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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观后感

法庭观后感 2024-04-23

为了放松心情,大家都喜欢观看精彩的电影和电视剧,学习的同时我们会附加上自己的理解。写观后感的过程,也是帮助我们进一步领悟作品深意的过程,在写作时,可简单列举一些亲身经历、耳闻目睹的事,叙议结合。我们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撰写了一篇“法庭观后感”的文章,希望您能够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内容!

法庭观后感 篇1

12级法三班胡思扬

学号:***

不久前,我们在学校的鼓励下观看了法学院模拟法庭比赛的决赛。在此之前我们也有过观摩院内模拟法庭比赛的经验,然而,在又经过了这段时间的法学专业学习,特别是结束了“模拟法庭”这门专门课程之后,这次再看模拟法庭比赛让我有了大大不同于之前近乎看热闹的感受的想法。这次的观摩中我注意到了之前没怎么在意的比赛的许多细节,。

当然,在比赛之前,我们就先认真了解了这次决赛的“赛题”,也即其所采用的模拟的案例。在回顾这场模拟法庭比赛时,我也打算以此为出发点:

这次模拟法庭比赛采用的案例是由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西北政法大学于2015年4月在西安为2015 年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所准备的模拟案例之一:东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告人张阳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2015年2月23日,张阳因与被害人程明发生冲突,将被害人骗至东江县南湖公园。张阳和赵乐硕追程明时,程明跑进湖里掉进冰里淹死了。

而在东江县公安局提交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中,我们看到了对案情的更详细的描述:“经侦查查明:2015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张阳得知其女友李佳媛受到程明非礼,险些遭其强奸,便欲借程明次日约李佳媛之机,找程明解决此事。

2月23日,张阳得知程明邀请李佳媛到东江县南湖公园,便让朋友赵乐提前到东江县南湖公园等候。21时50分左右,张阳和赵跃看到程明和李佳媛来到南湖公园,便趁机追上程明。程明被张阳追到南湖西北岸,在湖中撞上了冰。2月24日,群众反映在湖中发现一具男尸,并对受害人程明进行了调查。

经法医鉴定,程明系溺死。”

而警方笔录中也记录了张阳自己对当时情况的描述:“2015年2月22日晚上12点多,我女朋友李佳媛发短信告诉说她刚才差点被程明强奸了,幸亏她假装答应和好才没得逞还说第二天要约她出去。我当时很生气,决定要面和程明解这件事情然后给女朋友说明天程约她到哪里提前告诉我,会当面和将这件事情说清楚。

第二明天程女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当晚 9点,程明约她到南湖公园西北门厕附近见面然后我说到时候由来跟程明谈这件事情,之将然后我说到时候由来跟程明谈这件事情,不让程明今后胡来。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朋友赵乐。他说他要和程明一起去南湖公园。”,“我准备见到程明后先让他给女朋友赔礼道歉,如果他态度不好,我准备打他一顿。

”,“23日8点多,我就和赵乐到了南湖公园北门一个隐蔽的地方等着,9点多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借着路灯看见程明和李佳媛从公园西北门进到公园,后来我看见我女朋友去了公厕里面,而程明独自沿着湖边往木桥方向走,他往南走了一段距离,在岸边的小路站着。我叫赵乐顺先绕着柏油路走到木桥上,防止程明从木桥上跑出来,然后我自己去了程

明所在的方向走,在我和程明距离100米左右的时候,我就开始加速跑向程明,想拦住程明把事情说清楚。他回头正好看见是我,就立刻往前急跑,我看他跑了,就边跑边喊“站住,别跑”,我看见程明跑的时候还摔了两跤。当我走到南湖西北岸的一个鱼球标志处时,我看到程明跑到湖面的冰面上,而不是向木桥跑去。当我到湖边时,他已经沿着冰跑了大约20米了。后来,因为湖水很黑,我只听到他奔跑的声音,看不见其他人。

我当时踩了一下冰,没敢下去,因为我不会游泳,也还怕冰面不结实,我掉下去。赵乐从木桥上跑过来对我说:“别追我了,你会掉进湖里的。”。然后我和赵乐顺一起跑到南湖南岸的木桥上。在比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我的女朋友让她先回去。

我们到南岸时,没有看到程明的踪迹。我看到南岸湖附近的一些地方没有结冰。当时,赵乐说程明是不是摔到了。等了一会儿,我们没有发现任何动静,也不敢去看。我怀疑他也可能趁我们过桥的时候返回去了。

我打电话提醒我女朋友程明可能回去找她,让她小心点。之后,我和赵乐顺回到南湖公园西北门,遇到了我的女朋友。然后我女朋友给程明打电话,电话无法接通。

后来,我给女朋友的前男友周伟打电话,告诉他程明前晚差点强奸李佳媛。我今天问了程明,但他跑了,让他小心,如果他看到程明。”。值得注意的是,与其它笔录和证据相比,我们可以发现,事实上,被告认在追逃过程中很可能会追上程明一次,殴打程明。在几份笔录中,被告人没有提及这一点,甚至直接否认程明在同一天遭到殴打。

对于这样一个看似不简单的案件,竞争双方应分别扮演控方东江县人民检察院在模拟法庭和辩护律师事务所为张阳辩护的角色。而比赛的目标也早已订下:控方要证明“张阳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辩方则要证明“张阳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为了这样的目的,双方在赛前就精心准备好了开庭审理时需提供出的各项书面文件,并在模拟的庭审过程中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检方表示,从查明的张阳的追逃、遏制等行为来看,完全符合过失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随后,检方具体论证了这一命题:首先,被告人张扬在其行为时已16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行为时别和控制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犯罪主体条件。

其次,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多次表示要教训程明,他追上程明后殴打程明。程明掉进水里是因为他害怕被告掉进不安全的冰里。因此,被告人确实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死亡结果的发生。

最后,被告人对此案也有过度自信的嫌疑:他知道冰面不安全,他多次提到不敢下去,但他还是把程明追道冰面上。后来,虽然他的同伴也说程明可能落水了,但被告并不满意,也没有采取任何营救措施或证实情况。最后,程明的死亡已经确认,所以客体条件也符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个人觉得在这一步骤上控方做的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问题。就我看,张阳曾在程明跑上冰面后对其大喊“淹死你”,这似乎也可以从一方面证明张对湖冰面的危险性有着认识。但即使没提这一点,控方的整个逻辑也是很清晰的。

不过,控方的表述中在一开始并没有怎么专门的提及本案涉及到的诸多证据,口供等,并将之联系进证明的逻辑过程之中。当然通过其表述中蕴含的诸多细节,我们可以知道控方已经对各证据的作用有了理解,但是我还是认为,控方对其建构的证据体系的表述我觉得并不很清楚。关于这一点辩方就让我觉得好上许多当然,辩方也合理的把握了机会,对控方证据链提出了其质疑。

接下来,我印象中辩方的主要观点是:

被告的行为与程明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刑罚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且,被告对程明的死亡不具有主观上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详细的解释是:首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阳真的在追逐过程中殴打了程明,况且张阳也并没有携带任何杀伤性的武器,程明所处的状态不能说是特别的急迫,再结合现场的地形看,即使要跑,程明当时可以选择的逃跑路线也不单是通向结冰湖面的那一条,在这样的情况下还选择跑向湖面,说明他有着对这路线的安全性的信心。

当然,这一选择显然是错误的,但张阳的追赶行为与程明可能受伤的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却被介入的程明自冒风险跑向湖面的行为中断了。

之后,辩方还论述了认为被告不存在犯罪过失的理由:控方认为,跑向湖面是程明自己的选择,而这选择因为其危险性而难以被被告所预料到,因此张阳对程明的行为没有预见性,故不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同时,因为溺毙的危险直接来自程明的选择,而不是由被告人导致的,而过于自信的过失针对的是行为人的结果带来危害的情况,所以被告显然也没有过于自信的过失。

同样,就具体的表述来看,我觉得辩方的陈述也算是严谨有序,可能是我自身水平不太够的缘故,我没有注意到任何的直接的细节问题。说起来,辩方在论述的过程中每到落实到具体细节时都会注意结合具体的证据材料,我认为这一点是很值得我们在法律实践中时刻注意的。

不过,我觉得辩方的逻辑似乎存在着一个明显的问题:如上所述,辩方主要对两个观点进行了说明,一是张阳的追赶行为与被害人程明的溺死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二是张阳对程明选择从结冰湖面脱身不可能具有预见可能性,主观上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并对于程明也不存在救助义务,也即,被告没有犯罪过失。如果将这两点分开来看的话,如果证明被接受,的确都能达到控方的目的,也就是其比赛的胜利目标:

证明被告张阳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控方首先就论述了“张阳行为与程明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一观点,如果这一观点成立的话,直接结果就是张阳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直接结束了。这种情况下,因为犯罪过失的定义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既然根本不存在因果关系,对犯罪过失是提都不用提的。辩方的陈述中占了很大比重的这一部分的论述纯属是多余。而如果要这一部分对“张阳不存在犯罪过失”的论述真正在庭审中起到作用,

必然是辩方第一个主张完全失败情况下。我认为这样的安排方式是非常奇怪的。

当然,作为对第一个最理想的主张被否决后的预备主张,辩方“张阳不存在犯罪过失”的主张还是很有意义,在法庭上的交锋中,只准备一套办法是很不稳妥的。不过辩方对这两个主张的安排却没有明显的表示出这样的一先提出一作预备的态势,而是似乎平平坦坦的将两个主张先后列了出来。其在辩护意见书的结尾的表述是: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阳的追赶行为与程明的溺死结果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张阳主观上无过失,不可能预见程明选择由冰面逃跑。公诉方所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阳行为并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这里,显然辩方还是没有理清二者的逻辑关系。

我想,既然已经提出了这两点,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辩方还是应该能使其好好发挥作用的。不过这样的提法或许还是不够专业。我觉得在法律实践中出现点小失误总的来说可能还是挺正常的事情,这样的情况在真正的庭审中会不会有影响,如果会的话,有怎样的影响呢?

我觉得很好奇。

其实控方的表述也有一处很快让我觉得奇怪,因为这一点大概不算那么客观,我把对它的质疑留到了大概说过了双方的意见之后:

在控方的公诉意见的最后,公诉人还出人意料地仔细的声明了本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意义”。甚至提到被告人“不能一味地认为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其咎由自取,推脱与自己行为的所有关系。”,我对此很觉得别扭:

直接说被告是在推卸责任,这样毫无证据的诛心之论怎么能在实事求是的人民法庭上提出来?如果这在现实中发生了,我们还能不能相信对被告带有如此主观偏见和刻板印象的公诉方提供的各类材料?控方的论证逻辑是不是也值得我们特别小心仔细的留心提防?

再说到“案件的教育意义”,控方列举的对未成年人的警示作用要真达到在这一点上教育其他未成年人的效果,显然需要法院作出符合其要求的有罪判决,在我看来,这是以案件之外的因素来试图影响判决,是赤裸裸地对法院进行的道德绑架。我觉得这样的安排与现代法律的精神和建和法治社会的追求简直是格格不入的。

在再看过了班上群里传出的相关材料中控方的公诉意见书后,我对控方表述中的三个地方还是觉得有些奇怪。第一,控方在表示“现就本罪构成要件做如下阐述”后,分别列举了一,二,三三个大点,但是其实其在第一点里就已经完成了对构成要件的说明了。第二点是单独提出来的适用法律,而第三点是可疑的“宣扬教育意义”。

这样的格式错误挺粗糙的。第二,在上述的说明适用法律的“第二点”这里,控方给它取了个仿佛专业,但是又透出一股不靠谱的气息的奇特称呼:“被告人应受刑事处罚性”。

我首先怀疑这是将“应受刑罚惩罚性”弄错带来的一个似乎也不能说很小的问题,不过即使改过这一点,这还是一个直接的将两个名词放到一起的表述,其句式类似于天地一指,万物一马,me lawyer!you very bad people!这在我印象里在现代还是很少见,很不正规的。

我想,这里可

以说很直接的体现出了“控方朋友不应张口就来性”。不过这一点在实际中会不会有影响呢?我还是不怎么清楚。

第三,控方公诉意见书的第三部分“本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意义”的第二段的表述是:“对广大未成年人群体而言,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遵纪守法,作为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简单地说,这不是缺少主语吗?

而这一点在第三部分的第一段也是一样,只是不这么明显。在拿着材料念到这时,当然可以简单地改过这个问题,不过文本本身的确存在语病,也还是不太好。我想这几个小毛病都能够提醒我们,法律文书的写作还是多留点心的好,这样的错误虽然不能说直接影响判决,但也没有一点必要啊。

,不得不清楚地说明的是,我虽然对控方和辩方都有些挑剔的地方,但也很觉得自己参加的话面对各种挑战也未必能成功。虽然我这样挑了些刺,但我还是感受到了双方选手进行的准备的认真程度,也对其在模拟法庭上精彩的表现感到赞叹。我非常感谢双方为我们带来的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的比赛。

再一次参加观看模拟法庭比赛,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庭审判的庄严肃穆,以及控辩双方追求真相与正义的努力与艰辛,还有其为此承担的巨大的压力。最后,我感到法律的理论学习和真正的法务实践之间还是存在着相当的区别。能够有法律综合实务,模拟法庭这样的课程,以及模拟法庭比赛这样的实践活动,对我们的帮助是非常大的。

法庭观后感 篇2

2011年6月15日下午6时,期待已久的模拟法庭终于庄严地**在模拟法庭法学院。虽然本人没有入选参选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幻想和期待的!带着极大的兴奋,我早早来到模拟法庭的现场。

发现参演人员正在紧张地做最后的排练。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的正式人员一样。这一次,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心里感到敬畏。

本次**审判主要是关于2011年1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nicheng镇居民马汉桥、胡民的量刑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赔偿的认定。“现在**,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下帷幕了。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后,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进入法庭。

本次模拟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抢劫罪。犯罪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实际量刑。检察院首先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抢劫。虽然书证、物证、证人等证据相互印证,证明事实清楚,但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法官综合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定罪意见,最终宣告故意伤害罪成立。

庭审继续进行着,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法庭辩**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发表看法和宣判,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

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也为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然后,在审判结束,审判结果即将公布的时候,我们可爱的女审判长宣布判决时忘记了在全场起立。

这可能也是整场最大的一个漏洞。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被同学们表演得活为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通过这次观察,我初步掌握了庭审的基本过程,了解了诉讼中每个角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了法律专业学生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但庭审过后,我同时产生了一些疑虑,一是马汉桥、胡民、刘林为共同犯罪,马属于主犯,其他二人为从犯。在我认为,主犯和从犯的罪名应该是一样的,为什么最后定罪的时候,承认他们的从犯身份,却分别定了不同的罪名。

主犯为故意伤害罪,从犯却为寻衅滋事罪?这一点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此外,审判长宣布三名被告人有罪后,询问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定罪是否有异议。

当然,本庭中辩护人的回答是没有,那万一辩护人说有异议的话,那审判活动要怎样进行呢?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也有机的将两者合二为一,相辅相承,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消化吸收,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映、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加强自我意识,发挥各人特长。通过这个模拟,我也认为枯燥的课本内容变得有趣生动,就像别人说的:

“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要把课本知识和实践机会结合起来,做到易学易懂,事半功倍,自然对法学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法庭观后感 篇3

今日,我有幸亲身参与了一场法庭纠纷审判,这是我第一次进入法庭,也是我对司法系统的一次深刻体验。在审判过程中,我不仅从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也对法庭纠纷审判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审判开始之前,我注意到了整个庭堂的庄严肃穆。法官坐在尊贵的高座上,法庭上方的巨大国徽象征着法庭的权威与尊严。而在庭审过程中,我看到了律师和原告、被告互动,法官提问,辩护人辩论的场面。这些都让我对司法制度的公正和严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审判过程中,我看到了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们提供了各自的证据和论据。他们通过口头辩论和互相质询的方式,努力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这让我意识到,法庭纠纷审判并不只是一场冷漠的裁决,而是通过律师和法官之间的辩护与裁决过程,维护了正义和公平。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们不仅仅是一个旁观者或者裁判员,他们更是对案件的评估者和解决者。通过对当事人、证人和律师的质询,法官们不断地搜集和分析证据,以便做出最公正的裁决。在审判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们的严肃和专注,他们保持中立的立场,依法公正地审判案件。

我还意识到,在法庭纠纷审判中,法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法律是社会的规则和准则,也是一种维护正义和公平的力量。在这场审判中,法官们通过对法律的合理解释和适用,为纠纷的当事人做出正当的裁决,保障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此外,我还深刻认识到,真相的追求和证据的重要性。在法庭上,只有通过有力的证据才能证明事实的真实性,进而影响裁决的结果。作为当事人和律师,仔细搜集证据并展示给法庭,是最为关键和紧迫的任务。法庭纠纷审判教会了我,事实和证据才是最终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要素。

在法庭纠纷审判的过程中,我也深刻意识到了法律的复杂性和司法的艰难性。通过这次亲身经历,我更加明白了为何需要专业的律师和有经验的法官来处理纠纷案件。法律的系统性和庞杂性需要专业知识进行解读和理解,而司法的过程同样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对正义的追求。

通过这次法庭纠纷审判观后感,我对司法制度的运作和法庭纠纷审判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法律的力量和法庭的裁决是社会秩序和公平的保障,而法官和律师的辩护和维权是社会进步和公正的推动者。我深信,在法律的制约和司法的监督下,社会将变得更加公平和有序。

法庭观后感 篇4

模拟法庭观后感(一):

星期五,校队组织了一场模拟法庭表演。

模拟法庭的表演是关于一个叫王伟的学生。玩米饭的时候,一个叫丁心的同学跳到队伍里,抢到了前面的王伟。王伟很生气,骂了丁心一顿。丁心火扇了王伟一巴掌。王伟正要反击,却被其他老师拦住了。回到寝室后,王伟很气愤,叫了一个名字是张华的朋友,两人约定明天傍晚在丁心回寝室的路上等候他,并报复他。

果然,今天下午,他们在等丁心回卧室。丁心来的时候,他们都站出来打他。丁心撒腿就跑。这时,张华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朝着倒在地上的丁心砍了一刀。

他们踢了丁心几脚,又骂了他几句,然后就走了。晚上,王伟坐立不安,立即在学校自首。张华也***逮捕。

这场表演告诉我:冲动就是魔鬼,是的,如果王伟没有冲动,张华不一齐打败丁心,他们会这样吗?如果张华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件事的后果,此刻会不会坐在冷冷清清的牢里呢?

如果他们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冷静下来好好想想,会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就像甲虫事件,如果女人不是那么冲动,就说算了吧,会不会是这样?会把人家的顶梁柱就这样被撞死吗?

就像我们班最近发生的事情一样,如果我们班的男孩冷静下来,想想一个瓶盖会给画家带来多少工作,他会扔吗?

总之,我只是一句话:冲动是魔鬼。

模拟法庭观后感(二):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已经结束。这个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我们集团这次的民事案件是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就财产和子女监护权问题展开竞争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不同。在法庭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都发挥了很大作用。**人的主要作用不大。此外,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相对简单,更加注重当事人双方的主观能动性。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模拟法庭的总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中进行了论证和推理,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并根据论证的重点对其论证进行了改进。庭审中,基本调动了双方代表的意愿。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工作还不够,原告没有提及赡养费问题的具体诉讼金额,但法院在判决时做出了具体判决。而且,一些地方在审判终的衔接也不是那么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最后的审判过程并不重要,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也非常重要。

我这次扮演的主要角色是被告的诉讼**人,这让我对**任的主要角色有了更深的利解。它始终代表被告任的合法权益,运用一切法律手段维护被告任的利益。同时,也要与被告充分沟通,做到与被告言行一致,不让原告掌握任何把柄。我对于**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我学到了更多关于法律神圣性的知识。使原有的理论知识能够在实践中运用,加深对知识的认识。

通过我自己的法律运作经验,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深的了解,为我以后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

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

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潜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潜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好处。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潜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模拟法庭观后感(三):

2013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盼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这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此刻**,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齐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构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

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简单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十分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必须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模拟法庭观后感(四):

近期参加的电大模拟法庭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无法学到得,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法律的实际运用,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能够在实践中运用,加深对知识的认识。

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民事案件模拟法庭已经结束。这个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件,双方围绕房产及担保问题展开辩论。

有了前几次的模拟训练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认识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用心性,**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模拟法庭的总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中双方说情说理,

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调动了双方代表的意愿。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原告提出的借贷的抵押房产这块没有明确指定,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语言比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

借贷纠纷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超多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

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人,使我对**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告得合法权益,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与被告充分沟通,做到与被告言行一致,不让原告掌握任何把柄。我对于**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我学到了更多关于法律神圣性的知识。使原有的理论知识能够在实践中运用,加深对知识的认识。

通过我自己的法律运作经验,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深的了解,为我以后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透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

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

法庭观后感 篇5

上星期天,老师安排了一个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模拟法庭。这是我第一次听模拟法庭。它新鲜而深刻。模拟法庭的气氛也非常活跃。以下是我对模拟法庭的看法。

一, 程序

模拟法庭的审判程序可分为审判、侦查、辩论和审判四个阶段。

在**之前,书记员还简要介绍了本案,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理解整个模拟法庭。书记员介绍案情后,基本遵循了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在庭审准备阶段,此次模拟法庭在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上并无大的出入,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在**前,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程序并没有大的问题。

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举证和质证。在这个模拟法庭上,双方都非常重视这一部分,并对证人进行了大量询问。我认为这是模拟法庭上最精彩的舞台。

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辩论的诉讼活动。

这是**审判的最后阶段。合议庭是指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是合证据,依照法律、政策,区分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公布判决结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阶段。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审判长对双方当事人说是否同意和解时,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和解,但和解失败后,他们当庭对审判案件作出判决。

二, 与真实法庭的比较

至于模拟法庭和真实法庭的比较,由于我个人没有反映真实法庭的情况,只能在这里做一个简短的评论。从程序上看,除了案件的介绍外,基本上与实体法院的程序一致,没有大的偏差。从模拟球场的布局来看,基本上是按照真实球场来安排的,但是锤子有点假。

从当事人的着装来看,双方法官、书记员、代理人的着装基本上反映了真实法庭的感觉,特别师付鹏程律师的着装,他特别敬业,但穿便装的警察并不庄重,但考虑到这只是一个模拟法庭,应该被理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证人不得出庭受审;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在此次模拟法庭,证人们都是坐在旁听席的后面,所以法警带证人上庭时都是从旁听席后带上庭的,而不是从庭外带进来的,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改进。

法庭观后感 篇6

4月29日,我们很荣幸有机会与几位同学一起走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参加会议。法院审理了一起住宅小区两名居民起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违法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案件。

与其他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一样,行政诉讼案件的**准备阶段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法官、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后,核对当事人和其他代理人的身份。在**前,法官强调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是没有反诉的权利”后,法庭审理正式开始。在本次案件审理中,出现了一方“第三人”。

这个特殊的“第三人”是我在之后才弄明白的: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同提起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接着我们专注地倾听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人的陈诉,关注着审理的各个环节。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和被告对法庭提供的证据进行合理的推理和论证。对正义话语的控诉,对将情感融入法律的辩护,给了我前所未有的震撼。在审查中,双方可见都是下足了功夫,唇枪舌战,见招拆招,不过面对如山的铁证,法院是会判一个公道的。

在15分钟的休庭后,合议庭继续**,法官首先对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证,并阐述了采纳这些证据的理由,最后,各方当事人起立,由审判长宣布了最后裁定。

我感觉这一次的法庭旁听还是算得上是不虚此行的。从这次的旁听中,我获益匪浅。不论是法庭审判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扩充,还是法庭旁听带给我的发人深省的思考,都是此次前往所带给我的宝贵的财富。

先拿具体学习的知识来说吧,我是第一次听说“行政审判”一词,很高兴我弄懂了它的具体意义和目的,还记住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条文、审判的程序、行政审判与其他审判的区别以及最开始书记员有宣读的作为一个旁听人员应该遵守的规定。在我所学习的专业中,也有涉及到法律,虽然这次去听的是行政案件,与自己所学的《经济法》没有很直接的联系,但是我能感觉到它们作为法律有着同样的严谨很神圣,同时觉得自己能够接触到理论上来说自己应该在生活中很少能够很系统很认真的去身体力行学到的知识,真的感到很开心。

再次想谈谈自己比较深入的一些思考吧。通过这次审计,我深感法律问题无处不在。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将日益提升。

作为大学生,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使我们能够冷静面对和正确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遵守法律和纪律,充分利用法律权益,为法治社会作出最大贡献。

法庭观后感 篇7

我们班在星期四晚上观看了一个清洁工在机场捡到金子的案例的模拟法庭审判,我看了之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也有很多的感慨。

具体案情是。一年前的2008年12月9日,梁丽不到6点就出门了。深圳机场b区的卫生间和值机区是她负责打扫的区域。

上午9时许,梁丽看到一名妇女在工作区抱着一个小女孩在手推车的纸盒上玩耍。但几分钟后,当她出来时,妇女和儿童都不见了,马车被放在一边。上面是引起骚动的纸箱。

看到这个纸箱被“弃”之一边无人认领,梁丽将它收到清洁车内,当日14时许,梁丽下班后将纸箱带回住处。当天18时许,民警来到梁丽家,询问她是否从机场带回物品。随后,梁丽将自己带回家的首饰交了出来,**将梁丽和丈夫刘建华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梁丽没想到会参与犯罪。当她去调查的时候,她还穿着睡衣,但是那天晚上,她不能回到接下来的十轮,直到9个月后她被保释。

对于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也有很多人有不同的看法,不知道收钱的背后有很大的风险。梁丽重获自由让公众的情绪得到平息,但习惯于接受“捡金不昧”传统道德教育的社会,围绕着“梁丽捡金案”“拾金而昧”的行为,引发的思考和争论仍未停歇。

从最初的可能获得“无期徒刑”,到最后被取保候审,直至宣布不予追究责任重获自由,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深圳市检察机关对这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是尊重人权、法制进步的表现。

但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了反对的声音。深圳市律协刑事委员会顾问郑剑民认为,检察机关做出明显有利于梁丽的结论,是“法律对**的让步”,明显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规范社会道德起到了不当的示范作用。

在5月16日的深圳律协研讨会上,郑剑民在发言时,认为拷问梁丽盗窃案的深层原因,是贪念与违规处分拾得物习以为常结合酿成的恶果。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教授也认为,梁丽在法律上是“踩钢丝”不值得鼓励,更是不道德的。“这个案子会给老百姓树立一个法律的标尺,以后大家捡东西的时候就要想清楚,该不该捡了。

”他写道。

梁丽的丈夫刘建华并不否认妻子“拾金而昧”,但在他看来,对于梁丽这样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妇女,用过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未免苛刻。“试想一下,有几个人能对眼前的东西完全不动心,有几个人可以交上去?”他反问道。

不过专家对于梁丽最后获释,仍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有专家认为,梁丽的行为缺失暴露了她的法律意识薄弱和道德缺失。因此,有必要对社会的认知标准进行引导,让公众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上的免予公诉并非意味着道德上的‘豁免’”,否则,法律的“温情”将演变为对不当行为的纵容,进而混淆对行为认知和道德判断的标准,造成全社会难以承受的风险。

实际的情况是在刚开始审判的时候,公诉人是以给这位清洁工判死刑而进行公诉的,而且法官在刚开始判案的时候也是给他定的死刑,但是后来这段视频被传到了网上,广大网友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对法官的判案发出了很大的质疑,为清洁工抱不平。后来,基于**压力,他被无罪释放。我不得不质疑我们法律的力量。为什么一个人的命运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从死刑到无罪释放是什么样的概念?我不需要说你们都知道。

近年来,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使我怀疑我国法律的权威性。法律不高于一切吗?为什么我们有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判决却一再改变。

除去这一点,这次的模拟法庭还是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虽然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是我们接触的一般是理论知识对实践的一些程序并不是很了解甚至可以是说一无所知。虽然这样的课程不能让我们参与活动,但也让我们看到了其他大学法律系学生的风采,这不仅增加了我们的知识,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我们有意识地学习。

我领悟到了它的严肃和公正。一开始,书记员、法官、审判长、公正人、辩护人、法定代表人都出现了。随后,经过公设辩护人和辩护人的激烈辩论和辩护,模拟法庭开始拉开帷幕。

在10分钟的休息十间里,审判长和陪审员进行了讨论和考虑,最后审判长宣布了判决结果。审判长庄严的声音,公诉人尖锐的问题,辩护人热烈的辩论,都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它极大地激发了我从事法律工作的热情和激情,鼓励我不断前进,努力学习,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会为此感到骄傲。

法庭观后感 篇8

二十二岁的青年锒铛入狱。他的年华为何如此虚度?他为何如此浪费宝贵的青春?

他有着悔恨的眼神。他的双手戴着手铐,身后是两名强大的警察。他在我们的眼中缓缓走出法庭,我们的思绪也被带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和我姐姐差不多大。他很单纯。他静静地站在被告席上接受训问。法官亲切而严肃地提醒他,这似乎是一段模糊的记忆。在一次次的训问和一次次的举证中,我们对他的犯罪事实有了十分清晰的了解。

他是乡下的一个孩子。他没有上任何学校。现在他是个勤杂工。去年9月的一天,他在北海网吧上网时,遇到了被打的朋友。他的朋友邀请他来捣乱。为了一时的哥们义气,逞强好胜的他对他人大打出手,还强行拿走了别人的手机。

我不知道是谁发出了几声笑声。那笑声是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嘲弄。我问自己:值得吗?

太不值得了,一千个一万个不值。这正是他迈开青春步伐录求人生快乐的时候,这正是他追寻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的时候,可是他却如此游手好闲,混迹于网吧这样一些不健康的场所,浪费自己的生命,虚度美好年华,直至现在犯下了大错,走进了监狱,留下了罪名与污点。

最后陈词了,他静默了一会,什么也没说。法官又一次善意地提醒着,他这才缓缓地回答说:我一定要好好改造,以后好好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多么简单的陈述。这不是我们老师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吗?为什么现在听起来那么真实?

我认真思考着,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缺点。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正缺点,努力学习,珍惜青春,不浪费美好时光。现在我是一个好学生,将来我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上周五,学校举行了县法院的审判准备。

学校想借此机会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以免误入歧途。

舞台上的准备非常严格,因为就像在球场上一样,必须庄重严肃,不能有一点戏剧化和喧闹。

在进入会场后,大家成队伍排列而坐。不一会儿,审理开始

从台下的房间里,几名法警带出了三名嫌疑人。后来我们得知,这三个人分别是刘洪林、刘湘文和刘文斌。

除了24岁的刘洪林,刘湘文刚满18岁,而只有17岁的刘文斌还是个未成年人。这时,他甚至戴上手铐关进监狱。唉!

他们三人涉嫌持刀抢劫。他们抢劫了一部手机、一辆电动车和几百元钱。幸好没有**,但他们的借口是赶紧还钱。

听了之后,我才终于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他们三个人中,刘洪林24岁了,并且有了家室,理应懂法而明确知晓抢劫犯法,却还去抢劫显然是无视法律的存在

事实上,17岁的刘文彬是三人中最悲伤的。他母亲早逝,只有他父亲和妹妹在家。他本可以安心读书,但因为不懂法律而误入歧途。他父亲在台上的脸很悲伤,有点憔悴。他日夜辛辛苦苦地工作,换来了这么一个不孝的儿子,真是悲哀。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威严与罪犯的无知行成了鲜明对比。

法律是公正的,是严明的,同时也是不可侵犯的。我们的任何社会行为都受法律约束。想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这个世界会怎样?抢劫、**、绑架、纵火

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

作为一代中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遵守法律和纪律,做一个讲道德、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人。不说有帮助,至少不祸害社会,危及社会。

学法、懂法、守法,不过是因该做的事罢了。

法庭观后感 篇9

近日有幸参观了一场大学模拟法庭的辩论赛,并且我被这一场激烈而又精彩的赛事所深深震撼。这场模拟法庭赛事不仅展现了大学生们的才华,更向我们揭示了法庭辩论的魅力和影响力。在这篇观后感中,我将详细叙述我的观赛体验,以及对大学模拟法庭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当我走进法庭内,一股庄严的氛围迎面而来。整个庭堂气氛凝重而庄重,仿佛身处于真正的法庭。在庭堂内,有两个对立的辩论团队,分别代表原告和被告,他们各自占据一侧。法官席位严肃而威严,坐在高高的椅子上,笔挺的法庭袍彰显了他们的权威。观众席位上坐满了前来观看辩论的师生们,期待着一场精彩的对决。

辩论正式开始后,每个角色演员充分展示了他们的角色扮演能力和对各种法律程序的了解。原告团队充分利用他们的文字表达能力,陈述了他们的案情和证据,试图说服法官和陪审团支持他们的主张。被告团队则运用逻辑和辩证法来寻求法庭支持,他们通过简单而有力的陈述,试图削弱控方证人的可靠性。

整个辩论过程中,双方团队都有坚定的目标且接招迎敌。他们不断展示自己的观点,驳斥对方的观点,试图抓住每一个细微的漏洞。在撰写和发表辩论陈词的过程中,辩论团队们展现了他们出色的研究能力、逻辑思辨能力以及表达能力。他们能够轻松地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充分展现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他们的演讲技巧和自信也令人赞叹,每个人都能够很好地掌握整个庭审的氛围和节奏。

同时,辩论团队也将大量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中,这促使我对法律的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辩论中使用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以及各种判例都是他们认真研究并积极运用的结果。这让我意识到,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是一个复杂而又庞大的领域,需要通盘的思考和深入的研究。

在整个辩论的过程中,令我最有感触的是辩论团队在表达观点时所展现出的自信和热情。无论是原告团队还是被告团队,每个人都充满热情地陈述自己的理由和证据,并且对法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有着极大的信心。这让我意识到,在法庭上,表达自己观点的自信和热情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说服法官和陪审团支持自己的主张。

通过观看这场大学模拟法庭的辩论赛,我也认识到法庭辩论的影响力。在辩论中,双方团队为了赢得辩论的胜利,不断展现出他们的才华和能力。他们通过争辩,通过推理,通过论证,为自己的观点争取最有利的支持。这使我深深地理解到,辩论的力量和魅力是无可比拟的。在一个真正的法庭上,这种辩论才能够帮助法官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在结束观后感之际,我不禁想到,大学模拟法庭的辩论赛是大学生们展示自己才华和能力的最佳平台。通过这样的训练,大学生们不仅能够提高自己的表达和辩论能力,更能够培养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的能力。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原则和概念。这无疑为未来法律从业者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观看这场大学模拟法庭的辩论赛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庭辩论的魅力和影响力。在辩论中,大学生们展现了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他们逻辑思辨能力、表达能力和法律知识让我刮目相看。同时,辩论也更加加深了我对法律学习的兴趣和认识。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信,通过参与这样的模拟法庭辩论,我也能够提高自己的表达和辩论能力,培养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并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法庭观后感 篇10

知法懂法,营造法治社会

六一班田昊钰

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保定市六一小学法制主任宋献茹老师组织六年级一班的大队委,准备“模拟小法庭,法律在我心中”活动。

一、开展模拟小法庭活动

12月4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班开展了“模拟小法庭”活动。经过两周的紧张准备,我们确定了病例和参与者。其中,有悔恨的被告人和昂首挺胸的法警。

课余时间,我们将讨论细节的完善,练习标准动作和细致的方式。看,在**教室,“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合议庭,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审判长和法官们情不自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法庭辩论举证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就事实向“审判长”举出证人、医学证明书等证据。依据这些材料,作为审判长的我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审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我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知法懂法,营造法治社会

同学们通过**模拟小法庭,一方面开始关注身边法律现象,感受到身边的法制气息越发浓厚的趋势,另一方面增加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通过我们最喜欢看的表演形式,有效的传播法律精神,达到普法、宣法的目的。

最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中,六一班的学生通过小学生最常见的玩耍打闹致伤伤害赔偿纠纷的案例,进行法庭的辩论,更加贴合学生生活实际地向学生们传授法律知识,同学们在表演和**中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魅力。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法,都会对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他们必须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从付钱到付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培养文明行为和守法行为。

现在全社会都在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在和谐建设上下功夫。当然,光靠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必须牵手并动员上一代人维护和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

法庭观后感 篇11

人生第一次现场观摩打官司,虽然是模拟的,但是大家都还是挺正儿八经地准备了。我倒是时候法官陪审员都已经穿好了服装。看到他们我有点兴奋。我想感受一下法庭的庄严。

这个案子是民事纠纷。我觉得双方都有合理的理有。我很期待看到他们的表演。

终于等来了**。法官和陪审员都走进模拟法庭的现场。书记员先宣布公诉人和被告认到庭,询问并确认庭情,然后宣布法庭纪律,然后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审判,并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律程序。大家都很认真地扮演自己的角色,只是还是感觉不到肃穆感,可能是法官一贯的风格都是幽默的,感觉有点不适应。

本以为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要进行激烈的辩论的,因为看到电视上基本都是剑拔弩张的,不说是要打起来吧,互相责问辩论都是有的,结果双方非常和谐,有条不紊的陈述。一名证人被请到中间。双方的证人都有点闲暇。在证人作证之前,法官没有完成所有的程序。两名证人同时出庭作证!汗啊!

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没到,就差不多了,中间有一次休庭协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法官陪审员下场的时候我还有点没回过神!觉得怎么好像没怎么审结束了。

虽然有点不正常,但大家都准备好了第一场模拟比赛。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一下劳动法的一些实际应用。可以说,我们可以用活生生的书本知识,将来上班时也可以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次审判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判的一般过程,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适用有了更深的认识,充分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模拟法庭也让我对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更感兴趣。

介于这次模拟法庭的一些不足之处,老师提出再开一次模拟法庭。我期待着学生们的表演。我希望看到一个庄严而激烈的法庭。我也希望看到法官的调解能力。

为了更好地参与下一届模拟法庭,最好多读书、多看经典案例,做一个懂法律、懂用法的中国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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