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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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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上级司法行政会议部署和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四个全覆盖建设,争创普法全国先进市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创优争先,全局各项工作展开顺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学习调研引领全局

学理论,明重点。采取典型引路、集中宣讲,办班培训,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创建目标任务,报送创建工作情况11篇。学榜样,强队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榜样、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成立局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系统80余名干警赴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脱产专业培训。按选准配强的要求,启动司法所7名干部选任工作。组织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109人参加省厅职业能力培训考试。开展“公证助残月”活动,出证时间缩短一半。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全部建立。办好“司法清风”专栏,组织财经案例讲座和警示教育。今年共收到“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任务单50件,签收率、反馈率、诉求人满意率均达到100%。学为用,强调研。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组织上报省厅“创客行动”材料10篇、调研课题9项。基层就司法所办公面积、专职调解员及经费保障等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完成市人大、市政协对普法工作视察和调研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对法治建设及普法的调研,梳理“一五”到普法资料,为研究和评估xx普法板块提供了基础素材。组织信息员培训,改革表彰办法,信息排名无锡第一。上半年各级媒体用稿54篇。申报理论研究课题6个,省级采用论文3篇,市级1篇。

二、基础建设聚焦基层

一是突出规范化。贯彻全省县级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精神,下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253个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预计第三季度投入运行。先后组织了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录入骨干培训、基层法律工作者培训5批次300余人。省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3个100%(所有人民调解组织100%使用管理平台,组织数和人员数100%录入,纠纷数录入率达100%),彻底解决了以往月报数据与系统实际输入不一致问题。目前全市专(兼)人民调解员共2191名,人民调解组织378个,核查人民调解个案11273件,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493330元。

二是突出实战化。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每月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一季度研判信息《今年以来经济类矛盾纠纷增幅明显》,被省委《快报》采用。积极介入重大纠纷矛盾,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和影响力。上半年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参与调解了顾山镇涉及金额5500万元的土地纠纷、澄江街道左右装饰装潢公司与雇佣水电工猝死纠纷、周庄一幼儿溺水死亡纠纷、虹桥实验小学保安猝死纠纷等均妥善调处。参与调解的丹芙春城小区192名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的房产纠纷,进展顺利,局党组提出的中心要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要求已初见成效。

三是突出专业化。市调处中心结合人大、政协对医患纠纷调委会的提案,加大对专业调委会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建设、环保、劳资等领域调研。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医患纠纷82起、消费纠纷7起,交通事故纠纷6529起。市领导到中心信访接待共安排22次,共接访94批683人,中心通过预访疏导群众约53批384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734次,排查纠纷4424起,受理调解纠纷9020起,成功劝阻群体性上访112批1251人次,防纠纷矛盾激化47起。中心直接接待来访群众1005批次XX余人,直接受理调处纠纷112起,指导相关专业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共9818起。

三、矫正工作管理教育双向突破

今年以来,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5人,解矫462人,正常死亡1人,目前在矫765人;新增刑满释放人员839人,目前我市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3671人。

一是严格规范调查评估。全市共开展各类调查评估528件,其中审前408件,诉前17件,罪犯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21件,采信率在98%以上。

二是加大管理惩处力度。在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分阶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上半年共有8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警告处分,3人撤缓收监。走访全市250户家庭困难的两类对象,先后赴丁山等监狱延伸帮教。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教育模式。通过与社会教育机构协作,组织17名矫正官和6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学习。将以往的被动灌输式教育改变为主动交流沟通式教育,探索了体验式教育新路径。省司法厅柳厅长在《司法行政信息快报》批示“厅办、研究室、社矫局阅研,xx社区矫正引入传统文化教育方法值得推广。 ”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质量规范年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络、全市共挂牌成立11个社会团体、15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53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做到了一镇(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点 100%全覆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突破年”活动,加强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严格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准入制度,严格案件把控,完善非诉讼案件在各个环节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诉讼率达85%以上。报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案件7件全部获评,1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评江苏省十大优秀案例。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其中民事案件384件,刑事案件113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和网上咨询1916人次,“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听758人次。

二是组织和动员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考评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下发了《关于规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和值班费发放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为承担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值班补贴。注重开展诚信建设。3月份,局逐所逐人实地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限期整改。4月份,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170名执业律师一次性通过省、无锡市级年度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合格率、律师称职率均达到100%。

三是大力开展“法润暨阳春风行动”活动,积极开拓法律服务领域。1-6月份,全市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2173件,涉及财产标的额4.22亿元,索回赔欠款2.29亿元。全市31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159名,担任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963家,代理诉讼事务124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9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7500亿元,业务收费569万元,提供法律咨询983场次5120人次。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4036件,义务解答公证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3.8万元。司法鉴定共收案457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3%。

五、普法迎检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认真做好普法总结迎检工作。4月完成对全市的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份,对全市15个镇街、44个单位部门分头考核,及时指导。二是研究并确立我市普法宣传的特色品牌和典型经验。认真对照考核细则,收集整理普法工作资料,制作了全面反映全市普法工作成效的普法台账22本,更新法治文化基地内容,制作了大桥法治公园展板,编制普法画册、优秀公益广告画册,完成了普法电视汇报片。三是学法考法形式多样。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下发《关于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的通知》,聘请讲师团讲师讲授宪法课,印制宣传单海报进街道楼道8000份。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开展宪法知识的巡回宣讲,组织开展“全民学宪网上学法知识竞赛”等普法惠民活动。开展“12348 法润千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广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书籍300余本、资料XX余份。突出机关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1月10日组织全市公务人员 4553人学法考试,同比增加一千余人;2月22日 组织全市49名新提拔的市管副科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4月份,联合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推进会暨《青春的歧途》首发赠书活动,全市9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普法导师、各镇(街道)普法联络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发放法治事故集《青春的歧途》多册。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打算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结合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优化服务,狠抓落实,争先创优,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落实年度各项工作提供坚强动力。认真学习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基层基础会议要求,把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实战整体,使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突现出来。坚持建章立制、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全系统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让精通本职成为干警的努力方向;推进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发挥监察职能,建立依法行政检查督查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着力建优做强基层实战平台,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镇(村)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力争年底“人员落实、报酬落实、工作落实”。按照“做优司法站”的思路,丰富和拓展服务渠道和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着眼“做强司法所”,围绕“大型所”、“司法所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等课题搞好调研。

三、着力推进矫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矫正管理教育的质量。规范运作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力争12名社工等事宜尽快落到实处;配强矫正安帮队伍,督促各镇(街道)按照省厅要求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和制度的落实,督促“三防”专项活动落到实处;积极研究探索社区矫正公共道德文化教育活动,践行“以文化人”思想,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各乡镇街道劳动教育基地。全面推广使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率提升到90%,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使用新型技术定位设备。利用矫正试点十周年契机,召开纪念表彰会, 筹划制作画册、开设电台专栏、拍摄专题片等宣传活动。

四、着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打造充满活力讲究诚信的法律服务团队。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增强法律工作者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法润暨阳法律服务行动”,不定期开展企业回访;坚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律师公益服务基地规范化建设活动,充实公益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协助处理疑难信访、涉访信访等。深化“法律援助服务为民”活动,规范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巩固全覆盖阵地,构建规范化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和抽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示范(合格)站(点)创建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五、着力抓好普法迎检和调研布局,争创全国普法先进。扎实做好普法30年普法工作的梳理,力求把握发展规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加强法治副校长、普法导师的业务培训,指导各校根据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举办“法律下乡”、“法治对话”、“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各种送法惠农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加强普法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合作,精心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和“12·4”系列宣传活动。

六、着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面加强对工作的信息指导和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将修订出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意见,运用信息化手段获取考核数据。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对内网络,重点建设一个信息管理的数据库系统,负责处理和收集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和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平台,打通各业务专网的数据共享和处理。对外扩展司法行政网上服务的网络平台,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指挥协调工作的能力。按照《关于基层司法所绩效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创新和品牌工作的意见》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依据,加强阶段性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到年前有部署,半年有回顾,年终有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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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xx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xx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xx街道、xx街道、xx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xx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 | 返回目录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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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本文目录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模板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司法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今年上半年,司法局团总支根据《长宁共青团工作要点》和机关团工作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精品虹桥、国际商都、智慧高地、活力城区”的区域发展方针,团结带领局系统团员青年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建设,服务青年发展,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主要工作如下

一、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1、深化青年马读会活动,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局邀请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许涞华为全体青年马读会成员作主题为“党性修养与人文精神”的讲座;邀请周恩来总理生前工作人员、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高振普将军作周恩来生前事迹报告会;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和部分青年马读会成员赴南京雨花台革命遗址开展红色记忆寻访活动。七一前夕,局机关青年马读会成员与局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开展结对活动,通过实地家访、个别访谈、电话联系等形式,关心老同志的身体状况,聆听老同志教诲,学习老同志在艰苦条件下无怨无悔投身革命的感人事迹。今年是建党90周年,各团支部都组织了丰富多样的纪念活动,如观看《我们是共产党人——纪念建党90周年展览》,观看电影《建党伟业》。支部层面,机关团支部赴革命老区西柏坡、白洋淀、冉庄参观;金杜律师事务所团员代表前往嘉兴南湖,参观南湖中共一大会址;新华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走访江西宜春革命老区;区公证处团支部集体赴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凭吊革命烈士墓,参观陈列馆。

2、推进志愿服务,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今年5月,司法局团总支成立了长宁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在南京雨花台举行,下设三个团队,即“公证爱心卡”志愿者团队、“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团队、“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志愿者团队,鼓励广大青年党团员加入志愿服务队,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弘扬志愿精神。公证“爱心卡”服务团队立足为我区困难群体送去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维权小分队立足为社区百姓、楼宇白领、校园学子传播法律知识,保护其合法权益;困难群体关爱团队立足为区域内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献上爱心,送去温暖。司法局深入开展志愿者报名工作,各团队设有队长,所有报名参与志愿者队伍的人员均在“虹桥志愿网”注册,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党员志愿者个人档案、志愿服务台帐。“公证爱心卡”青年志愿者开展了“公证宣传社区行”活动,通过赴十个街镇进行公证法律服务宣讲,提高社区居民运用公证实现预防纠纷的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3、动员各方力量,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力度。4月初,和区律工委、青律联共同召开座谈会,就“青年律师培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发挥青律联对优秀青年律师的凝聚作用,加强对优秀青年律师的思想引导,引领青年律师为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人才资源。配合政治处、律公科做好青年人才的推优工作,鼓励优秀青年律师、公证员参政议政。局系统推荐傅平等6名律师、公证员加入区青联;选派10名律师参加区侨联代表大会。经过组织推荐和层层筛选,刘习赟、颜学海律师被评为第二届东方大律师和-上海市优秀律师;徐姗姗、屠磊和郑志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青年律师称号;林丽娟、马靖云和沈伟萍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女律师称号。

二、以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为工作抓手,推进基层团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1、着力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根据团市委《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和《长宁共青团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和团建工作实际,制定长宁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实施方案。上半年主要完成了调研阶段的工作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长宁律师》、司法局门户网站、“青春与法同行”博客等各种宣传阵地,切实把在律师行业中开展团组织全覆盖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到位;二是摸清底数。采取发放调查表、举办座谈、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我区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党、团建情况。听取团员青年对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深化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做好基础准备;三是分析数据。结合律师事务所年中考核工作开展青年律师人数统计及分析,进一步明确长宁区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律师事务所青年人员分布的现状,为推进我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力的依据;四是联系重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以走访、电话等形式对符合团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联系。深入了解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的基本情况,向事务所合伙人阐述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事务所团建与事务所发展的重要联系,努力取得合伙人对团建工作的支持。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求各支部做到“三个一”,即有一本工作台帐、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批活动项目;加强对团干部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组织基层团干部参加红色之旅、团干培训等学习交流活动,拓宽工作视野;认真做好团员青年信息库建设工作。加强团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邮件、开心网、微博等途径,加强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和沟通。通过“青春与法同行”司法局团总支博客发布消息、展示长宁青年风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博客互动。

3、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凝聚团员青年。一是积极参加机关团工委举办的“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选派的小品英雄儿女获长宁机关青年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表演奖”。二是组织各团支部在局系统团员青年中开展“金点子”网上征集暨团员意识教育专题组织生活活动。收集各类“金点子”,内容主要有如何加强“两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开展新时期的律师党团建设,如何构建“大调解”格局;如何发挥公证作用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等;三是举办“展青年风采扬法律之维——‘新华杯’长宁区律师辩论赛暨长宁区律师辩论队选拔赛”,挑选优秀的辩论队员,组建辩论队将参加区辩论比赛。

三、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主导,发挥团员青年在长宁创新社会管理试点中的作用。

1、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引导鼓励团员青年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过积极搭建律师行业与金融办、商务委、国资委、科委、工商联等职能机构的交流平台,引导青年律师着力于开发金融证券、投资兼并、海商海事、国际贸易、重组改制和民营企业等法律服务领域。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鼓励青年律师探索碳排放交易、清洁能源、知识产权、文化旅游产业的律师法律服务内容。

2、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引导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发挥青年律师在源头性治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青年律师参加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突出信访矛盾化解和核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上半年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周四区政府信访接待;参与司法所、调委会“双结对”活动接待咨询;举办社区法律讲座。参与化解沪光衬衫厂、原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法人股等突出矛盾信访。一些优秀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推动和引导青年律师参与 “六个便利联盟”中的“法律服务便利联动”工作,切实为园区、商务楼宇白领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维权服务。今年6月,多名青年律师参加了“情系白领法治先行”广场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

3、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年初广大司法行政系统青年积极参与“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帮困款7000元;积极参与党支部“双结对”工作,赴党支部结对困难家庭开展帮困活动。机关团支部团员青年赴天支居民区9户困难家庭每户送上一桶油一袋米。金杜团支部精心组织一个乐队,向全所员工发出奉献爱心捐助善款的倡议,对每位捐款同仁献上他们热情洋溢的赞歌。这次活动的全部4000元善款都捐献给了希望小学。君悦团支部团员青年参加君悦“自强”少年奖学金发放仪式。君悦律师事务所向长宁区辅读学校、长宁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三所学校的40名“自强少年”发放了合计2万元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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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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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伍基本情况

市、县(区)司法局及36个司法所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48名,其中市局在编干部职工33名,内设科室7个、管理机构1个(市公证处)。全市共有15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74名;市、县公证处共有执业公证员12名、聘用公证助理员21名;司法鉴定机构9个,从业人员123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4个,法律服务工作者66名;基层调委会387个,人民调解员1962名。市司法局XX年成立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下设律协总支和局机关支部、公证处支部、退休支部,共有中共党员57名,其中律师党员28名、机关党员19名、公证处党员6名、退休支部党员4名。

各项工作情况

(一)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1、注重结合,认真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改进思想作风、提高党性修养”、“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活动,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强化学习。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了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二是活化学习形式。通过举办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知识竞猜、评选优秀党员等,开展向身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读书精品交流会,畅谈读书心得,提高“执政为民”意识。三是对照检查。每名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召开支部定期党性分析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公开承诺。每名党员干部认真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在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出承诺,并张贴在公示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文明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惠民服务、阳光服务等六项便民服务措施,正在起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律师诚信服务承诺”、“律所诚信服务公约”等制度。目前共报送了专题信息7篇。

2、抓价值认同,培育廉政文化。在局机关楼道、办公室悬挂和张贴廉政警言警句、画29幅,制作“廉政风险温馨提示牌”和廉政风险电脑显示屏进行时时提醒,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春文艺汇演,自编自演舞蹈、小品、配乐诗朗诵等15个节目,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气息。开展“贴红旗读好书”活动,推行“政治生日”活动,通过感恩思想汇报、赠送“政治生日”贺卡和组织寄语等形式,营造党性修养的良好氛围。邀请市委党校吴惠珍教授专题讲授《党史》(二卷),分两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井岗山等地开展以“忆革命先烈、燃红色激情”为主题的红色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等教育电影,扎实开展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大讨论活动,率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提出“忠诚、诚信、热情、实干、公道、廉洁”的司法行政价值标准,积极培育并丰富“忠诚把方向、诚信提威望、热情促和谐、实干出成绩、公道服人心、廉洁正己身”的司法行政廉政文化体系。

3、抓警示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每季度上报一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安排和学习方案,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系统120多名干部职工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实地观看监所教育改造现场、生活管理现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展览、警示教育片,使干部职工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组织干部在市委党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听讲解、看专栏,阐释廉政教育的内涵,让干部深受教育。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观看市检察院牵头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专栏——巡展”,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我被13所学校开除”等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协助市纪委、监狱承办了“热血清风”--宁夏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主题晚会,强化警示教育活动。

(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

1、虚心学习,专题研究党务公开工作。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方案印发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等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主动向市纪委请示沟通,及时吃透有关精神和要求。同时,选派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区内外专题考察学习活动,虚心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2、把握实质,精心设计党务公开方案。5月中旬,研究印发了《xx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提出了以公开、透明、规范为目标,努力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破神秘、以规范立规矩的工作氛围,突出公开内容的最大化,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体现公开时限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力求公开程序的有序、到位,真正做到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四规范”,实现党员、组织、群众、社会“四满意”。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上作了顺序调整,进行规范要求。在公开内容方面,将党务公开的相关内容系统分类,制定了包括班子建设、民主决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中心工作等8方面内容,涉及44个一、二级党务公开目录,235个三、四级党务公开目录,将政务内容全部纳入党务公开之中;在公开形式方面,明确了系统内公开、社会公开、查询台公开等3种形式;在公开时限方面,规定了长期、定期、逐段、随时、及时、适时等6个时限;在公开程序方面,从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四个方面来落实党员群众的“四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规范化。

3、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抽调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负责人担任专职副主任,加强力量,全力推进。提出“自降一级”抓落实,规定各科室三、四级目录上报时限和领导小组办室公室审核完成时限,计划于8月份试运行。

4、先行先试,逐步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市司法局党务政务文化建设体系”,包括主旨、目标、用人导向、核心价值观、团队精神、职业理念、管理准则、公开承诺、行动口号等10个方面的内容,已于5月份上墙公开;购买了1台电子触摸屏,将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录入,方面群众查询和监督;在xx市普法网站开辟了“党务公开”专栏,以媒体形式向社会公开;制定了《市司法局竞争性初始提名副主任科员人选方案》;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情况

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根据班子、科室、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四个方法步骤,认真评查和分析班子、科室、岗位、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通过自查、互查、审查三个环节,全局共梳理确定了行政管理、干部任用、重大事项决策、队伍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党建工作等八个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70个。对重要岗位的40个廉政风险点在xx日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绘制工作流程及风险提示图、制定6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配套制度,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资料汇编成册,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范统一。

(四)效能建设情况

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筹措7万元资金,重奖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区)司法局,并签订年度效能建设责任状。制定了效能建设十项措施和八项规范,建立了工作目标立项考核、督查制度和“日清周结月评年考”机制,对每项工作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奖惩分明。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周例会、碰头会和周跟踪、月问效等形式,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半年,全市“三调联动”共调解矛盾纠纷4410件,人民调解矛盾纠纷1450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12余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386件,完成自治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任务234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2场次。今年以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政府和司法厅的肯定,市司法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机关党的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等称号,被确定为全市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学习型党组织试点、党务公开试点,6名工作人员分别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评为全区先进普法办,xx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模板(4) | 返回目录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五五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五五”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民主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五五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左志林6月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


本文目录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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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XX年6月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XX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优化发展环境”四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抓好三项建设,提高五项能力”,以“突出服务抓管理、提升素质促发展、建章立制抓队伍、规范运行促效率”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市领先、特色工作全市一流”的奋斗目标,为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我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㈠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有力抓手,按照“人人参与、正面教育、注重实践、群众路线、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从单位“一把手”抓起,从每位班子成员带头做起,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党课辅导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现场教育和观看影碟相结合,发函征求意见与面对面谈心交流相结合,征求听取意见和开展对照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边学边查边改,做到“四紧贴、四杜绝”即工作上紧贴“马上就办”、开拓创新,杜绝形式主义;服务上要紧贴廉洁为民、“三联四带”,杜绝官僚主义;作风上要紧贴“三严三实”、四下基层,杜绝享乐主义;做事上要紧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杜绝奢靡之风,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健全组织,为实践活动“保好障”。县委动员会后,我局迅速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人管,有人抓,出成效。二是动员部署,为实践活动“夯实基”。我局制定了《中共司法局党总支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等,建立了班子挂包基层所、支部联系点制度,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为开展活动夯实基础。三是强化学习,为实践活动“备足粮”。我局制定了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表,组织全体参学人员到富口镇荷山村红军基地参观学习;召开了“群众路线怎么走,服务群众怎么做”专题讨论会;邀请了原县政协副主席陈家禄同志解读《新党章》;观看了《焦裕禄》、《第一书记》等八部影片,使广大党员干部更深刻地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与群众的关系,做到思想上重视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四是征求意见,为实践活动“开好路”。我局多措并举,广开言路,扎实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公布开通热线电话,24小时接听群众声音;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采取“请上来”、“走下去”方式,举办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目前,全局已征集意见建议10条,已整改4条,正在整改6条;挂包困难群众30户,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1053件;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7件。五是谈心交心,为实践活动“卯足劲”。我局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截止目前,县委督导组与局班子成员谈心8人次;局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6人次;班子成员与其他班子成员10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挂点联系部门负责人谈心14人次;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5人次。

⒉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之指导和统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对局党支及下属3个支部进行换届改选,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今年,吸收了1名新党员,局机关支部和5名党员分别被县委和县政府直属机关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际效果;二是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党风廉政“风险点”并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态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杜绝违规操作、铺张浪费等行为;四是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化行政审批,坚决纠正“四风”和“庸懒散”行为。

㈡以“法治县”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⒈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对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状》检查督查工作,深入村(居)社区、单位,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着力构建县、乡(镇)、村(居)网格化普法格局,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法制宣传理念现代化、法制宣传格局立体化、法制宣传载体多样化、法制宣传制度规范化、法制宣传督查网格化、法制宣传成效目标化)。

⒉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一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协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县能力的实施意见》,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基地建设,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如4月4日,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深入城南中学开展了主题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预防犯罪依法维权”法制讲座。三是抓好企业经营者法制宣传,提高经营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如编印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法制之窗》1期4000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行动宣传单5000份,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征订《三明市普法教材——农民(居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691册,开展法律“三下乡”活动;评选表彰县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84户,市级“遵纪守法示范户”12户。五是开展其他法制宣传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到南霞、金沙园、政府广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文明交通行动”;部署“法治福建”建设宣传月活动等。

⒊继续深化普法。一是做好人大的调研审议工作。5月29日在前期配合县人大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县xx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结合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二是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xx年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⒋全面启动“法治县”建设。一是贯彻落实《法治福建建设纲要》,制定出台具有特色的《法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法治县建设的决议。二是召开法治建设动员部署会议,下发《XX年法治福建建设工作要点》,研究确定阶段性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精心培育“法治”工作试点,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迎接省、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社会调查,准确评估法治建设工作实效。三是组织开展政法综治重点课题调研活动,推荐上报《“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论文1篇。

据统计,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29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96次,解答法律咨询1300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50000多份,书写标语3048幅,展出挂图435余幅,出宣传栏267期。

㈢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⒈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着力抓好闽委办〔〕21号文件提出的“确保司法所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同职级、同建制、同保障标准”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主线,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和实战单位。

⑴充实基层力量。一是进一步配好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力量。今年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司法助理员和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目前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已上岗,3名司法助理员已进入公务员面试。二是抓好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法律专业学历知识的达标要求,提升素质。今年又有1名司法助理员考取了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班。

⑵健全规章制度。抓好司法所所务科学管理,重点健全和完善所务管理、效能建设、业务工作等制度,对司法所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建立目标量化考核和动态考评机制,强化便民利民服务设施,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⑶打造“一所一品”亮点。注重工作创新,每个司法所打造一个特色工作品牌,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⑴健全调解组织。以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改革发展”专项活动为抓手,规范县人调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满足社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目前,全县共有县调解中心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84个、企业调委会3个、行业调委会17个、涉法涉诉调解室和驻派出所调解室13个,调解员1725名。

⑵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950件,调处成功1836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的纠纷983件,调解成功935件,成功率达95.1%;属于行政调解的纠纷967件,调解成功901件,成功率达93.1%;受理民商案件1230件,审结民商案件1062件,调解结案及撤诉民商案件740件,调解率达69.6%。如凤岗司法所参与调处“1.7”垃圾车下滑致人死亡事件,签订调解协议,并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回访;3月27日,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四川农民工修房摔伤赔偿纠纷等。一是开展春节及“两会”前后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春节及“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县性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突出抓好欠薪纠纷、山林矿边界权属纠纷、劳资纠纷、突发性以及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共组织排查75次,参与排查调解员达900人次,排查纠纷442起,调处纠纷442起,调处成功381件。二是加强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治保员等基层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加大排查力度,使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对每一个重点纠纷调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调解时限,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一些长期未解决的纠纷实行做到“四定三包”,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掌握情况、包跟踪反馈;对新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上半年,共成立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小组121个,有356人次参与重大疑难纠纷排查调解,排查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88件,化解66件,正在化解22件。

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机制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常态排查机制,每半月组织一次排查;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条块联动,部门协同,形成了多元调解的强大合力。今年来,我局加强与法院沟通,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步骤和程序,全县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5件,提高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重点开展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案件和解,形成以检察机关侦监、公诉环节捕(诉)前调解,民事申诉环节的执行、抗诉、息诉调解,控申环节的落实善后调解为先导的联动调解网络,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

㈣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水平

截至XX年6月30日,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9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60人,累计撤销缓刑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228人;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15人(刑满释放人员42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90人),其中一般帮教658人,重点帮教57人,安置713人,安置率99%,帮教率100%。

⒈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

一是工作制度规范化。制定并下发《xx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创业管理办法》、《司法局关于xx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成立xx社区矫正重大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统一规范衔接、入矫、管理、解矫等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及时健全完善适合我县县情的矫正制度。今年来,我局“三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着力规范审前调查程序和方法,限时办理;着力规范审前调查文书格式,强化培训;着力规范审前调查结论出具,化繁为简),共出具审前(假释前)调查评估意见书121份。二是矫正宣告规范化。今年来,我局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今年5月,凤岗司法所组织3名未成年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不公开入矫宣告仪式,法院少年庭、派出所、社区干部及矫正对象家属均到场参加了宣告,达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三是矫正档案规范化。统一编印xx社区矫正工作、执行档案卷宗及矫正档案袋共计XX余份,发放到各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有关信息录入政务外网,实现一人一档。四是矫正监管规范化。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每周开展手机定位抽查,对社区矫正人员严格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调查评估、入矫报到、定期报告、监督管理、请销假、变更居住地、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加强管理控制。如今年,我局对10名职务犯罪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保外就医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五是矫正执法规范化。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撤销缓刑1人,提请治安拘留处罚1人,警告19人次、治安处罚26人、居住地变更12人次。如今年6月,我局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目前正在对一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重新体检审查。若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不成立,将提请收监执行。

⒉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我局强化衔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状况清楚、思想状态清楚等“六个清楚”,以用心衔接、耐心帮教、诚心扶持、细心交谈、真心相对的“五心”教育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树立生活信心,用实际行动为刑释解教人员送去了春天的第一缕阳光。一是进一步加强落实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流出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两头包,双列管”措施,落实重点帮教力量,加强管理控制。二是进一步抓好无缝衔接工作。在服刑在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各司法所每日登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本辖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数据,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成员及其亲朋好友核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并将核实结果1个月内于反馈至监所;在刑释解教时信息衔接工作中,司法所及时下载辖区内预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及时将情况通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同时填写《刑释解教通知单》,5日内通知村(居)民委员会或预刑释解教人员亲属,协助做好相关衔接准备工作。今年来核查信息51人,核实成功51人;无缝衔接715人。

⒊提升“1+8”模式创业创新管理服务

今年,我局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2月11日,组织30余名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XX年“春风行动”xx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其中16人与企业达成了初步就业意向;3月31日,与小吃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为期5天的特殊人员小吃创业初级培训班,共有30余名特殊人员参加了培训。目前,提升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及异地管控被列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范围,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据统计,外出创业的682名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中,已有653名成功创业,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㈤以服务“重点项目、民生领域”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我局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坚持把重点项目、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改“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法律顾问制度,采取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与农村普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解决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等领域的新矛盾,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专业化;整合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建立健全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级法律服务点,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XX年1月,我局在县工商联挂牌设立全省首家工商联法律咨询室,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与企业经营间的衔接,开创我县法律服务团零距离为非公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先河。XX年4月,公证处正式推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⒉积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紧紧围绕“五大战役”、“三规划两方案”等战略举措,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关系,积极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职能,为重点项目前期及建设管理工作当好法律参谋,从源头上规避重点项目的法律风险;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开展服务重点项目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如4月10日,梁东宇局长率律师到省、市重点项目双溪水库、汇华集团东南汽车缸套有限公司、金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聘请法律顾问等情况,送上联系卡等;县公证处为我市重点项目金沙区、金古园区的企业提供企业涉外经营活动所需的法人资格、委托书等公证。二是服务民生领域。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百名法律工作者进百村”活动,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为各村(居)指定一名定点服务的司法行政干警,印发入户联系卡(附服务者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如3月17日,高桥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深入辖区单位、村庄、街面商铺开展“送法律、解民忧、化矛盾、促和谐”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画、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倾听群众对治安防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与群众“零距离”交流,获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组织律师参与每月15日的县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及时为上访群众析事明理、释疑解惑,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来,共计接信访59批125人。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作为,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抓好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如4月24日、6月12日,我局分别与县法院、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确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在业务研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合作。其中与县检察院的良性互动为全市首家,并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制度,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收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的信息资料,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司法权威。

⒊强化法律援助工作

⑴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

一是结合法律援助“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上街宣传法援知识,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维权意识;二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塑造法律援助文化,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者良好形象,跟踪报道社会关注的法援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达到以案释法、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三是在法援社会宣传活动中,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立即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达到立竿见影的宣传效果。

⑵“四快捷”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

一是快捷咨询。在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看守所、交警大队等部门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84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了“咨询零距离”。二是快捷受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时限,建立“绿色通道”,对材料基本齐全的实现即时受理;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实行“先受理,后审批”;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实现“受理零等待”。三是快捷解难。发挥调解优势,落实援调结合,以调代诉,从时间、金钱双方面给予当事人方便。四是快捷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邮箱及举报热线,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案件评比、优秀案件展示等方式,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案件回访,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办理效率。

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70家,办理各类案件134件,提供法律咨询1765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56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36家,代理各类案件75件,办理见证96件;“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649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7件167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262.5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28起。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㈠突出主线,切实抓好法治县创建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普法工作的“倍增器”,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公益普法。二是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依托普法网站、法制短信、微博微信、法制动漫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

㈡突出主责,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基础性工作。一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医患等专业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力争在这两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配备专职调解员和数名兼职调调解员,配备一定数量的行业专家人才库,真正让调解在行业纠纷化解中产生作用。二是建立xx人民调解协会和在外小吃业主调解委员会,支持成立以公信力强的个人命名调解工作室。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所在“调解网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手段开展调解,打造调解工作特色品牌。

㈢突出主题,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做好“法律体检、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构建法律服务平台,服务重点项目。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健全完善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方式,重点抓好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和质量管理,结合县局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加强公证行业窗口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机关之间的沟通衔接,解决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实现民众法律援助案件与司法救助的结合;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劳动保障、计生、残联、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机制,推行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在受援方式上寻求突破,在受援质量上谋求提高,在援助效果上务求实效。

㈣突出效能,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努力打造“四最型”司法行政队伍。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4) | 返回目录

XX年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2022年上半年司法工作总结精选


在20xx年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办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矿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素质,注重业务学习

为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钻研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办事处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局、市局组织的网络培训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二、积极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的法律宣传工作

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开展省厅组织的实战大练兵活动,并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在上半年,我所人员前往所辖社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走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认真自查自究行政执法廉洁、廉政,有效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我所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在大练兵后动中通过摸排、调解、宣讲等工作,为重点人群开展面对面近距离服务,既锻炼了自己为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又扩大了地方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展现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法律政策宣讲深入人心

司法所充分利用局域网、等形式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我们主要在辖区居民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以讲政策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到各工人村和菜市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这样的活动宣传,有效营造了基层群众广泛知晓、积极参与,基层党委政府充分关注,大力支持的舆论氛围。

我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于老人,妇女重点宣讲《婚姻法》《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针对我所辖区为矿区的现状,我所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就顺便为群众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主要包括预防青少年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

(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

司法所积极参与婚姻纠纷、房屋纠纷、合同纠纷、农民共外出务工、职工信访问题处理等事项的法律服务,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司法所制作发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服务承诺等,广泛告知辖区每位居民,有效畅通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通道。我们发放法律服务援助连心卡,打造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了群众维权、打官司难的问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社区基层组织法律顾问,接受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委托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办理了6件法律援助案件。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又见成效

司法所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村入户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网络,大力加强居级调解委员会建设,坚持以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以及赡养抚养等与群众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为重点,排查工作采取走访式面对面的进行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全部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并落实责任人,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居,大纠纷不出街道办的局面。上半年,司机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3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纠纷18件,调解成功18件,其中邻里纠纷2件,婚姻家庭纠纷15件,损害赔偿纠纷1件。其中制作调解书的有7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及时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

司法所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逐一进行谈话教育,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每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我们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矫正、帮教工作,促使他们改过自新;进一步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低保、困难救济等措施,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防止重新违法犯罪。20xx年1月19日,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缪礼银、李媛媛、及安置帮教对象裴伟进行了走访慰问,并给每户送去一袋面、两袋米、两桶油约折合300元的慰问品。国庆节前,我所对这些人员全部走访一遍。目前这些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较为稳定,无重新犯罪现象。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无违法乱纪行为

司法所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严格要求自己,不给单位抹黑、不给自己抹黑。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干好份内工作,不辜负党和群众的信任。

2022司法局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20xx年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

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经济薄弱[/page]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20xx年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20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20xx年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20xx年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2022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模板


本文目录20xx年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范文

xx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统筹城乡改革综合配套试验区建设,为加快实现温江两个率先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治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参与成都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和目标,切实做好全区启动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5月15日全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区作了书面交流发言。7月3日,组织召开全区创建法治城市动员会。

2、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于4月21日在万春镇永和社区启动了xx年温江区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二是在天府街办推出六个一法律进社区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即一个法律辅导站。以一村一律师惠民机制为依托,建立法律辅导站,广泛开展问需于民保民生,促进法律进农家活动,拓宽普法宣传新渠道。一个法律图书角。以图书角为载体,提供民事、刑事、婚姻、家庭、劳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方面的书籍供群众免费阅读,营造群众学法的浓厚氛围。一本法律书籍。向每个家庭赠送一本与其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书籍,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一次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守法示范户平安户评选活动,广泛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增强群众学法主动性。一次法律培训课。根据群众需要,适时开办《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培训班,畅通群众学法绿色通道,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一名法律明白人。以居民小组长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培养法律意识强、办事能力强、法律素质高两强一高的法律明白人。三是开展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水法》和中国水周、4.26知识产权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

3、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完成了温江中学和东大街一小法制示范校的申报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与团区委、教育局协调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筹备工作。二是加强基层两委会干部法制培训。会同区委党校组织开展了对全区两委会干部的《物权法》培训,培训人员200余名。三是编撰了xx年法制宣传资料、流动人口手册和《行政监察法》宣传学习读本。编印了《xx年区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法律)》,进一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4、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求,围绕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以争创精品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1、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永盛、和盛、涌泉、万春4个新建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6-10月可交付使用。二是在全区10个司法所,按照职能,打造一所一品亮点特色,并适时在全区推广。

2、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思路。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六有六落实的要求,设立标准的调解室,并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本年度111个村、社区全部建成规范化的调解室。二是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三是与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了温江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适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实践中推进。

1-6月,全区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404件,调解纠纷140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354件,调解成功率为96%。

3、扎实开展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加强了对类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了-xx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三是强化帮教安置基地建设。1-6月,将15名释解人员安置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同时,对接收释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给予了过渡费补贴。

4、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坚持做到一清、二明、三进、四到位一清即底数清;二明即情况明、去向明;三进即送关爱进家门、送技术进家门、送法律知识进家门;四到位即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帮教到位、待遇到位。二是率先在全市组织全区10个司法所15名司法所干警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前复习,并依托司法所积极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

三、以服务项目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xx年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确定了年度公证律师服务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二是指导协助盛嘉、刘茂川两个个人律师事务所申报设立。三是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初审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工作。

2、强化律师公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一是五项措施服务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与区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为重大项目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组建项目区法律服务顾问团,严把项目区建设法律关,着力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做好项目推进中各类投票、摇号公证;做好地面状况、房屋及室内物品等证据保全公证;做好项目涉及继承、赠与、析产等公证;开展服务项目区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农村产权改革推进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组织律师针对产改存在的实际问题寻求法律帮助途径。三是及时出台公证服务全民创业三项措施。

3、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区一村一律师工作会议,总结表彰xx年以来的一村一律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二是探索律师法律服务新机制,创建了永宁模式的新平台。三是探索建立社区集体经济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把联系律师充实到社区集体经济实体中,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在制定规章制度、协议文书时的指导、把关,达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4、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首届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老年法律知识巡讲活动等,不断提高全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建立了温江法援qq群,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三是狠抓硬件建设。办公场所得到改善,中心硬件设施达到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由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定祥带队对部分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援助案件承办情况的意见,有效监督办案人员廉洁公正,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1-6月,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1352件,其中民事公证1010件,经济公证342件,涉外民事公证75件,无假证、伪证。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5件,其中民事99件,经济9件,刑事26件,行政1件,非诉讼20件,咨询441件,代书191件,顾问29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2件,受援人数426人。

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着力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新举措,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2、扎实推进三大主题活动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学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学英雄找差距、学英雄见行动,以学习促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国学经典诵读、红歌会、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举办计算机操作和速记比赛等业务技能竞赛、开展人民满意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评选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三是开展提速提质,加快发展主题活动,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工作提速提效。四是开展三大主题开放月活动,展示三大主题活动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群众工作,推动作风转变。五是组织干警三大主题在线考试,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六是代表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政法系统接受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验收,得到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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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

司法局工作总结20xx年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3) | 返回目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和使命。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工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实际我局制定了《××县XX年普法依法治工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XX年3月18日上午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XX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XX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XX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 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XX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 “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本》600本《禁毒法学习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邪教法制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普法督促检查工。XX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工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工委主任宝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单位重点检查了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工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工打算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对第142号提案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XX年6月23日开工于XX年2月12日通过验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XX年20日开工建设XX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用。XX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刑释解教人员763人。XX年新接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从XX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员认真开展工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严打”治及专项治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诉讼代案件118件;非诉讼代案件25件;办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代写法律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0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工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XX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使弱势群体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推进法援工上台阶。XX年共办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的管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代39件代写法律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县公证处共办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的领导确保律师工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职责、工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用和先锋模范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行政效率为关键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每周一的政治论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会议、件精神使全体干职围绕如何建设“效能型、服务型、责任型”司法展开讨论特别是公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要围绕如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展开讨论。努力把我局建成一个讲诚信、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范文20xx年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4) | 返回目录

司法所根据街道工委办事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帮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并对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支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同时指导各社区根据人员变化对各类支部及时调整,制定并支部实施12.4法制宣传月活动、2月27日参加街道与青奥同行传雷锋精神做文明市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3.15裴家桥广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人数达5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两会期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指示,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新犯罪,并补助8名生活特困的帮教对象1600元、矫正对象8名1800元,衔接帮教人员6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为100%;接收矫正对象6人,解矫2人,现在册39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分别两次支部个别矫正对象参加区司法局主办的矫正教育活动,7人听了刑法理论,8人参加了心理疏导讲座。矫正工作走访到位,矫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填写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量表。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岛路2号1栋1单元102室的龚风阳(男),到社区反映,儿童医院锅炉房与他家仅有一墙之隔,间距1米左右,锅炉房的噪音影响他的生活,白天在家里静不下心,晚上,锅炉的噪音使他彻夜难眠,他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儿童医院给予他经济补偿。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2.湖南路47号凤凰城立体车库从10月份施工以来,文云巷6号的24户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多次到市规划局去找,希望找到凤凰城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

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

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

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

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群体事件的隐患。

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信访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

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 ,致使处于无序状态。下午3时,街道主任倪一如、书记蓝绍森到29楼现场办公,召集了由鼓楼派出所、区司法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保卫、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湖南路司法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协商!2月5日在酒店29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会议各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江苏怡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和其曹律师、南京怡华酒店(下称南京怡华)和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成)及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委托周羽正律师都持有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会议双方[/page]

会议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内的资产除29层楼的其他2层楼的归属,江苏怡华的李海荣认为,另2层楼的产权是属于整个楼的公共部分分摊的,周羽正律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到有关部门核实,对方是否要收购酒店或请南京怡华拿东西走人?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

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

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传工作紧锣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经验总结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精神,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准备,并对社区的普法资料进行规范,随时准备迎接省、市、区普法检查验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举办《劳动合同法》大课,请法律专业人员授课;二是开展律师进楼宇活动,把法制宣传送进楼宇;三是开展中、小学生预防网络犯罪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矫正工作要求开展矫正工作,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并积极支部他们参加应该参加的帮教活动;四是按照区司法局通知要求,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并上报排查统计表和排查小结;五是填写上报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六是积极跟踪大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2022年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回顾20xx年,作为公司的行政文员,一年来,在公司各部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本职工作,也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身在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也有不足,需要将来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弥补自身还存在的缺陷。现将这一年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

一、踏实的工作态度

一年来,我坚持工作踏实,任劳任怨,自觉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尽量避免工作中出现任何纰漏。行政文员是属于服务性质的工作,且比较繁杂。

(1)每天我都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以保障业务部、单证部、船务部、财务部及设计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2)文员日常的工作内容比较琐碎,需要细心、谨慎,且不能疏忽大意,更不能马虎潦草。

(3)在行政部经理may的指导下,建立当日备忘录。我将当天的工作列入到备忘录里,一项一项的去完成,以免出现遗漏现象。

二、尽心尽责,做好行政人事工作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领导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使各项档案管理日趋正规化、规范化。同时做好后勤服务工作,让领导和同事们避免后顾之忧,在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主动的做好本部门日常内务工作。日常接待工作接打电话时,使用文明语言,说话和气、热情,礼貌地接待工厂及国外客户来访人员,对于遇到相关问题来咨询或者要求帮助的人员,我都会尽我所知给予解答或及时转达相关领导给予解决。

2、物资管理工作制定公司日常办用品购入和领用表,做好物资的领用管理,根据部门领用情况,进行领用登记。

3、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制作各类表格、文档等,同时完成各部门交待打印、扫描、复印的文件等,对公司所发放的通知、文件做到及时上传下达。

4、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将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档案进行分类存档,并做扫描电子存档,新员工评定表按年度排序装订成册保存等。

5、招聘工作查收邮件阅读简历,预约安排应聘人员进行经理面试以及总经理复试。

6、商务会议及展会行程安排工作制定出差计划表,预订国内、国际机票和酒店,确保出差人员的行程正常进行。

7、财务工作办公用品费用、快递费用的核对及申请,机票、酒店费用的支付,确保及时支付相关合作公司的月结费用。

8、快递工作做好国内国际寄件登记和签收递交工作,定期上dhl、aramex网站跟踪查询客户签收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快件,及时反应到对外业务人员和相关领导。

9、协助工作协助部门经理做好公司季度及年度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工作,以及搞好公司企业文化的宣传活动。

三、201x年度所学知识

1、行政部门经理may的指导学习正规化的文档管理、规范的公文写作、灵活的接待技巧、公共关系中的礼仪形象等。

2、单证部门经理林禄文的指导学习基本的外贸知识、国际快递的运费核算及成本控制、基本的网络维护及电脑方面知识、复印机和打印机的保养及维修。

3、船务部门经理常虹的指导英文软件及学习方法的提供,还时刻提醒我加强英文的学习及锻炼等。

4、设计部门经理jacky的指导photoshop的正确使用及公司存档文件的简单封面设计。

5、业务部门经理echo的指导学习echo在工作中有条理处理事情的方法。

6、财务部同事的指导费用申请单的规范填写、存档文件的正确装订方法。

7、外贸业务员ally和lilian的指导对外邮件in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三、服务“平安嘉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四、服务“法治嘉兴”建设,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xx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五、着眼打造“过硬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20xx年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以党的xx大及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根据年初局党委提出的"巩固省级文明单位,保持全国先进集体荣誉;干在实处,再立新功"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扎实推进"六项工程",不断深化"三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法治"、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推进基层工作"基础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不断完善"五个一",努力实现"五个要",夯实基层基础,培育"名所名长",较好地发挥基层各项职能作用,服务了社会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省厅"义乌会议"精神,年初市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部署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提升建所水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并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市局、区局充分重视巩固成果,深化提升;市局、市局、县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争取实现省级示范所创建满堂红的基础上,力争在落实省厅《规划》、提升规范化档次上有突破。目前,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有力,直管所建设取得突破。在上年全市66%的司法所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15家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所标准,总数和占比全省。进一步加大"名所名长"及评先创优工作力度,注重培育典型、先进带动工作。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7家调委会和12名调解员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不断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覆盖全面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加大了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坚持每月民间社情动态分析、每季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两会"、"xx大"等重点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解纠纷14665起,成功14429起,成功率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8件32人,防止民转刑47件344人。今年、两区还分别将人民调解等工作列入了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进一步推进了工作。

3、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断加强。根据上级部署,统一开展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在落实《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实施办法》中,重点做好"三无"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去年安置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立了一批新的安置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实体建设安置基地,拓宽安置渠道。各地还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拓展延伸帮教领域。帮教率98.9%,安置率97.4%,当年重新犯罪率1.29%,低于省厅控制3%的要求。

二、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取得新成效

1、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围绕全面实施"五五"规划,重在健全机制、强化指导、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签定了新一轮责任书。根据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下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成立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聘请了35位律师为义务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充实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系列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县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县委、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推进了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根据"五五"规划确定的各类重点对象以及对学法用法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人)、农民的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了《物权法》等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市级13名拟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接受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00多名实职处级干部参加在线法律知识测试,15000多名公务员集中进行了书面考试。举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期骨干培训班。组织了百场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进一步推进了青少年学法工作。编印万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典型案例选》和八期法制宣传挂图,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法律、计生"五下乡",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加强了教材的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发行六万余册的教材,为全面铺开各类对象学法打好基础。

3、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根据上级总体部署,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意见》,隆重启动"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在全市组织了"法在我身边"的"一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开展了聚焦"五五"摄影大赛、"百家网站奥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也都选择了"七进"中的若干重点内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览、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4、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按照"整体上水平,典型出精品"的工作要求,继续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作为重点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4月份,在市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现场会。抽调了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地申报的四、五"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圆满完成了省厅的抽查考核。区实行"动态管理、分级奖励"制度,深化了创建效果。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各县(市、区)三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达到到90.2%、78.6%,被市、省命名为四、五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93个和19个。

三、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为抓手,实施法律服务"服务工程"取得新成效

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力量,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制定了《关于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分别指导,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局重点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成效明显。等1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十强中介服务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授予-全省文明公证处。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查卷、听庭、询访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质量日常监控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律师文化建设和电子管理,促进了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律师陪同党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律师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两个律师咨询团作用,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引导律师面向基层,为建设新农村服务。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并首次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支持,积极维权,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县开展了"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结百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予以了专题报道。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律师370名,全年担任法律顾问2498家,代理案件13085件,非诉讼事务951件。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3家,基层法律工作者232名,担任法律顾问319家,代理案件5480件,非诉讼事务4760件。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在全市构建公证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公证信息平台,为实现全市公证业务系统联网打下了基础。开展月查、季查、年查的公证质量检查系列活动,加强公证员业务素质教育,强化监督,提升公信力。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市公证处参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业务公证,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全市共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24名,全年办理公证29806件。

3、健全机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市局调整了司法鉴定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执业检查,规范所内所务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加强对鉴定人的鉴定技术、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提升执业水平。同时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开展鉴定援助工作,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目前,共有司法鉴定所4家,司法鉴定人17名,办理案件1018件。

4、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按照司法部"最、最规范、最严谨、最廉洁"要求,热情服务,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狠抓安全保密和现场实施工作,并首次对考试区域实施无线电监控,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今年我市报名716人,参考594名,17.17%。市局被省厅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

四、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立足点,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取得新成效

继续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民心工程”来抓,通过;抓规范,促管理;抓改进,促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法援中心共接听接待来电来访16685人次,比上年增长15.62%(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6578人次,同比增长48.7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0件,比上年增长14.43%(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220件,同比增长37.5%)。全市5家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市“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厅推选为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1、规范法援工作,确保援助效果。通过加强机构规范建设、服务规范建设、监督规范建设,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监控体系建设,实施了法律援助受理工作质量跟踪制度,完善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听庭、查卷、回访等工作,规范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提升了援助质量。

2、拓展法援领域,实现“应援尽援”。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整合援助资源,全市已建法律援助站13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964个,并建立了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地还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大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如市采取网上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方式,县采取了流动法律援助站的方式,区采取援助站主任挂靠区中心的做法,县在各村配备了农村法律顾问等,为“应援尽援”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以确保劳教场所安稳为前提,实施劳教场所“安全工程”取得新成效

1、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时间、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理。先后开展防暴、消防、防疫等多次安全演练,开展民警岗位练兵、“双百”等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完成大门、围墙和全所监控系统改建,做到安全防范工作软件硬件双到位。从而确保了劳教场所持续七年安全稳定。

2、深化了劳教工作特色。认真总结完善“三种管理模式”,重新制定并实施了《市劳教所加快推进三种管理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治工作,探索建立劳教人员周末回家制,深化劳教特色。巩固“部优学校”成果,深化“三课”教育,大力加强所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增强劳动的习艺矫治功能,共有27人参加培训并取得等级证书,劳教人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六、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实施队伍建设“系统工程”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求新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载体,深入学习,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市局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进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有效开展了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领导班子战斗力更强,党员干部素质更好,机关整体形象更佳,各项工作业绩更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通过广泛发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剖析整改、统一考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念教育,不断提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市劳教所、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良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成员到省厅机关宣讲。

回顾工作,在看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与时俱进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改善民生、发展民主政治等的作用;二是如何高标准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水平,有效整合现有司法行政资源,做精、做实、做特重点工作、民心工程;三是如何进一步保持部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进一步树新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重视和改进。

2022市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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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法治化进程,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完善和规范了18个民调示范村。全市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余次。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XX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年全年,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市公证处办理各项公证1290件,其中:经济公证72件;民事公证382件;涉外公证836件。公证合格率达99.8%以上。市恒盛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共办结诉讼案件1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经济案件117件,为政府和村(企)担当法律顾问108家。全市举办法律广场、普法大集、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完善乡镇调访一体化为重点,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促进了和谐穆棱建设

1、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在全市9个乡镇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司法所为依托,司法信访部门具体承办,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访室,主任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屯每20户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由村民代表兼任。逐步完善了乡镇调访办、村调访室、调访信息员三位一体的调访网络。全市调访一体化领导小组1个,乡镇调访办公室9个,村调访室125个,调访信息员321人。各乡镇组织调访人员培训18次,培训农村调访人员600余人次。

(2)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排查、领导接访、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六项制度,规范调访业务建设。严格按照省、牡市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乡镇调访办公室、村调访室全部使用统一格式的调访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访笔录、调查笔录,调访协议书、回访记录等文书用纸,对调访范围、受理登记、调访过程、告知事项等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实行调访责任制,确保调访工作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公正性。

(3)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为有效建立调访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镇(乡)村,避免民事纠纷转化为上访案件或刑事案件,建立健全了新的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信息网络,做到知心感性、通达民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了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访网络作用,形成上下沟通,分合有度的立体调访体系,村调访室解决不了的案件移交乡镇调访办公室调处,跨区域案件联合其他调访机构共同调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调访局面。

2、调访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发挥明显。

调访一体化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态势良好,作用明显,效果显着,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接访、调解、处理的有机衔接和一条龙运作,基层信访案件总量明显下降,闹访、缠访等无序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乡)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依法调访、息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共接待、调处了各类调访纠纷456件,移交148件,防止发生集体访和民转刑案(事)件16件(次)。

一是较好发挥了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作用。在4月初土地纠纷高发期,采取全市统一的矛盾纠纷、上访案件地毯式定期全面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长假进行节前的重点纠纷排查;在下城子工贸园区征地、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中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纠纷及纠纷隐患176件(次)。磨刀石镇调访办得知转心湖村十余名村民扛着锄头、铁锹到政府要地,如解决不好,他们要进京上访讨说法,调访办立即将村民召集过来并热情接待。接访后,调访办深入村屯入户查访,查清矛盾的产生原因是:在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期间,由于村民外出务工,没有认真对待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在二轮土地延续承包时,村委会没有认真核实,就将流转的土地谁种着就错误的过在了谁的名下,并发了二轮土地经营权证,导致侵害了原有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找村委会解决,没有结果,造成了集体闹访。调访办多次入户做应返还土地的农户的工作,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政策。经耐心的宣传、调解,多数农户退还了土地。平息了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较好发挥了维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八面通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纠纷中,由于八面通镇调访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和出色表现,保证了旧城区改造建设的进度,为城镇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较好发挥了跨区合作的联调作用。通过建立村与村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联合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在村内或乡镇内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纠纷。全年共开展跨乡镇联合调解13件。

3、民调示范村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狠抓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规范组织、规范调解程序、规范归档立卷。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个乡镇要完善提高2~3个民调示范村的要求,各乡镇司法所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按照印章、标识、程序、徽章、文书五统一,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的总体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对2~3个村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调解厅设置,规范调解文书格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调解程序,强化示范村的调访一体化工作职能,提高了民调示范村的示范效能。

4、社区矫正试点和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1)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启动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软件,由监狱和劳教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录入到软件系统,通过上级部门把释解人员信息通过网络逐级发送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分发到我市的释解人员信息已分解到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排查核对。各司法所发动和依靠村两委班子、释解人员亲友和知情群众的力量,对释解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排,做到有接茬登记表、帮教记录簿、排查总结报告、安置或就业情况登记表。全市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2人。经调查了解,刑释解教人员中73人在家务农或从事个体经营,表现良好,另有18人外出打工,2人查不到去向。对生活困难的释解人员协调民政部门进行适当救济,对自谋职业的释解人员协调落实各种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释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营造了宽松的环境,有效防止了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完善。通过近3年的试点实践,对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工作例会、档案管理和接收、教育、监护、考核、解除等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二是社区矫正的帮教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完善。1、与市法院进行衔接。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五种犯罪人员,在判决宣告后,责令其及时到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至今,新接收矫正对象33人,其中:管制的10人,缓刑的18人,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5人,无一人在矫正期间再违法犯罪;2、及时建档谈话。矫正对象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她)们的基本情况,为他们建立矫正档案。告知其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要求矫正对象每季度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情况。3、认真帮扶矫正。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八面通、穆棱2个司法所从法制教育、就业指导、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矫正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和帮助,用帮扶、感化的手段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1、强势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140件,办结140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37件,刑事辩护案件3件;法援中心办理10件,法援工作站办理130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网络。调整和健全法援工作站的组织机构,保证16个法援工作站都有专人负责法援工作。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使工作人员明晰审查、受理法援案件的程序,掌握法援工作的受案范围,基本掌握法援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规范乡镇法援工作站办案工作,按照《全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细则》的要求,9个乡镇法援工作站统一挂牌。要求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细则》,对涉及法援的范围、申请援助的途径、申请援助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二是完善法援工作制度。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在完善法援中心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制度。主要完善了学习制度、受案制度、工作职责权限、办案质量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市司法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20xx市司法局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1、市直工作队驻点村基本情况统计表

2、市直工作队情况统计表

市司法局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0xx市司法局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一、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XX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XX年新创建国家级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20xx市司法局工作总结(4) | 返回目录

根据省、市委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三万”活动工作队安排在襄州区伙牌镇张伙、焦洼、董岗和沈岗4个村开展走访民情活动。三个月来,在市委“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和襄州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市局党组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走村串户,深入农户家庭、田间地角,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了解广大村民的“所思、所忧、所盼”,为群众送法律、解疑难,受到了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好评。截止到5月20日,已对4个村共27个村民小组、968家农户全部走访完毕,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共113名干警参加了走访活动,先后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共29条,为驻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教材800多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多人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起,协调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市局工作经验先后被市委“三万”活动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中国日报》等有关新闻媒体刊载转发和推广。

一、主要工作方法

(一)党组重视,坚持全员参与。局党组坚持把开展“三万”活动当作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作一次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机遇,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市委“三万”活动动员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万”活动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局长金崇保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星亮同志为工作队队长,从局机关抽调2名工作能力较强干部组成“三万”活动工作队,实行分管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定村包户的办法开展走访活动。4月1日,工作队长陈星亮同志就惠农政策、农村社会调查、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对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4月2日,市局组织机关7名年轻干部对驻点村进行走访调研,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助推“三万”活动深入发展。两个多月来,局机关、劳教所、公证处全体干部分期分批参与走访民情活动,局主要领导先后7次到驻点村走访民情,并与农户一起劳动,实现了“机关干部全覆盖”。

(二)精心筹划,深入宣传发动。3月12日,工作队进入驻点村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在了解各村基本情况后,工作队采取与群众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更加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农民群众在了解了“三万”活动的目的意义后,对工作队的态度由开始的警惕、怀疑、抵触转变为热情、信任和支持,为工作队和局机关干部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使“三万”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三)结合实际,注意工作方法。工作队所驻四个村距市区只有20多公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白天不见人,夜晚不见灯,入户调查找人难,也容易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引起村民的误解。针对这一情况,局党组结合实际,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见缝插针,利用午饭和傍晚两个时段进行入户走访,严格遵守群众工作“六不准”纪律,在走访民情活动中,坚持“多听意见、少表态,多引导、少附会,多化解、不添乱”的工作思路,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村民的认可。许多村民感慨的说“多少年了,终于又见到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的朴实作风了,党的优良传统又回来了。”

(四)全面走访,不漏一家一户。针对驻村空巢户、候鸟户多,实有人口和情况难以调查的不利因素,工作队在进村入户走访前,在村“两委会”协助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统计农户户主花名册,按照名册逐户上门走访,坚持走访到每家每户,确保不漏一家一户。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工作队对临时在外务工农户进行了查漏重访,向长期在外务工农户发放了“三万活动联系卡”,并及时对走访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作队员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有意见要反映的农户进行了回访。每村走访结束后,工作队及时与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走访的问题,帮助村委会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五)恪尽职守,严守工作纪律。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始终严守群众工作纪律,时刻牢记“三万”工作的“六不准”,并将其公开,主动接受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俯下身子、深入群众,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工作上高标准,在生活上低要求,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吃住按标准付钱,真正做到对群众“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

(六)倾听民意,为民排忧解难。工作队在走访民情的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解决难题。董岗村二组农户裴守国于10月组织村民出外打工,工程结束后,建筑老板拖欠工资7000余元,使裴无法向村民支付工资,村民屡屡找裴索要工资,裴为此苦不堪言。工作队在走访中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裴守国情况反馈给襄州区伙牌司法所,指定伙牌镇司法所协调帮助裴守国讨回工资,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当工作队帮助裴讨要工资一事在董岗村传开后,不少村民都纷纷打来电话或上门向我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两个多月来,工作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真心真意帮助村民办实事、解忧难,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科学化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在国家“村村通”公路建设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群众自愿出一点” 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尽快完善农村通组道路的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政策调研,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政策体制,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推进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进程;二是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立项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部分岗地建造大型机井,对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和维护。动员和组织当地群众,利用农闲季节对堰塘、水渠的清淤修复,确保堰塘、水渠等设施能够起到应有作用,满足农田灌溉基本需要;三是建立广播电视接收、网络信息传递和自来水供应系统,确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通到村组,安全饮水工程通到每户。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会”班子建设。以《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要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村民自治,完善村民代表议事、村民议事和公示公开制度,让村民广泛享有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组干部工作水平。要深入推进“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一是要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进一步重视农村村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将自然村组长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培训,实行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励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农村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农村劳务输出,提高农民收入。目前,进城务工的劳务输出方式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业。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和广度,畅通务工信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引导农民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技术条件,促进生产集约化、专业化,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从而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加大对农民自主经营的扶持,充分发挥农村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整治项目的补助。

(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及广播等有效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使全体村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深刻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

(一)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工作机制,每年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越是艰难困苦,越能锻炼人,越能考验人”。机关干部只有真正深入基层,才能了解老百姓想什么,要什么,干什么,才能找准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挂职锻炼,使广大机关干部学会换位思考,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持与驻点村联系。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继续深化“三万”活动成果,保持与驻点村联系,牢牢把握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坚持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作风建设、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关心的地方、最盼望的地方,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实行包村联户制度。以“转变干部作风、关爱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领导包村、部门包组、干部包户、党群结对为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人才、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城乡联姻、帮贫扶困、互促双赢的新格局。要建立组织对接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对农村“两委会”班子实行定点帮扶,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农村党组织在引领发展、服务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依法办事。

(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作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正义。

三个月的走访活动,我们走遍驻点村的每家每户,深切感受到党的富民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深刻变化。尽管农村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农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信赖是有口皆碑的。通过开展“三万”活动,使机关干部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我们将认真总结“三万”活动工作经验,结合收集整理民情民意,研究制定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办法和举措,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三万”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与驻点村的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帮助村民排扰解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附市司法局“三万”活动走访民情收集的意见

2022司法局工作总结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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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

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经济薄弱[/page]

(一)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新农村,村集体经济是基础。彭家岭村基本上属于农业村,由于受土地资源(山多耕地少)、土质结构(严重碱性土壤)的制约,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据调查,该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2.5万余元。除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承包给个人外,几乎谈不上有村级集体经济。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撑。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集体经济差、底子薄,村内公益事业几乎没有,尽管这几年时有一些投入,但村内主干道至今仍有5公里没有硬化,村委会办公楼改造后,上级要求的党员、治安、计划生育、民兵等阵地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泵站维修经费得不到落实。村提水泵站始建于80年代末期,承担村500余亩水田的浇灌任务。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管道和提水泵机已老化,每年水稻播种季节,都要进行检修,方能提水,据统计,近几年的检修费用,每年均需2万余元。为了解决这笔经费,村委会也进行过多次研究,曾希望通过个人承包经营来转移该项负担,但由于管道、泵机老化严重,至今无人问津,只能靠村委会借贷维持。

(四)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彭家岭村青壮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村民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即使外出务工的青状年,对法律法规知识也了解甚少,遇到涉法问题不知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对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我们将继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运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新农村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将把村干部和村民思想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让全体村干部和村民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方法,切实引导村干部和村民立足本村实际创业发展,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外出的家人不一定都能赚到钱,在家只要依托石花镇,经营得好照样能够赚大钱的道理。而且工作队计划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与村委会干部一道动员外出务工的能人回家创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共建美好家园。

(二)因地制宜,促进村民种植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经济,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们将结合彭家岭村的现状,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村民增强种田种地就是种钱的效益意识,改变以往种田糊口的传统思想。引导村民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把效益低的粮食作物调整为效益高的经济作物。大力开发具有潜力的荒山,动员本村一些有经济基础的能人承包荒山,发展山地经济。同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邀请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为村民传授种植、养殖知识和技能,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用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彭家岭村的5公里道路硬化和村提水泵站维修经费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两件事。我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地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以国家扶持政策为主、村民自愿捐款为辅、村委会筹措资金补缺的工作思路,争取在为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办1-2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依法办事意识。我们计划今年在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司法局的自身优势,结合我们的本职工作,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结合村民委员会选举、征兵工作、婚姻家庭等,广泛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兵役法》、《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村民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和促进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村民的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依法为村外出务工人员、特困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困难村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促使村民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年来,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市直机关相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必须把我局新农村建设在度推向新的高潮,全面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我局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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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0xx司法局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市司法局xx年纪检工在云南省司法厅纪委的指导和市纪委、××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四次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XX年工规划》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大源头治力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一、基本情况

(一)围绕中心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

紧紧围绕中心工开展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的政令畅通。按照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市司法局关于xx年执法效能监察和纠风工安排意见》重点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进行监督检查。

(二)转变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把改进党员干部风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风、学风、工风、领导风和生活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少数领导干部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树立和弘扬良好的风认真解决论脱离实际、风漂浮、工效率低下、风拖沓等问题。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加强对党员干部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重申工期间不饮酒倡导接待时中午不饮酒下午不酗酒的中以提高全民对廉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通过法律知识竞赛和普法考试的情况看普法对象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对廉政法律法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为我市开展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高我市国家公务员廉政从政意识起了一定的促进用。

二、存在的不足

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工的创新还不够。

三、XX年的打算按照上级安排的年度工认真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的落实;

2、认真执行服务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3、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20xx司法局工作总结(4) | 返回目录

一年来,我局法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围绕创建“省法治市”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各项执法监督,全力提升了司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水平。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明确内部责任。实行局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确保了法制工作有专职人员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严谨的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继续加强部门执法责任制,严格内部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是开展依法治局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试行),严格执行业务科室执法责任制,按照《方案》和签订的执法责任书所确定的业务科室执法任务和职责进行内部执法考核。

三是全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完成工作任务。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我市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负责,牵头做好了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资料申报、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执法体制,切实履行法制工作部门的参谋、顾问和监督作用。

一是落实法制工作部门与业务科室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工作交流,业务科室与法制工作人员的联系得到加强,为法制机构履行参谋、顾问和监督职能提供平台。

二是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制度。对于本行政机关的重要行政行为,实行业务工作会和涉及重大决策等事项要有相关业务科室、处所人员参加,全年法制工作部门共参与聘用工作人员合同审查、签订52件次,其他合同3件次。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保证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统一。法制工作部门参与制定审查了《市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市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司法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安排部署各业务科室以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对我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共计73项行政权力,再次逐项核对清理并上网公示。

(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新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公证申诉和行政处罚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复议应诉案件。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监督工作,加强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考核与督查,配合业务科室参与处理涉及律师服务的投诉2件,经过积极工作,当事人自动息访,有效避免投诉、申诉、举报行政不作为和违法作为的发生。

(五)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清理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资格。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司法行政职能发生变化,司法行政队伍也发展壮大。为进一步规范执法队伍,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科室、司法所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审核,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9名,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申领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是履行律师管理职责,促进律师规范执业。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律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抓好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律师刑事辩护权利保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我市深入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评估管理等规定,以规范管理,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财政预算社区矫正经费60万元,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实现“零”脱管、漏管的工作目标。从10月20日至10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13名,解除社区矫正217名,在矫正人员551名。

四是案件评查工作进入常态化。一方面开展政法部门类型案件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部门开展类型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6月4日,我局完成了对市人民检察院度特检科办理的未成年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共抽调检查案件5件,均为合格案件。另一方面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对度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通知》(简委政法[]115号)文件安排部署,我局正在开展2件人民调解案件和3件公证案件的评查工作。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台阶。在3月下旬,召开了基层法律服务集中年度检查执法检查会议,通报了度基层法律服务目标考核情况;开展了度集中年检注册执法检查,抽查案卷210个,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25件已结案件不及时装订归档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规范执业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初审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律师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及年度考核工作。今年受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2件,律师执业申请初审7件,及时按要求、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呈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二是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年检备案制度。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完成了21个度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6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注册,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承诺书。每个年检执业人员严格办理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七)积极开展执法理论调研,论文获奖又见成效。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学会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征文活动,在上报的4篇调研文章中,我局司法助理员尧英撰写的《检察机关减刑、假释同步监督机制构建之探索》喜获二等奖,推进了我局执法理论研工作,执法理论调研工作有见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改进检查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二是继续开展对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案件质量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案件质量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四是加强对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有关执法依据和执法规范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怎么写


在过去的半年中,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县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我镇当前中心工作,不断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镇大建设、大发展创造了良好稳定的政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素养,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及综合素质的提高。

为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水平,使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注重自身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是于三月下旬在凤灵社区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对我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五月中旬参加县局开展的井岗山革命摇篮之行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三是五月下旬参加xx镇党委举办的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六月初参加市了基层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及标委会观摩会。半年来,我所不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全体干警积极向上,在学习中提升了业务素质,在工作中锤炼了精神品质。

二、树形象,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我镇实际,结合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等联合镇综治、法律服务所、妇联、团委、安监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行大型的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六月,我所轮流在各社区、村开办了普法培训班和法制夜校。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广大群众常遇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三、 促和谐,人民调解工作长抓不懈。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六次深入到各社区、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六月初,我所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调月活动,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重点、难点纠纷,截止目前,我所有效预防纠纷三十余起,成功调解纠纷四十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九起,涉案金额高达25万余元。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成效显,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

我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人口总数占全县两类特殊对象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上半年,我们对这两类特殊群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走访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思想动态及人员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完善了档案资料的同时对内网综合管理系统两大板块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实,进一步明确了帮教措施和责任人。做到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通过扎实的工作,涌现了一批帮教典型。如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从去年下半年入矫来共无偿捐赠29万余元,用于村里农用设施和道路的修建。我们将克服人员不足的现状,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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