称为明抢。那么明抢,是否是一种罪呢。这自然是后话了。

到美国后的阿米尔,体会到优越感的缺失,有了别样的感受。谦卑的心才成了他前往阿富汗寻找索拉博的力量之源。这一次,新的优越感出现,所幸的是这种优越感具有不可撼动性。阿米尔是美国人,在那个自由开放的国度有稳定的居所和生活,帮助索拉博是他力所能及的事。而他和哈桑的往事所谓的愧疚以及血缘的情分,则成为他想要帮助索拉博的理由。

阿富汗受难的孩子成千上万,可索拉博只有一个。

阿米尔能否得到宽恕和原谅,没人可以决定,正如没人决定是否可以宽恕当年阿米尔的父亲对他的欺骗。这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感觉,你愿意宽恕愿意原谅了,任何理由都可以找得到的。

阿米尔说得对:但我认为,我不在乎别人的过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自己也有过去。我全都知道,但悔恨莫及。

没有人能够站在纯粹道德的角度去评价别人,因为人也有其卑贱的一面。因此我凭什么指责别人的过去.所以作者才会借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我们只能这样,一旦人性的恶犯下了罪过,人应该只有去行善才能救赎。这样的救赎其实还是为了自己的解脱。而为了自身的解脱,这,算是自私吗。自私,是否也是一种恶呢。

如此说来,罪是否皆是可原谅可饶恕的呢。安拉的惩罚,奉安拉之名的人的惩罚,又有何存在逻辑呢。倘若一个人故意犯罪,再来行善,是否也可得到原谅呢。罪和善的度,是有衡量标准的吗?罪和善的区别,是谁定的价值准则呢。

旁置这样的问题,我所着眼的,还有社会的善和恶。不予人以自由,不予人以公平,尽管这自由和公平的具体定义仍需商榷,这社会不会是一个善的社会。哪怕阿米尔是一个无比善良的人,当他心安理得地接受别人少爷的称呼时,那也是一种恶。一个纵容等级存在的社会,一个宣扬优越感的社会,它的恶,不是多少人的善可以洗刷的。

或许说,在这样的语境里,善恶有了小大之别,然而这不是大小的问题,当一个社会都在行一种恶,有知觉地或无知觉地,其中的个人的善,只能是逆流激起的浪花。璀璨夺目感人却也无力改变现状。

作者赋予了哈桑和索拉博以超高的弹弓技巧,其实只是予以弱者以丝毫的力量,偶尔这种力量还能在博弈中起制衡作用。使得弱者不至于太弱,强者不至于太强。作者也赋予了阿米尔前往阿富汗一路的好运,虽过程艰难曲折却也了却一番心愿。然而这只是小说,无数的不会弹弓的索拉博没有人去拯救他们,无数的去拯救索拉博的阿米尔们倒在了通往成为好人的路.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不只是贫富差距这么简单的经济术语就可表达的了。欺凌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救赎的程序化和格式化也日渐为人接受。最简单的例子,一个奸商做慈善,饶恕之?严惩之?或是所谓的科学对待之?

当善成为恶人为了减轻人们对其恶的量刑的工具时,善的存在无疑是受到了亵渎,此时的善只是成为或多活少扯下围观的看客们的愤怒的嘴角的挂钩罢了。

容忍恶的存在,其实也是一种恶,不是么。

阿富汗太远,塔利班也太远,可是我们的身边。所谓的转型期的中国,草菅人命恃强凌弱并不少见,少见的只是如阿塞夫那般用石头扔人的粗鲁罢了。更合法地杀人,更合理地杀人,用制度杀人,用生活压力杀人,用舆论杀人而看客们冷漠地围观,愤怒者喷点口水,同情者讲点好话,卑鄙者推波助澜难道,这不是一种整个社会都在行的恶么。

至少阿米尔的父亲是令人肃然可敬的,他用行动踏碎一地的空话。他明知自身也有恶,于是他不信安拉,因为安拉给不了善。于是他去行善,某种程度上他也成了安拉的使者,反思自己的恶,阻止自己作恶,努力行善。

但他逃不了那时那地的藩篱,他处在社会的上层,他用优越感去帮人,他默认了不平等及其他的存在。

事实上,当我们谈论起一些抽象的事物时,比如善恶,它们的定义永远值得商榷。于是我们总是有种无力感,这种无力感驱使人们放弃思考。但人们心里的困惑依然需要解答,于是转而投向了某种肤浅的甚至似是而非的理念的怀抱。

有时候,人们可以忘记社会,讨厌大我(乃至完全反对宏大叙事),活在一套扭曲奇怪的社会逻辑里,只在乎自己的一切,行不知所谓的救赎。受此书感动的读者或者会选择更加珍惜自己的朋友,然而他们是否会把素昧平生的人也视为朋友呢。

是否只有当他们的生命中出现了索拉博,他们才会去到阿富汗.

追求人类解放并不是一张口头支票,追求普世价值和追求人类解放并不相悖,甚至有一致之处。总是着眼于自己的人们永远追不到人类幸福的风筝,而他们自己也犹如一如可怜的风筝,被许多的力量操控,以猎杀别人求生存为存在的目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可以感人,也可以骗人。而在有的人心中,这个你,并不完全是指人,它更是为推动整个社会行善,追求人类的进步,保障人的基本权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向社会的一切黑暗宣战的骨气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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