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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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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1】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和生活是如此的熟悉,对狗的性格和内心活动的刻画是如此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而惊艳的境界。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

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只有奋斗和坚持,我们才能生存和获得永恒的自由。

也许这就是杰克·伦敦预言的:生命法则。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2】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3】

暑假里,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受欢迎的小说之一《荒野的呼唤》。小说主要讲的是一只有文明教化的狗被人盗卖后,面对残酷的生存环境,最终回归荒野变成狼的故事。

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许多的科学家,比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经过几次之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白天教的,他就在晚上学,一直学到深夜。第二天在公鸡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地和助手努力工作中。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0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可是,现在我们有些人遇到一点的困难就只会选择逃避,这些人真是胆小。人在做事的道路上绝不会是顺利的,必定会遇到困难,如果这样一直躲,是不行的。通过读《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我知道了如果遇到困难,我们不应该选择逃避,而是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4】

原创一缕辰

《荒野的呼唤》记叙的是大自然对生命的呼唤,是人类所无法感知的对自由与野性的渴望,书中的两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荒野的呼唤》与《白牙》

这是两个相反的故事。布克是一只狗,但狼的本性也在他的血液中流动。他学会了狼的搏斗方法,获得了雪橇狗的领导地位。

来自荒野的"狼群之歌"日日夜夜开始牵动它的心弦,当唯一使它眷恋的主人死在了印第安人手中时,它的一切野性终于博发出来,牵引着它回到荒野,回到它的祖先曾生活过的地方。

白牙,原本来自荒野,但对人类的依赖,使它一次又一次地回归自然,一次又一次地回到营地。

同类狗的歧视和主人的冷漠渐渐让白牙变得残忍和孤独。

他恨所有的同类。每次到村子里,他都会偷偷溜出去,牵着兴奋的狗,再咬对方的喉咙,直到变成一只斗狼。

它在奄奄一息时遇到了会爱抚它,夸赞它的主人斯科特,并选择了追随他,成为一只勇敢忠诚的狗。

在血中都流着狗和狼的血,布克变成了狼,白牙变成了狗,它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布克给我的印象最深,在当雪橇狗的时候,它的主人换了又换,同伴减了又增,它亲手解决了仇人史皮滋,当上了领头狗的位置,在饥寒交迫中穿过危险的冰面。

生的渴望让它在饥饿的狗群中生还,在缺食断粮时生存下来。

支撑着它一次次险象还生,它的兽性在一天天积累。

当他听到月亮下爱斯基摩人的长啸时,它不由自主地加入它们,唱起了狼的歌。

布克本并不一定要回到荒野,它曾经的梦想只是作法官的狗,能陪伴着法官散步便是布克的心愿,但自由让它忍不住离开主人桑顿,追随着小狼来到无人烟的荒野,祖先的血液让它学会悄无声息地攻击,学会对天空、月亮发出长长的嗥叫…

看过一部纪录片,海族馆里,那些失去了自由,被迫训练来取悦人类的动物们,寿命不到野生同类的三分之一,它们并不是家养的宠物,从一出生就爱为人类表演,也并没有自愿来到狭小的水族馆,放弃广阔大海的吸引。

布克也本是一条狗,它只想安分地看护家,可在当雪橇狗的日子里,它看到了饿疯的爱斯基摩犬吞噬干净一只活生生的狗;它的牙齿咬开了一只爱斯基摩犬的喉咙,鲜血流进口中,它原始的兽性在翻腾,它曾在寂静的夜晚,向着夜空,像狼一样长嗥着…

它再也不甘愿作一条狗时,我的心也不由得激动。

布克对自由的渴望,令人倾佩不已,它十分要强,为了强夺领头的位置,不惜与经验十分老道的史皮兹对抗,最终摘得宝座;它的求生欲望十分强大,面对可怕的发了疯的狗群,它在脑中一遍遍提醒自己,激励自己千万不能倒下!

看到布克终于放下一切加入狼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作为一名读者,它终于听从了荒野的召唤,回到了自己的归属地。

但布克也不是无情的。它为了他的主人报仇而杀了印第安人。在他完成这一切之前,他毫不担心地加入了狼群。

布克,终于找到了它,真正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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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的读后感受 篇1

《珍珠港》是我唯一肯定的译制片,它远比《罗密欧与朱莉叶》来得激烈,它的意义远比《泰坦尼克号》来得深重,它让我看到了爱国精神的真正体现。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故事,这是所有人都为之感慨的灾难,两位飞行员为了国家和民族,放弃了应有的幸福,冲上了战斗的最前线。我欣赏那种为朋友,为挚爱不惜放弃一切的精神,我欣赏那种为国家,为民族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一个人,如果具备了这种精神,即使他离开了朋友,离开了挚爱,永别了自己为之奋斗的国家,每个人的心里,都将留一个最神圣的位置给他,这,就是价值。

《珍珠港》的成功,在于它的细节部分,那才是令我震撼的地方。上尉对数十名飞行员讲了一端语重心长的话,我只记下了最后一句:这次的行动完全是自愿的,危险性很大,所以请参加的人,向前迈一步。声音刚落,镜头对准了数十双黑亮的皮鞋,随着整齐的步伐声,我哭了,没有伤心,不是难过,是真真正正的被震撼了。不是最前线的殊死搏斗,没有最痛苦的生死离别,只是面对那整齐的步伐,那坚定的信念,就足以让我牢记一辈子。那是一种无可挑剔的气派,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庄严,那是一种誓死尽忠国家的震撼。还有什么可说的,这不就是最感人的场面吗?

望着飞机直入云霄,随之而来的,是穿过云层的缕缕阳光。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珍珠港事件至今已经太久了,不知是不是人们早已将爱国精神抛于脑后了,现在的社会也正是缺少这样的精神。这样的热情。就像这天空,难免有阴天的时候,但只要太阳还在,终究会穿过云层,放出光芒。这精神也正如太阳,只要存在,又有什么能抵挡的了呢?

珍珠的读后感受 篇2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珍珠港》,对于这个名字我并不陌生,珍珠港是美国太平洋舰队的老窝,在日军入侵东南亚时美国停止了对日本的石油买卖,所以日军到珍珠港进行偷袭,从而引发了太平洋战争。在这场偷袭中,日本总共出动了六艘航空母舰,两艘战列舰,三艘巡洋舰,九艘驱逐舰和三艘潜艇,另外还有八艘加油船只。日军这回偷袭珍珠港,简直就是一场大屠杀,崭新的飞机,在停机坪上被摧毁,气势非凡的战舰在加油时沉没,2000多名官兵在享用早餐时被炸死,只剩下包括企业号在内的几艘航母。再后来太平洋战争的六个月里美军就是靠着这几艘航母和潜艇取得成功。

对美国太平洋战争的胜利,我开始觉得很奇怪,就这么点兵力这怎么可能战胜日本,后来我才知道日本一直把他们的七艘大型战列舰当做看家老本,但被美国打败后才知道战列舰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航母才是新一代的海上霸主,因为舰载机对于海战实在是太重要了。

看了这部电影,让我了解了很多知识,真是受益匪浅。

珍珠的读后感受 篇3

这本书是一本有关于人们的太过贪婪而受到惩罚的书。里面活灵活现的刻画了故事里每个人的性格与他的两面性。

拉蒙——本书的主角,是一个敢作敢为的男孩。他勇敢、坚强,拥有不屈向上的精神,并且十分谦逊。他最开始并不相信一些有关于“恶魔魟鱼”的传说,认为十分可笑。但是,到了后来,他便有一些半信半疑和畏惧以及尊敬了。这个过程也是对他意志力与精神上的磨练与考验。

加斯波·路易斯是一个有一点贪婪与爱夸夸其谈的塞维利亚人。虽然在故事开始时让人觉得他显得有一些爱吹牛与喜欢讽刺别人,但到最后他下定决心与“恶魔魟鱼”同归于尽时,又让我佩服他那不畏困难,宁死不屈的精神,我相信他的这个品质是其他人物无人能比的。

这本书描写了人们对金钱的渴望与狂热,并且写出了因人们的过度贪婪而受到的大自然的惩罚。这本书也想告诉大家一点——对任何事物都不要太过渴望的得到。

珍珠的读后感受 篇4

《珍珠》这本书是作者汤素兰以纯真、深刻、富含哲理的笔调,写出的一部经典成长小说。小说上下贯穿着一种包容,造就璀璨的珍珠;成长,一种美丽的疼痛的主题。反映了主人公阳子在成长路上所遇到的各种酸甜苦辣。

阳子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有一天,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改变了她,改变了她的命运。

其实,成长就是一根针,时不时就会扎你一下,让你痛不欲生。但是,痛过之后,你会发现,你收获了许多,更进步了许多。

每个人都应该记住,凡是走过的地方,必定会留下足迹。成长也是如此。在成功的背后,会有许多许多的足迹。而这些,就是疼痛的见证。

珍珠是怎样形成的?石油帮孩子的疼痛和生命换来的。

然而,当帮孩子已经长大,已经有一颗璀璨的珍珠后,他高兴的就不再是自己有了珍珠,而是珍珠照亮了自己的生命,照亮了海底

【热】《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模板


下面的“《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在熟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在身心上,都令人收获颇丰。写读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书籍的印象,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1】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2】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3】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4】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5】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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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1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红飘带狮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边的罗德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只。后来,强壮的流浪雄狮巨鬣通过辫子雄狮的帮助下,打败了帕蒂鲁狮群的狮王,当上了新的狮王。这让一只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因为每只狮子当上狮王都要杀死之前的小狮子,红飘带的孩子也不例外。最终红飘带在伴侣蜂腰雌狮和无 鬣雄狮的帮助下打败了巨鬣成功的登上了狮王的宝座。可是没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也杀死了所有的狮仔。蜂腰雌狮只好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不管怎样,红飘带都是一个十分坚强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是都死在了罗德安大草原上,只有红飘带勇敢的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狮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不少坚强的例子。记得有一次我去爬青云山,在登山的途中,我碰到了一个五,六岁的小孩,身上已经大汗淋淋,但他为了爬上山顶,还在坚持不懈,就像一个勇往直前的勇士,最终他终于爬上了山顶。

这本书真好,让我知道了人要坚强,才能收获美好的果实。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2

读了《红飘带狮王》之后,我不只知道了这头叫红飘带的雄狮是怎样登上狮王的宝座,而且还让我知道了雄狮那丑恶恶习千古不变的。

这本书首要介绍了红飘带在预备抢夺王位时被两端更健壮的雄狮抢了先,它失望了。但自动离群的蜂腰雌狮可巧遇到了红飘带而且还不断协助它,终究让红飘带登上了狮王的宝座。但是登上了狮王宝座的红飘带却与上一代狮王相同把幼狮杀光了。这使得蜂腰雌狮像前次那样离开了狮群并预备组成一个新的狮群,而且是一个没有雄狮那丑恶恶习的狮群。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千百年来,雄狮的恶习一向没有被改动。登上王位时杀掉小狮子也是为了让雌狮快速与自己交配,否则的话,可能在雌狮第2次交配之前有其它雄狮夺走了它的王位。寄身虫这个缺点也是由于雄狮的第位高上与懒散而引起的。还有许多也是由于第位高上或懒散而引起的。唉!蜂腰雌狮的夸姣愿望就此幻灭了!我也期望狮群能像蜂腰雌狮说的那样夸姣,但是那是它们先人遗传下来的,咱们人类也无法改动。可人类呢?这所为了国际同类同室操戈,有的还引发了国际战役呢!

雄狮的残杀还让咱们连想到了人类的为利益而发作的战役。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3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狮王红飘带》,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

这本书讲的是新帕蒂鲁狮王杀死了蜂腰雌狮的二个宝贝儿子,所以他决定跟红飘带去葫芦湾居住。然后她又生下三个小狮子,他的小狮子被杀时,红飘带拼命阻拦,可是对方有二只狮子,终究他被打败了。他的儿子也没了,就这样红飘带也失去了自信。经过蜂腰雌狮的努力,失魂落魄的红飘带克服种种困难,从一只流浪雄狮还变成一只狮王的故事。

蜂腰雌狮和红飘带给他们的儿子报了仇,而且红飘带如愿以偿的坐上了狮王,这个高贵无比的宝座。但在红飘带狮王登上宝座的时候,红飘带却做出了让人非常失望的事,像以前的二个恶魔狮王一样杀死了帕鲁蒂小狮群里得所有的非亲生的小幼狮。蜂腰雌狮很伤心,最后他离开了帕鲁蒂小狮群。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明白狮子也是有感情的,也会为亲人的死而伤心,也不会别人着想,也会为自己喜欢的狮子温柔体贴和忠诚。但是有的狮子就像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说变就变。自己明明痛恨别人杀了自己的孩子,而自己坐上宝座后,也去杀别人的孩子。原来正直,善良,体贴,温柔都变成了冷酷,无情,凶狠,残忍。红飘带最后也变成这样,我对它很失望。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4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这本课外小说。这本小说主要描叙这样一个故事:草原上的每个雄狮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雌狮和幼师。雄狮“红飘带”也是其中一个,但是他力量尚小,不能与其它雄狮竞争,所以只能生活在沙漠边缘。后来一天,他看见了帕蒂鲁狮群的掌门“老杂毛”有了衰老的现象。于是,他为了能登上狮王宝座,终于发起攻击了。但就在这时,鬃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其它雄狮,夺走了他想当狮王的全部希望。红飘带难过极了,他知道除非有奇迹发生才可能当上王位。就在这时,鬃因为想很快拥有自己血脉相连的幼狮,就把目前狮群的幼狮全部杀死了。一个叫蜂腰的雌狮不愿意回到杀害自己宝贝的雄狮旁,于是她离家出走了。她碰见了红腰带,于是和红腰带重新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狮群。蜂腰雌狮把红腰带塑造成了一个听话、勤劳的雄狮,然后又有了他们血脉相连的幼师。鬃把他们的幼狮杀死之后,蜂腰雌狮帮助了红腰带登上了狮王宝座。

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要完成一个梦想,就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才有可能实现。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5

《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是一只雄狮的故事,再上一集《雄狮去流浪》中,五只雄狮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雄狮去流浪红飘带在一次抢食之中被赶出了双色鬣狮群,他们就这样开始了流浪生涯。可是没过多久,老大黑鬣毛就死于鹿蹄之下,老三刀疤脸和黑犀牛同归于尽,老二大头狮死在猎人的枪下,老四桃花眼命丧墨菊雌狮掌下。现在只剩下年纪最小,身体最弱的红飘带了。

日月如梭,红飘带长成了真正的大雄狮。幸运的是,蜂腰雌狮接受了红飘带,从此他们就在一起生活不久。蜂腰雌狮生下了幼仔,可幼仔却被两只雄狮咬死了,不过红飘带登上了王位,但在气味认同时,他咬死了许多幼仔,就这样,蜂腰雌狮就生气的永远的离开了他……

每只狮子都有自己的性格,有很多都很善良,我觉得红飘带是一头又善良又懂得挽留爱的好雄狮。有一回,红飘带犯了错,蜂腰雌狮要离开他,他就哀声叫着,好像在说:“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把蜂腰雌狮的心都叫碎了。她终于开始往回走了,到了红飘带身边,红飘带舔着她的毛,他的眼中有着哀求和悲伤,最终,蜂腰雌狮原谅了他,真会挽留爱。有一次,他发现了一只死了的小斑马,他吃着吃着,走来了一只雌狮和一只幼仔,它们向红飘带要一点肉吃,红飘带就客气的给了它们,真是善良。

原来狮子也有温和的、善良的,如果所有的狮子都像红飘带这样善良,狮子就不会互相残杀。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6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红飘带狮王。

这本书是雄狮去流浪的续集。雄狮去流浪主要讲了:五只半大雄狮被掌门狮双色鬃驱逐出领地,然后它们过上了吃了上顿愁下顿日子,日子过得非常苦。最后只有老幺红飘带活了下来,其他四只死于非命。红飘带总结了四个哥哥的教训,变成了一只能吃苦,有耐心的狮子。它为了去夺取帕蒂鲁狮群,等了好几年。但悲剧发生了,一只名叫黄巨鬃的雄狮和一只名叫辫子雄狮的雄狮比它提前夺得了帕蒂鲁狮群,这样子,它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而红飘带狮王是雄狮去流浪的续集。它讲的是:一只名叫蜂腰雌狮的雌狮因为恨新狮王黄巨鬃和它的大臣辫子雄狮吃掉了所有幼崽要把继承人吃掉,以防它们长大后抢夺自己的狮王地位,所以离家出走。因为特殊情况,它和红飘带组成了二人小家庭。不久,它们就生下了三只小狮崽。后来因为黄巨鬃和辫子雄狮偶然在散步时,以为有一只小狮崽的调皮,让另外两只小狮崽都被屠杀了。红飘带很灰心没有成功保卫自己的家园。因为无鬃公狮的加入,红飘带恢复了自信。因为偶然散步,红飘带有了一个好机会,所以红飘带趁机抓住了机会,可以去挑战黄巨鬃了。最后,红飘带等人合力打败了黄巨鬃。本来蜂腰雌狮以为红飘带不会伤害幼崽,但它却杀害了幼狮,蜂腰雌狮在和红飘带搏斗时,瘸了一条腿,绝望地走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做人要坚持到底,不要气馁,就能成功。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7

寒假期间,休息之余,我拿起《红飘带狮王》这本书,看着看着,故事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不由得“废寝忘食”细细品读起来……

这一本书是讲述帕蒂鲁狮群的蜂腰雌狮亲眼目睹老杂毛和外来雄狮的王位争夺战,因为老狮王和他的助手的懒惰、贪婪、霸道,所以当旧任狮王老杂毛和他的助手骷髅雄被外来雄狮鬣和辫子雄狮赶下台时,他向帕蒂鲁狮群的其他成员发出求救。但是没有一个狮子愿意去救他。当新任狮王登基是竟然做了一个让雌狮们感到恐惧的决定:屠杀所有幼狮。蜂腰雌狮的两个孩子也难逃厄运,她实在看不下去,便离群出走,自己创立一个狮群。在这时,她遇到了流浪雄狮红飘带,她帮助红飘带改正了许多坏习惯,还帮他生下了三个孩子,但最后还是被鬣和辫子雄狮杀死了。在经历种种挫折之后,红飘带带领助手无鬣公狮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并且一起接管了帕蒂鲁狮群,出于无奈他们也开始屠杀幼狮。最后,蜂腰雌狮伤心欲绝,对红飘带做了永远的告别……

我看完后,掩卷沉思,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受到挫折不用怕,不气馁,要想办法,最终会战胜一切困难。

《红飘带狮王》的读后感受 篇8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红飘带狮王》。

红飘带狮子有五个兄弟,等它们长到半大的时候,就离开妈妈,去奔自己的生活。

在于猎鹰对战时,老大“黑胸脯”不幸成立猎鹰的实物;老二“桃花眼”爱上了雌狮“露茜儿”,却被“露茜儿”咬死,埋在沼泽地;老三和老四为了保护弟弟“红飘带”而成了鳄鱼的每餐。“红牌带”幸存了下来,从此过上了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涯。

非常落魄,耷拉着鬃毛的“红飘带”一步一步艰难地行走在树林里,它遇见了“蜂腰雌狮”。它眼睁睁地望着“蜂腰雌狮”嘴巴里鲜嫩肥美的猎物,苦于没有能力争夺,只能啃别人残留的“残羹剩饭”。

红飘带的忠厚老实感动了蜂腰雌狮,它们结为了夫妻。它们齐心协力,战胜了领地被夺、幼狮被杀、病痛折磨、食物短缺等种种困难,凭着它们不去的意志力,最终成了整个狮群的掌门人,红飘带成了狮王。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时时有危峰,有沼泽,有险滩,怯懦的人只会望而却步,永远也到不了成功的彼岸,永远也欣赏不到美丽的风景。只有不畏艰险、坚持不懈、勇于向前的人,才能够成就自己的事业,实现自己的理想。

长城的读后感受600字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长城的读后感受6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1

我的书架上有好多的书,但我最喜欢《民间故事》。

这本书文字优美,插图栩栩如生,向我讲述了少数民诞流传下来的美丽故事。这些故事如颗颗珍珠的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又如丝丝春雨滋润着我的心灵。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了!故事讲地大概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秦始皇为了修筑万里长城,让官府到处抓劳工,抓去的人累的累死,砸的砸死,惨不忍睹。有一个叫范杞梁的书生为了逃避追捕躲到孟家花园,遇到善良美丽的孟姜女。孟姜女和范杞梁一见钟情成了夫妻。但新婚没几天,范杞梁就被公搓抓去修筑长城了。孟姜女等了几个春秋都没有等到丈夫回来,于是她便一个人独自去长城。一路上不知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终于来到了长城脚下,当她得知丈夫的尸骨被填进长城的城墙里,孟姜女伤心不已,嚎啕大哭。突然,“轰隆”一声巨响,长城崩塌了几十里,出现了许多尸骨,孟姜女暗暗祈祷着,终于奇迹出现了,孟姜女顺利找到了丈夫的尸骨,她心痛极了,便跳崖自尽了。

每次读完这篇故事,都深感凄凉,也希望现实生活中不要再有这种凄凉的结局,希望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2

读完《长城》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古代的劳动人们是多么的辛苦修建长城。

一块两三千斤重的石头要用老百姓的肩膀和手一步一步地扛上山岭是多么的艰难!长城有一万三千多里长,那些老百姓一定是被粗糙的石头磨伤了身体,被巨大的石头压伤了身子,如果一不小心还会被石头压死。长年的修建长城一定牺牲了不少老百姓,而且他们稍微休息一会儿也会被那些监工狠狠地抽在身上。他们无论在艳阳似火的天气下,还是在寒风刺骨、冰天雪地的天气下也要日夜不停地修建长城。我闭上眼睛仔细的想象那时的情景,我仿佛听到人们悲惨的哭喊声,我仿佛看到人们被粗糙的石头磨损过的身体。在雄伟的长城背后是牺牲了多少的老百姓啊!

嘿,没想到,刚一开学,我们上的第一篇课文就是《长城》。由于我对长城向往已久,所以学得格外认真。《长城》一课,向我们展示长城的雄伟壮观和高大坚固,字里行间表现出对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的赞叹,激起我们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我们一定要爱护我们眼前的长城。因为长城是无数的人们努力工作而成。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3

成亲那天,孟家张灯结彩,宾客满堂,一派喜气洋洋的情景。眼看天快黑了,喝喜酒的人也都渐渐散了,新郎新娘正要入洞房,忽然只听见鸡飞狗叫,随后闯进来一队恶狠狠的官兵,不容分说,用铁链一锁,硬把范喜良抓到长城去做工了。好端端的喜事变成了一场空,孟姜女悲愤交加,日夜思念着丈夫。她想:我与其坐在家里干着急,还不如自己到长城去找他。对!就这么办!孟姜女立刻收拾收拾行装,上路了。

一路上,也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雨雪,跋涉过多少险山恶水,孟姜女没有喊过一声苦,没有掉过一滴泪,终于,凭着顽强的毅力,凭着对丈夫深深的爱,她到达了长城。这时的长城已经是由一个个工地组成的一道很长很长的城墙了,孟姜女一个工地一个工地地找过来,却始终不见丈夫的踪影。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队正要上工的民工询问:“你们这儿有个范喜良吗?”民工说:“有这么个人,新来的。”孟姜女一听,甭提多开心了!她连忙再问:“他在哪儿呢?”民工说:“已经死了,尸首都已经填了城脚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自私,不要为了一点点事情,就把别人的幸福毁掉,那个人就是秦始王。大家千万不要学他那种不良的行为。我们要学习一些,良好的习惯,学会乐于帮助别人,做事不要只顾自己,也要想一下别人的感受。还要学习,那只小夜莺一样,用自己的能力,去激励别人,安慰别人,让他不要为一些无聊的事情感到伤心,感到寂莫。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4

(一)

今天我们学了《长城》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

站在长城上,踏着脚下的方砖,扶着墙上的条石,很自然地想起古代修筑长城的劳动人民来。单看这数不清的条石,一块有两三千斤重。那时候没有火车、汽车,没有起重机,就靠着无数的肩膀无数的手,一步一步地抬上这陡峭的山岭。多少劳动人民的血汗和智慧,才凝结成这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万里长城。

这段话描述了这样高大壮观的长城竟然是靠着无数的肩膀无数的手来完成的,那时候没有起重机,就单靠人类的智慧和血汗来筑造长城,那是多么的不容易。

有多少人活生生的埋在了长城底下,又有多少人为长城而死去,可是,现在又有多少人在长城的方砖上刻上“XX,到此一游!”难道这些人体会不到筑造长城有多么艰难吗!

(二)

读了这篇文章我就更加了解我国的万里长城了,我不再满足画家笔下眩目的画面,我不再满足荧光屏上瞬间即逝的那雄奇的身影,我很希望能够再一次登上巍峨的长城,再一次看见它蜿蜒的身躯。

我知道“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我知道“万里长城永不倒”的歌曲,我知道《天下第一关》的游记,我更知道万里长城是爱国主义精神的象征。

回首当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抵挡匈奴的侵略,修筑了这万里长城,所以这万里长城起到了保卫大好河山的作用。我们可以想象出当时千千万万的劳动者在修筑长城的壮阔景象:搬的搬,砌的砌,艰难跋涉,挥汗如雨,他们又是为了什么呢?不正是因为他们想有一个安居乐业的地方,安定太平的国家吗?他们也是用一颗爱国心在修筑长城。

千百年来,万里长城巍然挺立,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也代代相传。岳飞的精忠保国,郑成功的收复台湾,康熙大帝的维护国家统一,哪一个不是爱国?义和团抗击八国联军,茅以升炸桥阻止日军进驻南京,人民志愿军战士抗美援朝,哪一件不是爱国?

环顾现在,解放军战士夜以继日地守卫着祖国边陲,公安干警忠于职守而保卫着社会治安,工人农民不怕辛苦为祖国创造财富,人民教师勤勤恳恳地培养着下一代,为祖国输送人才。哪一样不是爱国?

记得有一首歌唱道:“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长城不倒,中国不倒,爱国主义精神更不会倒!长城永远建立在我们的心中!

(三)

“叮铃铃”上课了,这节课是语文课,当我翻开书本时,看到今天学的文章是《长城》,我非常兴奋,因为我去过那儿,当时站在长城上时,我也是很兴奋的。

看,书上的插画,不正是我去过的长城吗?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文章来。当读到一半时,我发现作者也有跟我同样的感受,就是:长城很长,高大坚固,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很聪明。

读完之后,我跟随着作者的脚步,心中不由得佩服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当时,科技不发达,没有什么机器可以帮助到他们,他们经过长年累月的辛苦,凭自己的双手修筑了万里长城。不用想,长城那么长,在修筑长城时,有多少人死了,但是他们知道吗,他们修筑的长城帮助了多少人打败敌人。

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课文让我知道了古代人民既聪明又能干,他们用自己的血汗和智慧修筑了长城,这真是一个奇迹!

我身为中国人很自豪,我为去爬过长城感到自豪。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5

《长城》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长城》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

站在长城上,踏着脚下的方砖,扶着墙上的条石,很自然地想起古代修筑长城的劳动人民来。单看这数不清的条石,一块有两三千斤重。那时候没有火车、汽车,没有起重机,就靠着无数的肩膀无数的手,一步一步地抬上这陡峭的山岭。多少劳动人民的血汗和智慧,才凝结成这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万里长城。

这段话描述了这样高大壮观的长城竟然是靠着无数的肩膀无数的手来完成的,那时候没有起重机,就单靠人类的智慧和血汗来筑造长城,那是多么的不容易。

有多少人活生生的埋在了长城底下,又有多少人为长城而死去,可是,现在又有多少人在长城的方砖上刻上“XX,到此一游!”难道这些人体会不到筑造长城有多么艰难吗!?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6

叮铃铃上课了,这节课是语文课,当我翻开书本时,看到今天学的课文是《长城》,我非常兴奋,因为我去过那儿,当时站在长城上时,我也是很兴奋的。

看,书上的插画,不正是我去过的长城吗?我津津有味的读起课文来。当读到一半时,我发现作者也有跟我同样的感受,就是:长城很长,高大坚固,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很聪明。

读完之后,我跟随着作者的脚步,心中不由得佩服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当时,科技不发达,没有什么机器可以帮助到他们,他们经过长年累月的辛苦,凭自己的双手修筑了万里长城。不用想,长城那么长,在修筑长城时,有多少人死了,但是他们知道吗,他们修筑的长城帮助了多少人打败敌人。

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课文让我知道了古代劳动人民既聪明又能干,他们用自己的血汗和智慧修筑了长城,这真是一个奇迹!

我身为中国人很自豪,我为去爬过长城感到自豪。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7

我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叫《孟姜女哭长城》,我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泣,为秦始皇的暴政而愤慨!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 在很久很久以前,秦始皇为了修筑万里长城,让官府到处抓劳工,抓去的人累死的累死,砸伤的砸伤,惨不忍睹!有一个叫范杞梁的书生为了逃避追捕躲到孟家花园,遇到善良美丽的孟姜女。孟姜女和范杞梁一见钟情成了夫妻。但新婚没有几天,范杞梁就被公差抓去修筑长城了。孟姜女等了几个春秋都没等到丈夫回来,于是她便一人独自去长城。一路上不知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终于来到了长城脚下。当她得知丈夫的尸骨被填进长城的城墙里伤心不已,嚎啕大哭。突然 轰隆 一声长城崩塌了几十里,出现了许多尸骨,孟姜女暗暗祈祷着,终于奇迹出现了,孟姜女顺利找到丈夫的尸骨,她痛心极了,便跳河自尽了!

我感慨万分,秦始皇一个封建社会的君王,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子民生死,让他们吃猪狗一样的食物干牛羊一样的重活。有人敢违抗他的旨意他就会让他受尽折磨生不如死。最终含恨死去,有的甚至诛灭九族!现如今我们生活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里,人民当家作主,干部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体察民间疾苦,关心人民生活,不作为的干部一律撤职,严加惩办,这跟秦始皇的所作所为真是天壤之别呀!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8

“叮铃铃”上课了,这节课是语文课,当我翻开书本时,看到今日学的文章是《长城》,我十分振奋,由于我去过那儿,其时站在长城上时,我也是很振奋的。

看,书上的插画,不正是我去过的长城吗?我津津乐道的读起文章来。当读到一半时,我发现作者也有跟我相同的感触,便是:长城很长,巨大巩固,中国古代劳动公民很聪明。

读完之后,我跟从着作者的脚步,心中忍不住敬服中国古代劳动公民。其时,科技不发达,没有什么机器能够协助到他们,他们通过天长日久的辛苦,凭自己的双手构筑了万里长城。不必想,长城那么长,在构筑长城时,有多少人死了,可是他们知道吗,他们构筑的长城协助了多少人打败敌人。

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形象,由于课文让我知道了古代公民既聪明又精干,他们用自己的血汗和才智构筑了长城,这真是一个奇观!

我身为中国人很骄傲,我为去爬过长城感到骄傲。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9

蚂蚁有了团结的力量,就会无比强大;雄鹰有了矫健的翅膀,就能自由翱翔;国家有了强大的军队,就能立足于世界。当我认真的看完《钢铁长城》这本书之后,我的内心依然心潮澎湃,我骄傲,我自豪,因为,我有一个伟大的祖国——中国。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陆地领土面积960万平方千米,在世界各国中,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两国,居世界第三。近年来,中国的发展对于国际的影响不容小觑。身为一个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中国人,我为此感到骄傲。可是,我们如今的幸福是从何而来的?当我们阖家欢聚的时候,是谁在保卫祖国的边疆,守护我们的安全?我们的祖国之所以越来越强大,人民之所以如此安康,那是因为,我们有强大的军队!强有力的国防力量是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

从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开始,中国人民就一直被西方列强称为"东亚病夫".当时,清政府懦弱腐败,任人宰割,不正是国防建设不强大所造成的后果吗?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中国从此不再崛起!而后,中国人民就像是被唤醒的雄狮,战斗中,先烈们面对敌人的炮火,毫不畏惧,奋勇向前,为了祖国的安宁和人民的安康,先烈们靠着顽强的意志,保卫了祖国,虽然有流血,有牺牲,但是为了祖国,为了人民,我们的军队,我们的战士,依然坚持奋斗到底,纵然是阵地即将失守,敌人发动猛攻之际,我们的战士仍然奋勇跃起,誓死与阵地共存亡,绝不允许敌人侵占自己美丽的家园!必须誓死捍卫!

书中还介绍了一些经典战役和军事名人,让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电视剧《亮剑》,其中有一句经典台词,我至今还是记忆犹新的:"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我想,先烈们就是靠着这种亮剑精神的支撑,最终赢得了胜利!

如今,国防建设的大大提升以及军队力量的提高,可以更有效的维护国家的主权。从当年的"小米加步枪"到现在的现代化武器;从当年的清政府腐败到现在的共产党的强大,期间经历了多少的努力啊!虽然我们现在过着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国也慢慢走向世界前列,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军人艰苦奋斗、团结的精神。只有当这些精神被一代又一代传承,祖国才会越来越富强。

长城的读后感受 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带我们走向知识的海洋;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神态悠闲的白云,让人浮想联翩;书是香气扑鼻的绿茶,让人神清气爽……读书快乐,我爱读书。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长城》。课文主要写了:古代劳动人民用自己的血汗和智慧才凝结成了这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万里长城。

站在长城上,踏着脚下的方砖,扶着墙上的条石,很自然地想起古代建筑长城的劳动人民来,这句话表现出作者已经身临其境来到了长城,并且被长城这气魄雄伟的建筑所震撼。课文不但表现了长城的气魄雄伟,还赞美了我国古代人民的智慧、勤劳和勇敢,同时也抒发了作者热爱劳动人民和对祖国风景优美的喜爱之情。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深深懂得,我国古代历史文物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古代的文化遗产,不能让它们受到任何伤害。

[参考]《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4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参考]《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4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的品鉴!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1

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的人生跌宕起伏。这是一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尽责,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最初住在圣克拉拉谷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在阴凉处晒太阳。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过着高贵舒适的生活。它是整个房子里所有狗的国王。但1897年,育空河边发现了金矿,在美国迅速掀起了淘金热潮。许多美国年轻人来到冰雪世界阿拉斯加,所以狗在险恶的淘金之旅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地区拉雪橇运送邮件。在旅途中,巴克不断奋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这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失败。最后,它回应自己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同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认为他在小说中如此激烈的话语和血腥的场景描述与他童年的黑暗经历无关,所以他希望他能成为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里,生存只有前进,前进,永远不会后退。

我钦佩巴克的`精神。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它都会勇敢地面对,敢于战斗,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全部能力接受新环境,学习新技能生存。想想自己,就像温室里的花一样,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以懦弱的态度回应。爱默生曾经说过:即使断了一根弦,剩下的三根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时代,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勇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猛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因为他不屈不挠的信念和一路拼搏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为了突破障碍,看到有希望的明天,我们必须在失败后保持前进的心。不管结果如何,永远不要放弃心中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生活-超级公平,你付出的一切努力都会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2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被许多读者称为“写狗的家伙”。但《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是伦敦作品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条狗。书中的许多段落,简直就是一首诗。

《野性的呼唤》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被转卖后再转卖成一条雪橇狗,一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死去了,它便因祖先遗传和环境,成为一只巨大的狼,而且是狼族的首领。

在杰克.伦敦写自然.写强者的小说中,《野性的呼唤》和《热血生命》,堪称两不最有特色的代表作。读这本书,你会惊叹巴克那神奇的力量和狗的精神,一件你觉得狗做不到事,书中的狗却做到了。读这本书你会非常喜欢狗,而且你也会知道要怎么照顾狗。书中的许多语言生动形象,仿佛当时的画面就出现在你的眼前。在书中的许多事情会让你的心情跟着紧张,跟着开心,跟着伤心,还能让你懂得生命的珍贵。

《野性的呼唤》是一首野性的歌,强者的歌,也是回归大自然的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当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回到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以往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之后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古老的渴望在内心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终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终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己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能够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述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向是个十分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进取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我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4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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