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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官兵条令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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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官兵条令条例学习心得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总队从严治警加强部队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队开展了条令条例教育活动,经过一个月对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条令条令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学习条令条例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违反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学习条令条例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条令条例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本职岗位上一直努力工作,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刚到中队,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条令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

学习条例条例教育个人剖析材料文章,及时学习领会条令条例的制度,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1、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水平;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定要提高对条令条例学习防人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消防官兵条令条例学习心得

按照管理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所开展了条令学习月活动。通过这次活动,规范了官兵的言行举止,强化了官兵的法纪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招待所全面建设朝着正规化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接到条令学习月活动通知后,我所立即召开所务会,所长传达了《通知》的精神并作了动员,统一了认识。针对这次活动,有的同志认为,条令学习月年年都搞,每年也都差不多,其积极性不是很高;有的同志认为,我们招待所不象其它正规连队,人又少,再加上临时任务较琐碎,活动开展起来难以保证其效果等等。所长针对各种倾向明确指出,我们招待所战士都是士官,应该做直属队其他兄弟单位的表率,更要认真对待,认真学习,认真训练。而现行的《士官管理规定》以及《总装备部士官管理实施细则》涉及到士官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我们不但要学,而且要学通、学透;对于共同条令,那是我们军人的行动准则,是严格落实xxx治军一定要严,建设正规化军队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招待所加强全面建设的内在要求,经过这一动员,澄清了部分人员思想上的片面认识,使全所人员的思想统一到《通知》的精神实质上来。

二、合理安排学习和训练计划

进入三月份,我所的各项工作也全面展开,作风纪律整顿、岗位练兵、司务长集训在我所举办等,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按照《通知》的要求,完成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首当其冲,至关重要。因此,支部一班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仔细考虑,统筹安排,制定了周密的学习和训练计划。

三、严密组织,确保学习和训练的效果

这次活动,支部高度重视,在传达《通知》中,所长就明确指出,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要确保人员的参训率。学习中,所长带领全体官兵,依据条令条例,规范和士官管理规定,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句的学习,对一些章节,还联系工作实际,进行解释,便于官兵理解和记忆。在学习《士官管理规定》及《总装备部士官管理实施细则》中,我们结合本所几名士官的实际,一一讲解,使其简单、明朗化。同时,对重点章节,要求每个人要认真做好笔记,领会其精神实质。对个别确因工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习的,要求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补课。通过这一形式,确保了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落实。

四、对照检查,提高官兵的日常养成

这次条令学习,我们边学边改,边改边学,对照共同条令及总装补充规定、规范,每个人从自身查原因,找差距。与条令符不相符,与补充规定、规范合不合拍,查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全所官兵互相监督,共同提高。通过条令学习和队列训练,强化了官兵的纪律意识,规范了官兵的言行举止,培养了优良的作风,使官兵的日常养成有了根本性的提高。

这次条令学习月活动,正值我所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我们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较好的解决了条令学习和整顿的矛盾,解决了工作与活动的矛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所的全面建设朝着纲要要求健康、稳步的发展。BiJIaogAO.coM

消防官兵条令条例学习心得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它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九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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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心得(分享)


利慈学校参观心得体会:学习心得

20xx年11月13、14号学校组织高中教师到慈利一中参观学习,这是史上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一次活动。

早上7点多我们乘车出发,老师们都非常兴奋,放下了繁重的教学工作轻松一下,是我们期盼已久的。一路上很幸苦,颠簸、晕车但我依然不忘看两边的风景,湘西北美丽的自然景观令人心旷神怡。我们先到江垭温泉,在大自然中沐浴,身心得到了彻底放松。平日的同事一起聊天增进了感情,逛了镇上的商铺体会到我们生活在大城市的优越感,买了当地的特产为居民增加了收入。看到漫山遍野的橘子和柚子,尝了之后认为当地政府要引导农民种植优良品种,规模化种植,把优质农产品推向市场。湘西风景秀丽、民风淳朴、旅游资源丰富,开展特色旅游是当地经济发展重点。由于是地理教师,一路的感触颇深。

参观慈利一中是我们此次活动的重点,早上9点多到一中,三百多亩的校园,三个年级,三千多师生,老师们羡慕不已,我们也看到县里对教育的重视和投入。校园内功能分区明确,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中心广场井然有序。运动场上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标语体现了学校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第二节课后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学生脚步从容、列队整齐,体现了学子们良好的素质。老师们看了学校的光荣榜,高三学生优异的成绩真让人羡慕,学校每年都有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彰显了学校的实力。校长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发展现状,一中有百年历史,从小学堂到中学经历了战火的洗礼,一中的办学理念与时俱进,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人才。之后我们与地理同行进行了交流、学习。

返程时途径益阳市区,新修的城市道路为六车道,两边路灯利用太阳能和风能,城市扩展迅速。宁乡县发展也很快,工业园、高档楼盘沿着金州大道展开。县里利用当地优势条件引进外资,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迅速崛起,实现了工农业生产的大发展。

通过此次活动老师们放松了心情、增长了见识,为今后的教学积累了素材。希望学校经常组织老师或学生出去参观,不仅可以开拓视野,还把书本知识与生产和生活相结合,有利于师生的发展。

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心得体会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基】教,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咳嗽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加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部门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两手。一手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先行、质量可靠、体现特色的理念,改变随意性大、建筑档次低的状况,提高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挖掘宗教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手是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个部门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中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拆、改、封尤其是拆的力度,加快处置非法场所,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切实防止回潮进一步推进治理假僧假道的力度,坚决打击邪教势力。

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重申了这一基本方针,要求全面做好党的宗教工作。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发布了《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05年3月1日《条例》已经实施,至今一年多,我就自己的学习体会,从以下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研究。

一、制定《条例》的法律依据。

宪法是制定本《条例》的基本依据。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此外,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中的有关条款也是制定本《条例》的重要依据。

二、《条例》有着很明确的立法主旨,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立法理念。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围绕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等治国方略。这些治国方略在《条例》的立法理念中表现也非常充分。《条例》通篇都表现出对宗教界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的立法主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第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以后,各章各条既规定了宗教界怎么办,又规定了政府、宗教部门以及任何组织和个人怎么办。《条例》起着规范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对于宗教界来讲,合法权益有了保障,宗教和睦能够实现。对于社会各界来讲,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法律约束,从而保证确立和谐人际关系及和谐社会的实现。另外,《条例》通篇找不到加强管理的字眼,《条例》条文中应当、不得的字眼使用很多,从中可以悟出浓郁的理性化、人本和人性化思想。《条例》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将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应当享有的诸多权利,包括宗教信仰、宗教活动、宗教财产、宗教资料印制、宗教对外交往等明确加以保护,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精神。同时,《条例》对宗教界应当履行的义务给予明确,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便于宗教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

三、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依据《条例》明确法律责任。《条例》第六章中除第三十八条明确专指国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之外,其余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等七条,不仅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约束力很强,而且对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活动行为的约束力也很强。《条例》中的责任追究又根据情节轻重有行政处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由此可见,《条例》比以往任何宗教法规的刚性、权威性、约束性、规范性都强,不可掉以轻心,马虎对待。

《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原则,对于宗教方面的违法活动,分三个层次予以处罚:(1)利用宗教从事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刑事处罚。(2)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予以行政处罚,如警告,责令停止活动,罚款,撤销登记等。(3)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主要立足于教育疏导,慎用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对其他方面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也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宗教教职人员违法行为以及他人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行为的处罚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外,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的宗教团体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可以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考虑到宗教教职人员也是一种特殊的群体,该资格的获得是由相应宗教团体按照内部规定授予的,为了使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宗教教职人员不再继续从事宗教教务活动,不再误导信教公民,本条规定,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宗教团体取消违法人员的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宗教教职身份不是随意取得的。要成为一名宗教教职人员,不仅要有坚定的宗教信仰,学习和掌握一定的宗教知识,按教规履行一定的仪式,经宗教团体认定、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等多个环节。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宗教认同感的增强,人们在顶礼膜拜之余,在宗教活动场所往往不惜捐献钱财。与此同时,少数宗教教职人员不遵守教义教规,严重影响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形象。在这些不良行为的影响下,假冒宗教教职人员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等权益,也有损于宗教教职人员的形象,侵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对这些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因此,本条规定,对这些假冒行为,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此外,这类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宗教界贯彻实施《条例》应当注意的重要问题。

1、依据《条例》牢牢把握重大原则。如第一章总则规定的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的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的规定。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规定。这些重大原则,看似笼统,实很具体,是行为准则,不可忽视。

2、依据《条例》维护和行使合法权益。如,宗教团体设立宗教院校应当逐级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审批。全省性宗教团体可以根据本宗教的需要按照规定选派和接收宗教留学人员。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可以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经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院、宫观、教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事先征得宗教场所和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扩建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网点、举办陈列展、拍摄电影电视片。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宗教活动场所的风格、环境相协调。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从事宗教典籍整理、进行宗教文化研究等活动,受法律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举办社会公益事业,所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应当纳入财务、会计管理,用于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与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这些都是《条例》给予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的规定。特别是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还特别明确了一条权力,即对宗教事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条例》赋予宗教界的以上这些合法权益和权利的规定,既体现广大宗教界的意愿和要求,又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呈现《条例》对宗教界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的重大特点。宗教界要能够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依据《条例》履行好法律义务。《条例》中每章每条不仅明确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明确了法律义务。《条例》本身几乎每条都同时体现权益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而我们在贯彻执行中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条例》第一章第二、三、四条,对宗教界如何遵守的重大原则做出了规定。第二章,对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对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公开发行宗教出版物和涉及宗教出版物的内容;对如何开办宗教院校,设立宗教院校应具备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章,对如何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如何举办活动,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具备的条件,宗教场所筹备建设完工后如何申请登记,宗教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变更如何办理手续,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如何建立并备案,宗教场所内部应建立哪些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如何接受捐献,宗教场所怎么举办大型活动,拟在宗教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造像如何申报批准等也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中,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和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职务如何备案等做出了规定。第五章中,对宗教财产使用、确权、管理以及注销、变更、终止和财务管理等也都有明确规定。以上这些,赋予宗教界义务的规定是很具体的,是具有法律效能的,因此也是应当必须严格执行的。

五、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条例》各章各条其名词概念和规范性的事项既高度概括,又提法精确,且很具体,在学习领会《条例》条文时应当字字推敲,句句斟酌。如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这一条对公民集体宗教活动作的规定,包括在什么地方活动、由谁组织、由谁主持,按什么内容进行四层意思。其中一般一词应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日常性、常年性集体宗教活动,必须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二是必要的、必须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的集体活动也是允许的,如各宗教的解经活动,按宗教教规教义需要在场所外举办的一些宗教活动和组团出访合作交流活动等。再如,第二章第七条和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所作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规定,这一规定里明确了两个关键概念:一是国家有关规定,那就是国家出版方面的规定。二是内部资料。是内部资料就只能在本团体、本场所范围内阅读,不能超范围和有价发行。《条例》中各条的类似表述很多,不再一一列举,务必要认真学习领会,以免执行偏差违规。

2、《条例》中有备案许可和审核、审批许可的规定,要在求其甚解的基础上牢牢掌握。备案的许可事项是实质性备案,即事前备案,宗教界要明确,不能搞事后备案。关于审批的规定,明确了审批程序、时限、条件、范围以及权限,这些规定不仅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掌握,而且宗教界也必须准确掌握,掌握了就知道什么事怎么办,如何才能办好,从而保证《条例》许可的事项依法顺利完成。

3、《条例》中多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提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联系,在学习和贯彻实施中不可忽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掌握。如:宗教团体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编印宗教内部出版物和公开发行要执行新闻出版法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保护宗教财产、宗教场所内部管理等宗教事务应当执行土地、规划、房产、城市拆迁、文物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治安、卫生防疫、财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学习执行《条例》所依据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不然,就会顾此失彼,不知不觉违法。

4、《条例》中条文与条文之间相互联系,在学习贯彻实施中要掌握各章各条的关联性。如第十四条的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第二款,后条和前条前款是相照应的。特别是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不仅针对违反前五章各条的行为情形明确了处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尺度和幅度,而且多处直接明确违反某条如何处理。我们只有前后贯联地学习领会和掌握《条例》规定,才能准确贯彻执行《条例》。

5、《条例》明确了宗教事务部门是执法主体,有关部门负有行政管理方面的责任,但也承担着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的责任,同样受着法律的约束,滥用职权、违法办事也要受到法律追究。《条例》明确了县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执法主体,县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这既是《条例》作为法规赋予宗教事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也是党和政府赋予的神圣使命。宗教界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依法检查,支持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同时也应当对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共同贯彻实施好《条例》。

总之,《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保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对于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睦,保持社会的安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心得体会

自从新条例颁布以来,在宗教界就掀起了学习条例的高潮,我本人也先后参加了5次集体的学习,自学也一直在进行当中,目前还在理解消化的过程里,谈一些粗浅体会,与广大同工同道交流。

新条例是在旧条例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和完善,旧条例有48条,新条例有77条,增设了许多新内容。相比较旧条例,有它显著的特点:

一、时代感很强,在第一章的总则里,增添了很重要的新表述。如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这是在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下,对宗教工作提出的相应要求。时代特色明显。个人理解这也将是今后宗教工作的一个总定调。

二、进一步明确对宗教工作的要求

在过去宗教事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新条例做出规范和明确。如宗教事务管理的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过去也有这样的提法,但条例上表述是首次,使其更具有法律条文的刚性要求,另外对宗教院校的规范管理,条例也予以了明确。比如过去提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事务不受境外势力支配,现在增加了宗教院校的内容。

三、明确政府要为团体院校场所提供公共服务

要求宗教部门在工作作风上增强服务意识,体现管理与服务并重。

四、强调了团体的职能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在条例中列出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内容很具体,团体的工作平台得到了提升,过去团体职能的依据仅仅只是团体内部章程的行文规则,显得有点虚,不那么实,责任与权利相对模糊。新条例的规定。起到了支撑团体开展工作的力度保障作用。

五、明确宗教院校的设立条件

作为一项单独的内容页为一章(第三章),明确省、直辖市以上的团体才可以设立宗教院校。这能够遏制一些乱象。如地下神学院,不按章法的培养一些歪才,影响教会的健康发展(社会学历不够,知识文化储备不足,念了神学,往往是一知半解,却在教会、信徒中瞎说瞎传,影响很坏)。

另外,在学习中本人还有一点困惑想借此机会说一说。

照新条例第35条的规定,有一个临时活动地点的说法,虽然在这一条的最后说,临时活动地点的宗教活动应当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但如何做到,没有具体指明,特别是临时指多长的时间,没有确定。如果没有时限上的要求,也就意味着这样的临时活动地点会另一种合法的形式长期存在。而且其管理与发展,能不能在条例的框架下进行,似乎存在不确定的因素了。

以上交流,准备工作不足,肤浅错误,在所难免,恳请同仁批评指正,谢谢。

消防指战员学习训词心得体会


消防指战员学习训词心得体会最新

到消防队伍工作转眼近30年,能够见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缔造之始,让我心潮澎湃、永志难忘。习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标志着一支全新的人民队伍举旗定向、踏上征程。这既是几代消防人的梦想和荣耀,更是新时代消防救援人员的出征号角。我们要牢记领袖嘱托,全面聚焦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建设,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标准,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作用,用机关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基层指战员的幸福指数,持续增加政治工作的温度,切实为队伍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总书记授旗并致训词,对国家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这是党的领袖、国家的元首、军队的统帅代表党和国家给予消防救援队伍的特殊荣誉、特别待遇和特有关怀,作为消防救援队伍的一员,感到莫大的殊荣和无比的自豪。这样的殊荣也让我们肩上的担子更重了。面对新的管理体制,对标主力军、国家队的职能定位,在思维理念、管理机制、能力素质、保障体系上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我们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没有既定的模式可用,我们更没有任何退路可选,只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用比过去上百倍的奉献付出、上百倍的勤勉奋进、上百倍的苦干实干接好历史交给我们的这一棒,全力担负起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神圣职责,以一流的业绩许党报国。

总书记的训词饱含了党中央对消防救援队伍的深厚感情,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极其深刻,内涵极其丰富,寓意极其深远,是对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使命和核心价值的深刻诠释,是对消防救援队伍根本宗旨和时代精神的高度概括。我们将牢记总书记嘱托,历练精兵、枕戈待旦,以过硬的政治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过硬的纪律作风回应党和人民的期待,争当党和人民的安全卫士,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是中国消防发展进程上的里程碑事件。作为一名消防指战员,我感到无比的自豪与荣光。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建设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是党中央高瞻远瞩的科学决策,是消防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要坚定理想信念,融入新时代,对标新目标,展示新作为。新体制提出新要求。改革转制后我们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提升综合素质,加快转型升级,是上级党委的殷切希望和全体指战员的强烈诉求。我们必须要迅速适应新的管理体制,聚焦主业,苦练本领、恪尽职守。新使命更需新担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消防救援队伍,我们必须要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初心、忠诚履职,不辜负党和人民寄予的厚望,为维护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永远奋斗。

习总书记授旗并致训词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消防救援人员的深切关怀,饱含着党中央的关怀重托,凝聚着党和人民的信任期许。有幸见证这伟大庄严的历史时刻,深感无限自豪、无上荣光。作为一名有着28年兵龄的基层单位主官,虽走到了部队生涯的终点,但同时也站在了新时期应急救援事业的起点,意义重要、使命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队旗为引领,以训词为号令,主动对标看齐主力军、国家队标准,增强本领恐慌意识,全面提升素质能力,坚决做到履职尽责,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务实的作风强引领、做表率、聚合力、抓落实,带领白山支队全体指战员进入应急状态,迈向守夜征程,争取早日创造新的、更大业绩!

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是消防救援队伍走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的历史印记。我们每一名消防指战员都应当牢记谆谆嘱托,时刻感恩奋进。作为一名基层主官,我将深入践行习总书记训词,以身作则,凝聚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与支队全体指战员肩并肩作战,坚决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找借口,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始终冲锋在前,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在新的历史起点、新的长征路上披荆斩棘,建功立业。

消防指战员学习训词心得体会最新

1:习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体现了对这支队伍的亲切关怀,赋予了这支队伍神圣使命。巴音朝鲁书记专程到总队机关视察指导,寄托了重托与期望。作为消防救援队伍的一员,深受鼓舞与激励,深感责任与压力之大。旗帜指引方向,使命光荣重大。我们要结合职责使命,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认真谋划研究新时代应急救援政治工作,要牢固树立一切为打仗思想,扎实组织学业务学指挥学科技,在遂行重大任务中历练提高实际本领,研究掌握政治工作服务打仗的制胜机理,提高政治工作对战斗力的贡献率。

2:习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训词。这是消防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标志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纪元。作为消防救援队伍的一员,能够见证这一历史时刻,感到热血沸腾、万分激动。这面旗帜饱含着总书记对消防救援队伍的政治关怀、殷切期望和千钧重托。11月14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专程到总队机关视察指导工作,看望慰问消防救援队伍,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关怀厚爱。我们要把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怀转化为坚定维护核心、坚决听党指挥的政治自觉,转化为推动队伍改革组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决扛起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这杆大旗,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为队旗增添光彩、为队伍书写荣光。

3:习总书记亲自给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省委书记巴音朝鲁视察总队机关并提出要求和希望。作为消防救援队伍的一员,感到无比自豪。我们要坚决贯彻训词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的建设抓得更到位,把执勤训练抓得更紧实,把体制转换抓得更托底,确保消防救援队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顽强的战斗意志,恪尽职守、奋勇拼搏,为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努力奋斗,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4:习总书记亲自为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饱含着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消防救援队伍的政治关怀,是对消防救援队伍发出的政治动员和时代号令,为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巴音朝鲁书记第一时间到总队视察指导,充分肯定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成果,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关心和厚爱。作为吉林消防的一员,自己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骄傲和自豪!我们要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决维护核心,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看齐追随,信仰如一、不忘初心,继续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打硬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战斗姿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工作当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5:习总书记训词,字字千钧,开篇定向,指引未来。视察指导中,巴音朝鲁书记深刻阐述了总书记训词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新时期的消防事业道路上,我们要坚决扛起光荣旗帜迈向新征程,忠实践行训词精神展现新作为。树立本领恐慌忧患意识,反思短板,不断锤炼过硬本领,提升专业水平。建立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强化应用、提升效能的良好体系。培育听党指挥的政治品质、能打胜仗的职业本领、作风优良的指战员素养。瞄准不同灾害事故开展专门训练、专队建设,加快装备配备转型提升。锻造纪律严明的过硬队伍,始终坚持纪律部队的建设标准,切实把习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厚爱,转化为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强大动力。

6:习总书记亲自授旗,并发表重要训词,这是党赋予我们消防队伍的最高肯定、最深关爱和最高荣誉,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总要求,是我们这支队伍华丽转身、砥砺奋进的指路灯塔和不竭动力。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专程视察慰问消防救援队伍,是对全省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高度肯定,更是对消防队伍以崭新面貌履行新使命、迈进新时代的殷殷重托。作为一名一线消防指挥员,在倍感骄傲自豪的同时,更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将踏实履行岗位职责,务实引领所属指战员,谨记习总书记的训词要求,坚持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不变、坚持纪律严明的优良传统不失、坚持赴汤蹈火的战斗意志不退、坚持竭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不散,切实担当起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神圣职责,力争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7:习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第一时间深入消防总队进行视察指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消防救援队伍的特殊关爱和殷切期望,为全面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明了方向、赋予了使命、立起了标准、凝聚了力量。身为基层政治主官,在今后的队伍建设发展中,一定要时刻以总书记训词为建队治队的总方略、履职尽责的座右铭,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同时,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巴音朝鲁书记视察调研消防救援队伍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建机制、补短板、强基础、提能力上下功夫,切实以转型升级的新成效回应党和人民的新期待。

8:习总书记亲自为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是对消防救援人员的最高褒奖、最强号令,彰显了党和人民给予的莫大荣耀和崇高礼遇。总书记的训词高屋建瓴、字字千钧,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立起了根本遵循。巴音朝鲁书记专程视察指导总队机关,为学习宣贯训词精神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定政治信念,自觉服从、坚决拥护、积极投身改革,确保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用训词精神武装头脑,充分认清改革不是改方向,转隶不是转作风,坚决做到无论体制怎么改,听党指挥的灵魂信仰绝对不能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绝对不能变;要强化号令意识,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和上级命令,恪尽职守,踏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习总书记训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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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字字重千钧、句句含深意,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不仅凝聚着党和人民对我们这支队伍殷切期望,更承载着总书记深情重托。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为新时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必将指引消防救援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创新的业绩。作为防火监督岗位的一员,我深知使命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学习,廉洁自律,以更高的斗志、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扎实的工作,以新的理念、新的战略为优化监督干部执法机制出谋划策,为树立监督执法新形象不懈努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重托和厚望。我们必将以对党忠诚为灵魂,以纪律严明为保证,以赴汤蹈火为使命,以竭诚为民为宗旨,以消防救援为名,开启新时代的伟大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这是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史上重要的历史时刻,也是新时代全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政治动员令。致训词不仅饱含着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支队伍的政治关怀,寄予殷切期望和千钧重托,更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明了消防救援工作的政治灵魂、根本宗旨、价值取向和队伍属性,彰显了习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强烈的历史担当。为此我们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信念,在关键时刻当好尖刀,在危难面前扛起最重的担子、领受最难的任务,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集中统一,步调一致,刀山敢上,火海敢闯,召之即来,战之必胜,时刻听从党和人民的召唤,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

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授旗,这是一个里程碑,吹响了整装再出发的号角。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授旗并致训词,这种荣誉是除军队外唯一一次,能看出党中央对我们这支队伍是充分认可的,同时总书记把我们这支队伍上升到了人民英雄的高度,这是很高的褒奖,是我们最值得骄傲的荣誉。党和国家保证了我们的待遇,这是对我们的肯定和关怀,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份荣誉,怀揣这份感恩之情。光环、荣誉的背后承载着使命职责,这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亮相历史舞台,我们的职责使命布局站位更高,专业要求更高,人民期待更高,这也就向我们这支队伍发起了全新的挑战,直面挑战我们更要沉下心来对待本职工作,用行动践行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的精髓所在,时刻准备迎接新的挑战。誓言铿锵回荡,使命担当不忘,我愿为整个长春消防救援事业,持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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